2013年9月22日 星期日

決定正典的原則


1. 關於古人用甚麼原則來決定一個書卷應否列入聖經正典之內,我們需要跳離舊約的範圍來思想;我們需要討論整部聖經(包括舊約和新約)的正典的問題,因為從我們基督教信仰的角度來說,舊約正典並不是整部聖經的正典,它只是整部聖經正典的一部分。

2. 我們知道,聖經乃是上帝的話語。究竟是甚麼書卷配得或應該放在“上帝的話語”的集成之內,並不是作為領受話語的我們可以建議或決定的。所以,聖經正典基本上是上帝的工作,在聖靈的引導下作成的。

3. 上帝既啟示,祂也必會保守使祂的啟示得以保存下來,過程中必然也包括引導人去選取適當的書卷,好流傳在祂的子民群體中,讓歷代子民都有機會透過聖經書卷去確實的認識祂的心意。

4. 上帝的子民必然也認識到需要將上帝的啟示結集起來,成為一個可以掌握的範圍。

5. 上帝的子民對上帝的體會與認識,決定了甚麼書卷適切於他們所體驗的上帝,因為正典不外乎是上帝的啟示,若然是上帝的啟示,啟示必然會和應著他們所經歷過的上帝的品性和心意。

6. 上帝的子民也感受到上帝啟示的完結,就如在主前四、五世紀的日子裡,在沒有啟示的年頭(就如童子撒母耳的時代,上帝的言語稀少,不常有默示,是百姓可以感受得到的;撒上三1),縱然有不同的寫作(次經和偽經)出現,它們都不為上帝的子民群體所認同和認可。

7. 央尼亞會議是上帝的子民在上帝的引導下去一同確認舊約正典的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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