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個賜福與咒詛交替的時期中,打擊地上的第三次,也是最後一次的危機,是由於人類一致努力圍繞著某些建築的表徵,去組織並保持他們的合一所造成的成果。正如他們所言,『我們要為自己制造一個名聲(直譯為『名字』),免得我們分散在全地上』(創十一4)。
縱然上帝的賜福繼續實現於他們的繁殖中(創十一10-32),並且他們以大約七十個國家充滿了地面(十1-32),他們心中的思念依然遠離上帝的榮耀,遠離他的安排和供應。上帝的審判以兩種形式臨到他們︰一是混亂他們的語言;一是把這些民族分散在地面上。『罪——咒詛』的主題再一次與上帝『恩典——賜福』的主題相提並論。
上帝並不使用一種民族政治性的計劃來整合人類,因那種計劃的目的是為了要高舉人,和人在組成多國的相異團體時所需要的能力,上帝乃是再一次供應他賜福的話。這話把族長前時期所宣告的各種賜福帶到了最高潮。創世記十二1-3把『賜福』這字重複了五次。還有,並不出乎意料的,這話是對閃的一個後代(參九27)亞伯拉罕說的。他自己要蒙福;他並且要因此成為地上萬族的祝福。各國以他們自己的組織與目標所無法達成的,上帝此時在恩典中賜給了他們。
『地上萬族』(mispehot ha’adamah)中所包括的民族數目,與創世記第十章所列的國家名單是一致的。創十32豈不是如此作總結,『這些都是挪亞兒子們的宗族』(mispe hot bene)?因此,應許是普世性的,同時又限制只有藉信心回應的人才能參與——甚至限制了亞伯拉罕的參與。
地上第三次的危機,因而再一次藉著上帝恩典的話而得到解決,就是這位公平處置罪的上帝。我們的結論是,這個階段的神學是藉著上帝話語而得到支持與推進的整體發展。它始於具有創造能力的話;終於應許的話。
人類第一次的不順服、暴虐扭曲的政權,以及趾高氣揚地想要建立人本主義式的合一,這些大混亂引致墮落、洪水、以及人類分散等審判。在遭上帝審判的每一個危機中所能找到的神學要素,分別是思想、想像,以及出於邪惡心思的計劃(創三5-6;六5;八21;九22;十一4)。但每一次的缺憾都有上帝救贖的話語奇妙地出現。與審判罪惡這些主題並列的是一句新的話,包括一個後裔(創三15)、上帝要居於其中的一個族類(創九27),以及為地上每一民族所預備的好消息之福(創十二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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