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神學的範圍是新舊約正典聖經。你可能會覺得這是理所當然的,但事實上並非如此。Gerhard von Rad(1962, 105-128)要研究舊約中以色列各時代「信仰告白所創造的世界」,也就是以色列關於耶和華的認識,從最早的申26:3-10直到聖經一些主要的傳統形成了。這樣他研究的範圍,就包括一部份是記下經文之前的傳統。相反地,我們要研究的正是新舊約聖經所記載的。
舊約導論和相關的歷史有許多複雜的問題難以解決,學者的看法亦各異。論以色列早期的歷史,有些學者大致上接受舊約自己所記載的,有的學者則認為沒有族長,認定以色列沒有住過埃及,乃為道地的迦南人。這樣,對以色列宗教發展史的假設當然會很多。與這稍微有關係的問題是,舊約聖經各卷書何時撰寫的?摩西五經是摩西時代的作品,還是從以色列王國到波斯帝國時代形成的歷史傳統?如果聖經神學要考慮到這些問題,它必需是參考性的。等到某個學者論以色列史和舊約各卷書的 著作時間的假說被推翻以後,就必須修改他所寫的「舊約神學」。我們同意蔡爾茲(1999, 20-34)的看法,聖經神學要從正典說起。這樣,我們接受聖經自己所描述的歷史,所敘述的過程。當聖經說,耶和華對亞伯蘭講,吩咐他離開本地本族往迦南去,我們不會問這是否為正確,是否真的這樣發生過?當書卷的寫作時間會影響我們的分析,我們就接受五經為摩西時代的作品,以阿摩司書為第八世紀的作品。當列王紀和歷代志有不同記載之處,我們接受兩者都是正典。
我們的先決條件是聖經所描述的歷史與實在所發生的事件是一致的。當然,這些過程是從某個觀點描述的,甚至偶爾從稍為不同的觀點敘述(如列王紀與歷代志),故如果有聖經之外的歷史家描述出埃及的過程或大衛的帝國,很可能會與聖經所講的大不相同。同時,我們無法跑到公元2000年前去認識聖經之外的亞伯拉罕,我們所認識的就是經上的亞伯拉罕、經上的出埃及記、經上的大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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