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上,人們認為耶利米哀歌的作者是先知耶利米。這說法得到武加大拉丁譯本及七十士譯本的支持。
可是,許多學者對此置疑。最主要的原因是耶利米書及耶利米哀歌的寫作風格相異,而且兩卷書的觀點有衝突。
這兩卷書的寫作風格截然不同。耶利米書中所宣佈的預言,給人流暢自然的感覺,與耶利米哀歌的矯飾文體甚為不同。但若只以風格為基礎,便斷定耶利米不可能是耶利米哀歌的作者,確是有點武斷。選擇離合詩體的寫作形式,自然限制了作者自由發揮,因而大大影響他的個人風格。從歷代志下三十五章25節可清楚看見耶利米也有創作類似耶利米哀歌的作品。耶利米書中的講章,是以公開宣講為目的,它的流暢自然,在耶利米哀歌中當然找不到。耶利米的預言中所流露對事物的敏
感性,也是耶利米哀歌作者的特色。
由於耶利米哀歌對於各國在耶路撒冷遭受毀滅這件事上所擔當的角色,持不同的觀點,所以不少人常以此否定耶利米是這書的作者。在其預言中,耶利米視巴比倫人的侵略為上帝所用的懲罰工具,並且呼籲猶太人要在他們的侵略者手下降服(耶三十八3、17)。耶利米哀歌似乎視上帝為直接的懲罰者,並且視敵國為旁觀者,敵國也會嘗到上帝的憤怒(一21,三59-66)。然而必須注意,耶利米哀歌中提及的敵人,不單只是巴比倫人,也包括所有威脅猶大,並對猶大遭受的毀滅抱有
幸災樂禍心態的敵對勢力(一21)。確定上帝會審判這些敵人,並非否定耶利米書中的信息,因為耶利米並非真的認為巴比倫人既是上帝施行憤怒的工具,便可以免受
懲罰,這種想法跟耶利米書十二章14至17節不同。
耶利米書中的一些句子,亦可以在耶利米哀歌中找到,例如:「四圍驚嚇我的」(二22;參耶六25,二十10)和「茵蔯」(哀三15、19;參耶九15,二十三15)。這支持了耶利米是耶利米哀歌的作者之說。
還有另一些原因,否定耶利米是此書卷的作者。例如:他的名字並未在耶利米哀歌中出現,以及這書卷在希伯來聖經中列為著作,而非先知書。耶利米的名字沒有在這書卷中出現,並不是一項有力的論據,因為在舊約的書卷中,有不少是沒有引述作者名字的。由於耶利米哀歌是一首正式的輓歌,因此它不像耶利米書有許多
自傳式的資料。
那些質疑耶利米哀歌是否耶利米所作的人,有時引用耶利米哀歌在希伯來聖經的位置為理由。由於耶利米書列入希伯來聖經的第二部分,因此有人認為耶利米哀歌的成書日期過晚,所以不會是耶利米寫的。可是,要注意一點,第三部分正典書卷在早期的目錄並不統一。若只是以它被列於第三部分,而認為該書卷的寫作年代
較晚,恐怕難以令人信服。早期的教父耶柔米表示,耶利米哀歌曾與耶利米書同列於一卷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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