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4日 星期五

聖經神學方法--基督論法

   按照費雪(Vischer l949)的說法,我們可以用基督事件來解釋聖經的每一個部分。舊約告訴我們,基督會是怎樣的,而新約則告訴我們他是誰;於是,我們對舊約中的基督可以有一幅完整的圖畫。

    亨斯登堡(Hengstenberg)、巴特,和許多現代信義宗的神學家,都證明了今日基督論法的流行。

    事實上,這個方法有一些優點:它防止過度歷史化的狂熱,就是許多聖經神學家的傾向,並且承認基督信仰的中心性;對基督徒而言,整個聖經的確都指向耶穌基督。分析法所產生的舊約神學,則幾乎對新約或舊約先知性的目的皆一無所知。

    不過,整體而言,這個運動的危險大過其優點。幾乎所有作者都將舊約經文寓意化、靈意化,來配合他們所構思的「基督的預表」或這一類的說法。舊約不再是歷史,記載上帝和祂立約子民以色列之間種種拯救的故事。主觀的猜測和簡化的作法,使它淪為一系列先知的表演。經文的用意、舊約本身為正典的價值,和身為耶和華選民之希伯來人宗教經驗的價值,都在「關聯性」的祭壇上犧牲了。兩約之間的連續性應當用更好的方式來表達。

    巴爾提出「三一法」,舊約以歷史為重,而新約則以基督的權威為要,兩者都建立在神性--父、子、聖靈--合一的根基上。再加上應許與成就的觀點,兩約之間的關係基礎就更厚實了。舊約與新約各自記載上帝與他兩群子民的約--以色列和教會,然而卻透過基督事件,連結在同一本聖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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