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23日 星期三

在基督裡

    「聖靈」在保羅的教訓中佔了重要的地位。但是,保羅福音信息的中心人物卻不是聖靈,而是耶穌基督;因為只有人信耶穌基督為主時,他才可以得到所應許的聖靈(加三14);聖靈是「基督的靈」(羅八9)。耶穌基督在保羅的信息中是救恩的根基(林前三11)。因此,在談論救恩時,保羅經常提及基督,而且採用了一個很特別的片語──「在基督裡」。

    在保羅書信中,「在基督裡」、「在基督耶穌裡」、「在主裡面」、「在他裡面」一類的用詞經常出現,有人統計過在希臘文聖經中共有一百六十四次。在中文聖經,這個片語有時譯為「靠主」(如腓四14)、「指著主」(林前一31)。在林前一31,「指著主誇口」一語是引用七十士譯本的翻譯(那九24),因此我們可以說這節經文中希臘文的「在主裡」譯為「指著主」是正確的。但是,即使如此,我們也不能說所有「在主要」一類的話都是有同樣的意思,中文聖經的翻譯者事實上也注意到這點,因此在羅十五17、林前十二31、腓一26等處類似的話被譯為「在(主)基督耶穌裡」。

    當保羅使用「在基督裡」這片語時,他是在說明基督與信徒的特殊關係。在林後十二2,他說:「我認得一個在基督裡的人。」

    若用現代的話表達,這個「在基督裡的人」便是「基督徒」。但是,當他說:「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林後五17)的時候,他顯然是在描述一種情境。在腓三9,「得以在他裡面」(原文直譯該是「在他裡面被找到」),更明顯地表示這種關係好像是住在一個範圍或地區一樣。在神學上,我們說這種「在基督裡」的關係,是與主合一的關係。

    從保羅書信中,有兩個對比可以幫助我們瞭解這種合一的關係。第一,他用過「在亞當裡」與「在基督裡」的對比。「在亞當裡眾人都死了;照樣,在基督裡眾人也都要復活。」(林前十五22)根據羅五1221亞當與基督的對照,我們可以看到「在亞當裡」的意思,可說是「因亞當而死」,而眾人會因亞當而死,是由於亞當是人類的領袖。同樣,保羅說信徒是「在基督裡」時,是因為基督是他們的領袖。

    另一個對比,是摩西與基督。「我們的祖宗從前都在雲下……都在雲裡受洗歸入摩西。」(林前十12)這話與羅六3類似:「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的人,是受洗歸入他的死嗎?」以色列人過紅海的經驗,表示他們是在摩西的權柄之下,同樣,基督徒受洗的經歷,也是表示他們與主合一,不再在罪惡的勢力之下。

    這種「領袖代表整個團體」的觀念,在加拉太三章也一樣存在。在加三16,保羅強調上帝給亞伯拉罕的應許是指一個子孫──耶穌基督——說的,但是,在二十九節,他卻說信徒「因信基督耶穌都是亞伯拉罕的後裔」。為甚麼呢?「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裡都成為一了。」(二十八節)「成為一」直譯應是「成為一個人」。

    保羅在這裡所要說的是:一個人信主耶穌受洗後,便是屬乎基督的,是基督一家的人。這種關係,猶如在傳統觀念上女性結婚以後成為男家的人。

    在使徒保羅的教訓中,「在基督裡」是一個人整個生命的轉折點。「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林後五17)他用「新的創造」來形容在基督裡的情形。

    根據保羅的教訓,對一個在基督裡的人來說,整個生活的意義、地位、方式、態度都完全改變了。信徒不但是一個「在基督裡的人」(林後五16,十二2),他們坐牢時是「在基督裡的囚犯」(腓一13),死亡時成為「在基督裡睡了的人」(帖前四16),即使是軟弱的使徒也仍然是「基督裡的」嬰孩(林前三1)。信徒得救,也可說是「得以在基督裡」(林前一30),而他們活著,也都是在基督裡(羅六11  ;提後三12)。因此,他們行事為人(西二6)、事奉(羅十六3)、誇口(羅十二17;腓一26),都是在基督裡。對保羅而言,在基督裡不是理想,更不是理論,而是事實。每一個信徒都是在基督裡,每時每刻生活都是在基督裡,任何遭遇也都是在基督裡。

    與這種在基督裡的觀念有密切關係的,是保羅書信中與主契合的真理。在基督裡的生活,是與耶穌基督一同生活。論及信徒將來的盼望,使徒保羅說是「與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一同得分(林前一9)。「一同得分」這名詞也可譯為「團契」、「分享」。除了這名詞以外,保羅在希臘文聖經中也採用了前置詞「與」字與動詞或名詞組合,表達這個契合的思想,將這一類的用字歸納起來,我們可得到下列的表格:

    1.已成的事實
      1)聯合               羅六5
      2)同釘               加二20
      3)同死               羅六8;西二2o
      4)同埋               羅六4
      5)同復活             弗二56
      6)同活               弗二56;西二13
      7)同作王             弗二56
      8)同隱藏             西三3

    2.現在的情形
      1)同化               腓三10
      2)同受苦             羅八17
      3)同活               林後四14
      4)同得生             羅六8

    3.將來的盼望
      1)同得生             羅六8;林後十三4;提後二11
      2)同活               林後四14
      3)同顯現             西三4
      4)被一同帶來         帖前四14
      5)同在               腓一23
      6)同承繼             羅八32,八17
      7)同作王             提後二11
      8)同得榮             羅八17
      9)同形像             羅八29  ,腓三21

2014年7月20日 星期日

福音的源頭

    在加一1112,保羅說了一些相當難以解釋的話:「弟兄們,我告訴你們,我素來所傳的福音,不是出於人的意思。因為我不是從人領受的,也不是人教導我的,乃是從耶穌基督啟示來的。」

    跟著,為了強調他的福音與人無關,他指出信主後「沒有與屬血氣的人商量,也沒有上耶路撒冷去,見那些比我先作使徒的。」(加一1617

    要瞭解加一1112的話,我們必須注意他在加拉太書第一章的要點。根據加一1316, 我們可看到保羅的意思,事實上是指他改變的過程而言:倘若以保羅個人的背景和志向來解釋,他傳福音是不可思議的事,因他不但逼迫教會,而且熱心於他的傳統 信仰。保羅認為,他的轉變,只有一個解釋:是上帝「樂意將他兒子啟示在我心裡」,而且呼召他做使徒(十六節)。因此,他一再強調他福音的使命和來源不是出 於人,也不是藉著人(第一與十二節),而是出於上帝。從人的角度來解釋保羅的改變是行不通的。

    在 保羅書信中,「啟示」這一個字出現的次數不多,但是與它有關的字和思想,則相當重要。其中之一,是「智慧」在哥林多前書第一、二章中,他特別使用這字來討 論哥林多教會紛爭結黨的問題:他認為十字架的道理是上帝的智慧,而與這智慧對立的,是人的智慧。在文脈中,人的智慧最具體的代表,是希臘的哲學家;但事實 上,猶太人的文士、世上有權有位的人——包括世上的君王,所依賴的也是這世上的智慧(一20 78)。這些人的問題,是「世人憑自己的智慧,……不認識上帝。」

    在這情形下,救恩的可能是在乎「上帝樂意用人所當作愚拙的道理,拯救那些信的人。」(一21

    而上帝這種智慧,是世上的人所不認識,也不可能認識的,是「眼睛未曾看見,耳朵未曾聽見,人心也未曾想到的。只有上帝藉著聖靈向我們顯明了。」(二910

    同樣,在雅典的講章中,保羅也說世人蒙味無知之時只能敬拜未識之神,但真正的救恩卻是在耶穌基督復活的事上表明了出來(徒十七2231);在彼西底的安提阿,他也對猶太人說:「耶路撒冷居住的人和他們的官長……不認識基督,也不明白每安息日所讀先知的書。」(徒十三27

    但赦罪之道卻是上帝在耶穌基督身上彰顯出來的(徒十 3041)。救恩的根據是上帝的智慧,救恩的獲得也在乎上帝的啟示,它的內容更是由上帝的智慧所決定。

    與智慧有關的字眼,是「奧秘」。根據羅十六2526,「奧秘」的意思不是「不可理解」,也非「神秘」,而是「啟示出來的秘密。」

    在林前二7,保羅說十字架的信息,「乃是從前隱藏,上帝奧秘的智慧。」

    基本上,「上帝的奧秘,就是基督,所積蓄的一切智慧知識,都在他裡面藏著。」(西二23

    但是,保羅也從上帝領受了這個大奧秘裡的一些細節,因此,上帝的奧秘也包括了復活的情形(林前十二51)、猶太人的得救(羅十一25)、外邦人與猶太人的合一(弗三36),以及教會與基督的合一(弗五2932)。以復活的細節為例,我們可看到信徒復活的真理不需特別的啟示,保羅可根據已有的啟示——耶穌的復活——推論;但是,復活的過程卻是需要特別啟示才知道的。沒有了這些啟示,信徒對某些真理便不能透澈地瞭解。

基督與救恩計劃

    根據路加的記載,保羅在彼西底的安提阿講論上帝與以色列人在歷史上的關係時,曾提及了福音書的大綱──耶穌的降生、先鋒、受害、死亡與復活(徒十三2331)。在他的書信中,我們也可看到他在哥林多傳福音的基本內容:「第一,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並且顯給磯法看……。」(林前十五37

    當 他描述這信仰的內容時,特別強調是他自己「當日領受又傳給你們的」;「領受」和「傳給」兩字,正是遺傳傳遞的用語。雖然我們在使徒保羅的教訓中完全找不到 類似福音書中關乎耶穌基督生平事蹟的記載——沒有誕生的故事,甚至也沒有復活的故事,保羅事實上是假定了信徒已熟知耶穌基督的生平歷史,而且,在他的教訓 中,我們也可以看到保羅承受了初期教會對耶穌基督的認識,以耶穌基督的工作與身份作為救恩歷史的骨幹。

    在保羅的教訓中,我們可從幾個現象清楚地看到他相信耶穌是一個歷史人物。

    第一、當他在哥林多前書十二章引用當代的信條,特別是證明信徒復活的盼望時,他並沒有嘗試「證明」耶穌的存在,乃是以耶穌的死而復活的事實去支持信徒復活的可能性(林前十五1219)。

    其次,雖然保羅沒有提及耶穌的生平事蹟,卻引用過耶穌的話(林前九14,十一2325,七10  ,羅十14  ;徒廿35等)。

    第三,他在羅一3,引用了當代教會的信仰,說:「按肉體說,〔耶穌基督〕是從大衛的後裔生的。」(參羅九5;提後二8

    在加四4,他更提出耶穌確實是時空下的一個歷史人物:「及至時候滿足,上帝就差遣他的兒子,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參腓二78

    第四,他在書信中事實上曾強調耶穌基督無罪的生活(林後五21;羅八3),以及貧窮的生涯(林後八9)。

    當然,我們不能否認在保羅書信中,他著重的並不是耶穌的歷史性、而是這歷史上的耶穌的生、死、復活與信徒救恩的關係。但是,當他談論耶穌生平的意義時,我們卻又發現他運用了初期教會對耶穌基督的兩個稱呼,表達出新約中救恩歷史的基本結構。

    在保羅的教訓中,我們發現他很喜歡稱耶穌基督為「上帝的兒子」。根據加四4、這兒子的身份並不是在降生之後才得到的,而是在降生之時,他已經是上帝的兒子——也即是說,耶穌稱為上帝的兒子,事實上是降生之前的事。這兒子的身份有兩個基本的含意:

    第一、他是上帝的榮耀與形像的彰顯(羅八29  ;林後四4;西一15)。由於「上帝的兒子」事實上是「與上帝同等」(腓二6),保羅論及他的降生,便以「虛己」與「愛」來表達(腓二7;林後八9;羅五8)。

    另一個保羅喜歡用的稱呼,是「主」。這名稱顯然早已在亞蘭語的教會通用了(參林前十六22)。在保羅書信中,原也可用來稱呼一般有權柄的人(林前八5)及主人(羅十四4),但是在羅十913,保羅與彼得一樣(參徒二2136  ),認為「主」耶穌基督便是約珥書中那要統管萬有的王——主耶和華。根據腓二911、羅十9、徒十七31,我們可以說這「主」的身份是耶穌基督復活之後得到的尊稱。但是,他完全統管宇宙之時,卻是在末期再來與復活之後(林前十五2328,帖前三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