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28日 星期四

雅各書的寫作目的和神學教導

  雅各書的寫作目的是:

(1)鞏固受試煉的猶太基督徒(一2-4、13-15,五7-11)。

(2)矯正對於保羅有關因信稱義之教義的誤解(二14-16)。

(3)把實用的智慧,傳授給第一代的信徒。


  雅各的神學不是教理式的。在保羅的書信中,並新約其他書卷中,佔有極重要地位的神學主題,卻在雅各書裏找不到。雅各書沒有提到道成肉身,基督的名字也只出現了兩次(一1,二1)。基督的受苦、死亡、復活,雅各也沒有談及。


  雅各的神學是實踐性的,有明顯的猶太味道。當然也有基督徒的特色。雅各將拉比的思想,融會在基督裏。


  雅各書的神學主題,有幾方面尤其突出:試探(試煉)在試煉中的喜樂,以及試煉本身,都能夠建立品格,並使品格達至完美,這是典型的猶太教教訓,都在本書 卷中出現(一2-4)。雅各也談到試探的來源(13-15節),然而在此,作者和當時的猶太神學發生了衝突。拉比對於罪的來源這個問題,所提供的答案是: 人有邪惡的傾向,引誘人犯罪。拉比推論說,由於上帝是萬物的創造者,也創造了人類邪惡的慾望,人便不須負起犯罪的責任。雅各說:「人被試探,不可說:『我是 被神試探』;因為上帝不能被惡試探,他也不試探人。但各人被試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慾牽引誘惑的。」(一13、14)

    律法整卷書信所涉及的,都是道德的教訓。 至於福音的中心真理,如基督的死和復活等,卻沒有提及。雅各首先假定了福音,才把基督教倫理的一面展示為完美的律法。他似乎向猶太基督徒讀者保證,律法依 然存在,因為每個猶太人都視律法為無價之寶。


  律法(基督教的倫理教訓)是全備的(一25),因為耶穌基督成全了律法。它也是自由的(一25)。換言之,這律法(道德責任)是應用在自由的人身上; 他們不是從律法中得到自由,而是藉著「真道」,從罪和己之中得到自由。巴勒斯坦的猶太基督徒,用「律法」一詞形容基督信仰的倫理教訓。這教訓是耶穌基督的 信徒的行為準則。


  這個把基督教倫理教訓視為律法的傾向,可見於二章8至13節。


  雅各在此訓斥讀者,不應偏袒富足的人。他們以「愛人如己」為由,容讓這種偏袒的行為。所以雅各說:「你們若全守這至尊的律法,才是好的」(第8節)。 這「至尊的律法」必須和第5節同看。雅各在此提醒讀者,上帝「揀選了世上的貧窮人,叫他們在信上富足,並承受他所應許給那些愛他之人的國」。故這「至尊的律法」是為承受天國的人而設的,是那些甘願受上帝轄管的人信心的規範。整卷雅各書就是把律法等同基督教倫理。

 

舊精神和新模式

 

    福音從希伯來文化環境傳至希臘羅馬文化環境中時,使徒們抓住了因信稱義的真理,一致同意舊約時代的割禮,及其他禮儀不能強迫外邦信徒實行(加四:1-10; 徒十五章),實際的果效,是承認文化的相對性。

    但是,雖然文化上這一個不一定比另一個好,聖經卻也沒有說一切倫理都是相對的。反而在新約中我們看到使徒在不同的環境中,以不同的行為模式,表達相同的基本價值。

    例如,在旱期的耶路撒冷教會,有些弟兄姊妹們變賣財產,與貧窮的人凡物公用(徒四:32-37)。後來,教會發展到安提阿及希臘,耶路撒冷仍有窮人存在,外邦教會便多次捐錢救濟(他們不可能凡物公用),同樣表達基督徒的愛心(林後九:1)。而且,在這個捐款行動上,馬其頓的教會更是在極窮乏的環境下極力參予,表現出愛心的實際,不限於富有者纔能實行(林後八:1-8)。

    在處理貧窮這件事上,我們看到基督徒同樣有愛心,但卻以不同的方法與模式表達,好像長方形,方形及三角形的物體,形狀不同,但是面積卻是一樣。

 

絕對與相對

 

    世人最大的引誘,是將自己“神化”以自己與上帝同等;與這罪同等的,是將人神化,也以之顯出自己的價值。

    基督教改教時,否認了教皇絕對的權威,但是在歷史上,許多人卻又將一些上帝重用的僕人或自己神化了,解經時好像只要與馬丁路德、或加爾文、衛斯理、王明道、倪拆聲的教導一樣,就絕對不會錯。其實這正是在製造改教者所反對的教皇。

    這不是說聖經中沒有絕對的真理。在舊約,我們經常看到先知們指出二種上帝絕對不能容忍的事:離棄獨一的真神與行為上違背上帝的律法。

    在新約,我們也看到五個不可否定的信仰:耶穌是上帝的兒子道成肉身(約壹四:1-2),因信稱義的教訓(加一:8-9)和基督的復活(林前十五章),基督的再來(啟二十二:18-19)而且使徒們也眾口同聲地斥責犯罪的行為(參提前四:1-5;提後三:1-9;彼後二:1-22;約壹三:7-12,五:5-16。

    但是我們也可看到使徒們信息的重點,甚至名詞的含意都不一樣。

    基督教自改教以來一大偏差,便是要求所有信徒在一切教義上(包括各種細節)都絕對一致,忽視聖經在絕對的真理中容許重點的不同,更忽視保羅與約翰都同樣地強調絕對的真理是上帝絕對的愛,真理與愛心不能分割。(約壹二:9;林前八:2)

    聖經對我們的要求,是在共同的信仰根基上,在愛中繼續追求真理,直到主來的日子。

 


2022年4月26日 星期二

雅各書納入正典之歷史

   雅各書是一本較遲被被納為正典的新約書信。甚至直到馬丁路德的時候,他還反對雅各書。

   馬丁路德的反對,是基於他錯誤地以為雅各書的論述與保羅的因信稱義有衝突。無可否認,本書信確實與保羅書信不同,但雅各書並不是與因信稱義相對立,相反地,它要改正那「散住十二支派之人」對因信稱義的錯誤觀念,並且正面教導那有真實信心的信徒,應有的行為,和如何在人面前表明他己經因信稱義。

    最早接納雅各書為正典的是埃及亞歷山大城的俄利根(AD185-254)。在第三世紀,從希臘教會開始接納本書信,然後是拉丁教會,最後是敘利亞教會納它為正典。第四世紀的猶西比烏也接納它為正典,但他卻將它列入問題書類。但從第四世紀未,它的正典地位,慢慢地被普遍被信徒接納。

 

約翰壹書之書信的背景

 

    耶路撒冷的毀滅,結束了保羅和猶太人的關乎因信稱義與因律法稱義之爭。現今取代律法稱義這爭端而起的是希臘的哲學。這些哲學與基督教的信仰混合,產生了那在數十年後才完全成熟的諾斯底主義,又名智慧派。在保羅殉道之前諾斯底主義的雛形己經在小亞細亞蔓延,影響教會,現今它比起保羅殉道時稍為成熟,影響也漸趨廣泛。諾斯底主義影響信徒不承認主耶穌是上帝,懷疑自己所得的救恩,看犯罪為正常,最後離開教會。

    諾斯底主義高舉「知識」,視「知識」比信心和行為更為超越。人要得救就要得著「知識」,但「知識」卻只有少數人能領悟。與這「知識」相反的就是物質。「知識」是善的,物質是惡的。從這裡引出諾斯底主義的兩個重點:關乎上帝與物質世界的關係和人與物質世界的關係。

    第一,既然物質是邪惡的,這個世界不會是至高至善的上帝所創造的。若果這個世界是主耶穌所造的,那麼主耶穌就不是那至高至善的上帝,充其量祂只是低等的上帝,甚至是天使。至於祂道成肉身,更是不可能接受,一位屬靈而良善的上帝不可能取一個邪惡屬物質的身體而成為人。他們就否定主耶穌是一位真人,他們建議了「幻影說」(Docetism),就是主耶穌在世時只是一個虛幻影子,祂不曾有過肉身。除「幻影說」之外,也有人說耶穌是人(Cerinthianism,以倡導人Cerinthus為名),但祂不是上帝。他所以有上帝的身份,是因上帝的靈在祂受洗的時候降臨並且居住在祂心內,直至在祂被釘十字架前,上帝的靈才離祂而去。釘十字時候的主耶穌是一位真人,並不是上帝。

    第二,物質既然是邪惡的,而身體也是物質做的的,所以人應該嚴嚴的管制自己的身體。為避免靈魂受自己身體的影響,他們就作出對身體和身體的各種慾望的禁制。另一班人卻持相反看法,既然物質是邪惡的,也無任何價值,就應讓這屬物質的身體與這物質的世界盡量產生關係,好使靈魂從這些關係中得著「知識」,叫靈魂盡快得著拯救。這樣從這觀念就發展出兩種截然不同的禁慾主義和與它相反的縱慾主義。

    這異端是敵基督的,約翰壹書就是與這異端爭辨。除約翰壹書外,上帝感動保羅在二十多年前所寫的歌羅西書也是和這異端爭辨。此外諾斯底主義的影子也可以在提摩太前後書,提多書和彼得後書找到。或許在哥林多後書也有少許足跡。

 

2022年4月25日 星期一

以弗所書的寫作背景

 

以弗所書每章均有提及「聖靈與教會」。保羅在以弗所書講及這重點,與下段經文有關。

「亞波羅在哥林多的時候,保羅經過了上邊一帶地方,就來到以弗所;在那裡遇見幾個門徒,問他們說:『你們信的時候,受了聖靈沒有?』他們回答說:『沒有,也未曾聽見有聖靈賜下來。』保羅說:『這樣,你們受的是甚麼洗呢?』他們說:『是約翰的洗。』保羅說:『約翰所行的是悔改的洗,告訴百姓,當信那在他以後要來的,就是耶穌。』他們聽見這話,就奉主耶穌的名受洗。保羅按手在他們頭上,聖靈便在他們身上,他們就說方言,又說預言。一共約有十二個人。」﹝徒十九1至7﹞

那時保羅遇見以弗所的弟兄姊妹,得知他們從未聽過和經歷過聖靈的恩賜和能力。

基督徒的生命若缺了聖靈的工作,必不夠榮耀。教會的增長、福音的傳播,「不獨在乎言語,也在乎權能和聖靈,並充足的信心。」﹝帖前一5﹞

使徒行傳十九至二十章主要記載在以弗所發生的事情。以弗所是保羅事奉的重要地點之一,他愛以弗所的弟兄姊妹,並且重視傳福音的機會﹝參林前十六9﹞。他在那裡停留三年之久。當保羅離開以弗所,他特意勸勉一群長老。以弗所有很多人信主,是一所「大型教會」,對亞西亞影響甚鉅。

我們一生也不能缺少聖靈的工作,祂將我們領到主前。然而,我們要認識聖靈作工的法則和祂何等愛我們。祂是溫柔的,會在我們心中提醒我們,也會為我們擔憂。 聖靈也是恩膏,能使我們得享受、舒暢、醫治,祂每天也等待著將我們帶到主面前,我們要學習敏銳和聽從聖靈的聲音。

 

2022年4月24日 星期日

「效法」在保羅時代的用法

 

使徒保羅在他的眾多書信中提到「效法」的觀念,更提到基督的信徒應「要一同效法我」,是不是在搞個人崇拜?也可能是想「抓權」在手,信徒若不照著他的方法行事為人,則是反教會、敵基督?

研究保羅對權柄的使用之學者也持不同的看法;有的認為這是保羅適當使用權柄(authority)的做法,但也有的學者認為這是保羅試圖鞏固自己在初期教會中的使徒地位的手段,總之當時教會對「權柄」的解釋也已涉到今日教會,「效法」的觀念只能引起更多的誤會。但保羅又在這樣的爭論性情況下不只一次的呼籲信徒效法自己。

希臘文mimesis的字源可能來自希臘默劇。尤其在宗教儀式中、為了表達「神聖」的榜樣鼓勵觀眾仿效劇中的道德與性情,默劇重複效法古人的形態,使這些聖人「活現」在觀眾面前。

在哲學的討論中,柏拉圖似乎鼓勵創新,以免拾人牙慧,但在他著名的著作「共和國」中卻不斷叫人盡力效法蘇格拉底。亞里斯多德卻看到人性具有的仿效功能,從仿效中學習人生。Castelli卻堅持說仿效基本上是「一代不如一代」,仿效者無法完全效法源頭,最後可能只能效法形式而已遠離了起初的內涵。根據Castelli這可能造成兩種不同的後果:

(一) 被效法的源頭就能把持權威,使效法者馴服;

(二) 效法者也因此成為順民、受到源頭的控制。

這種師、徒的關係在保羅的思想與行動中也是否出現?在保羅的作法中似乎沒有收徒弟的觀念。提摩太雖然是他的屬靈兒子、但卻看不出保羅用希臘文化中的「效法」觀念來教導提摩太。保羅這樣的做法就與耶穌呼召門徒的情況不一樣。這是否意味保羅所說關於「效法」他自己、與「效法」基督是兩回事?

很多學者就研究保羅神學的成果、以為保羅從來沒有要求門徒「效法」他的榜樣。因為保羅注重聖靈在信者心中的更新能力,而絕不可能要信息仿效人。但也有學者強調:「人的經歷與行為都充滿著模範。」

聖靈在一個身上的工作肯定會吸引其他人去追求更新,這就沒有互相矛盾的論點,反而是互相呼應。

 

保羅對「亞當」與「基督」的比較

 

羅馬書中的「救恩」與「罪」的主題時,我們不能忽略第五章12-21節這一段「亞當──基督(或新亞當、第二亞當)」的比較。

「亞當」和「基督」都是普世性的人物,即代表了全人類(參林前十五20-28、45-49)。因此,他們的生命和動作有普遍的作用和影響力:「因一人的過犯眾人都死了…因耶穌基督一人恩典中的賞賜…加倍的臨到眾人」;「因一人的過犯,死就因這一人作了王… 因耶穌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因一次的過犯,眾人都被定罪。照樣,因一次的義行,眾人也就被稱義得生命了;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照樣,因一人的順從,眾人也成為義了。」(羅五15、17、18、19)

顯然的、這裡保羅所包括的範疇是廣泛的:他沒有提到「猶太人」或「外邦人」,二者乃是都包含在一個更大的範圍裡──「眾人」或「全人類」;這裡所透視的是群體,而不是個人。換言之,保羅指出每一個人都與「亞當」或「基督」有關、因為後兩者的行動決定了站在他們地位,屬他們的人。再一次,我們看到基督的工作有普世的意義、有廣泛的影響,遠超過亞當的動作。

因此,基督的死是有普世的功效和意義。信靠基督的人不可分彼此、因為大家在主裡的地位和身份是同等的。保羅說:「上帝不偏待人(不管是甚麼民族背景的人)」(羅二11);他也說:「難道上帝只作猶太人的上帝麼。不也是作外邦人的上帝嗎?是的,也作外邦人的上帝。」(羅三29)

「你們受洗歸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並不分猶太人、希利尼人、自主的、為奴的、或男或女。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裡、都成為一了。」(加三27-28)

這個認知驅使、激勵我們向普天下的人傳福音。因為十字架的信息並不是只給某一個群體或民族而已,乃是整個人類。況且,全人類都在罪惡、死亡、魔鬼的轄制之下,每一個人都需要基督的救贖。我們的宣教使命也是普世的。

知道基督的死的普世意義,也使我們更有信心去佈道,因為基督的救恩能救世上任何願意悔改歸信基督耶穌的人。因此,讓我們更加堅信「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羅10:13)。

 

「救恩」與「罪」之主題

    保羅對「救恩」及「罪」兩個主題的討論,特別是從羅馬書來看,我們不難發現,在保羅的思想中,普世的觀念一直是它們的背景。例如,在羅馬書中,我們看到保羅先假設並也認定普世人對耶穌基督十字架上救恩的需要。

    這普世的需要(既需要上帝的救贖)是因為世上每一個人都受到罪的沾染,沒有一人是例外的:「猶太人和希利尼人都在罪惡之下。就如經上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羅三9下-12)

    可見保羅在羅馬書中討論到罪時,他的出發點是普世性的,意即他是在分析世人所處普遍的光景,而不是單指某個人或某一群人。對保羅來說,這是因為罪影響到上帝與人的關係,而這個破裂的關係也在個人,人與人,甚至人與大自然中彰顯出來。因此,罪不是私人或個人的事,乃牽涉到周遭的人、物、和環境(參羅一26-32及創三)。

    故此,基督的救贖果效必須以關係、群體、和普世意義來討論。很顯然的,在羅馬書中,普世的救恩需要與普遍的罪惡(既普世的人類陷在罪惡中的事實)是兩個緊緊相關的主題。普世的意義在其中得到清楚的表達。

    因此,從羅馬書,甚至包括保羅其他書信,我們可以找到一個基本的思想,就是上帝藉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救恩是普世性的,是賜給凡「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上帝叫他從死裡復活」的人(羅十9-10)。

 

 

以經解經:教會書信闡釋救恩真義

   全部教會書信都是講解基督的救恩原理,以及蒙教贖之教會,如何遵行基督在加利利山所頒佈的大使命;並教導聖徒與眾教會,如何應用福音真理的道,改變人的生命與生活。

  使徒行傳末章保羅責備猶太人不肯聽信福音後,說:"所以你們當知道,上帝這救恩如今傳給外邦人,他們也必聽受。"(徒廿八28);而羅馬書的開端,保羅 在自薦中特強調他自己是"特派傳上帝的福音",並在萬國之中叫人為他的名信服真道,與使徒行傳他自己所說的話完全銜接。而且羅馬書正是把基督救恩原理解釋得 最清楚的一卷書信。例如:

  (1)羅一16–“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上帝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在這節經文中使徒指明:

  ①基督所成就的救恩,是上帝的大能。注意:不是說傳福音的人有大能,而是說福音本身有大能,只管傳揚,到了時候必有收成。

  ②福音的果效不是所有人自然得救,是一切信的人才蒙拯救。

  ③信福音的人不應以福音為恥。不以福音為恥的人才能把福音傳開。

  (2)羅十五19、23–保羅向羅馬人見證說:"甚至我從耶路撒冷,直轉到以利哩古,到處傳了基督的福音。……但如今在這裡再沒有可傳的地方……"可見保羅不但在羅馬書中解明救恩的重要原理,並且身體力行,甚至"在這裡再沒有可傳的地方"。

  (3)保羅又寫信給加拉太各教會,指出割禮派異端的錯誤,解明因信稱義的恩惠福音之原理。寫信給哥林多教會,指出他們以屬世智慧誇口的錯誤,勸誡他們 不可分爭結黨,要有同一身上肢體的感覺,同榮同辱。晚年行將殉道之前,寫信指導下一輩的傳道人如何治理教會,如何謹慎自己和自己的教訓,如何作無愧的工人……。

  所以全部新約書信,都是講解並指導人遵行並體驗基督救恩之完美,竭力建立基督屬天的國度。

 

以經解經:使徒行傳記述基督教會擴展

   (1)“教會"就是蒙基督從世界中選召出來的人。這些人並非單單聚在一起,且要肩負他復活顯現時所交付的大使命,就是:

①往普天下去,使萬民作主門徒;

②凡他所吩咐的,都教訓門徒遵守。而使徒行傳就是記述教會怎樣遵行復活主的吩咐,把福音從耶路撒冷,傳到外邦列國的情形。

  (2)徒廿八23:"他們和保羅約定了日子,就有許多人到他的寓處來,保羅從早到晚,對他們講論這事,證明上帝國的道,引摩西的律法和先知的書,以耶穌的事,勸勉他們。”

  注意:保羅向當時的猶太人所講論"上帝國的道",也就是本節下半部"耶穌的事"。這些"耶穌的事"和"上帝國的道",就是整個使徒行傳所記載的,都是有關眾使徒與初期教會,如何把基督的救恩從耶路撒冷傳到外邦的事。換言之,全卷使徒行傳所記使徒們所有傳道的事工,與所傳的道,都是耶穌的事,也是關乎上帝的國度之擴展的事。

  (3)徒三22-24:教會初期,彼得和約翰起來為基督作見證說:"摩西曾說:'主上帝要從你們弟兄中間,給你們興起一位先知像我,凡他向你們所說的,你們都要聽從。凡不聽從那先知的,必要從民中全然滅絕。'從撒母耳以來的眾先知,凡說預言的,也都說到這些日子。"

  (4)注意24節:"從撒母耳以來的眾先知"也就是從列王時代起的眾先知。撒母耳是列王時代的第一個先知。"從撒母耳以來的眾先知,凡說預言的,也都說到這些日子",可見眾先知預言的主題,都是指向基督的降生、受死和如何為我們成功了救恩這個主題。

  (5)徒十43:彼得在哥尼流家傳福音時,也提到耶穌基督是眾先知所預言的那一位:"眾先知也為他作見證,說:凡信他的人,必因他的名,得蒙赦罪。"

  (6)所以基督的救贖,和上帝國的具體實現有不可分割的關係。使徒行傳所記完全吻合基督這主題。

 

 

以經解經:民數記二十章的磐石

   民二十8:"你拿著杖去,和你的哥哥亞倫招聚會眾,在他們眼前吩咐磐石發出水來,水就從磐石流出給會眾,和他們的牲畜喝。"(參出十六6)

  林前十4:"……隨著他們的靈磐石,那磐石就是基督。"

  出埃及記十九章以色列人到了西乃曠野,一直停留到民數記十章11節才起行。民數記記載他們在西乃曠野經過編整隊伍之後的行程。而使徒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十章1-11節把這段歷史撮要的告訴我們,整個以色列人在曠野的行程,其實是以基督作他們的引導。

  注意:使徒保羅說那流出活水給以色列人喝的"磐石就是基督"。摩西所擊打的是磐石,那磐石怎麼會是基督?原來那引導以色列人走曠野路的,其實不是摩西,那流出活水給他們喝的也不是石頭,是那在曠野行程上暗中引導他們的基督。

  在約翰福音三章13-14節主耶穌也曾引用民數記廿一章摩西舉銅蛇的事,講到他自己如何被釘十字架。可見上帝在舊約常藉歷史的故事,描寫那要來的耶穌基督。民數記似乎是記載以色列人在曠野的行程,其實是從另一方面按著基督這個中心,描寫他對選民的引導。

 

聖經奇妙的特質

  (1)路一37──"因為出於上帝的話,沒有一句不帶能力的。"

  《聖經》的話確具有不可思議的生命能力。所謂生命能力,就是把人根本改變,使許多人從罪惡的路上回轉。虛心領悟《聖經》的真理,更能使人的心思全然更新。現今資訊迅速傳遞的時代,許多人的知識快速增長。但知識的增長不確保人生更光明,社會更安寧;反倒是人心更險惡更冷酷。但《聖經》的話使人有敬畏上帝的智慧,改變人的內心,能在各種邪惡的潮流與誘惑中站穩。使徒保羅憑《聖經》的真道,把福音傳到小亞細亞和歐洲,影響了全世界的歷史。中國名布道家 宋尚節 博士因熟讀《聖經》成為中國名傳道家。在大約1929至1944年的工作中,為整個大陸和東南亞各地的華人教會帶來大復興。

  (2)《聖經》的記載中,除了詩類的體裁外,大部分是平實的敘述,是記錄性的文字,不用誇張的語調,給人真實的感覺。主耶穌最常說的一句話是:"我實 實在在的告訴你們……"。又一再嚴責假冒為善的人,無論新、舊約《聖經》都是顯明上帝憎惡人的虛偽。在舊約上帝藉先知彌迦說:

  "耶和華豈喜悅千千的公羊,或是萬萬的油河麼?我豈可為自己的罪過,獻我的長子麼?為心中的罪惡,獻我身所生的麼?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什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上帝同行。"(彌六7-8)

  真實的上帝喜歡人面對自己的弱點,絕不姑息罪惡,既仁慈而公正。《聖經》的特質是在平實溫和中有無限的權威,而且常常一針見血的直刺人心!

  (3)《聖經》的話有自解性,能自己解明了自己。偉大而全智的上帝,在他要把他的旨意啟示給人的過程中,選用了許多不同時代的歷史人物與事件,逐漸的把他對整個天地的完美計劃顯明。他的寫作程序有完美的"佈局",前後不斷的互相補充,互相解明。

  讀《聖經》的人,必須謙卑面有恆心的熟讀全本《聖經》。要明白《聖經》,不能按片斷明白,必須按整體明白。但在尋求明白的過程中,必然從小部分片斷開始,所以必須不斷信靠倚賴聖靈的啟導。在上帝前常存謙虛受教的態度,才能進入真理的深處,領悟其全貌的精義。

 

希望的來臨

 

撒迦利亞書十三章1-9節

 

一. 赦免的泉源(1節)

 

赦免,對一個犯罪的城市來說,現在有了盼望。在城裏,將有一個泉源,它流著永遠的水,潔淨市民的罪。這座城的敵人已經被除掉,生活可以得到照顧。他們需要的赦免,是屠殺(參見十二10-14)所犯的罪。

 

二. 潔淨信仰(2-6節)

 

耶路撒冷所受的咒詛,其中一項是敬拜偶像和假先知的行為。那些從木頭或金屬變出來的偶像將被消除;以色列古代敬拜耶和華的信仰將要恢復。那些為私利的假先知也將被除掉。

 

三. 潔淨領袖(7-9節)

 

前幾節的散文現在被抒情詩所取代,在詩中牧人的比喻再次出現。好像假先知將要消除,同樣假牧人(或君王、統治者)也要被消除。

 

牧人無疑是上帝選民的統治者。上下文假定這個牧人是假牧人,雖然經文中沒有特別陳明。耶和華的刀劍將攻擊牧人,結束這種虛偽牧者的統治。但是先知意識到,對牧人的審判將會對羊群有影響,這裏所指的羊羔(「微小者」,7節)指明他們的無辜。許多羊將要死亡,但是有三分之一生存者將會經過試煉後而更加堅強。這詩歌的結論(9節下半)暗示所立的約將恢復和上帝將作羊群的好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