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50年後,德國神學之領導地位是由布特曼(Rudolf Bultmann)來主持。他的釋經學(被稱為新釋經學)要點如下:
一.科學的原則:有關事實的一切資料都必須使用科學的方加以解決,所有歷史文獻惟有經過正常的研究歷史的程序加以證實後才能被接受。
二.批判的原則:認為若要明白聖經所使用的文字、觀念、詞彙、我們必須徹底研究其歷史的、字義的、社會的、和宗教的背景。這是受了宗教歷史批判學的影響。他也以形式批判學來研究聖經的傳統、把聖經的文獻分為各類的形式、如宣告故事、神蹟故事、神話、傳奇故事、英雄故事等等。
三.神話的原則:布特曼認為,第一個世紀的教會是在一個神話充塞的社會中成長,信徒也因此用神話的觀念和字詞來表達他們的信仰。如果要了解福音真理的真正內容,就要把許多聖經中的神話部份“化解”掉。
四.辯證的原則:他認為凡是屬於歷史的,客觀的,都不是實存的。如要得知十字架在歷史中的救贖意義,只有以信心(存在的角度)來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