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羅馬天主教
- 按照字面在生活中實行出來
- 天國倫理的雙重標準法:是誡命或忠告?
- 誡命 - 給全部基督徒遵行以獲取救恩
- 忠告 - 給委身基督徒遵行以獲得完全
- 登山寶訓是「忠告」,只為神職人員,非為信徒而設。
- 疑點:耶穌宣講「登山寶訓」時是針對當時的門徒非十二使徒(馬太5 : 1-2)
- 馬丁路德(兩個國度觀)
- 清楚劃分「屬世」與「屬靈」兩個國度
- 屬世國度 - 神藉著屬世權柄統治的國隻(如法官,警察)
- 屬靈國度 - 神藉著聖靈統治的國度(如登山寶訓)
- 基督徒有雙重國籍
- 屬世的生活 - 按照世上的法律行事為人(群體生活)
- 屬靈的生活 - 按照登山寶訓過基督徒的生活(個人生活)
- 反對羅馬天主教的教皇掌「屬世」的權柄 - 混淆兩個國度
- 清楚劃分「屬世」與「屬靈」兩個國度
- 重洗派(門諾會)
- 按照字面在生活中實行出來
- 每個基督徒要絕對地遵行,不分個人倫理或社會倫理。
- 登山寶訓的主題 - 愛神愛人:不報復主義,因此主張:沒有警察,沒有法庭,沒有死刑,不當兵,不打仗,不宣誓,不參政,政教完全分離,沒有私產,東西共享。
- 舊約倫理次於新約倫理
- 疑點:與現實社會的體制發展背道而馳,只能過與世隔絕的生活!
- 時代主義
- 按照字面在生活中實行出來
- 登山寶訓是「天國」之法,延期至將來的「千禧年」才實行。
- 登山寶訓的次要目的是作為教會的倫理法則。
二. 對「耶穌與舊約律法」的看法
- 奧古斯丁、特土良、俄利根、阿奎那-→羅馬天主教:
「登山寶訓」=解釋舊約+耶穌的新教訓(超越摩西的舊約律法) - 馬丁路德、加爾文-→更正教:
「登山寶訓」=對舊約律法的正確解釋,沒有補充新的律法; =不是廢掉舊律法,也不是給不完全的舊約律法加以補充。 - 重洗派
「登山寶訓」=全新的律法(每個基督徒必須確實遵行) - 熟是熟非? - A. E. Harvey的主張如下:
- 耶穌不是攻擊舊約律法,而是改正猶太人的「口傳律法」:
- 引用舊約時,耶穌常用「經上記著說。。。」
- 針對口傳律法,耶穌用「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馬太5:21,27,31,33,38,43)
- 耶穌是教師也是先知:若有與舊約律法有不同之處,乃進一步的啟示。
- 耶穌不是攻擊舊約律法,而是改正猶太人的「口傳律法」:
三. 解釋「登山寶訓」(馬太五-七章)的原則 - 給門徒(太5:1)
- 天國子民的特質 -「八福」(太5:2-12)
- 天國子民的使命 - 包括文化使命與福音使命
- 文化使命 - 像「鹽」:防腐與加味(太5:13)
- 福音使命 - 像「光」:「你們的光也當這照在人前。。。」(太5:16)
- 教會的見証:如城造在山上(太5:14)
- 個人的見証:如燈在燈台上(太5:15)
- 天國子民的「義」- 以福音成全律法:「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太5:20),耶穌針對口傳律法,舉出六例(太5:21-48)
- 天國子民的生活 - 施捨(太6:1-4),祈禱(太6:5-8),禁食(太6:16-18)。
- 天國子民的追求方向 - 以耶穌教導的「主禱文」把基督徒的價值觀表達出來:
- 以神優先 -「馬太6:19-24」對應「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願你的國降臨,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
- 飲食包括民生、壽命、尊嚴 -「馬太6:25-34」對應「我們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
- 不論斷 -「馬太7:1-5」對應「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
- 要判斷 -「馬太7:6」對應「不叫我們遇見試探,救我們脫離兇惡。」
- 地上的父與天上的父 -「馬太7:7-11」對應「我們在天上的父」
- 主動 -「馬太7:12」對應「你們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饒恕你們的過犯。」
- 天國子民的抉擇 - 兩種道路(太7:13-14),兩種生命(太7:15-23),兩種對真理的反應(太7:24-27)→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約翰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