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9日 星期三

哈巴谷其人與其書

他的名字除了在哈巴谷書中出現了兩次之外,在舊約的其他經卷中,都沒有提及過。哈巴谷(Habakkuk)看來好像是一種亞述文字的希伯來語譯名,意思是某種植物;但是希臘文的舊約(七十士譯本)中,這位先知被稱為含巴鼓姆(Hambakoum)。

 

在猶太人後期的文學中他曾被提及,在次經中他出現在巴比倫的天地神比勒和大龍的故事中,但是從這些後期的資料中,是沒有歷史價值的。

 

我們只好依靠他三章的書中去認識他。相信他被稱為先知(一1)是因為他是耶路撒冷聖殿中專業的先知,在聖殿中從事他的宣教工作。

 

從書中的內容,可以確定他生活在主前第七世紀的後半葉(在主前610至605年之間)。

 

因此,哈巴谷是與耶利米和那鴻同時代的,而那鴻的書卻在哈巴谷書之前。

 

作為一位在聖殿中事奉的先知,他的工作包括了向百姓傳述上帝的「默示」;就是關於哈巴谷所見到的異象(一1)的宣講。

 

這本簡短的書是以詩體寫成,也從書中看出他是一位精於措詞的人。

 

 

 

2022年2月8日 星期二

忿怒的日子

 

西番雅書一章14至二章3節

 

當先知繼續闡述「耶和華的日子」的主題時,他愈來愈注重它的可畏性。先知講述那些恐怖情景時,是用一連串沒有與動詞相連接的名詞(15-16節)。那個日子雖然不在可見的將來之內,但距離不遠(14節)。

 

十四至十六節是有力的詩句,喚起悲劇的痛苦和末日世界的黑暗。勇士流淚,他的能力無用武之地,他的哭喊令淒涼的情景更覺悲哀(14節)。煩惱和痛苦,荒蕪和毀壞,幽暗和烏黑,這是那日子的光景,而所有的都受一個詞「忿怒」(15節)所支配,因為上帝的怒氣要降下這些災禍。藉著六方面對那個日子的形容(15-16節),先知的詩講到上帝的創造受了唾棄;創造的日子曾經被上帝誇獎為「好的」,但在在審判日子中,創造的原意都被黑暗所覆蓋。

 

恐怖日子的後果是人類陷入沮喪之中(17節)。如同新近才瞎眼的,他們將不知方向,跌跌撞撞的行走在邪惡中。受傷者的血不斷地流,凝結在塵土中。死者的肉丟在地上發惡臭,好像流浪的牛留下糞便的氣味。金銀(18節)在正常的情況下能夠用來換取保障,現在卻毫無用處。上帝將使這一切都結束。這就是西番雅異象的中心。

 

「你們應當聚集,」(二1)先知很可能是向這樣一個集會講話,但是這集會的人是歡樂而不是悲傷的。西番雅可能會要求他們改變這種慶祝的集會為悔改的集會,雖然他並不認為這樣能改變將來。不久以後,百姓將變成好像糠被風吹散。然而他仍然把握住這一點希望,不是說可以避開耶和華的日子,而是只有少數人可以從它的恐怖中得著保護。「尋求耶和華」,他呼喚著;也許,藉著尋求公義和謙卑,他們可以在啟示的日子來臨之際,找到可藏身的地方。

 

審判和存留

西番雅書三章8-13節

 

在先知傳講的信息中,有好消息也有壞消息。好消息是先知宣布的這城必遭毀滅,但不是最終的結局;在審判以後,仍有復興的日子。壞消息是毀滅是不可避免的。

 

西番雅預見了一個日子,在那日子裏所有世上的國家都要被審判。「萬民」(9節)將要學習「用潔淨的言語」,這樣他們將能夠「求告耶和華的名,同心合意的事奉我(祂)。」

 

如果這裏的「萬民」指的是全人類,那麼在審判日子以後,那巴別塔的咒咀將被解除。人類的多種語言,融合成為了共同敬拜和讚美上帝的語言。這裡提及那些「從古實河外來」(10節)的人,相信是廣布世界的人類;全人類將聯合在一起,重新向上帝讚美。

 

十一至十三節再一次把注意力集中在選民和耶路撒冷城。過去由於以色列人背逆上帝,這將不再出現。那種驕傲和自大,將在審判以後,從這個城市除掉。那些餘留下來的「困苦貧寒的民」(12節),是一些信靠上帝和說清潔言語的。選民中餘留下來的,在經過審判的日子以後,將會得到平安。

 

 

2022年2月7日 星期一

歡樂的後記

 

西番雅書三章14-20節

 

西番雅書一開始就宣講悲傷,卻以喜樂和讚美作結束。

 

三章二十節的:「我必領……你們被擄之人歸回」明顯指以色列人被擄的結束。

 

另外,這段帶有詩歌的特色結語,可能曾用在以色列人的大節期。如果西番雅的預言是在耶路撒冷的大節期中宣布,那麼這段篇是西番雅為節期改編而成的。

 

不論這一段詩歌的原意什麼,它的內容清楚地是要讚美上帝。這讚美是向那位「在你中間」的上帝。上帝在先知早期的陳述中以憤怒見稱,現在卻啟示祂愛的面貌(17節);祂的百姓好像重新發現了公義。總之,對於這個敗壞的國家,如今有一個從上帝而來的應許:「我必領你們……歸回。」(20節)

 

西番雅書的結論,清楚地指向一個主題:希伯來人的信仰,是集中在上帝與祂的百姓之間的關係上,先知所寫的大部分內容,都是在不斷提醒選民,是他們放棄了這由恩典而來的關係。

 

這裡看見更新的以色列人因他們的上帝而慶祝;上帝也因祂的百姓而歡樂。這敘述充滿熱情,連我們這些讀者也分享這種喜樂。

 

因信稱義或因行為稱義

一. 雅各所提出的「稱義」事件(2:21)是用創22來支持,而保羅所說的「稱義」事件(羅4:1-5;加3:6)是來自創15:6。

二. 雅各所說的「信」是知識上的:「你信上帝…魔鬼也信」(2:19)。而保羅所說的「信」是信靠接納上帝在主耶穌身上所成就的救恩(羅3:22-28),並且雅各所說的「行為」(因信心而出的行動)是指遵行上帝的誡命(2:8),而保羅所說的「行為」是指遵行猶太教的律法(加2)。

三. 雅各所指的人是一班「弟兄姐妺」(2:1, 14),說明基督徒的信心沒有行為是死的,而保羅是指向一班死守律法的猶太人。

四. 雅各的討論並不是要說明創15:6的信心在行為之前,而是要說明創22的「信心」與「行為」一起包含在亞伯拉罕的稱義中。

    以上四點可以証明雅各和保羅的談論並沒有互相衝突。只是兩個人引用不同的經文針對不同的對像而作討論。而且,雅各是要強調有了真「信心」的人,自然會有好行為,而保羅是要指責那些只一味以行律法想稱義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