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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7日 星期一

教會的生活

    「教會」一詞,在四福音中只出現過兩次,即太十六18、八l7。由於兩次都是出於馬太福音,有人覺得「教會」這一名詞是馬太的用語,而不是耶穌基督自己說過的話。也有人根據這現象推論,說教會的出現是由於以色列人拒絕天國的福音。這問題主要的關鍵是在乎教會的定義。

    太十六18的「我要建造我的教會在這磐石」這句話,表面的意義似乎是說教會是座建築物,但文中「磐石」一詞指的並非真正的石頭,而「建造」這動詞也不僅是用在建築有形的物體,舊約的希臘文譯本便會用這字來表示「建造」群人(參得四11  ;耶,10,卅,4,卅、7;詩廿八5;摩九11)。換言之,太十 六18的話,並非告訴我們教會是現今的「禮拜堂」。在聖經中我們反而可以找到「建造教會」便是「建立一群人」的線索。在舊約七十七譯本中,敬拜耶和華的「會眾」,有時便譯為「教會」(申五22;結十12,詩:二十二22等);我們若將「會眾」代替太十八17所說的「教會」,那麼,太十八1617的意思非常明顯:「他若不聽,你就另外帶一兩個人同去,……若是不聽他們,就告訴會眾;若是不聽會眾,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稅吏一樣。」因此,我們可說在主耶穌的眼中,「教會」是一些奉主名聚會的弟兄們所組成的團體。

    在這定義下,我們可再注意一下耶穌基督與以色列人的關係。首先,我們要承認他會公開表示他的使命是在以色列人中間工作:「我奉差遣,不過是到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裡去。」(太十五24

    其次,從工作的早期,耶穌便指出猶太人會拒絕悔改的信息(可二20),而且這情形越來越嚴重,以致路加把拿撒勒人棄絕耶穌的事件作為耶穌事奉工作的代表(路四1630)。由於這情形,耶穌為以色列人哀哭,也預言耶路撒冷被毀(太廿三3738;路十九4244),以及外邦人接受福音(路四2527;太八l012等)。再者,我們在福音書中又看到:雖然以色列人整體不信福音,稅吏和罪人卻進了上帝的國(太廿二2832),而且「上帝的國必從你們(法利賽所代表的以色列人)奪去,賜給那能結果子的百姓」(太廿二43)。在他的教訓中,這些人有時候被稱為上帝的羊群(路十二32;可十四27;約十129,十六32),伴郎(可二19),光明之子(路十六8;約十二36)及上帝家中的成員(可三3335,十30,太十一25)。

    根 據上述的觀察,我們可以說主耶穌工作的目的,便是在建立「教會」,而且,倘若他所要建立的教會包括外邦人的話,這些外邦人自然是列在上帝國的百姓之中。 「教會」一詞,絕不是馬太硬塞在耶穌口中的話,它的產生雖然與以色列人拒絕耶穌有關,卻也是從以色列人中間產生,而且包括所有悔改的以色列人。

    在這種定義下,「教會」與「天國」有一種相當複雜的關係。教會是上帝國的子民所組成的團契,卻不等於「上帝國」。上帝的旨意要通行在上帝國和教會中,上帝國在地上最具體的表現,是在上帝國子民——教會——的身上。

    確定了教會的定義之後,我們要進一步探討教會的基礎 、權柄、使命與團契。談及教會的建立,我們便不能不注意耶穌基督對彼得說的話:「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會建立在這磐石上。」(太十六18

    有人認為這話中的磐石,是指耶穌基督,或指以耶穌為基督的信仰,這一解釋主要的根據,是說希臘原文「彼得」petros一詞是雄性,而「磐石」petra一詞是雌性,所以所指的不一樣;但這種理由的說服力並不大,因為倘若我們將「彼得」與「磐石」以當日流行的亞蘭來表達,兩個名詞便會一樣,同為「磯法」kepha。但是,另一方面,我們也不能說彼得在任何情形下都是教會的基石,更不能說他是唯一擁有教會權柄的人,因為在文脈中,我們看到彼得阻止耶穌走十架道路時,便成為耶穌基督的絆腳石(廿三節),而且耶穌基督在其他場合也指出教會及其他使徒同樣擁有權柄(太十八l8  ;約廿23)。換言之,太十六18最合理的解釋,是說教會是建立在像彼得這樣承認耶穌為基督的人身上。

    談到這裡,我們便容易明白在耶穌基督的心目中,教會最主要的使命就是宣教的使命。我們已經提過耶穌基督復活後的命令便是宣教使命,他也預言在再來之前福音要傳遍世界。在福音書中,我們更可進一步看到他在世時,便將門徒加以組織,差遣出去傳揚福音信息。

    耶穌揀選十二門徒的事,馬太、馬可與路加都記載(太十1;可三14;路六13),但只有路加說耶穌「稱他們為使徒」(路六13)。馬可福音說這選召的目的,是「要他們常與自己同在,也要差他們去傳道,並給他們權柄趕鬼。」(可三14

    傳道趕鬼的工作,正是耶穌自己所做的事(可一39),馬太福音則更明顯地指這選召與耶穌的工作有關:在選召門徒之前,他曾走遍各城各鄉,由於需要廣大,他吩咐門徒「求莊稼的主,打發工人出去,收他的莊稼。」(太九3538

    在馬太福音中,門徒的權柄是趕鬼醫病,這也同樣是耶穌所行的事(太八16)。而在這趕鬼醫病的工作中,馬太與馬可都把重點放在趕鬼,因為在這工作的背後實際上是上帝國與撒但權勢之間的「兩國相爭」(參太十二2230;可三2030)。

    路加記載選召十二門徒的事,但沒有清楚地說明他們的工作。從他的角度而言,十二門徒最主要的責任是作耶穌復活的見證(路廿四48;徒一22);但是,他卻記載了耶穌另一次組織門徒傳道的事(路十116)。這一次的人數是七十人,而且是「兩個兩個的,在他面前往自己所要到的各城各地方去。」(第一節)

    他們成了開路先鋒。倘若我們將路十216與耶穌在太十142的內容比較,我們不難發現這七十人被差遣的原因、工作內容、原則及他們的遭遇都與十二個門徒一樣。他們是耶穌基督的代表,也擁有他的權柄。

    路加福音記載這七十人的使命,可能是要指出門徒在當代雖然是以猶太地為工場,他們的使命卻蘊藏著萬國的使命。無論如何,在前文中我們已多次看到耶穌基督確曾指出宣教使命是它再來前必須進行的工作(太廿四14,廿八1820),而且在猶太氣味最濃厚的馬太福音書中也特別提及。在第十章,他記載耶穌基督預言門徒「要為我的緣故,被送到諸侯君王面前,對他們和外邦人作見證。」(太十18

    馬太十三章的七個比喻,特別是稗子的比喻,也同樣指出審判延遲來臨是因為要等候莊稼成熟。

    約翰記載復活主賦予門徒宣教的使命後,曾說:「你們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赦免了,你們留下誰的罪,誰的罪就留下了。」(約廿23

    這話最合理的解釋應是指門徒在宣教事工上實際掌握了世人的命運。另一方面,根據馬太福音的記載,彼得的權柄是:「凡你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太十六19

    倘若我們根據太十八18同樣的話來解釋,這句話指的應是教會的另一個權柄:施行紀律,引領犯了錯誤的弟兄歸正。

    值得注意的是,在維持紀律的事上,基本的精神是「你們在天上的父,也是這樣不願意這小子裡失喪一個。」(太十八14

    這種精神的要義,是在乎不使人跌倒,要挽回與饒恕。用主耶穌自己的話,這是謙卑──他自己所具有的精神(太十一29)。但這謙卑精神更積極的一面,則是他在可十4245所說的:權柄的表現不在乎凌駕他人,而在乎服事他人。換言之,教會的生活應反映出耶穌基督福音的內容,以及他個人生活的模式。

天國是天父的賜予


    舊約論及上帝國時,經常以上帝為國度的君王(參撒上八7,詩廿九9等),但是在耶穌基督的教訓中,他卻只有一次間接地暗示上帝是君王(太五35),通常乃是說上帝的國是天父的賜予。

    路加福音曾記載了一句獨特的話:「你們這小群,不要懼怕,因為你們的父,樂意將國賜給你們。」(路十二32

    因此,門徒若要天國降臨,必須向天父禱告:「願你的國降臨。」(路十一2,太九910

    舊約經常以地上父親的行為與品格說明上帝的作為(詩一013;箴三12;參申一31,八5等),但直接說上帝與人的關係是「父子」的,只有十五次。這些經文要不是說上帝與以色列人是父子(申卅二6;賽六十三16,六十四8;耶卅一9;瑪一6,二10等),就是說上帝與以色列王有父子關係(撒下七14;詩八十九26等)。這種父子的關係,是根據上帝對以色列人的揀選與救贖而來(參出四22;申十四1以下;何十一1以下)。上帝為以色列人的父,表示他的慈愛與赦免(耶卅一920);以色列人為子,必須對上帝有尊敬和順服的行動(申卅二5以下;耶三4以下;瑪一6)。因此,在這種關係下,先知耶利米預言以色列人在禱告中要稱上帝為父(耶三419)。但是,在舊約聖經中,我們卻找不到個人直接稱上帝為父的例子。

    雖然在舊約聖經以外的作品中,我們可看到偶爾有人在禱告中稱上帝為父(瑪喀比338;智慧書十四3),耶穌基督稱上帝為父時,卻有一個特點:他用的稱呼是當時家庭中親暱的話:「阿爸」(可十四36)。

    這種以上帝為父的思想,在耶穌的教訓中有雙重的意義。一方面他以父子形容上帝與自己的關係,另一方面用以形容上帝與人的關係。當他說上帝與人有父子關係時,他首先用來說明上帝與以色列人的關係。也就是說,他在這一點實在是承受舊約的觀念。在「兩個兒子的比喻」(太廿一2832)及浪子的比喻中(路十五1132),他便以父子的身份,比喻以色列人中間的「義人」和「罪人」與上帝的關係。

    耶穌基督並沒有教導「普世人都是上帝的兒子」的觀念。耶穌基督一生在以色列人的中間工作(參太十56),外邦人得醫治,不過是例外,而不是正規(太十二2128)。在登山寶訓中,當他提及天父時(太五4445,六26),這位天父只是門徒的父而已。同時,在浪子的比喻中,他其實只是說以色列人不過是在名義上做上帝的兒子而已;故事中的長兄實際上是心靈的浪子,與次子在本質上並無差別。上帝真正的兒子,是那些悔改的稅吏與罪人——也就是遵行上帝旨意的人(太廿一31  ,可三3435)。這觀念其實也是舊約先知的教訓。

    當耶穌基督說上帝是天父時,他並沒有忽略他神聖的一面。他是一個在暗中察看人心的上帝(太六46),是榮耀的(可八38),會施行賞罰的(路十七710  ,太二十116),他的旨意必須在天地之間被遵從(太六10),而且,門徒必須追求上帝的國和他的義(太六33),他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太五20

    但是,另一方面,耶穌基督也同樣強調:進入上帝國的可能性,事實上是出於上帝的恩典與慈愛。他指出上帝的國是在創世之前已預備的(太廿五34),而且借用舊約中以耶和華為以色列人牧者的話,說明上帝以創世的大能來拯救世人,社會將國度賜給他的群羊(路十32);同時,在太十一2526,他又強調上帝獨特的旨意,是使嬰孩明白,而聰明通達人則會失去機會。藉著葡萄園的比喻,他指出這真理的兩面是協調的。由於他是公義與信實的,他從不食言,而且是按照協約支付工人的工資,但是在他的自由之下,他卻有權在協約以外,另外給予工人所不配得的工資(太廿1116)。他的愛超越了公義,因此原本不配進入上帝國的人也得以進入了。

新約的牧養事工模式


  我將按著教會的各種事工來探討這課題,例如,傳道、崇拜聚會、團契、教導、紀律、對抗異端、關懷事工、捐助、行政管理、鼓勵和挽回、宣教等等事工形式來分析新約的牧養模式。

一.傳道(及醫治)

  傳道(傳講/講道/宣揚)是新約最主要的牧養事工,遠勝過其他一切事工。主耶穌開始出來傳道(太4:12-17)。這傳道的內容是:時候滿了,上帝的國近了,你們要悔改,信福音(可1:15)。 可見傳道必定有其內容。這是新約清楚記載的。耶穌對自己的傳道是有計劃的,先在加利利一帶,然後才是耶路撒冷。附在傳道工作的 是醫治的事工。因為當時傳 道所及之處,見許多人有這樣的需要,主耶穌也因為看見他們如同羊沒有牧人而憐憫他們,因此醫治、趕鬼、行神蹟。今日教會輔導事工可比較當日的醫治工作。

  路加一早就記錄耶穌在會堂作釋經式的講道(路4:18-21)。初早期教會對傳道/講道事工也不容遲緩,使徒行傳多次記載使徒們的傳道工作:彼得兩次的講道,保羅在各地的講道,亞略巴古的講道信息被清楚記述下來(徒17)。使徒在忙碌行政事工中忽然醒覺說:「我們要專心以祈禱傳道為事」(徒6:4)。

    保羅說他到哥林多去「並沒有用高言大智對你們宣講上帝的奧秘」(林前2:1)。保羅並且認為他被上帝賜給這職份是「要把上帝的道理傳得全備」(西1:25)。更吩咐提摩太要當「無愧的工人,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對提多,保羅教導說:「這傳揚的責任,是上帝交託了我」,要求提多「你所講的,總要合乎那純正的道理」。

  保羅捉準任何機會傳講上帝的道:在非斯都的申訴前(徒26:24),因此是「務要傳道,無論得時不得時,總要專心」(提後4:2)。

  希伯來書開頭就說明上帝在古時是藉著先知「曉諭」,在末世是上帝的兒子「曉諭」我們。

  最後,天使將「永遠的福音傳給住在地上的人」(啟14:6)。

二.崇拜和其他團契聚會

    崇拜聚會原本是猶太人在安息日的聚會,路加形容耶穌在「他長大的地方,在安息日,照他平常的規矩,進了會堂」敬拜。

  教會一開始在五旬節成立後,立刻施行崇拜和聚會的事工(徒2:42,46-47)。在聚會中他們遵守使徒的教訓、彼此交接(原文:團契)、擘餅(聖餐)、祈禱、讚美上帝。

    保羅指明聚會事工要辦得好(林前11:17,18,20;14:23,34)。

  希伯來書特別說明「不可停止聚會」(來10:25)。

    當然,按著猶太人的聚會習慣,唱詩讚美是附帶在許多聚會之中。基督教也承繼了這優良傳統。今日教會的音樂事工也應這形式出事。

三.教導事工

  馬太把耶穌對信徒的倫理教導談論擺在第一組的談論中,可見教導事工的重要。許多時候,這些資料是對初信者的教導。耶穌對法利賽人的指責也含有教導的性質,目的是要門徒不要學習法利賽人的行為(太23)。當然,耶穌在差派門徒出去作宣教事工之前也教導一番(太10)。一些特別的教會課題,例如離婚之事、如何對待小孩子、如何對待錢財等等也必須指導(太19)。最後還說,「凡我所吩咐的,都教訓他們遵守」(太28:20)。

    路加卻是藉著耶穌的事蹟和使徒們的行傳來教導提阿非羅這位慕道初信者(路加-使徒)。

  保羅看重教導事工,幾乎每一卷書信都是要教導受書人,在教義、在信徒生活行為、教會問題、面對逼迫、面對異端等等都一一給以指正。

  提摩太前書,提多書等都是保羅對提摩太和提多個人的教導/指導。

  雅各書就是對信徒錯誤行為的指正和教導書信。一方面指導信徒如何面對試驗(雅2-17),另一方面指導信徒如何以好行為來見証信心(雅2:14)。甚至教導信徒如何作生意(雅4:13)。

  彼得前書可說是專門教導信徒如何面對和應付逼迫。

四.紀律事工

    耶穌處理紀律時,雖然接受律法的功用(太5:17),但是卻不受律法的轄制(約12:1-12)。

  亞拿尼亞夫婦欺哄聖靈的事由彼得立刻採取紀律(徒5:1-11)。
    哥林多前書可說是保羅處理教會問題的書信,保羅按步就班,先處理哥林多教會提出的兩個問題,然後才處理他所聽來的五個問題。當面對嚴重錯誤,紀律必須標明:「把行這事的人從你們中間趕出去」(林前5:2),「這樣的人你們不可與他相交,連吃飯都不可」(林前5:11)。

  處理教會重要問題,不管是宣教策略或是教義性問題,有時也把它們帶到大會中(徒15)。

  帖後3:6更說明如果「弟兄不按規矩而行,不遵守教訓,就當遠離他」。
    希伯來書特別說明上帝的管教是必然的,也是對信徒有益的(來12:5-11)。
    當然,控告長老的呈子,非有兩三個見証人不要收(提前5:19)。

五.對抗異端事工

    因著處境的需要,在新約資料中不時察見作者教導如何面對各種類的異端邪說。太24:261指出,「若有人對你們說,看哪基督在曠野裡...不要信」。

    歌羅西書更是教導信徒如何面對異端邪說:「要謹慎...」(西2:8)。

    從約翰一書中看見作者如何指導信徒對抗異端(約一2:18-19;4:1-6)。

    帖撒羅尼迦後書可算是一卷對抗異端的書信。保羅不只是要求信徒抗拒異端,並且講明該異端是怎樣的。

    希伯來書指明不要被那諸般怪異的教訓勾引(來13:9)。

    彼得後書第二章也是教導信徒如何防備假教師。

六.關懷事工

  這裡所指的關懷事工是指教會對有需要(不管是經濟或是靈命上的需要)的信徒的供給和關懷。

  使徒行傳因為處境的出現,不得不特別為關懷事工設立執事來管理(徒6:1-5)。

  希伯來書提出說「要彼此相顧(關懷照顧)」(來10:24),更「不可忘記用愛心接待客旅」(來13:2)。

七.捐助事工

    這裡所指的捐助事工是教會之間的互相捐助。當時由耶路撒冷和安提阿所發展出去的教會已遍及羅馬國其他的地區。有三個形式隱約可見:

  一.耶路撒冷母會的需要:林前16:1-4保羅要求哥林多教會捐助耶路撒冷教會。其他教會已這樣作,同時要求這捐助是按計劃來進行,在每個主日都募捐。另外,林後8-9章都是談論捐助的事。保羅也說出捐助的原則:一是應該慷慨,另外是要樂意不可勉強。保羅也見証說其他馬其頓教會是多麼「多了力量」的樂捐。這次的捐助是給耶路撒冷教會的貧窮聖徒(羅16:25-27)。不知是什麼原因耶路撒冷有那麼多的貧窮聖徒?一般上有兩個解釋:一是耶路撒冷教會開展許多救濟窮人的事工,另外猜測當時耶路撒冷正處於飢荒時期。

    不管是教會的救濟事工或處境的需要,捐助事工一早就在新約的教會中進行著。

  二.教會或信徒的需要:熱心的「記念窮人」(加2:10)。 「分給那缺少的人」(弗4:28)。馬太福音記述耶穌對捐助善行的教導(太6:1-4)。相信馬太這裡所指的捐助包括信徒對社會一般慈善的捐助。捐助的事當然是出於基督的愛心,但承繼猶太人的認識是一個善行公益之事。希伯來書更提醒信徒不可忘記捐助的事工,因為這是上帝所喜悅的(來13:16)。並且行善不可喪志(帖後3:13)。

  三.教會同工的需要:保羅曾經多次受腓力比教會的供給(腓4:15),保羅也把這些捐助當著是獻給上帝馨香的祭物。

八.行政管理事工

  當教會隨著人數的增加,使徒們不得不特別設立行政架構來應付這些需要。

  設立執事管理飯食的事(徒6)。

    按著需要,有監督,執事,女執事(提前3)。並要在各城設立長老(多1:5)。這說明當時的教會行政已有清楚的模式。另外,教會與教會之間也有密切的聯絡(15;林後9:1-5)

九.鼓勵和挽回事工

  新約中許多資料都屬於鼓勵、勸勉和挽回的談話。

  「若有人偶然被過犯所勝,你們屬靈的人...把他挽回過來」(加6:1)。

  帖撒羅尼迦後書第三章含有許多保羅的勸勉。目的是要信徒堅持主的教訓,另一方面勸勉信徒如何勤力工作不要管閒事。

  提摩太後書可以說是保羅個人向提摩太的鼓勵並欲挽回他事奉冷淡的心志。

  希伯來書可以說是一卷鼓勵、勸勉和挽回冷淡信徒的書信。當多除了有五個勸勉的部份,整卷書的談論就是要以教義作為挽回冷淡信心的基礎。作者苦口婆心,引經據典,諸般辯証,都是為了鼓勵和挽回的事工。

  在腓利門書保羅短短數言目的是要向腓利門挽回和接受阿尼西母這位信主了的弟兄。

  無論啟示錄是多麼的談論著末世所要發生的事情,但是參考其當時背景,信徒是落在逼迫中,作者就是要藉著這些啟示文學資料來挽回落在逼迫中的信徒。

十.宣教/傳福音事工

  馬太福音把宣教事工擺在第二組的談論(第十章),緊接第一組關於基督徒倫理教導談論之後。可見宣教事工在馬太中佔重要的地位。太9:35-38固然是第十章的導論,馬太先肯定門徒所作的宣教事工完全是由耶穌而來,也必須遵照耶穌的指示。耶穌是:一.「走遍各城各鄉」,二.「宣講天國福音,又醫治」,三.「看見許多的人,就憐憫他們」,四.「要收的莊稼多,...打發工人...收莊稼」。可見馬太說明門徒所要作的宣教事工必須建基於這四個理由。今日教會的宣教事工也必須建基於這四個不變的理由。

  接下來,一.耶穌「叫」(呼召)門徒,二.「給他們權柄」,三.耶穌「差...去」(10:3)當然是「隨走隨傳...醫治...」,這裡說明傳福音的優先,提供關懷需要的排次,四.「吩咐他們」不只要這些宣教士有清楚的宣教地區,也因為當時耶穌的處境只想他們作短宣的形式。

  宣教的態度也清楚指明:有五樣東西不要帶說明要依靠上帝的供應,因為當時的猶太人都會招待同為十二支派的猶太人。最後還說明出去作宣教事工如羊進入狼群,必須以靈巧和馴良來應付一切的危險。馬太至最後說出宣教事工是耶穌所吩咐的大使命(28:18-19)。當然,在宣教事工中,耶穌也吩咐門徒要為信主者施洗(太28:19)。

  約翰對宣教事工含比較重的神學意義。在第四章,藉著耶穌和撒瑪利亞婦人的談話,不只要表達說耶穌一早就有意向與猶太人敵對的撒瑪利亞人傳福音,並且藉著耶穌與門徒的談話(4:35-43)指明宣教事工是不需要等待“未來”的。

  路加福音使徒行傳對宣教事工的表達最為顯著。一開始就說明耶穌有意向「窮人...瞎眼的...被擄的」(路4:18)及邀請「到大街小巷,領那貧窮的...瞎眼的,而且出去到路上和蘺芭那裡,勉強人進來」(路14:21-23),後來在使徒行傳說明教會如何一早就開始宣教工作,由耶路撒冷開始(徒2)至撒瑪利亞(徒8:5),然後至外邦人(徒10),最後由安提阿教會差派保羅等人把福音傳至地中海一帶國家。當然,附著宣教事工的發展卻見到許多新教會/新堂被植立。

  保羅書信雖沒有明顯地形容宣教事工,但是在書信中卻不時表達宣教心意。羅1:10,15看出保羅未去羅馬之前就先寫信過去為了要嘗一嘗把福音傳給羅馬的人。林前4:15保羅說是他在基督耶穌裡用福音生了他們。

  在宣教的記述中,我們見到各類型的宣教對象/群體:有猶太人、猶僑、撒瑪利亞人、外邦人。社會各階層群體也被反映出來:有作官的(徒10:1;17:34;18:8)、有猶太學者(徒18:24)、有術士(徒19:19)、有作買賣的(徒16:14)。

結論:新約的牧養模式是開放式和多元化的,使徒們和初早期教會,一方面存著一個心志 要繼續主耶穌基督在地上的工作,另一方面隨著處境的需要而提供不同類形的牧養模式。我們今日的教會可從新約的牧養模式中找到這個最好的參照系統:一方面繼 續不斷的承續主耶穌基督在地上的工作,另一方面卻隨著處境的需要而提出不同類形的牧養模式,為的是要建立教會。

新 約 倫 理


    藉 著福音的廣傳,許多教會在地中海沿岸一帶地區被建立起來,基督徒生活面對的第一個問題就是倫理性的;無論是個人道德倫理或是社會的倫理。新約中沒有一套完 整的「新約倫理」,反而有許多因著處境的需要而有的零零散散的倫理教導資料。今天基督徒面對許多倫理問題卻不知如何處理或從聖經中找尋答案。歷來教會從新 約倫理中大約找到三個基本的原則:

 . 絕對性的(Absolute ethics):按著經文表面的意思來處理今日的倫理問題。例如,「女人必須蒙頭」就認為教會中的女性必須遵守這樣的教導,時常蒙頭。
 . 相對性的 (Relative ethics):也稱為處境倫理,按著處境的需要和變遷來解釋倫理問題。例如,認為「女人必須蒙頭」是當時社會的需要,今日社會不必遵守這教導。
 . 原則性的 (ethics according to principles): 比較今日情景,取出其中原則為今日倫理問題作解釋。例如,「女人必須蒙頭」是當時女信徒順服主或順服丈夫的一個記號,因此今天的女信徒只要遵守順服主或順 服丈夫的態度就可以了,例如即使一位在教會裡是當主教高位的女牧師,但是在家裡卻願意順服丈夫等,不必再以蒙頭作為記號,因為對今天來說,蒙頭已不能作為 一個順服主或順服丈夫的記號了。

符類福音
  從符類福音書中我們發現許多耶穌對倫理道德的教導。明顯的這些教導並不是有系統的,而是零零碎碎,因著需要而引發出來。當然,許多教導並不是耶穌「新創」,而是延續著猶太人的倫理背景而「變通轉化」而來。   

1.  耶穌接納十誡(10:18-20)及「成全」律法(5:17-19)。他也總結律法於兩大條文內「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上帝,和愛人如已」(22:37-39;12:30;10:27)
2.  定下行事為人的金律法(Golden Rule):「無論何事,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7:12)
3.  以內心為出發點:指明好壞行為的判定是在於內心(5-7)。這教導超越了文士和法利賽人以儀表行為的標準(5:20)
4.  帶著饒恕的(18:22;17:3-4),並附帶愛心的(5:44)
5.  天國性的:
  a.  把上帝放在第一位,物質不能在天國中立足(6:33) 
  b.  以上帝的祝福(“八福”)為標準,為條件(5:3-8)
        追求上帝的祝福有:第一福,「虛心」(原文是“在靈裡貧窮”),是指那些受因難而需要上帝幫助的人(37:14;40:17;69:28-29,32-33;61:1;66:2)。“在靈裡”說明不是依靠物質的幫助。第二福,「衰慟」是指受逼迫或受壓制的人,因此得安慰(61:2)。第三福,「溫柔」(原文是“謙卑”)與賽61:1含意一樣。第四福,這裡似乎是回應賽55:1;61:3;49:10。指喜好追求上帝公義的人。第五福,「憐恤人的」是施慈悲的人”(18:25;cf.6:36)。第六福,這是引用詩24:3-6的教導; 手潔清心的人才可以朝見上帝。第七福,「使人和睦」是指那些“以善制惡”的人。第八福,為義受逼迫的人,這裡似乎是指當時教會中已有逼迫的事在發生。
  c.  背十字架的,也就是帶著受苦和犧牲的心志(8:31)
6.  行為應以討上帝喜悅為目的。達到如上帝一樣完全(5:48)

保 羅
    保羅熟悉當時教會中的倫理傳統,時常按聖經的教導給與答案。另外,有時他在為不同的倫理事件解釋時,他也帶進了他自己的看見 (Insights)、經驗 (Experiences)、訓練 (Training)和強調 (Emphasis)

基本道德倫理觀

1.  人是屬肉體的 (Flesh):說明人是屬物質的 (不是如希臘人所說肉體就是有罪的),有人性的 (Humanness),有限制的 (Limitation),有道德軟弱的 (Moral Weakness)(參羅7:25;8:4-9)
2.  "" (Of Human Spirit):或說是有靈性的 (萬物之靈),比動物有更高的智慧,會作道德的選擇,可以認識上帝及明白上帝的旨意(1-2)。 
3.  萬物已墮落 (Universal Failure):說明人類在罪惡的轄制之下,也因此犯了罪 (1-3)。因此人的理知,良心,人格皆受了蒙敝和破壞。
4.  上帝的反應 (Divine Reaction):說明上帝對罪的忿怒,以致祂要施行審判 (1:17;3:21;帖前5:9)。審判不是上帝的發怒而是祂的公義聖潔。祂也不因此對罪人就此停止反應,祂差派基督為使罪夫脫離罪惡。藉著悔改、信心,人可以得救,成為世上的義人,結聖靈(倫理上/生命的)的果子。
5.  道德上的改變 (Moral Transformation):說明基督徒就是一個「新造的人」(6:15;林前6:11;2:3-4;4:23-24),目的是更像基督(4:13;西3:10; 林後3:18;4:19)。  

倫理道德原則

1.  愛心為一切行為基礎。愛完成律法(13:8-10;5:14;6:2;西2:2)。愛聯
    絡全德,解決各分歧(西2:2;林前13)
2.  新生命新樣式的生活。 
  a. 知識心志上的改變。學習、更新、認識主的旨意(西2:3,7;3:10,16;林前1:30;14:20;4:23;5:17;1:9)
    b. 成為聖潔的聖徒要求有聖潔的生活(5:26;林前6:11;林後 1:12;7:1)。當基督徒把自己獻給上帝時,雖然肉體仍然活著,但是是聖潔的(12:1)。當信徒從外邦人中被分別出來時,是「因著聖靈,而成為聖潔」(15:16;帖後2:13)。另一方面,保羅也因為基督徒在靈命方面得了聖潔,就呼求信徒當在身體上潔淨自己,除去身體靈魂一切的污濊,敬畏上帝,得以成聖(林後 7:1)
    c. 奉獻的生活 (Consecrated Life)。一種在實踐生活中把生命獻為祭的生活(12:1;4:18;15:16;提後4:6)

其他新約書信
1.  希伯來書注重基督徒生活的先決條件是信心。這信心與保羅所講的有顯著的分別。保羅所注重的是一個人對耶穌的信賴與委身。在希伯來書,信心是一種覺察力,能看見未見之事的實體,使人追隨著這"未見"的目標(11:1,6)。這信心也是依靠耶穌來開始和完成(12:2)。希伯來書作者也說明過去有許多人在信仰生活上失敗了是因為「所聽見的道與他們無益,因為他們沒有信心與所聽見的道調和」(4:2)。只有那些「已經相信的人,得以進入安息」(4:3)。這裡信心生活所真正盼望的卻是屬靈(卻是永存的)的天家(11:10,16)。也勸勉信徒對這世界抱著一個客旅/寄居的心態來度世。作者也以實際處境的情況來警告信徒要堅守這信心(3:6,14)
2.  雅各書的宗旨純粹是談論實際的生活問題。警告信徒在受試探犯罪時,會推卸責任,說是受魔鬼的引誘。雅各卻要那犯罪的人認知真正的責任在於他的慾望(1:14)。從另一個角度來看,試探也是上帝的試練(1:2,11)。另一方面,雅各也要有好行為來証實所擁有的信心(2:14-18)。虔誠的表達卻是「看顧在患難中的孤兒寡婦,並且保守自己不沾染世俗」(1:27)。或者我們可以這麼說:保羅與雅各所處理的,是兩種不同的處境:保羅是針對猶太人行律法的自義和敬虔,而雅各則針對枯死的傳統。
3.  彼得書信注重基督生活有兩大重點:第一,在苦難中堅定不渝。苦難是信徒正常的經歷。從積極的角度來看,苦難可以操練人的信心(1:7),而為義受苦,也是有福的(3:13),第二,是關於好行為(行善)。這種的好行為,對不信者是一種見証,可挫敗他們的敵意(2:15),順服國家的制度(2:13,15),維持家庭(3:1,6),保持主僕制度(2:18)

新 約 的 牧 養 觀


引言 

  「牧養」教會是上帝託付的使命(約21:16;徒20:28);因此歷世歷代上帝都按祂心意呼召一些人治理教會,這些領袖在不同派別傳統中,都有不同的稱呼,大體上稱為牧師、傳道、長老、監督、主教等,他們都是上帝所設立,是上帝給眾教會的恩賜(弗4:11)。

為了能好好牧養教會,因此亦產生不同制度,這些制度分別有主教制、長老制、會友制和 國家制,各別強調組織的合一;有些強調代議制;有些強調眾人皆祭司;有些強調由國家管治!無論任何制度,若只注重外在的型態並非美事;若只能維持禮儀的實 行而忽視生命的建立也非好事;若只強調個人主義而輕忽上帝的心意和群體關係,也非教會存在世上的目的!因此作為上帝的子民必須明白牧養的意義。

  「牧養」這個字在新約聖經中一共出現了十一次,分別記載在馬太福音26;路177;約2116;徒20281915等等。究竟牧養包含了甚麼意義呢?對今日教會的牧師、傳道有何提醒呢?本文嘗試從新約神學這角度探討牧養的觀念,嘗試從以上的經文及有關的經文探索牧養的意義,希望能明白牧養的觀念、牧養應有的態度、以及牧養應有的模式。


Ⅰ 福音書中的牧養觀

  究竟福音書如何表達牧養的觀念呢?以下將會從馬太福音26;路177;約2116;以及一些有關連的經文作探討。

A 馬太的牧養觀

    馬太談到牧養這個字時,只在馬太福音26出現過,這節經文是這樣說:「猶大地的伯利恆阿、你在猶大諸城中,並不是最小的,因為將來有一位君王,要從你那裡出來、牧養我以色列民」。

馬太引用這段預言最主要的目的是表明猶太人所期待的彌賽亞,已經應驗在耶穌身上。然而這節經文亦說出一些牧養觀念,例如牧養者的身份是君王,而牧養的對象是以色列民,這種觀念在舊約中亦有出現,例如撒母耳記下52...耶和華也曾應許你說,你必牧養我的民以色列,作以色列的君」;又如撒母耳記下77...我何曾向以色列一支派的士師,就是我吩咐牧養我民以色列的...」。

前者說到大衛牧養以色列民;而後者說到士師牧養以色列民;前者是君王;後者是士師,兩者都是以色列民的領袖,因此作為牧養者的身份是尊貴、是超然的、是上帝所揀選的領袖!因此牧養的觀念亦含有統治、治理、領導等意義。

B 路加的牧養觀

  路加談到牧養這個字時,在路加福音177有所表達:「你們誰有僕人耕地、或是放羊、從田裡回來,就對他說、你快來坐下吃飯呢?」

"牧養"這詞語與直接受格""這字連用,這節經文表達出牧養羊是僕人應有的責任;而僕人要完全聽主的吩咐!路加表達出牧養者是僕人的身份,而牧羊的工作是僕人應份的工作,亦是受命的工作。

C 約翰的牧養觀

  約翰談到牧養這個字時,是引用在耶穌與彼得的對話中:「耶穌第二次又對他說,約翰的兒子西門,你愛我麼。彼得說,主阿,是的。你知道我愛你。耶穌說:你牧養我的羊。」

這節經文的背景,指出彼得重操捕魚工作後,因復活的耶穌向他顯現而改變!在早飯時耶穌三次查問彼得對祂的愛,每次查問之後,耶穌對彼得有所吩咐!這三次吩咐分別是:「你餵養我的小羊」;「你牧養我的羊」「你餵養我的羊」!

從耶穌再三向彼得的囑咐中,可見耶穌何其重視「牧養」;而牧養亦包含了「餵養」,顯然是指信仰生命上的餵養;牧養的對象是羊,根據約翰福音1010「羊」是指「人」。可見牧養不但重要,亦是耶穌交託門徒的使命的責任;約翰這樣記載,可見亦有以上的看法。

D 耶穌的牧養觀

在四福音書中,有許多經文雖然沒有「牧養」這個字;但是仍可清楚地顯示出牧養的觀念,尤其是耶穌的榜樣,比喻及言訓。牧人如何牧養羊群,好在乎牧人的牧養觀及牧養態度,在四福音中亦有不少經文與牧人有關,例如:馬太福音93625322631;可6341427;路28151820;約10211121416                   

  耶穌指出牧人的牧養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沒有牧人的牧養,人就會好可憐,因為人就會「困苦流離」(太936),「困苦流離」原文是eskuluenoi kai errimmenoi兩個字組成,前者說明「困苦的」;後者表達「無助的」或「無依靠的」!

  耶穌稱自己為「好牧人」(約101114),究竟好牧人有何表現呢?根據約翰福音1011-18好牧人最少有兩大表現:第一,好牧人為羊捨命,第二,好牧人認識羊;羊也認識祂。

耶穌作了牧人如何牧養羊群的最好榜樣。「捨命」表達出為了牧養羊、顧念羊而作出犧牲,包括羊群面對危難時,牧人要犧牲一切,甚至性命!來保護他的羊。
「認識」並非指表面的認識;而是含有深層的認識!這種認識是雙軌性的,乃表達出互相的密切關係,所以好牧人與羊群彼此間有很深入的關係。「捨命」與「認識」是耶穌的牧養觀;亦是今日作牧人的應有觀念,榜樣和態度;也可成為今日牧養教會的模式。

    最後耶穌要離開門徒之前,也吩咐門徒聖靈保惠師會繼續作指導(原意是“在旁指導的”)工作。

這保惠師也是「真理的靈」(15:26;16:13;約一4:6)。耶穌清楚說明這保惠師將會負起三樣工作,這對門徒或牧養有許多的幫助:

. 勸勉(含有先知的勸勉的意義(徒2:40;林前14:3)或 安慰的意思(賽40:1;5:4;2:25)。

. 「為罪, 為義,為審判」:為罪是使人知覺有罪或是因為不信耶穌,為義是因為被判為無罪或說耶穌往父那裡去完成了救贖罪人的工作,為審判是因為罪人都要受審判或說撒旦(世界的王,代表罪首)要受審判。

. 引導門徒明白真理。聖靈在這里被稱為「真理的靈」,是因為他的工作而這樣稱呼。可見聖靈會代替耶穌的工作來引導門徒「進入真理」。

    這些教導讓我們看見在牧養工作中不可忽略聖靈親自在信徒心中的牧養工作。

耶穌設立牧者

    3:13-19記述耶穌如何設立門徒。在路10:1更進一步說明耶穌不只設立十二位,而設立更多的人去作牧養的工作。在這設立中,讓我們看見兩樣事情:一. 他們常與耶穌一起。目的是要他們跟耶穌學習牧養的工作。這種跟從學習也是歷來教會及神學院訓練牧者的形式。二. 耶穌交給他們一個使命:去傳講和趕鬼。
   
Ⅱ 新約書卷中的牧養觀

  除了四卷福音書外,究竟新約其餘書卷如何表達牧養的觀念呢?以下將會從使徒行傳2028;林前97;彼前52;猶12節;啟2277171251915

A 保羅的牧養觀

    保羅在米利都囑咐從以弗所來的長老說:「聖靈立你們作全群的監督,你們當為自己謹慎,也為全群謹慎,牧養上帝的教會,就是他用自己血所買來的」。(徒2028)在這節經文保羅清楚地指出一些牧養的觀念,牧養者也是指教會的監督,又可稱為長老(徒2017),或是今日教會的傳道人,牧師及長老等;他們能作牧養的基本條件是由「聖靈立」,即有上帝的命定和呼召;如何牧養教會呢?就是「為自己謹慎」及「為全群謹慎」。

「謹慎」在原文含有小心地、注意地,即小心注意自己,小心注意牧養上帝的教會。為何 要謹慎呢?因為牧養的對象是教會,教會是耶穌用血所買贖的群體,是屬於上帝的,這樣尊榮的事奉,怎能不謹慎呢?一方面亦因有假牧者要進入教會,引誘羊群, 因此在牧養上怎能不小心呢?這些將會出現的假牧者,保羅形容他們是兇暴的豺狼,因為他們不但不愛惜羊群,並且引誘他們離棄真道(徒2030)。

保羅在使徒行傳2028所講的「牧養」,是含有治理、保護及看守教會之意。保羅在米利都的這番話是要教導牧者如何牧養教會(2017-35),包括牧者個人生命的質素和態度!保羅更以自己為榜樣,成為作牧養工作者的借鏡。

  保羅在哥林多前書97提供了另一個如何牧養群羊的觀念,保羅說:「...有誰牧養牛羊,不吃牛羊的奶呢(林前97)。這「牧養」觀念含有養育成的意義,保羅指出作為牧者享受福音養生的權利是理所當然的;然而為了福音、為了群羊的好處,他可以連這應有的權利也可以放棄(912),這也提供了牧養教會之應有心態。

  使徒行傳不但記載了保羅的歷史,也反映出他的牧者心腸,以及如何牧養;保羅在十三卷書信中亦充分表現出牧者的心腸,尤其教牧書信不但教導提摩太及提多如何牧會,更重要是顯示出他對同工的關懷及關係,他稱提摩太是親愛的兒子(提後12),稱提多為真兒子(多14),稱以巴弗為「作基督耶穌僕人的」及「他常為你們竭力祈求...(西4:12),稱馬可為「他在傳道的事上於我有益處」(提後4:11)!可見保羅對教會、對同工之間的關係是非常密切,這種和諧及滿有感情的關係,亦是牧養教會應有的之模式。 

B 彼得的牧養觀

  彼得談到牧養時說:「務要牧養在你們中間上帝的群羊,按著上帝旨意照管他們,不是出於勉強,乃是出於甘心,也不是因為貪財,乃是出於樂意。」(彼前52)。

「務要」含有命令的語氣,表示牧養的重要性!究竟如何牧養教會呢?彼得認為按照上帝 照管他們,原文沒有「旨意」兩字!但卻有這含意,意思說作為牧者要按照上帝的心意保養及牧養教會。彼得更指出牧養事奉不但按上帝的心意牧養,在個人態度上 也應甘心樂意、更不應貪財、更要作群羊的榜樣!彼得又指出牧養事奉是榮耀的事奉,當基督再來時必得榮耀冠冕為賞賜(彼得51-4)。

彼得更指出真正的牧養靈魂的監督是基督自己(彼前225),所以作為牧師、傳道人,牧養的對象固然是人;但是真正牧養者是上帝自己。

C 猶大的牧養觀

    猶大這樣說:「這樣的人,在你們愛席上,與你們同喫的時候,正是礁石,他們作牧人,只知餧養自己、無所懼怕,是沒有雨的雲彩、被風飄蕩...」(猶12

「餧養」亦是從牧養這字而來。猶大有意在這裡提出一個反面教材!猶大指出這些所謂牧人,並非是真正認識基督的人(猶4

乃是偷偷地進入教會群體的人!他們最大的表現是「只知餧養自己」,即表達出自己的利益為大前提,他們的結局是死而又死(猶12

從猶大的牧養觀可見若為自己利益而作牧人,並非真正牧者的所為!乃是假冒者/假師傅的所為。

D 啟示錄中約翰的牧養觀

  在啟示錄中,約翰一共提了四次與牧養有關的經文,分別是2271251915717,前三節中文譯作「管轄」而一節則仍譯作牧養。在227乃是對信仰上得勝者之應許,應許他們好似基督一樣用鐵杖管轄萬國!而1251915若從上文下理看,乃指基督將要用鐵杖「轄管」萬國,「鐵杖」含有威嚴、權柄、能力、堅固的意思!

而牧養或管轄的對象是萬國,可見基督再來時牧養方法是與別不同,而且帶有威嚴和能力。另一方面,在717看牧養態度顯然有所分別,基督如何牧養呢?祂領他們到生命的泉源;上帝也擦去他們的眼淚,這些被牧養的人乃是從患難中出來的;也是被主的血所買贖的人。可見約翰表達出將來再來的基督對萬國的牧養是帶威嚴;而對屬祂的人是帶著安慰的。

結論

  牧養的觀念,在新約作者不但有不同的表達。

  馬太談論牧養時,不但表達治理的觀念,也表達出君王與子民的親切關係。路加談論 牧養時,不但表達受命牧放的觀念,也表達出主人與僕人的身份關係。約翰談論牧養時,不但表達餧養的觀念,也表達出耶穌與門徒的關係。耶穌不但成為好牧人的 榜樣,更具體地表達牧養的應有態度,也表達出好牧人與羊群互相契合之關係。保羅談論牧養時,不但表達謹慎、看守和犧牲的觀念,也表達他與同工間親情之關 係。彼得談論牧養時,不但表達按照上帝心意的觀念,也表達出牧養事奉的榮耀。猶大談論牧養時,對於只知「餧養」自己的人,極其反感!更提出警戒。啟示錄論 及牧養時,大都表達基督再來時,是帶威嚴權柄牧養;但對於從患難出來及屬祂的人,則帶著安慰來牧養他們。

  牧養不但包含治理、受命牧放、餧養、看守、引導、照顧、養育等意義;更清楚指出作為牧人在個人生命質素上,乃應成為別人效法的好榜樣;其中更重要是牧者與羊群的密切關係;而牧者之首就是基督自己。

  新約的牧養觀,是包含著牧者與被牧者之生命建立,這種關係乃表達出「生命影響生 命」!因此牧者與群羊關係不需抽離、牧者也非高高在上;相反牧者還深入認識他的羊,而他的羊也認識牧者,必要時牧者為羊付出一切代價!這不但是新約中的牧 養觀念,也是今日牧養教會應有之模式!筆者稱之謂「作榜樣、重關係、付代價之牧養模式」。

教 會


    教會(Ekklesia)與上帝國的密切關係是無可否認的。雖然新約沒有說教會完全等於上帝國,但我們不難推論出來教會是上帝國在地上的顯現(或部份顯現)

福音書

    福音書對「教會」沒有顯明的教導,但是不難發現到許多關於教會的基本概念。

1. 耶穌差遣門徒出去傳關於上帝國的事(10:7)。這不等於教會,應是指上帝的權能統治。但教會郤是從這「傳關於上帝國」的福音中產生和繼續在地上彰顯出來。施洗約翰和耶穌傳「上帝的國」的福音,也由十二位使徒 (10:7;9:2)和七十位門徒繼續下去。

2. 耶穌是來尋找「以色列家迷失的羊」。可見教會似乎是以色列(上帝的選民)的延續(15:24)。耶穌也是牧人(10 cf.23:1;34:11; 40:11)

3. 16:18;18:17這兩處聖經曾引起異議,一些解經學者(天主教為主)認為耶穌是有意把教會建立在彼得身上,由彼得獲得權柄和延繼下去,另有學者(基督教為主)認為耶穌講這句話是含有雙關語意的,以彼得(Petros)這希臘文字來說明要把教會建立在穩固的盤石(Petra)上。當然,使徒(彼得為代表)也擁有教會的權柄。

4. 門徒郤背負著擴展教會的使命(28:19;24:46-48)

5. 教會聖禮:(a) 洗禮:施洗約翰的洗禮,耶穌的受洗,門徒被吩咐施行洗禮,耶穌和門徒施行洗禮(3:22;4:2)(b) 聖餐:路22:14-22。基督教只接受這兩個耶穌基督直接吩咐設立的聖禮。

初早期教會

    許多教會的事蹟可以從使徒行傳中見到。

1. 耶穌的復活、顯現、升天、門徒的聚集、聖靈的降臨、開始了教會(1-2)

2. 信徒的團體生活:受洗、上聖殿崇拜、家中擘餅、遵守使徒的教訓(2:41-47)

3. 耶穌為基督是信息的中心和教導(2:14-40;3:12-26;7:2-53)

4. 使徒為領導人,執事辦理供給的事(6:1-6)。不久後有長老(11:30;14:23; 20:28),有先知(11:28;21:10),傳道者(21:8)。有總會及大公會議(15)

5. 教會受逼迫及宣教事工的發展。

發展的教會

    這可從保羅書信來看。

1. 普世性的教會(1:22;西1:18)及地方性的教會(林前1:2;林後1:1;帖前1:1; 1:2)

2. 教會為身體(12:4-8;林前10:17;1:22;4:12-16)。基督是教會的頭( 1:22;4:15)信徒為各肢體(林前6:15)

3. 教會為新婦(5:25;林後11:2)。也比喻為除酵節的無酵新麵團(林前5:6-8),而基督卻是這逾越節的羔羊。

4. 教會是殿,可比喻上帝的殿(林前3:16;6:19;2:19-22)

5. 教會就是上帝的子民,或由上帝的子民組合而成(9:25;11:5;1:4)

6. 聖禮:當時的記錄清楚的讓我們看見有兩個聖禮,並且執行時須嚴謹的處理。「一洗」(4:5),洗淨罪有新生樣式(6:1-4),受洗進入基督( 13:14;4:24;西3:10)。聖餐(林前11:23;10:16)

7. 行政結構:各類的職位為了教會的需要。"聖工人員"(管理你們的)(帖前5:12)(林前5:5)聖徒、監督、執事(1:1)、使徒、先知、傳道人、教師(4:11;林前12:28)監督(提前3:1-7; 1:7-9)

8. 紀律:教會是一個有紀律的組織,對過錯必採取行動,或給與教導指正,或直接執行紀律(林前14:40;提前1:20;2:1-7;4:11;林後2:5)

國 度


    在耶穌的教導中,上帝的國(Kingdom of God)或天國(Kingdom of Heaven)可算是最顯著的。

    「國度」應是指權能的統治(cf.145:11,13;103:19)。這可從主禱文中「上帝的旨意行在地上... 國降臨」反映出來,因此是「動力性」的,並不是地上的邦國和它所代表的疆界。

  舊約及次經雖沒有「上帝國」這名詞,不過上帝為王的觀念卻常有出現(出15:18;王下19:15;29:10;103:19;43:15)

福音書

1.  已實現的(Realised, 這是陶德的用語)/現在的國度(Present/Already,這是賴德的用語):耶穌來宣告上帝的國,也說上帝的國「近了」(祂是帶來上帝國的人,上帝的國也在他裡面,他已在他們中間)(1:14)。上帝的國已在他們中間(17:20-21)「我... 就是上帝的國臨到你們了」(12:28;11:20)。耶穌也把這國賜給人,是即時現在的。當小孩子到他跟前時,他宣佈說,天國屬於這樣的人(太19:14;10:14;18:16)。

  當他驅趕魔鬼時,上帝國的能力是可以看得見,摸得著的東西(太12:28;11:20)。只要人「求他的國...因為你們的父樂意把國賜給你們」(路12:31-32)。

2.  將來臨的國度(future / not yet):許多時候,耶穌談論一個將來的天國:「不能都進天國...當那日」(7:21-22)。「將有許多人在天國裡」(8:11;13:28,29),「直到我在我父的國裹,同你們喝... (26:29;14:25;22:18)。同時他教導門徒禱告說:「願你的國降臨」(太6:10;11:12)。

    這種“已實現”又是“將來臨”的反合性觀念是新約獨特或是獨有的神學,令學者提出更具體的神學。

3.  奧秘(mystery)的天國:在比喻中這觀念最明顯 (13;4;8)。奧秘的上帝國令人不能了解(可4:11-12),甚至不能看見(約3:3)。天國的增長令人意料之外 (芥菜種和麵酵的比喻)。天國的價值無從估計 (藏寶的比喻)。隨時警醒不知幾時到來的 (十童女的比喻)。不能臆測領受者 (撒種的比喻)

  這奧秘的上帝國是由父賜給耶穌,而耶穌卻賜給那些他認為是值得與他共享其樂的人(路22:29-30)。

4.  屬靈(spiritual)的國度:雖然上帝國是含有“王治”或“王權”的意義,卻沒有“領土”或“領域”的意思。耶穌說,「我的國不屬這世界。我的國若屬這世界,我的臣僕必要爭戰,使我不至被交給猶太人。只是我的國不屬這世界。」(約18:36),可見這屬靈的國度是神治的,無分疆界或國界。

    藉著以上四種上帝國度的神學觀念,讓我們認識了一個“有形(已實現/現在)又是無形(將來/屬靈)的教會”。

天國(神國)與教會的關係

一. 「教會」的定義
  1. 新約聖經裏的「教會」是從希臘文的「ecclesia」來的,意思是「會眾」。
  2. 舊約聖經中沒有出現過「教會」這個名稱,然而希臘文的舊約聖經「七十士譯本」卻把希伯來文中的「edhah」和「qahal」兩字翻譯成「ecclesia」。
    1. 「edhah」指「由指定而集會之眾」,在祭典中稱它為「耶和華的」(表示是誰召集的),也稱它為「以色列的」,並用它來指那些出埃及的以色列會眾。以後的翻譯把「edhah」翻作「synagogue」(會堂)。
    2. 「qahal」是從「召集」的字根來的,原意含有「召集公眾來會議」或「檢閱步隊打仗的 意義」。申命記用它來指那在何烈山集合聆聽律法的會眾。當它如edhah一樣被稱為「耶和華的」或「以色列的」時,它也有「上帝的子民」之意。以後的翻譯 把「qahal」翻作「ecclesia」(教會)。
    3. 四福音中,「ecclesia」只出現在馬太16:18中,是指「將來的基督徒團體」,是耶穌呼召出來的新選民,這團體將進入神的國或那將來的時代。
    4. 「ecclesia」雖然沒有出現在馬太以外的福音書中,然而這個團體卻在別的名稱下出現,如「羊」(馬太26:31),「小群」(路加12:32)。
    5. 使徒行傳中,第一次使用「ecclesia」是指那些聚集在耶路撒冷聽使徒們教導的團體(徒5:11;8:1,3),這個團體包括使徒們和那些相信耶穌是彌賽亞,受了洗,罪得赦免,並領受聖靈恩賜的人(徒2:37-41)。
    6. 保羅書信中,教會可分「宇宙性的教會」(即耶穌的身體,以弗所1:23),和「地方性的教會」(指分散在歷史上和地理上個別的教會,如哥林多教會)。「教會」也稱「神的家」(提前3:15)。

    二. 神國與教會的定位
    1. 在新約聖經中,教會是由神呼召出來的人所組成,所以在末世有爭戰性的特質。
    2. 神國與教會有密不可分的關連性,但是 神國並不等於教會。
    3. 「神國」=神的管治,神管治的領域,神管治下的生活和所帶來的福份。
    4. 「教會」=被神管治,享受神管治下所帶來福份的人組成的團契。
    5. 簡言之,「神國」是指神的王權,「教會」是指人的團契,看得見的彰顯看不見的。

    6. 三. 神國與教會的關係
      1. 神國創造教會-─信主的人組成教會
        1. 「神的國近了,你們當悔改,信福音。」(馬可1:15)
        2. 「信的人都在一處,凡物公用.並且賣了田產家業,照各人所需用的分給各人。他們天天同心合意恆切的在殿裏,且在家中擘餅,存著歡喜誠實的心用飯,讚美神,得眾民的喜愛。主將得救的人,天天加給他們。」(使徒行傳2:44 - 47)
        3. 教會見証神國-─信徒傳講神國的道
          1. 「我素常在你們中間來往,傳講神國的道,如今我曉得你們以後都不得再見我的面了。」(使徒行傳20:25)
          2. 「他們和保羅約定了日子,就有許多人到他的寓處來,保羅從早到晚,對他們講論這事,證明神國的道,引摩西的律法和先知的書,以耶穌的事勸勉他們。」(使徒行傳28:23)
          3. 「放膽傳講神國的道,將主耶穌基督的事教導人,並沒有人禁止。」 (使徒行傳28:31)
          4. 「這天國的福音要傳遍天下,對萬民作見證,然後末期纔來到。」(馬太24:14)
          5. 教會是神國的器皿-─與撒但爭戰
            1. 醫病:「醫治病人、叫死人復活、叫長大痲瘋的潔淨、把鬼趕出去,你們白白的得來,也要白白的捨去。」(馬太10:8)
            2. 趕鬼:「那七十個人歡歡喜喜的回來說:主阿!因你的名,就是鬼也服了我們。」(路加10:17)
            3. 勝過陰間權勢:「我還告訴你,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陰間的權柄不能勝過他。〔權柄原文作門〕」(馬太16:18)
            4. 教會是神國的管家-─掌管鑰匙和權柄
              1. 天國的鑰匙:「我要把天國的鑰匙給你,凡你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馬太16:19)
              2. 捆綁與釋放:「我實在告訴你們,凡你們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們在地上所 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我又告訴你們,若是你們中間有兩個人在地上,同心合意的求甚麼事,我在天上的父必為他們成全。因為無論在那裏,有兩三個人奉我的 名聚會,那裏就有我在他們中間。」(馬太8:18-20)

保羅論基督與教會

一. 「教會」的字義主要字源是指「呼召」或「召出」,在舊約中是指以色列民或他們的聚會(民14: 5;徒7: 38),新約就採用舊約希臘譯本的用字,應用在教會上…
  1. 希臘的背景:聚集的觀念(徒19: 32, 39)。
  2. 希伯來背景:神的百姓(徒7: 38),因此,新約的教會(神的百姓)是接連舊約神的百姓。
  3. 新約的背景:耶穌基督首先提到衪要建立的教會(太16: 18),以致教會被建立後,以此用來描述各地的基督徒團體(徒9: 31)。因此,教會的含意(≠教堂)是指:
    1. 指家中之信徒(羅16: 5;林前16: 19;西4:15;門2)。
    2. 某地方之全體信徒(西)。所以,地方教會非「宇宙性」教會(看不見而含括所有世代重生得救的基督徒所組成的教會,因此,教會≠許多地方教會加起來之總合)的一部份,乃教會在某地方上的表彰,因教會是一整體,可以在某地方上表彰出來。

    二. 教會的屬靈意義
    教會是神所揀選的聖徒團契(由神角度來看),也是相信耶穌是主的人所組成的團契(由人角度來看),它有兩個屬靈意義:
    1. 教會是「聖殿」:
      1. 個人是聖靈的殿(林前6: 19);
      2. 某地方教會是聖殿(林前3: 17);
      3. 全宇宙教會是聖殿(弗2: 19-22);是未世重建的聖殿,因教會是屬末世的百姓(因聖殿重建是末世性的),也是神國的百姓(因是聖靈降臨後開始的團體)。
    2. 教會是「基督的身體」:
      1. 接待門徒即接待主(太10: 40;25:40);
      2. 大馬色路上的經歷(徒9: 4);
      3. 強調合一,因信徒們與主合一,及信徒間彼此合一,信徒共尊耶穌為主(頭);
      4. 充滿萬有者的豐滿,教會充滿了基督的生命與能力(弗1: 23)。

    3. 三. 教會的權柄
      耶穌把教會的權柄託付祂的門徒說﹕「我要把天 國的鑰匙給你,凡你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太16: 19)。教會的權柄只限於屬靈的事,而屬世的事神把它託付政府管理(羅13: 1-7;彼前2: 13-17)。教會的權柄反應基督的三重職份:
      1. 表明信徒合 - 包括制定會員資格與懲戒規章(太18: 18),訂立法規及祟拜程序(林前14: 33-40),履行基督的律法(徒20: 28)。
      2. 表明信徒合 - 教會被稱為「真理的柱石和根基」(提前3: 15),有權柄及責任保持信仰的純正,駁斥一切異端歪道(提前1: 3-4)。
      3. 表明信徒合 - 耶穌對門徒說:「正如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太20: 28),教會當關心人身、心、靈的需要。

      4. 四. 教會的聖禮
        聖禮是神與人立約的表記和印証,包括象徵性的外形和內在的實際恩典,然而,單是外形的運用,而無內心的領受,聖禮實際上不會生效:
        1. 聖餐:對應於舊約的逾越節之禮,舊約是記念神拯救以色列民,新約是記念主耶穌的救贖;新約不帶血的聖禮取代了舊約帶血的聖禮,都是根據神的恩「約」…
          1. 表明信徒合 - 林前11: 25「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你們每逢喝的時候,要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
          2. 表明信徒合 - 參林前10: 18-21「你們看屬肉體的以色列人,那吃祭物的豈不是在祭壇上有分嗎?…我乃是說,外邦人所獻的祭是祭鬼,不是祭神。我不願意你們與鬼相交。你們不能喝主的杯又喝鬼的杯,不能吃主的筵席又吃鬼的筵席。」
          3. 表明信徒合 - 林前10: 16「我們所祝福的杯,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血嗎?我們所擘開的餅,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身體嗎?」
          4. 洗禮:對應於舊約的割禮,然而,割禮是家族性,洗禮是個人性…
            1. 與基督聯合 - 在屬靈含意上是與主「同死同埋葬」(羅6: 1-9)。
            2. 赦罪除污穢 - 水禮在舊約往往代表潔淨,所以象徵信徒的罪污被潔淨。
            3. 信主得救恩 - 洗禮是信心的表記和印証,所以必須以信心領受,洗禮才有意義。

          五. 新約的教會(基督徒)與舊約的以色列人(神的百姓)有何關係?
          釐清兩者關係至為重要:
          1. 時代主義:兩者無連續關係,是不同的兩個團體(也因此把「神國」與「天國」解釋為兩個不同的國度)。
          2. 盟約神學:新約的教會是「真以色列人」,是接續舊約中的真以色列人(有信心的餘數)。
            1. 以色列被稱為神的百姓(羅11: 1)。
            2. 何西阿對背道的以色列之預言「神再稱他們為神的兒子」(何1: 9-10;2: 23);保羅把它應用在外邦人的教會上(羅9: 24)。
            3. 肉身的以色列人≠真以色列人(羅9: 6);肉身割禮≠內心割禮(羅2: 28f)。因此, 真以色列人=內心受割禮=餘數。
            4. 新約中的基督徒被稱為「真受割禮者」(腓3: 3)、「心靈割禮者」(西2: 11)、「亞伯拉罕子孫」(加3:7, 29;羅4: 11, 16, 18)、「成為以色列民」(弗2: 12)、「神的以色列人」(加6: 16)。
            5. 橄欖樹的比喻(羅11章)=樹根(有信心的列祖)+折下的原枝(不信的以色列人)+接上的樹枝(外邦基督徒)。
            6. 以色列全家得救:對將來整個以色列民族而言-「要得救」,其方法是:悔改、信靠耶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