猶太人自古把舊約聖經分為三部份:律法書、先知書和其他聖卷(又稱「著作」)。
近代聖經學者對舊約正典的經過及其年代並沒有一致的說法。好些學者認為正典的形成開始於公元前621年猶大王約西亞在位時。根據列王記下二十二章的記載,當時的大祭司在聖殿裡找到一本法律書(一般相信為申命記),交到國王手裡,國王讀後心知以色列民沒有遵行書上的誡命將導致上帝的懲罰。故召集所有的領袖一同到聖殿去,王當眾宣讀律法書,並向上帝立約,要聽從他,遵守他的法律和書上規定的一切誡命。全體人民也都答應遵守這約,律法書遂公開而隆重的被認定是神聖的正典。
也有學者認為律法書成為正典是在先知以斯拉和尼西米時代才確定的。以色列人從巴比倫返回耶路撒冷後,先知以斯拉在人民面前鄭重宣讀上帝的律法書,人民痛悔認罪(尼西米記八章)。從那時起律法書才成為正典。
另有人主張,律法書成為正典應遠溯摩西時代,因為摩西把上帝的命令傳給人民時,全體人民同聲回答:「上帝的話,我們一定遵行。」
可見當時人們對摩西所宣讀的約書已經有了正典的觀念。其後的兩次事件不過是重新強化這一觀念罷了!
在猶太人眼中,律法書的地位遠超過其他部份,認為律法書佔有無與倫比的最崇高地位。律法書被列入正典,從來都沒有發生過任何疑問。
在以斯拉時代舊約各書中有的還未出現。以斯拉不可能親自完成了全部舊約正典的編校工作。不過根據以斯拉記七章和尼西米記八章的記載,我們或者可以說,以斯拉本人和他率領下的一群學者對舊約各書的蒐集和校定曾經出過力,而部份的短篇先知書也可能是在這時期寫成的。不管如何,舊約正典第二部份先知書在以斯拉時代大概已經截止。比起律法書,先知書中有兩卷「約拿書」和「以西結書」在猶太學者中引起頗多爭論。但終究還是被人民接納為正典。
至於其他聖卷,在猶太人心目中,這一部份歸入正典跟律法書或先知書不同,是一本一本被接納歸入的(亦即前二者是集體被認定的)。這些書多半不在經常的崇拜中宣讀,只在特定的場合中宣讀(亦即前二者是常在經常的崇拜聚會中宣讀)。
一般同意這些書是在西元90年的雅尼亞會議中確定的,但不是說這一部份的書在會議前不受重視。在古代一本書的出現必須先有廣大的讀者,因為這樣才有人肯費時費力從事於抄書(那時可沒有印刷術),以滿足民間需求。對於未來討論的新約正典也是如此,並不是因為會議決定後書才盛行,而是先有一些(也沒有比正典的數量多多少)盛行的書才開會決定哪一些可以被接納為正典,而會議的結果也得由民間的接受程度來驗證(這點可由新約的正典形成歷史來說明)。
當然,比起前兩部份,這些書引起略多的爭議。有四本書「箴言」、「傳道書」、「雅歌」、「以斯帖記」發生過爭議。
由以上的資料我們看出正典的形成並不依靠任何權威人士或會議加以審定,以色列人民從無數的歷史事件和自己的經歷體驗,深信舊約聖經的話出自上帝,它所產生的力量對整個民族或各人來說,都超越人所能理解的,他所發出的權威又是那麼自然而不可抗拒(找不出以色列人有為舊約正典的書目分黨結派的資料),這一切都成為他們承認和接受正典的根據(當然,有些主觀成分),所謂某某權威人物或會議的鑑定或承認,反而是形式上的問題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