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5日 星期一

基督顯明上帝奧祕

 

保羅蒙上帝賞賜關切門徒的職分,他也深知是上帝用啟示使他知道這福音的奧秘(弗三2- 3)。他自稱是上帝奧祕事的管家(林前四1),也是福音的執事(弗三7);因此,他願意為教會受苦,雖有生命危險,為主的緣故,亦甘之如飴(西一24),這是他工作的吃苦精神(彼前四13、腓四10)。

而他的能力是從上帝而來的,所以他說:「我也為此勞苦,照著他在我裡面運用的大能,盡心竭力」(西一29)。又說 :「我作了這福音的執事、是照上帝的恩賜.這恩賜是照他運行的大能賜給我的」(弗三7)。

保羅也不辱使命,因他盡心竭力(29)(腓三12),傳全備福音(25)(規模)(標準),用諸般智慧(28)(徒廿20、 27) 來勸戒、教導信徒(提後二25),目標就是要把信徒完完全全引到上帝的面前(28)。

 

2021年7月4日 星期日

啟示錄廿11─15

 

最後的審判

我想在這裡澄清一個問題,是值得的也是必須的,那就是在聖經中清楚教導只有一次總審判。主張多次復活、多次審判的人,時常引用馬太廿五31─33∶“當 人子在他榮耀裡,同著眾天使降臨的時候,要坐在他榮耀的寶座上。萬民都要聚集在他面前。他要把他們分別出來,好像牧羊的分別綿羊、山羊一般;把綿羊安置在 右邊,山羊在左邊。”這實在是耶穌用另一種方法,來告訴我們有關審判大日的事。但是有一種解釋主張這是不同的審判,是對列國審判,所以與白色大寶座的審判 顯然不同。據說這一次的審判為一千年所隔開,在馬太福音中有一個列國的審判;在千禧年一開始,要決定在世界列國中,那一個國能夠有資格繼續在千禧年國中存 在。由此推想而知,這不是萬民而是萬國的代表者來受審判。“國”這個字在技術意義上來說,有人類政治劃分的意義,可是這實在不是馬太福音這裡所說的真意。 我曾聽見人們辯論說,教會不但要對各人傳福音,也要對各國傳福音,他們說這話的意思,就是指世界上的政治劃分。但基督對於每人每件事都有他的使命。“列 國”這兩個字意思並不是說作政治觀念的用法。Ethne是英文字種族或是人種的字根,在聖經中是一 個很普通的字,用來區分外邦人和猶太人。因此是指世界上的列國,耶穌在那時候,是對猶太人傳道,但是他預言的審判是普世的,包括所有的人民;所以並不僅僅 是指福音和其它別的事情,如政治方面說的。有的人主張說將要有列國的審判,在千禧年的開始就要決定,看他們過去的紀錄是怎樣對待上帝的子民,那些人能活著 經過千禧年。這樣一來,就把新約聖經的這段意思根本改變了。

只有一個審判,正如只有一次復活一樣,當然這是用不同的關系和角度來描寫;啟示錄十四14∶“我又觀看,見有一片白雲,雲上坐著一位好像人子,頭上戴著金冠冕,手裡拿著快鐮刀。”此後有審判的景象,這是平行的說法。在啟示錄廿章所描寫的,並不是宇宙的終結,而是最後的恢復。讓我們再看看使徒行傳三20─21∶“主 也必差遣所預定給你們的基督耶穌降臨。天必留他,等到萬物復興的時候,就是神從創世以來,藉著聖先知的口所說的。”在萬物復興的時候耶穌基督就被父神從天 上差遣到人間,他就是上帝藉著眾先知的口所應許的那一位。所以基督現在在天上居留,直等到一個終結點,那就是等到萬物復興的時候。

另外一節就是羅馬書八21─23∶“但 受造之物仍然指望脫離敗壞的轄制,得享神兒女自由的榮耀。我們知道一切受造之物一同嘆息,勞苦,直到如今。不但如此,就是我們這有聖靈初結果子的,也是自 己心裡嘆息,等候得著兒子的名分,乃是我們的身體得贖。”身體的得贖是描寫復活的另外一種方法,身體的得贖,是指福音的有效性,與基督徒盼望的終點。我們 作基督徒的,也在心裡頭嘆息勞苦,不單只是世界要等候一些東西,那是什麼呢?就是我們身體的得贖, 這是上帝在他的計劃當中的最後一部分。當你研究聖經的時候就會注意到,全世界的創造到那時都要脫去虛榮。假如你要知道這事的根源,就要回溯到亞當夏娃那 裡,那時神說∶“地必因你的緣故受咒詛。”由於某種錯誤,全宇宙的物質都在咒詛之下,因為這是人犯了錯,影響到人自己內在的本質,同時也影響到他的環境。 這與原初的宗旨相反,但是上帝將要挽救這局面,直到脫離捆綁與敗壞。另外一處就是馬太十九28耶穌 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這跟從我的人,到復興的時候,人子坐在他榮耀的寶座上,你們也要坐在十二個寶座上,審判以色列十二個支派。”耶穌對尼哥底母說 ∶“你必須重生。”而這裡所說的,是世界和宇宙的重生或者新生。耶穌說∶“當時候到了,與我同在的要受我同受的痛苦,要得到賞賜。”另外一處就是彼得後書 三10─13∶“但主的日子要像賊來到一 樣。那日,天必大有響聲廢去,有形質的都要被烈火銷化,地和其上的物都要燒盡了。這一切既然都要如此銷化,你們為人該當怎樣聖潔,怎樣敬虔,切切仰望神的 日子來到。在那日,天被火燒就銷化了,有形質的都要被烈火熔化;但我們照他的應許,盼望新天新地,有義居在其中。”新神學派的哲學家們恥笑這一節聖經,同 時也藐視彼得後書全書。凡有形質的都要被烈火熔化嗎?這宇宙將要熔化了嗎?自從發現原子能以來,這一種的藐視就不復存在了,現在人們對於這件事看得非常嚴重,一連串的連鎖反應是可能的。你以為這一段聖經可以按著字面去接受嗎?很可能。我告訴你,過去的神學家們關於物質宇宙所預言的意見各殊。這裡是否僅僅說世界要遭受可怕的遭遇,要毀滅惡人,要毀滅在宇宙所有的人,然後我們還要坐在重新整修的世界中呢?或者說這個世界要整個地被毀滅?然後有新天新地,這是不是說這個舊世界要整個地被毀壞,從無中要出現一個新的世界?這是很有趣的問題,我將要讓神學家來解決。我並不以為這件事有什麼重要關系。假如你的車在一次車禍中撞壞,或者是你的車停在大街上,被人撞得“面目全非”,你會怎麼辦呢?你是再買一輛車,還是把這部面目全非的車送進車場再翻修呢?你要怎麼辦?是不是說現在的宇宙,包括這個地球將要完全的翻修到從前原來的樣子?因為這世界已經受到罪惡的玷污,以及我們社會的敗壞等等。把這個世界再整修到象從前一樣;或者說這個世界要完全地被毀壞了,瓦解了,消滅了。由神重新造一個新的世界,比以前的世界更好,或者是更大,來代替以前的宇宙?我們要讓專家們來解決這個問題。

啟示錄廿章審判的原則∶每一個人要按他的行為受審判,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麼最後的宣判按照我們的行為,結果如何呢?結 果我們只能夠受神公義的審判。聖經說∶“案卷展開了”,這裡是每一個人的紀錄。有的事情我們都忘記了,我們盼望不再提起這些事情,因為已經忘記了,但不要 忘記神還沒有忘記這些事情,你我也沒有忘記,其實沒有一件事,我們過去所說的所作的真的會被忘記。從你是小孩子至今,七十五年來曾說過的語言,在很深重的 催眠術下你還能夠重新說出來;你說過的話仍然在你的心靈裡,全部都在你的心裡。你記憶力的底下層保留著你說過的一切話,這一切都有記錄。

這 裡所說的案卷,事實上並非一本書,就好像你在圖書館裡頭所看到的書籍一樣,把它擺在書架上,按著次序分類編為目錄,這裡所說的是一個紀錄,紀錄已經展開 了。到末了的時候,每一個人將要跟他的道德責任面對面。當案捲向你展開的時候,假如你沒有一個藏身之處,你就有禍了;主要用那拒絕的眼光來看你,那種眼光 能把人驅逐到千萬裡之外。審判的原則毫無疑問的就是行為。按著他們各人的行為受審判,這是聖經上所說的,在十二節的後半。現在我們看羅馬書三20,“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沒有一個人可以因著行為稱義。為什麼不能呢?因 為我們的行為不能達到標准,我們的好行為也不夠用。我們的行為動機也不夠好,不夠純正,達不到神所立的標准,條件不夠,也不夠前後一致。魯益師說,偶而我 也想要過一個真正基督徒所應當過的生活,可是在半小時之內,我就把基督徒作事的原則忘得一干二淨,結果有另外的事發生,我就感覺到我的罪。我們越發嚴肅的 面對一個基督徒的道德情況,我們就越發感覺到對自己的不足。假如審判僅僅是根據我們的行為,則沒有一個人可以得救。律法已宣佈我們有罪,所以我們只能承認 自己是有罪的。

但是案卷展開了,在這案卷中一切證據都達到一個定罪的宣判。可是另外有一個案卷,這就是生命冊,名字記載在生命冊裡的,就不被定罪。羅馬書八1∶“如 今,那些在耶穌基督裡的,就不定罪了。”那就是不被定罪的審判,凡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被定罪了。基督教並不把神的憤怒取消,我們的行為是罪惡的,理當下 地獄,但是因為我愛耶和華,我就把這件事情給忘掉,我就不管了;事實上不是這樣的道理,基督教並不是把上帝公義的水準降低。聖經說罪的工價就是死,罪的工 價從來沒有減低。基督教乃是講到代替一定要履行律法的人,審判是根據行為,我們的行為不能達到所需要的條件,可是如果我們在基督耶穌裡,基督的行為就算作 我們的行為。這是神來代替人,律法那方面的要求並沒有取消。耶穌基督在世過了一個完全的生活,他又為我們的罪受苦釘死;他的贖罪以及他的公義,他的死,就 歸到我們身上,如果我們信他,這些公義就像是我們自己的一樣。基督已經履行了審判的原則,審判在他的身上已經執行了,正如我們所唸到的聖經,神就稱那些信 耶穌的人為義。我們沒有義,但是我們相信耶穌基督,所以耶穌基督的義行就歸到我們的身上。神永遠的公義並沒有被忘記,也沒有被修改,或是妥協;所以你我雖 然帶有不完全的行為,雖然有罪,卻能被赦免,並且聲明為義,叫我們有天國的榮耀,進到神的面前。

這個生命冊又是什麼意思呢?在聖經別的地方有更多的記載,有一次的總復活和一次的總審判,信徒的靈魂死時在聖潔上得以完全,進入榮耀裡,不是進入無知無覺之中,而是進到基督的面前與基督同住。

過渡時期並不是人最終的命運,而是在基督面前,與他有一段平安喜樂團契的時間,直等復活來到。在人死後還要有各人的審判,這在希伯來書九27已經告訴我們了,“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我們只要死一次,死後就有審判。換句話說,這就決定這個人死後在何處渡過此過渡時期,直等到復活的時候,是在天堂或在地獄裡等候。

我認為這與白色大寶座的大審判不是同一件事,大寶座是一個公開的事,是由廣大的群眾召集在一起的。但是總審判只有一次,只是公開的審判在許多不同的地方舉行。第一,我們先看約翰福音第八章,在這一章,耶穌說到復活或是末日的審判不下四次;在約翰福音六39∶“差我來者的意思,就是他所賜給我的,叫我一個也不失落,在末日卻叫他復活。”約六40∶“因 為我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見子而信的人得永生,並且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假如我相信第一次的復活,復活以後跟著就有千禧年,就是在末日之前這就有困難了。 這裡說,叫一切見子而信的人得永生,並且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然後四十四節說∶“若不是差我來的父吸引人,就沒有能到我這裡來的;到我這裡來的,在末日我 要叫他復活。”下去再看五十四節∶“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這些主要是說復活,但需要注意所說的只關於一件事。並不是多次分 開的復活,只有一次,就是最後的一次復活。復活與審判在聖經中是不可分開的。使徒行傳廿四15那裡,提到保羅在官長面前說,“並且靠著神,盼望死人,無論善惡,都要復活,就是他們自己也有這個盼望。”這也是指同一件事。以上我所引證的那些經文,主張有兩次以上肉身復活的人,兩次復活中間又經過一段長的時期,這一種的說法,本人很難接受。

論到生命冊,當然是關乎神的選民,神選召得永生的人。這件事以後能夠查出來;在啟示錄中第一次出現就是在三5∶“凡得勝的,必這樣穿白衣,我也必不從生命冊上塗抹他的名;且要在我父面前和我父眾使者面前,認他的名。”名字記在生命冊上的人,就是那些得勝的人,在父神面前被承認的。換言之,這些人就是神所選召的。啟示錄十三8說到那些得勝不法者並那拜獸像的∶“凡住在地上,名字從創世以來,沒有記在被殺之羔羊生全冊上的人,都要拜它。”在那一節聖經中意思有點不太明顯, “從創世以來”的意義到底是什麼呢?與“經上記載說”有關呢,或與“被殺”有關呢?你 可以說基督被釘十字架是神定的永遠的旨意,所以你可能說他在創世以先就被殺了。可是這裡所說的並不是那個意思,基督的被釘十字架是歷史上的事件,大約在主 後卅年發生的,可是生命冊上的紀錄,就是在聖經中所說的,卻是在創造以前所說的事,那也就是說永世的、非歷史的永遠的計劃,是在有時間後所發生的任何事之 先。所以這意思或許是在創立世界以先,就在被殺羔羊的生命冊之中。你採取哪一種看法都行,因為那並沒有太大的關系,真理只有一個。所以你看出真正的基督徒 是不能夠去拜獸的,在約翰那個時候不能拜,在任何時候也不能拜。他們不能毀壞生命冊上所記的名字,神會一直看顧他們,使他們不致被試探所勝;神是信實的, 他不容你受試探過於所能受的。

現在我們再看腓立比書四3∶“我 也求你這真實同負一軛的,幫助這兩個女人,因為她們在福音上曾與我一同勞苦;還有革利免,並其餘和我一同作工的,他們的名字都在生命冊上。”我們發現,名 字是否記載在生命冊上這件事並沒有捷徑;我們只有藉著悔改相信基督,並在我們的生活上有所改變,就可表明我們的名字已經記載在生命冊上了。保羅當然是一個 受聖靈感動的使徒,他從神得到直接的啟示,而且他也認識這些人;他們已經被認出是真正的信徒。在我們結束本章之前,我們要再查考一處聖經,就是路加福音十20, 意思相同,但是字句有分別∶“然而不要因鬼服了你們就歡喜,要因你們的名記錄在天上歡喜。”意思就是說,你能夠知道你是得救的,你的名字已經記載在羔羊的 生命冊上,而且是不能被除去的,這才是我們歡喜快樂的原由。不要因為你們將鬼趕出去就歡喜,即使你們能,那倒是一件大善事,但要因你的名字被記載在天上而 快樂。

揀選的道理 記載在聖經中,目的並不是叫你睡臥不安。因此道理記載在聖經中,為的是要安慰你,因此是為安慰聖徒而記錄的。如果你不知道你是否是被神揀選當中的一位,只 有一條道路你可以明白,就是那古老的故事,要悔改相信耶穌基督,過基督徒的生活,你就能夠認識主耶穌。一旦我們走進了天國的門,我們就知道我們已經站在穩 固的根基上,那個根基就是耶穌基督。

啟示錄十1─11

 

大力天使,七雷,發誓與小卷

在第九章末了的地方,我們注意到那裡描寫了恐怖的審判,到最終時, 要臨到地上部分尚未悔改的人。罪惡仍然不斷地繼續著,注意看第九章最後一節,那裡提到罪的幾種樣式∶拜偶像、行邪術、偷竊。這些罪存在於約翰寫此卷書之時,同樣也存在於我們現今這個世界。這不像一些小罪過,例如某天你忘了讀經(雖然這事並非不重要); 而是不肯悔改這些可怕的罪惡∶拜邪靈、行邪術、行不道德的事、姦淫、偷竊等等。事實上僅管上帝已差號角來警告世人離棄他們的罪惡,僅管福音從過去到現在一 直都在勸人歸回到上帝那裡,實際上大部分的人還是沒有悔改歸向上帝。罪惡和魔鬼繼續為惡,甚至更猖獗,自從該隱殺了亞伯之後,象殺人這類的罪一直都存在。 但是今天在我們教會界的權威,主教、牧師、重要的神學院裡的神學教授等人中,有些聖職人員居然挺身而出,告訴我們這些事情是無關緊要的;這種論調擯棄了是 與非之間的分野。這是我們這時代中極度錯誤的現象。

在第九章末尾就提到了這一點。在第十章裡,約翰看到另有一位大力的天使從天降下, 韓瑞森 博士說∶這是一位巨大的天使。我想實在無法用尺寸來衡量這位天使,但是約翰在異象裡所見的這位天使,卻是那麼的巨大。請注意這位天使有幾個特徵,再回憶一14─16對 基督的描述∶“它的頭與發皆白,如白羊毛,如雪;眼目如同火焰;腳好像在爐中鍛煉光明的銅;聲音如同眾水的聲音。他右手拿著七星,從他口中出來一把兩刃的 利劍;面貌如同烈日放光。”這裡描寫的特點和第十章裡的那位天使,有幾分相似。實在是太相像了,因此有些研究啟示錄的人認為這位天使一定就是基督自己。然 而,較正確的解釋是∶這位天使並不是基督,雖然部分與基督相似,但也只是一位被造的天使而已。“天使”這個字的意思是“使者”,這一位天使也就是基督的使 者,並非基督自己。在但以理書十5─6另有一個顯著的比喻∶“舉目觀看,見有一人身穿細麻衣,腰束烏法精金帶。他身體如水蒼玉,面貌如閃電,眼目如火把,手和腳如光明的銅,說話的聲音如大眾的聲音”等等。但以理說這異象對他而言,是一個相當嚇人的經歷。這與啟示錄第十章的異像有相似之處,但並不是同一個。

另 外,此處亦描寫這位天使的面貌,他披著雲彩;在聖經裡這是象徵上帝的審判。同時他的頭上有虹,在聖經裡通常以虹代表上帝的恩典,好像我們第一次看到虹是在 挪亞時代洪水過後。天使的臉面發光象日頭,兩腳象火柱,這意思是兩腳象又紅、又熱、又光明的銅,代表神不可靠近的聖潔。所以,在此我們有上帝的審判、恩惠 和聖潔。這位天使的右腳踏在海上,左腳踏在地上,實在是非常的巨大。試試看在你的想像裡能描出一個天使,他一跨步,便能越過這世界的海洋部分而至陸地。天 使大聲呼喊,好像獅子吼叫。你可聽過獅子真正地吼叫嗎?“獅子吼叫。誰不懼怕呢?”(摩三8)。在這個可怕的呼喊之後,跟著就有七雷發聲。我們說到這位天使的吼叫聲象獅子,還有那麼可怕的外貌,這樣,他怎能有一安慰人的形像呢?注釋家們就憑想像這些事而起疑問。困難是有各種不同解釋,卻往往是互相排斥的,因此我們還是不確定全備的意義為何。 韓瑞森 博士的書我最能深切領悟,以我之見,關於啟示錄方面, 他是最好、最明智的注釋家之一,他認為我們無法正確的說出這話全部的意義,但是看來預兆著一些很重要、很可怕的事將要來臨。我們不必在每一樁特殊的細節上,都歸結出有何明確的意義。

很 明顯的,約翰明白七雷發聲所具有的意義。他聽到七雷發聲,他正要寫出所含的意義,就聽到有聲音告訴他不可寫下來∶七雷說的話必要封上,使這卷書的讀者知道 有七雷這件事實就夠了;至於他們所說的、或他們的重要性,不讓我們明白。在這裡就暗示出上帝的勸誡和眷顧等要點,都是我們永不能完全明白的。任何人企圖對 上帝的作為有合乎理性的、全備的分析,必將是徒勞無功的,但又不能說那是不虔誠的。我們必須容許在上帝計劃裡有不顯明奧秘的成分。這點包含在造物主和受造 者之間的關系裡。在我們有限的生命裡,從整個生活當中,可以看見世界上有大事與小事。為什麼如此這般的事會發生呢?有時,我們或許能發現某些部分的理由。你可以嘗試找些合適的理由,來解釋上帝為什麼要做那些他所成就的事,但我們不能說我們的判斷,就是真正而且是唯一的理由,因上帝並沒有告訴我們。當然,上帝不必要告訴我們他為什麼要做那些已成就的事。上帝為什麼揀選雅各而遺棄以掃呢?這個決定在他們未生之前就立了,因此並非根據他們的行為或是道德的好壞(羅九11─13)。 舊約聖經的約伯記,是要探討有關為什麼一個虔誠人會受逼迫,而約伯記並沒有完全回答這個問題,只是消極的回答了;它顯出約伯受苦並非干犯了一些特殊的罪, 如同三位關心他的朋友所想的那樣。在約翰福音裡,有一個人生來就是瞎眼的。耶穌說這個苦難的理由並不是在那個人身上有特別的罪,而是“要在他身上顯出上帝 的作為來”(約九3)。就是說,這個理由根源於上帝有不顯明的主權。我們不知道原因,上帝也拒絕顯明。我想說明約翰福音第九章裡的事件。有一人去訪問一所聾啞學校的孩童,他在黑板上寫著∶“倘若上帝愛你們,為什麼他讓你們生來就是又聾又啞呢?”以我的看法,在黑板上寫這些字是件無情的舉動;但有一個大約十歲的孩子,拿了粉筆,在黑板上寫下這幾個字∶“父啊!是的,因為檷的美意本是如此”(太十26)。這就表明在我們人類的體驗裡,上帝有至高無上的主權,那是無法說明的因素,特別指那些痛苦的經驗,以及我們難以接受的經驗。或許有些類似這事的原因可以解釋∶為什麼七雷發聲的意義不可寫出來?而留下隱藏的、神秘的因素,超過我們的領悟范圍?在 這一生我們只能瞭解一部分,我們的知識是殘缺不全的。這裡有一首詩是蘇格蘭的女作家寫的,或許你也曾讀過,詩名是∶“摩西之葬”,經常被人引用,確實是相 當的美麗動人。在詩的最後一節言及上帝工作的奇妙。你知道摩西去世的地區稱為摩押地,而這地的位置除了上帝之外沒有人知道,若考慮舊約中摩西的偉大和重要 性,這便是一個很值得注意的奇妙事實了。下面便摘錄亞歷 山大 女士(Mrs.C.F.Alexander)寫這首詩的最後一段∶

阿,幽暗的伯畏珥山崗,

阿,孤墳在摩押地;

對那些好奇的人,

教訓他們當靜寂。

上帝的恩典是奧秘,

他的作為無人知悉;

他被深藏,長眠不起,

因為上帝對他特別愛惜。

我把這首詩推薦給你。我們必須常常小心謹慎地解釋先知的預言、判斷上帝的作為和計劃的正確性,而這些終究遠超我們理解范圍之外。分辨這事也是對上帝信仰態度的一部分。信心並非完全依賴理性的瞭解,而是對上帝放棄自己的心智和意志。

在十5─6說∶那位一腳踏海一腳踏地的天使,向天舉起右手來,指著那創造天和天上之物,地和地上之物,海和海中之物,直活到永永遠遠的,起誓說,沒有時間了(或作不再耽延了)。 很明顯的這裡有一個重要的因素,當天使舉起手奉永生上帝的名起誓說,沒有時間了。這裡的時日絕對不是表示抽象的時間,如所說的“時間和空間”;應該譯為近 代版本上的“不再耽延”,不再等候上帝來實行他的計劃和他的審判。也就是說,從此處起到有結論止,事物仍將繼續進行,不要長期、無止境的耽延。我們在這世 上是否遇到許多遲延的事呢?用保價從郵局寄兩包剩餘的《信仰與生活》雜志,由文契斯特、堪薩斯州到一千裡外的賓州比佛瀑布區,要花一個月的時間。牛車都要比這個快了!我們已習慣於這一類的耽延,但我們有時對上帝卻缺乏耐心,認為他應該能做得更快,早點答應我們的祈禱,不要讓我們久等。我們應該確實明白,上帝知道什麼是最好的,他知道所有的因素,而我們卻不知道。

現在天使在他壯嚴的誓言中說,不要耽延了。第七節∶“但在第七位天使吹號發聲的時候,上帝的奧秘就成全了,正如上帝所傳給他僕人眾先知的佳音。 ”聖經上的預言並非單純的將歷史先寫下來;在應驗的日子尚未來到之前,有些奇妙的因素實在無法完全瞭解。舊約和新約中含有許多預言,都已經應驗在特殊的事上了。但往往只有到應驗的日子,才能完完全全的瞭解預言。

六 支號已經都發過聲了;第七支號也將響起,當那時刻來到,上帝的奧秘就成全了。我們應明白,聖經裡“奧秘”的意義不同於一般所說的意思。通常用“奧秘”一 詞,意為一些向來是難以解釋的事,一些我們無法理解或掌握的事。但用在聖經裡的“奧秘”,是指在已經解釋或啟示之後就完全得以明了的事,但是事先深藏在上 帝的意念裡而不顯示出來。啟示錄第十章這裡“上帝的奧秘”顯然是指上帝對人類歷史的計劃,因為我們只有憑信心才能知道其結果,所以在我們心裡就形成奧秘; 許許多多的“何時”和“如何”仍然藏在上帝的意念裡,向我們則都是隱藏的。

不再耽延了!當你讀到啟示錄這卷書的時候,似乎有相當多的耽延。這裡才到第十章,還不到這整卷書的一半啊。所以,這位天使怎能在這時刻(第七號)說不再耽延呢?如何能知第七號就會顯出上帝計劃的成就,如以往象眾先知所啟示的一樣呢?我認為應該說這個遲延只是表面上的。這卷書上每一章都有聯貫性,但在現實生活中,這許多事可能同時發生,所以在十6之前、之後的觀點,都期望世界終局的審判大日臨到。

在第八節,約翰聽見先前從天上的聲音,並沒辨明是誰說的,吩咐他把那腳踏海踏地之天使手中展開的小書卷取過來。這和以西結書二8─10記載的相類似,但並非相同。以西結也是在一個異象的經歷裡,被吩咐取了一書卷並且吃了下去;他是這麼做了,而且發覺口中其甜如蜜。(結三3)

在此所指的並不是啟示錄第五章那用七印封嚴的大書卷,而是一本“小”書卷,沒有密封,而是打開的。約翰把它吃盡了,口中覺得像蜜一樣的甜,但下到肚子裡就又酸又“苦”了。

福 音是甜的,人們聽到所傳的福音而且悔改歸向耶穌基督,就充滿了歡喜、快樂。我認識一些人在剛得救的時候,高應的幾乎手舞足蹈起來。所以在吃這本小書卷的時 候,是象蜜一樣的甜。在古時候他們沒有糖,他們只知道蜜是最甜的東西;但在吃下之後,就有發苦的反應了。福音本身是甜的,是大好信息,它向我們這些罪人啟 示上帝的愛和恩典。近代一些福音布道傾向於給眾人一個觀念∶做一個基督徒永遠都是喜樂與甜蜜的。但是還有更甚於此的事,就是開始時是甜的,但以後就有苦來 到了。可能要為基督的緣故受到逼迫、苦難。我們不能常有甜蜜的喜樂感覺。約翰吃了那本甜蜜的書卷,隨後就覺得苦了。在一9那 裡,約翰告訴我們,為了上帝的道,並為給耶穌基督做見證,他在拔摩島上為囚犯,隨著經過幾個世紀,眾基督徒已有相同的經歷。假使你忠心的為耶穌基督而活, 魔鬼將不會放過你;你將遇到問題和困難,所以你必須面對信心和祈禱,直到上帝把你的困苦除去,並帶你到沒有問題和困難的地方的那一日為止。僅管救恩是甜蜜 的,對於約翰吃了書卷之後,還是變為苦的這個意義,我有這樣的領受,那些與基督合而為一者,在這世界上將會受到苦難和爭斗。非基督徒可能得以逃避這些苦 難,但基督徒卻要逃避至終的邪惡和災難。只要教會存在這世上一天,我們必須見證上帝全部的真理,這樣也必然要帶來苦難。誰與世俗為友,誰就是與上帝為敵(雅四4)。這世界在敵擋基督徒的光景裡,就是敵擋了上帝。你不能順從世俗的方式,而仍然行得出上帝的旨意。苦難是伴隨著幫助和安慰而來,神將這二樣都賜給我們了。他曾說∶“我的恩典夠你們用的”(林後十二9)

啟示錄二12─17

 

給別迦摩教會的書信

二1217

“別迦摩”這個名字其實應拼為Pergamum,而 且在聖經字典和最近聖經翻譯的版本中都是如此拼法。別迦摩現在還不算是完全的死城,而以弗所是完全不在人世了,士每拿這個城還存在;別迦摩是已經死去了, 從世上除掉。在寫聖經的時代,別迦摩這個城是什麼都沒有了,只是廢墟,可是離別迦摩不遠有一個現代城市,名字和別迦摩相似,那也就是從前遺留下來的古城。 此地大約離海岸有十五哩之遙;它並不像以弗所是個海口,也不是重要的通商大道的終點,所以不像以弗所、士每拿那樣在通商上佔有優勢。別迦摩的重要性並不在 商業或經濟,而是在政治方面。在羅馬帝國之前,別迦摩曾經是有好幾千年歷史的一個古國的首都──這國的疆域大約等於後來羅馬所統治的小亞細亞,因此是政府 的中心地。欒威廉稱以弗所為改變之城,士每拿為生命之城,別迦摩為主權之城。這是它的功能及其特性。

主 前一百三十三年別迦摩最後的一個王,決定成為羅馬帝國的附庸,所以他就留下遺囑,把他的國度移交給羅馬帝國。當他死的時候,羅馬帝國就接收,所以從那時候 開始,別迦摩就成為羅馬帝國在亞細亞省權威中心的所在地。現在讓我念一段欒維廉爵士所描述的城址。他在訪問了其他六個城市之後,來到別迦摩,他提到他的印 象。此城座落於一座大山上,而差不多這七個教會都有群山環繞,在山頂上多半都有廟宇或一些建築物,他們稱之為艾克普斯(Acropolas);但在別迦摩本身來說,這城就是建在山頂上,其他的建築物都是後來建築在山腳的周邊。欒爵士描寫說∶“這是地上的一座城,不得不使我贊嘆的,是一個忠實之城!在我看了六個城市之後,我來到別迦摩,所以給了我一個很深刻的印象。此城特殊,並且它的壯嚴偉大計劃,超人一等,雄偉地樹立在一座高山上,南面是深谷。山上的主要建築是羅馬式的,而山下環抱的是此城的建築,外表堂皇,非常壯麗,美不勝數。”這是別迦摩城的一般描寫。

主對別迦摩教會使者的信息開始說∶“那有兩刃利劍的說”。這裡所提的兩刃利劍,可以使我們想起一16那裡也有這樣對基督的描述,當他在約翰所見的異象中出現時。這裡所用的希臘字,在原文中並不是劍(Machiara),在羅馬書十三4所 說的劍,其意思是說有單刃的長劍。在啟示錄二章所說的劍,正如羅馬士兵所用的雙刃短劍,並且有一種稅利的尖端。希臘稱此為番劍,意思就是說這根本不是希臘 人所用的劍。欒維廉說這劍原來的用意是刺人或是砍人,這是兩面都可用,非常鋒利,可置人於死地的兵器。在羅馬書十三章中所說的權柄,有執行死刑的,掌管生 殺之權的意思。佩帶此劍的即握有生死之權,這對別迦摩來說正合適,政府的權威所在地就是別迦摩,羅馬帝國所轄亞細亞的首都,執掌生死之權的羅馬總督的所在 地。基督有絕對普遍的權威,他在這裡是對執掌官方之權的城市中的教會說話。

羅馬帝國將各省的總督分為兩等∶有掌管生殺之權與沒有掌管生殺之權之分。本丟彼拉多在猶太地就是掌有生殺之權的一個羅馬總督,他問耶穌∶“你豈不知道我有權柄把你釋放,也有權柄把你釘十字架嗎?” 耶穌回答說∶“若不是從上頭賜給你的,你就毫無權柄辦我。”彼拉多所擁有的權柄,就是生殺予奪之權。有的總督有這個權柄,有的總督沒有這個權柄,是羅馬政 府所授。所以在別迦摩這裡,就是在羅馬總督府有生殺予奪之權,用來抵擋基督徒;我們在這裡也可聽到耶穌基督說到,他是那真正掌管生殺予奪之權的那一位,他 佩帶了真正的劍,並且有真正的、絕對的權威。

這 裡又告訴我們,主知道他們的行為,主也知道他們住在哪裡,就是有撒但座位之處;他們信守他的名字,並沒有廢棄對他的信心。“撒但的座位”,或許這應當譯為 “撒但的寶座”。由此可見主稱這裡的羅馬總督府為撒但的座位。有一個很有名的無神論者曾經說過,神漸漸地從他面前消失了,正如魔鬼消失一樣。我想在一些人 的心中,神是漸漸地消失了,這件事是真的,但問題是這種消失並不是永遠的。我從前聽一個牧師說過,除非在你自己的惡念裡有魔鬼,此外根本就沒有魔鬼。魔鬼 一聽到人說這話,當然心裡非常高興;這樣就給它更好的機會去幹它騙人的勾當。聖經確實講到撒但的存在,而且是很有能力的一個存在者(當然它的能力沒有神大),它邪惡、詭詐、陰險是神人的公敵,被稱為“這世界的神”,“撒謊之人的父”,“欺騙列國的”等等,它就是魔鬼。在現代的國家中有沒有魔鬼呢?有些漫畫把魔鬼畫得那樣可怕,不要信以為真。魔鬼太聰明,太機警,它不能讓人把它描寫的象這種樣子;它似乎也戴上大學學位的帽子,也穿上博士的禮服,或是出現於一些背道教會壯嚴的講壇上──那並不是魔鬼的本身,而是魔鬼撒但的化身。

當馬丁路德隱藏在華特堡(Wartburg)中 (在今日東德境內), 逃避他的仇敵殺害他,在他翻譯聖經時,他說他看見了魔鬼,於是他用墨水瓶擊打魔鬼,這墨水瓶就摔在對面的牆上,有人說今天到華特堡去參觀,還可看到牆上墨 水的污印。馬丁路德是否真正看見魔鬼,我們不知道。或許他那時在緊張的情形下,使他產生心醉神迷的狀態,影響他似乎看見魔鬼。但我確實知道路德相信魔鬼的 存在,而且我也確實相信魔鬼知道馬丁路德是它的仇敵。墨水瓶對魔鬼來說,它根本不在乎;但是用墨水來翻譯印刷基督教書籍與聖經這件事,魔鬼就吃不消,不過 摔在牆上的墨水對於撒但是毫無影響。我在中國傳道時,遇見很多人說曾經看見過鬼,雖然我本人沒有看見過鬼,但也不能說他們所看見的不是鬼;他們在這方面比 我知道的更多。

聖經論到魔鬼的工作是非常實際的。主在這裡對別迦摩教會說,這個教會就是住在撒但寶座的所在地。聖經學者就在此絞盡腦汁,這裡所說“撒但的寶座”是什麼意思呢?德國考古學家曾經在別迦摩發現一個大祭壇(Zeus,or Jupiter), 是希臘火神的祭壇,就是主神希臘人稱之為“朱斯救主”。這當然是拜偶像,與基督徒非常不合,令基督徒相當討厭。或許這個主神祭壇被稱為撒但的寶座也未可 知,此祭壇在主後一千八百年,被一個德國考古學家探險所發現。這是一件非常了不起的工作,這個祭壇是一塊塊地拆開運送到德國再安裝的。今天這個主神祭壇陳 列在東德的博物院內,如果你有興趣的話,可以到那裡去看一看。本段的意思就是說,這個祭壇是撒但寶座的一個解釋。

還有一個意思是說,有一個特別為別迦摩人所崇拜的神,那就是阿斯克利匹司(Asklepios),原來被描繪為有人的形象,並且在旁邊帶有蛇,後來被描繪為根本就是一條蛇。蛇的形狀後來作成一個胸章牌子,它被發現後說明了羅馬皇帝克拉格拉(Caracalla 死於主後二百七十年),大約在使徒約翰那時以後──巡視別迦摩,特來拜有蛇纏繞的一棵樹,他的手好像是德國向納粹黨敬禮的那個樣子(在古世界中恭敬或崇拜的一般性的表示)。這神就是一條蛇。當然基督徒立刻就會想起亞當、夏娃和魔鬼的歷史。魔鬼在聖經中被稱為“古蛇”,這可能是第二個解釋,被用來說明在本書信中撒但寶座的意思──這多少與崇拜這個神有關,這個神最後被描寫為一個蛇的形態來被人崇拜。

欒維廉在這裡說這些並不能算作主要的意思,最主要的意思就是羅馬的權威在這裡逼迫基督徒,而且他們主要拜的偶像並不是朱斯,也不是阿斯克利匹司,而是該撒,就是活著的羅馬皇帝。這實在是有可能的,所以任何有關朱斯和阿斯克利匹司的意見都是次要的。

別 迦摩乃是亞細亞省的羅馬首府,是崇拜皇帝的所在地。人們心裡雖然不願意,但是外面仍假裝相信,正如二次大戰前日本人民必須堅信天皇為神一樣;但他們的心中 卻另有打算。在戰前日本有一位大學政治科學與憲法學教授寫了一本教科書,在其中他說天皇是政府的一個機能──這在西方國家任何地方來思考都是自明之理。他 說了這話受了公開的羞辱,幾乎影響到他的安全和他教書的職位。在美國你可以說總統是國家的一個機能,但在日本你不能說天皇是國家體制的一個機能。

至 於羅馬帝國崇拜皇帝這件事,乃是為聯合這個大的帝國機構改採取的一種手段──當時羅馬大帝國的范圍,按照今日的版圖來說,是東部可以達到巴基斯坦,西部達 到蘇格蘭的海岸。這是一個相當龐大的國家,有不同的語言、道德團體、宗教信仰以及生活方式。有什麼能力能夠將這帝國團結一致呢?什麼可以使她不致於瓦解呢?從羅馬的立場來看,崇拜皇帝正好是一種相當有用的工具。羅馬皇被稱為神,全羅馬帝國的人民,只要在一個炭爐裡面燒一點香,在該撒的像面前拜一拜,就算與羅馬帝國的精神統治者有了聯系。就羅馬當局言,這效力即或不大,但總比沒有強。

另一方面,從基督徒的立場來看,這種將屬神的尊榮歸給該撒是極端可惡的,是可怕的、使人震驚的罪──就如將人比作神一般來尊崇。

別 迦摩位於亞細亞省。是整個亞洲大陸率先立了一個祭壇。特別為崇拜該撒之用的地方。別迦摩享有這種特別的光榮,在亞細亞中來說是獨一的城市,差不多持續四十 年之久。廟是奉獻給亞古斯督的,他是羅馬第一個被稱為神的皇帝。後來在以弗所也建立了這麼一個廟堂,以後又在士每拿,或許說士每拿是第二個,以弗所是第三 個。可是這些都是次要的,主要的是有四十年之久,別迦摩是獨一的敬拜該撒廟堂的所在。當然這與別迦摩的中心地點有關,因為這是羅馬總督所在地,他掌握著生 殺予奪之權。

根據欒維廉爵士,撒但的寶座在別迦摩就是羅馬皇帝崇拜的中心,用來逼迫基督徒。這件事對基督徒來說是生死的問題。你可以說撒但的寶座第一就是該撒廟堂上的祭壇,第二就是羅馬總督府乃執行這種可惡的政策的總部。基督徒對主耶穌的盡忠就藉著這個特別試煉來考驗。

說來也是奇怪,羅馬帝國是個極其容忍一切的政府,同時也是極不容忍的政府。羅馬帝國容忍一切的宗教,他還能容忍更多的宗教,只要這個宗教說它本身並非是一切宗教中的唯一真宗教。基督教所以被人棄絕與反對的原因即在此。人們可以去敬拜伊細斯(Isis),歐亞思(Osiras),米土拉斯(Mithras)── 羅馬政府允許人們來崇拜這些宗教,但論到基督教就完全不同了。所以在約翰那時的基督徒,亦即在初世紀之末,他們受逼迫正因為他們是基督徒。尼錄皇帝放火焚 燒羅馬城,後來嫁禍於基督徒,人民就以此誣控、攻擊基督徒。在寫啟示錄的時候,一個人不必因為放火燒城才被逼迫,你只要被人知道是一個基督徒那就構成罪狀 了;僅僅作一個基督徒就被認為是被攻擊受逼迫的對象,就是賣國賊,對國家對羅馬是不忠實的。基督徒的效忠對於國家到底如何,這個時候就要受到考驗,就是他 們願否參加國家宗教的儀式,最低限度可以有一點表示,例如在對於羅馬皇帝為神這件事上。當時有一個燒著的紅炭爐和該撒的像懸掛其上,還可能有一個名牌,但 多半是有一個實際的羅馬皇帝的真像,受到攻擊的人只要撒上一點麵粉似的香面在燒著的炭火爐上,這一點點的香面,甚至有人說象米粒那麼多的香面就可以了;這 種行動就可以救你的生命不死。如果你拒絕這樣作,你馬上就被認為是賣國賊,或是國家的公敵,毫不遲疑地就要被處死刑。

別 迦摩就是這種罪惡的中心點,我們唸到這個教會仍然是堅固抵擋這件事。這種緊張的情形,壓迫的狀況可說是非常可怕的,但是教會仍然是盡忠到底,甚至教會有一 個教友叫安提帕,是基督的忠心殉道者,他被殺就是在撒但的寶座所在地。除了十三節這裡所說的以外,關於安提帕的死我們一無所知,其它任何地方都沒有提及。 可能安提帕並不是別迦摩的人,也不是別迦摩教會的信徒,是從別處來的基督徒。因為他們說他是在他們中間被殺,這說明他是從別的地方帶來的,或是自己來的。 別迦摩乃是審判與執刑的一個地方,這是鐵一般的事實。可是安提帕是從以弗所、士每拿或從別的地方被解來的,而在別迦摩被處死刑,故意叫許多基督徒看見,這 叫作殺一警百,令其餘的人害怕震驚。

如 果他們一定要對基督盡忠的話,別迦摩的居民飽嘗失喪生命的威脅,因為他們最接近這種政策的執行中心。對基督徒來說這是極端危險的地方,在全羅馬來說,假如 一個人住在窮鄉僻壤、森林裡面,很可能他的生活過得很安舒,而且不會被人注意到。但如果一個人住在別迦摩是非常危險的,很容易讓人知道他的住處。基督徒的 仇敵只要有一點點抱怨,就攻擊他,說他是基督徒,羅馬總督立刻就會找他的麻煩。

欒維廉又說,雖然安提帕是七封書信中唯一被提名的殉道者,但我們不要以為他是唯一的殉道者。這就是這些書信的性質 ,他們只提到某一類的事件;或許安提帕是在別迦摩首先為基督的緣故被處死的,但決不能說他是最後一個。有很多人也為主殉道,在別迦摩和別的地方都有殉道的事發生,提到安提帕,他大概是頭一個,因此他樹立了為主盡忠的模範。

主 稱贊別迦摩,他們在這種緊張危險的情況下仍然保持他們的盡忠。另一方面,我們也看到主為了幾件事情要抵擋他們,因為他們有些人相信巴蘭的教訓,這巴蘭就是 教導巴勒王去引誘以色列人吃拜偶像之物,並犯姦淫的假先知。關於巴蘭的記載是在民數記廿二章到廿四章,我想大家對這段歷史是很熟悉的。巴蘭這個人是由於貪 愛金錢而採取行動的,他心裡頭有一個意思,就是“作惡以成善”。所以在聖經中巴蘭的教訓,就是到現在仍為這種不道德的傾向立下了一個範例。在別迦摩也是如 此,吃拜偶像之物與犯姦淫。這也正是別迦摩教會面對的試探,或許主要是那些在世俗界、買賣場中鑽營,他們有事業上的利益等等。如果他們不與這種生活方式或 流行的為人處事的方法妥協,他們的事業就受到影響,所以在別迦摩就是有這麼一種黨派。在以弗所,明顯可見這種試探受到完全成功的抵抗;士每拿則明顯地是沒 有受到影響。在士每拿受到主唯一的稱贊就是在這裡。但是別迦摩就有這麼一個黨派在推動罪惡的事。等到我們研究推雅推喇教會的時候,就看見這樣的事情已經是 佔了上風,控制了整個社會。

在今天的教會中仍然有巴蘭的教訓嗎?今天還有人認為金錢對他們來說就是上帝嗎?關於姦淫與不道德的事又將如何呢?現在我們不稱它為巴蘭的教訓,我們稱它為“新道德”,這一類的罪並不是新的;這種罪從古時就有了,今天所謂之新,乃是因冒牌的基督教領袖起來說,這種生活並不是錯誤的,稱之為“情境倫理學”(Situational Ethics),又稱之為“新道德”(The New Morality)──其實就是古老的淫亂而非道德。

主又說別迦摩教會有一群人主張尼哥拉黨的教訓,教會所以犯罪就是容忍這一黨派的教訓。教會為什麼不用各種方法阻止呢?這些傾向尼哥拉黨的人,應當受到懲罰,如果他們不悔改,就要將他們從教會中開除;但別迦摩教會對這樣的人,不加管束,對於他們所作的視若無睹。

根 據欒維廉的意見,尼哥拉黨的教訓比巴蘭的教訓更為狡猾;巴蘭的教訓就是一種與罪惡妥協,而尼哥拉黨教訓就是一種狡猾,對於文化與教育的錯行自圓其說,這一 群人就是倒向世界那方面,他們是更危險的人物,因為把一點點的香,在該撒面前放在炭火爐上這件事的意見是詭辯的,是傾向於世界的。

當一個人來到這種是非危急的關頭,他要怎麼辦呢?真基督徒一定要加以拒絕,以身殉道,向耶穌基督盡忠。但是有一個強而有力的試探來把這事加以圓滑解釋,所以欒威廉就認為這是真正的尼哥拉黨的教訓。事情好像是這樣,究竟灑一點點香算得了什麼,在你大姆指和你的食指中間抓一點點香料又算得什麼呢?那一點點小事情又有什麼了不起呢?誰 都知道該撒不是神;只不過是這麼一點思想,就是羅馬政府要人民知道,人要對羅馬的政權盡忠而已,我們是效忠的,我們不是賣國賊,我們不反抗羅馬政府;但是 不幸的就是這個特殊的試驗由羅馬政府提出來。在技術上面來說,是違反我們的宗教;但這只不過是從外表上來看事情而已,你要想一想,僅僅放一點香在炭火爐上 有什麼害處呢?我們的意思只不過承認該撒是羅馬的皇帝;我們並不是說他是創造天地的神,只是羅馬的皇帝,我們並不是海盜或是賊寇,我們是效忠政府的羅馬國民。

所以他用這種狡猾的自圓其說來把這種試探加以謬解,等到試驗來到的時候,他們就燒香,說該撒是主,以換取自由。尼哥拉黨的教訓多半是象這一類的事情。但是我們要問這樣的道德問題謬解是對的嗎?你 知道整個的事情與日本政府企圖壓迫老百姓,承認日本天皇為神或天照大神的崇拜毫無二致。在日本的本國已經是夠壞的了,在他們所征服的國家之內,特別是滿州 國、朝鮮和中國的情形更為嚴重。他們不敢用苦刑來待美國公民,雖然有些人被他們拘留、逮捕,但對於朝鮮和中國基督徒卻特別苦待,而他們的故事鮮為人知。筆 者在傳道時,居住在中國大陸東北的齊齊哈爾,基督徒時時刻刻被籠罩在恐懼與緊張不安之中。所以在別迦摩情形也是如此。

當然這種自圓其說是不能站立得住的。你拿一點點香或半筒香放在祭壇上,似乎並無關緊要,但那就是拒絕基督;如果在這件事上妥協,那麼基督與該撒就要並肩作王,基督教就要被消滅了。

那些得勝這可怕的迫害的人就要得到所應許的隱藏嗎哪,這意思是屬靈的恩典。一個白石寫了新名在其上,只有那領受的人知道。白色代表聖潔與得勝;石頭是永久性的物質。得勝的基督徒得到了某種頭銜,是羅馬政府或任何別的政府所不能給並奪去的。

啟示錄二8─11

 

給士每拿教會的書信

二811

欒 維廉爵士對小亞細亞的七個城市的形容,是以一個稱呼顯示出來。他稱以弗所為“改變的城”,士每拿為“生命的城”,別迦摩為“有權柄的城”等等,一直到最後 一個城。你可以思想為什麼以弗所被稱為改變的城,他們為了使以弗所的海港和外界暢通,所以他們必須要時常的勞苦作工,要拓深港口;今天以弗所港口已經在內 陸七英哩之處,以弗所已變成一個廢墟,完全失掉了一個城應有的條件。另一方面,士每拿在今日仍然是存在的少數城市之一。士耳其人稱士每拿為以斯邁(Ismir), 在美國可以買到從以斯邁進口來的無花果,以及其它別的產品。顯然可見,士每拿屬於世界上那個地區最古的城市之一。欒維廉說從前這是一個希臘城,早在基督降 生以前一千年就有,在古代世界中,能夠找到現今仍然存在的最古老城市就要算是士每拿了。希臘人分兩大種族,就是以哥念族與愛琴族,士每拿是屬於愛琴族的一 個城市,後來被以哥念族所征服,而成為以哥念族的城市。在希臘全盛時代,羅馬帝國那個時期,士每拿被稱為“以哥念之冠”。今天看來士每拿仍然是個美麗的城 市,它像以弗所一樣,是一個海港,有一個很小的港口,有一個海峽引進這個海口,這海峽的入口處,可以放一條大鎖鏈,抵擋敵人的船隻進入港內。

在 士每拿城的背後有一座幾何形的山,叫帕葛斯,希臘文是山的意思,往往被指為士每拿之冠。這座山頂上有一座今已成為廢墟的城堡,但在新約時代,山頂上有很多 希臘式的建築物,是非常美麗的對稱,有希臘建築式的大圓柱,在山坡上還有更多的建築物。“以哥念之冠”──這個名稱正適合基督給這城的信息。在士每拿城這 個地方有古教會的殉道者坡旅甲(Polycarp)在此殉難,坡旅甲這名字的意思就是“多結果 子”;在主後一百五十五年他在士每拿活活被燒死,他是一位年逾八十高齡的士每拿教會的老牧師。他被羅馬政府的官兵逮捕,並叫他咒罵耶穌基督的名,他拒絕 了。羅馬的總督就逼迫他說∶“我要把你丟給猛獸吃。”坡旅甲對他說∶“我是不能褻瀆耶穌基督的名。”然後總督說∶“好啦!如果你不怕野獸,我要把你丟在火焰中,將你活活燒死。”他回答說∶“你所說的火是只能夠燒一個鐘頭就消失的火,並不是地獄裡燒到永遠的硫磺火。”所以坡旅甲被燒死,是古代教會真正偉大的殉道人物,這是在主後一百五十五年發生的事。

給 士每拿教會的這封書信是很特別的,也可以說是在這七封書信當中最特別的,因為這封書信中完全是稱贊;沒有批評,沒有指責教會所作的任何事,只有稱贊、鼓勵 的話。讀者回想給以弗所教會的信有些是稱贊教會,有些是指責他失去起初的愛心。但是在士每拿教會書信當中,沒有指責任何事,論到在士每拿城教會的光景,主 實在是非常稱贊她的信實和屬靈的光景。

主在這裡介紹他自己為那死而又活的。其實這個翻譯不太合乎原文,這“死而又活的”並不是希臘原文的意思。如果你學過希臘文,你就知道希臘文文法不定過去式動詞(Aorist Tense),意思就是說∶“繼續地要活著,甚至於死了也活著”,“死了要”等等可以翻為“死的並且還是活著”。所以由此看出死並不是生命的結局。

士 每拿是希臘的城市,從主前一千年到主前六百年,它被敵人征服的時候,大部分被毀壞了。此後大約有四百年士每拿被稱為死城,雖然在那裡還有些人居住,周圍有 零零落落的小鄉村,可是還不算是希臘的正規城市。因為在希臘人算為城市的,必須要有組織的政府,並選派他們自己的執政官,有他們自己的理想等等,這才算是 城市。在英文裡面我們所說的政治(Political),就是從希臘文Polas“城市”這個字而來的。

士 每拿在主前六百年左右被征服以後,就不再是一個城市了, 不再是希臘人所認為的一個城市,只不過是一個地區,有些人住在那裡而已。在主前三百年以後又重建,再度成為一個真正的城市,這種情形一直繼續到使徒約翰寫 啟示錄時為止。所以你可以說士每拿城是一個死了還是活著的,在那裡有生命活過來,像一個城市一樣,從前是死了現在又活著。

一 件很有趣的事實,那就是士每拿城是一個空氣調節城市──就是用自然的方法調節。每年在夏季炎熱的時候,有涼風從西邊吹來,後面有山,是一種天然空氣調節的 城市。欒維廉爵士在他所寫的《致七個教會》那本書中描寫得很清楚,他說這個涼風差不多每天吹到城市裡,在晚春的季節。以至於整個夏天或是在早秋的季節當 中,有這些涼風吹到城市裡。在早春似乎天氣開始熱起來,就有涼風從海面吹來;這種涼風整天的吹,而且有相當的風力,甚至把海水吹到岸上;午後太陽將要平西 的時候,從海上來的風力量比較微弱,但一直吹到午夜。這種氣候使士每拿成為一個很理想的居住所在。從前我在讀大學的時候,有一位教考古學的老師說過∶“在 加利福尼亞州可以說是氣候最好的一州,是其它地方不能與之相比的;但除了加利福尼亞州之外,最理想居住的所在就是埃及。”他說埃及有非常好的氣候,濕度很 低,當你住在埃及時,你會覺得很舒適,假如你有錢在那裡居住是最好不過的。所以士每拿這個地方,在羅馬人看來,是亞州所佔領最美好的地區。在約翰的那個時 期,人們實際享受到太平與繁榮,根本沒有多少騷擾是可以值得一提的。最後在主後一四○二年,士每拿被土耳其人征服,恰好在哥倫布與馬丁路德時期之前一百 年。土耳其並沒有把士每拿的基督徒鏟除。據說在士每拿的人口比例當中,基督徒與回教徒是三與一之比;我想大多數的人都是掛名的基督徒,有的是基督教東正教 派的信徒,或者是基督教所謂近東派的信徒;但他們的確不是回教徒,他們說相信耶穌基督。

欒維廉說這個城市的主旨是生命與喜樂,戰勝了失敗,超越環境,尤其是死亡不能致死這個城──雖然死了還是要活著──有三百年之久,士每拿生活在死亡當中,後來又成為生氣勃勃的城市。

在主對士每拿教會所說的事情之中,就是他知道他們的環境,特別主知道他們的貧困,但是他們是富足的。你怎麼能夠貧窮而又富足呢?這 要看你在說什麼。明顯可見,士每拿的基督徒對於屬世的財物並沒有什麼基礎,或者他們中間有些人,已經因著基督徒的緣故失掉了他們的職業。這在羅馬的世界是 司空見慣的──如果你對基督忠心,很可能要失掉你的職業,此後你將要度一個艱難困苦的日子,你必須為生活奔波,遭受各種的頂撞;要得一切生活上的享受、利 益,那簡直是非非之想。所以這些人說他們是貧困的,然而主說他們是富足的。在小亞細亞七個教會,最後一封給老底嘉教會的信中說,我們看這教會以為是富足 的,但是主說他們是貧窮的。士每拿的教會在外表上看來是貧窮的,但主說他們是富足的。他們所有的財富是直到永遠的,有真的價值,是真的財富。

在 這封書信中所提的另外一件事,就是掛名的猶太人的褻瀆,這褻瀆就是他們自稱是猶太人,其實他們不是真猶太人,而不過是撒但一會的人。耶路撒冷在主後七十年 被羅馬毀滅,對於巴勒斯坦來說,猶太人在人民團體中可以說已經是不為人所注意了,以致對基督徒構成危害。可是在基督教會的早期時代──到新約使徒行傳末了 的那個時期,逼迫基督教的是猶太人,羅馬人卻保護基督教。保羅就屢次遭受猶太人的殺害,但是羅馬國的官吏為保護民權的關系,曾經護衛了他。約翰在這裡所處 的境遇,正是猶太人逼迫基督教的終結時期。由現在開始是羅馬人逼迫基督教的時候。羅馬帝國當局,最後瞭解到基督教並不僅僅是猶太宗教的一支,而是獨具性格 的一種宗教,所以在實際上對羅馬帝國的將來可能造成威脅。

在 這裡不要誤會,古代基督徒在凡事上並不是革命分子或政治實踐主義者;其實他們是非常喜愛和平的守法百姓,正像有一些我的中國老朋友所說,他們認為最好的政 府就是不管老百姓的事, 此外老百姓也不干涉政治,各不相擾;他們根本沒有意思推翻羅馬帝國,但是論到某些思想或世界觀他們就發生了沖突。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羅馬人是非常聰明 的,他們知道耶穌基督和他的國度如果成功的話,將要對羅馬帝國不利,於是要求百姓對羅馬皇帝要絕對效忠。雖然在現實世界中,沒有一個基督徒起來反抗羅馬帝 國這件事的確是真的,可是耶穌基督為萬王之王,萬主之主的超越性,對於該撒所要求的並沒有留絲毫餘地。耶穌說過∶“該撒的物,當歸該撒;神的物,當歸給 神。”耶穌說這話的時候,是在較早的一段時期。但後來該撒稱自己為神,這時基督徒該怎麼辦呢?這 時基督徒所處的情形可就完全不同了。當時正是約翰寫啟示錄的時期,猶太人熱心地壓迫基督徒。欒維廉提出一個理由,就是說在士每拿的教會中大多數都是以前屬 於猶太會堂的會友,由於聽從福音而改信基督教成為基督徒的。當一個猶太人信了基督以後,他對以前的會堂來說是失喪了的人;雖然不能立刻,但最低限度也在 一、二世紀以後,他就跟猶太的民族完全脫離了;他的兒孫是在基督教的環境中長大,又與基督徒聯姻等等。當猶太人改宗相信基督的時候,他就與基督教會有了聯 屬,而並不是屬於猶太會堂。結果就在基督徒中間產生了不斷抵抗性的猶太人,當彼得在五旬節講道的時候,就在那天有三千猶太人悔改相信基督,數日以後跟著又 有二千多人歸向基督,所以總數有五千人;希臘人說那只是男人的數目,若再加上婦女,在耶路撒冷附近基督徒的人數可能達到一萬人。從有歷史以來,猶太人歸向 基督的龐大運動,就是在五旬節以後。以後彼得再也沒有這樣成功的布道,更談不到以後的使徒宣教師。保羅是用比較困難的方法來贏得猶太人歸向基督,是一個 人、一個人,一家、一家的引領歸向主。

在 耶穌撒冷,或靠近耶路撒冷周邊歸向基督的這一萬多猶太人,從前多半是舊約的虔誠信徒,所以神把舊約的聖徒搬到新約裡面來;在彼得講道中,這些人大批的、成 群的接受耶穌為他們的彌賽亞,為他們的罪悔改,接受基督的洗禮,成為基督教的信徒。這樣就使猶太人對基督徒反抗的勢力逐漸地微弱下來,因為他們失掉了這麼 多的會眾,因此他們逼迫基督教,他們對信基督的猶太人發怒。

據說在約翰以後十年的時期,坡旅甲殉道的時候,控告坡旅甲的猶太人特別的活躍,以致把他處死;而這些猶太人,都是士每拿城猶太會堂的會眾。

坡 旅甲受審是在禮拜六,正是猶太人的安息日,他是在禮拜六午後二點鐘被處死刑。審判程序開始是在猶太運動場,運動節目在十一點結束,整個的早晨就為此事所佔 據。猶太人不能參加,因為那是違反安息日的;但是為了除滅他們所痛恨入骨的信仰上的仇敵,他們把這件事情當作是一種優先事件,甚至破壞了安息日的誡命,所 以在那一天他們要熱心地出席坡旅甲的審訊會。在約翰福音中記載猶太人──特別是法利賽人──在安息日開了一個會,計劃要如何除滅耶穌;在法理上來講這是不 對的,若從舊約律法的觀點來說,這是違反安息日的。所以士每拿的猶太人,在坡旅甲的審訊會中竭力地促勸羅馬的官吏,一定要把這個人處死。

當坡旅甲被迫要他褻瀆基督的名時說∶“我曾經事奉主八十六載,他未曾有負於我。我豈可做這惡事,褻瀆我主呢?” 他拒絕了,於是立刻被判死刑,猶太人蜂湧而至,到執刑的場所,並且搬來大量的木柴,幫助羅馬人把坡旅甲活活燒死。這事的發生是在約翰寫啟示錄後一百五十 年,由此我們看出猶太人對於士每拿的基督徒的一般態度。主在這封書信中說,他們說他們是猶太人,其實他們是屬於撒但魔鬼一會的人。雖然稱為猶太人的會堂, 但事實凡屬於猶太人的一切事情,他們都違抗、都否認;他們在生活上的表現與“以色列”民這個名字所代表的,可以說是背道而馳。他們是徒有其名,而沒有此名 所代表的實際。保羅在羅馬書中說,他不是外面作猶太人,而是在裡面作猶太人。所謂“以色列”的,並不總是真正的以色列,正像主所認為的,或者就是撒但一會 的人。如果主這樣說一定是真實的──士每拿的猶太人就是撒但的會員。

現 在有一些大言不慚、人為的組織的教會,在他們牧師講道的內容上,完全否認基督的真理,但事實上,他們根本不是教會,而是撒但的聚會,根本不能算是耶穌基督 教會的一支。所以一個教會或其它宗教組織,可能成為一個背道的團體,與神的真理不合,我們根本不能把這些當作神的教會。我知道在現今的時代當中,有很多這 類的教會;靈性活著並且儆醒的基督徒,在這件事情上一定要特別的留意而且有所反應。

主對士每拿的基督徒說∶“你將要受的苦,你不用怕。”在我們的前面有苦難等候著他們;魔鬼要將他們中間的一些人下在監獄裡,他們要受試煉,他們將要受苦十日;但他們要至死忠心,主要將生命的冠冕賜給他們。

魔鬼就是逼迫並反對基督教的真正根源,在這裡明明把魔鬼提出來。一切困難的來源並不是魔鬼的代理人──這些人只不過是撒但的傀儡而已;在幕後有看不見的魔鬼本身在操縱、指揮、鼓舞起來,挑撥、離間、迫害基督徒,使基督徒受各方面的困擾。

在 箴言書上我們看到有句話說∶“人要不加添柴木,火就要止熄了。”如果魔鬼不在那裡澆油加柴,逼迫之火焰就要熄滅;最低限度,逼迫將要漸漸止息。雖然不能夠 每一個人都歸向基督,但是這種苦毒,極端的迫害就要停止了。而魔鬼則繼續不斷地在那裡煽動加油添炭。所以士每拿的基督徒瞭解他們所面臨的、真正抵抗和迫害 的性質是從撒但來的,這要鼓勵他們,幫助他們,因為實在相信,並且也知道耶穌基督比撒但更強大,一定能勝過撒但,及其工作和它的詭計。

有些士每拿的基督徒將要被丟在監獄裡十日,這裡所說的十日是指著一段逼迫的時間,並且極其受苦,而且是確定的,但其時間有限,並不是一段無止境的期限,甚至於引到將來,永永遠遠在監獄當中。這個逼害是確定的,但教會要勝過撒但魔鬼的逼害。

有 些士每拿教會的信徒要被下在監獄中並受苦難十日。我們應該知道,基督徒下監是受逼迫的前奏。但以坐監為刑罰罪犯的方式在羅馬帝國尚未被使用,因為羅馬帝國 並沒有這筆經費預算把人放在監獄裡,長年累月的維持他們的生活。而且,當時採取的方式比較便宜∶如果犯法比較輕的,就要罰款;如果再重一點,就要被放逐到 較遠的地區;更嚴重的罪犯就處以死刑。監獄是用為暫時看守之所,是等候裁判,等候上訴,或等候執刑的日子到來。所以士每拿教會的信徒得到通知去坐監,恐怕 是要被處死刑。當然受審訊的結果可以無罪開釋,但是基督徒在羅馬帝國法庭上,無罪開釋的判決往往是少見的,所以這種下監多半是被處死刑。

本 書信的著重點是在信實與盡忠。“你務要至死忠心,我就賜給你那生命的冠冕。”有些人瞭解這句話的意思是一生中,即使到最後死期,都要盡忠。在你生命中的任 何時候,不可放棄你的信仰,要繼續堅固,不可動搖,作一個基督的信者,直等到最後的死期來到。可是這並不是原文的意思,也不是這句話在這裡的全意。這裡的 意思,是說要信實持守並承認你所信的,甚至於在這世界裡要犧牲你的性命。這正是在士每拿教會所要面對的情形──繼續承認你所有的信仰,直等到你以身殉道而 死;正像坡旅甲,相信還有許多人也是這樣。如果你不肯繼續保持你的信仰,並承認你是一個基督徒,你可以藉著褻瀆基督,並棄絕基督教來保全你的生命──如果 你繼續向基督盡忠,甚至結果是死亡──那麼你也因此必要得到生命的冠冕。

伊利阿特(Jim Elliott)是為南美洲敖卡印地安(Auca Indians)原 住民的毒箭所射殺犧牲的五個宣教師之一。這不過是個偶然事件,並不是真正的殺人──印地安人如此行是為了自衛,他們以為這些人駕著飛機來,一定是要殺害他 們全島人民。可是現在全島的居民差不多都已經歸向基督了,這都是因為伊利阿特的未亡人,或別的人愛心工作的成果。在伊利阿特未死之前曾經說過∶“拒絕以守 不住的去換取那不能失掉的是愚昧人。”這句話我要請讀者好好思想。沒有一個人願意去作殉道者而死,這件事是非常可怕的,但伊利阿特用他的生命來保證他的見 證;誰若想看緊張刺激的書,請讀伊太太著的《野人是我同胞》。是的,誰若不把那守不住的,換取他那不可喪失的,就是一個大傻瓜。

士 每拿教會的背景就是盡忠到底,象士每拿這些城市,從前一度被羅馬帝國佔領,但是他們在羅馬的統治下,並沒有一點的不安與騷動,反而在羅馬帝國的佔領之下引 以為榮;在各城市當中,彼此相爭表示盡忠於羅馬。根據歷史記載,羅馬的軍隊在士每拿的後山上駐防,在冬季作戰的時候,沒有帶夠用的禦寒的衣物;士每拿的市 民拿出最好的大衣外套及禦寒的衣物給了羅馬軍。羅馬帝國政府當局對於士每拿居民這樣的盡忠非常的賞識,羅馬政府在以後的日子當中也並沒有忘懷,士每拿對於 羅馬政府可以說是鞠躬盡瘁;在這裡,士每拿的基督教會受到同樣的挑戰,是否對耶穌基督也同樣盡忠。欒維廉博士說,基督教會是士每拿的心髒與靈魂。士每拿的 真正市民不是猶太人,也不是外邦人,而是基督徒。從上帝的眼光來看,這猶太人並不是真正的猶太人,他們是撒但一會的;真正從神的眼光來看,只有基督徒才算 是士每拿的居民。

紐西蘭學者伯洛克(Blaiklock)在他所著的一本書《新約考古學》中,描寫羅馬的地下墓窖(Catacombs;早期基督徒的避難處), 有約一百六十英裡長的地下隧道圍繞著羅馬城。這些隧道的一部分尚未完全被發現或被清除,以供人民去參觀。但在羅馬城的地下有數以萬計的人埋葬在這地下墓窖 中。有死了的外邦人,也有許多基督徒埋葬在這裡;有些基督徒被殺,或基督徒被獅子咬死的骨頭留在這裡。在外邦人的墓碑上刻著很悲觀的文字,其中有一碑文是 拉丁詩人卡圖拉(Catullus)所寫∶“日頭來日頭去,但對我們來說是漫漫長夜,叫我們永遠睡在這裡”(nobis nox una longa dormiedan est)。 但是在基督徒墓窖的墓碑上所寫的文字,和外邦人的悲觀主義一比較,卻有天壤之別;他們並沒有絲毫透露出反對殘酷逼迫者與殘殺者的怨恨,只表示平安的象徵物 ──綿羊、鴿子、花朵、麥穗並有雕刻的文字,即如∶“不是死了乃是與主同在”;“睡在耶穌的懷中”;“等候復活”以及表示類似情緒的文字。

據 伯洛克的報導,在羅馬城地上有兩百五十萬人,熙來攘往,享受快樂,縱情恣欲,浪費金錢,實際上這些人等於死人一樣。在羅馬城生活的那段期間之內,那些在地 下墓窖的人,其實才是在那段時間真正在羅馬生活的人∶死了的基督徒被埋葬在這裡,當逼迫嚴重的時候,活著的基督徒也跑到地下來敬拜他們的主。羅馬人民的真 正生活乃是在地下,並不是在地上,地上是醉生夢死,貪愛世界,服事世界、肉體及魔鬼的生活。但在地下那裡有神看顧他們,在上帝看來,他們本是在羅馬城真正 有生命的人。

論到 士每拿來說,它的光景確是如此,正如上帝看士每拿一樣,基督徒是在城中真正過生活的人,至死忠心的基督徒要領受生命的冠冕。士每拿被稱為“愛歐尼亞的冠 冕”,帕哥斯山被稱為士每拿的冠冕。他們對於這種說法引以為榮;這隱喻也發現在他們的錢幣上與別的金屬物上,這隱喻對基督給士每拿基督徒的應許有聯帶關系 ∶要至死忠心,就賜給你那生命的冠冕,這是他們所不能喪失的。

然後主說∶“得勝的,必不受第二次死的害。”“第二次死”在啟示錄末後幾章會提到(廿14)。 第二次的死就是硫磺火湖,就是地獄。據解經家說,如果一個人有二次的復活,他只有一次的死,如果他只有一次的復活,他要受兩次的死,即第一次的死與第二次 的死。第一次的復活是屬靈的復活,當你被聖靈重生的時候,你是從屬靈的死亡中復活,而得到基督的生命,或者說基督在你裡面復活了;第二次的復活是身體的復 活,就是在末日,當基督再來的時候,身體要復活。凡有這兩次復活的人,只有一次死,就是一般世人所說的死,即肉身之死。那些只有一次復活的人,在世界的末 了要復活受審判,要有第二次的死;肉身的死,在肉身的死之後第二次的死,就是地獄硫磺火湖。地獄的基本意義,就是永遠與神隔絕。生命與死亡在聖經中主要是 質的意思,並非僅僅是量的觀念,即如今世到永世的擴張。當然死後的生命──不管在天堂或在地獄──都是永遠的;但在聖經來說,其基本的意義,就是質的性 質。在天堂裡的永生,就是完全享受神的恩寵。耶穌在約翰福音十七3大祭司的祈禱中說∶“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在詩篇卅5我們唸到∶“他的恩典乃是一生之久。”這是生命最圓滿的意義。聖經中稱“生命就是真正的生命”,就是享受不間斷的、不受毀滅的神的恩寵。當然永死是與此完全相反的,那是永遠與神恩寵的面光隔絕。

士每拿是今天仍然存在的一座城市,而以弗所是完全不在人間了。今天在士每拿還有基督教會與基督信徒;他們中間究竟有多少真正重生得救的基督徒呢?只有上帝知道。我想你能夠明白為什麼欒維廉爵士稱士每拿為“生命之城”的緣故了。

耶穌,真有其人?

 

    如果你還以為除了新約四福音書有記載耶穌的事跡,其他的歷史典籍都只字不提,那你真的是過時了。不過話說回來,就算只有四福音書有他的記載,這些記載的詳盡和可靠性根本就不是其他歷史典籍所記載的歷史人物,如亞力山大帝、該撒大帝等可以相比的。

 

    F. F. Bruce 是英國曼徹斯特大學賴蘭榮譽教席的教授(Rylands Professor),也是聖經批判與訓詁學的權威。他說:有些作家喜歡把基督的存在當作神話看待,其實他們是不敢根據歷史的証據作進深的研究。基督的歷史性與該撒大帝的歷史性,在未存偏見的歷史學家們看來都是一樣可以証實的事,因此很少歷史學家會宣傳基督的存在是一個神話故事。我在這里提供一些非基督教資料考據耶穌的歷史性:

 

1. 塔西圖(Cornelius Tacitus,生于主前52 - 54年間)是羅馬史學家。他在記述尼羅王史跡時,提及耶穌之死及基督徒在羅馬的情形:所有來自人的安慰,太子的禮物,供給眾鬼神的香燭都無法贖清尼羅王焚燒羅馬城的罪名。當時基督徒人數愈來愈多,招致羅馬人的厭惡,為了壓制自己焚燒羅馬城的謠言,尼羅王假加焚城之罪于基督徒身上,并對他們酷施嚴刑。基督教的創始人基督,在羅馬皇帝提庇留(Tiberius, 主前14 - 37年間)在位期間,被統管猶大地的羅馬巡撫本丟彼拉多 (Potius Pilate)處死。這種迷信雖曾一度被壓制下來,但后來又死灰復燃,不但是在猶大地,且一直蔓延到羅馬城。” - 編年史十五卷.44 (XV.44)

 

2. 陸西安(Lucian)是第二世紀時的諷刺家,常諷刺基督及基督徒們。他提到基督徒與巴勒斯坦猶太會堂的關系,并描繪基督是:。。。因為創立異端邪教而被釘十字架上的一個人。尤有甚者,基督是該教的立法者。他勸服信徒離棄希臘諸神,轉而敬拜被釘十字架上的自己就能得到神的饒恕,同時宣稱凡遵守他所定之律法者皆為弟兄。

 

 3. 約瑟夫(Flavius Josephus 生于主后37)是猶太史學家,十九歲時成為法利賽人。主后六十六年,他成為加利利反抗羅馬帝國統治的猶太軍隊司令,被擄后則歸附羅馬軍總部。在他著的《猶太古史》十八卷三十三章(Antiq xviii 33)有如下的記載:這時猶大地出現一位名叫耶穌的智者(如果我們能這樣稱呼他的話。)他能行神跡與奇事,又是許多喜歡追求真理之人的導師。跟隨他的人除了猶太人之外,也有不少是希臘人。這人就是基督,但羅馬巡撫在我們民間領袖的慫恿下,判釘他十字架。從起初就愛他的那群人一直沒有離棄他,因為他在死后第三天又復活了。眾先知曾預言他的復活以及許許多多有關他的神跡奇事。基督徒就是從基督得名的,直到今天仍然未完全絕跡。

 

 4. 他勒(Thallus)生于撒瑪利亞的一位外邦人史學家。他的作品都是在主后52年左右寫成,可惜如今都已失傳。我們只能從其他人的作品中略知其零星的片斷。主后221年曾有一位名叫猶非利加納斯(Julius Africanus)的基督徒作家引用他勒的話:他勒在其所著的史書第三卷中,對耶穌受難時,遍地變黑的情形解釋為日食,照我看來似乎不合理。(當然不合理,因為日食不可能發生在滿月之際,而基督死時正逢滿月時節。)”

 

    我們不要以為有了一些外邦人所寫的有關資料,就把耶穌的歷史性建立在其上。真正第一流的史學家其實是路加醫生,他所寫的路加福音書和使徒行傳的可靠性是專家學者所公認的,絕對不是那些懷疑派的人所說的,是路加憑空虛構的神話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