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0日 星期四

潔淨條例(利11-15章)


1. 「潔淨」的定義(11-15)

(1) 與清潔、衛生有關
    使選民過健康的生活,但部份條例是不符合這原則

(2) 與宗教禮儀有關
    防範與拜偶像的事物拉上關係

(3) 表示「合乎要求、規格」、「適合敬拜」的觀念
    其中一些條例反映了劃分類別的觀念,不符合的便是「不潔」

(4) 代表「分別為聖」的觀念,一些規條似乎涉及道德問題11:44-4522:31

(5) 正確的原因是不能肯定,可能以上各點都有一定性的影響

(6) 預表的解釋:這有別於寓意解釋,部份規條可能預表基督的救贖和它的功效
    例:痲瘋作罪惡的表徵

2. 目的與後果(11:44-4515:31)
    以色列人的生活必然因遵守這些條例顯出一個「分辨」的態度;他們也曉得生活每一細節,都必須符合聖潔的要求,因為上帝是充滿一切的,沒有聖俗範圍之分。

3. 食物條例(11)
(1) 各類食物的不同要求不能以現今科學標準來判斷;翻譯各動物名稱也有一些難處。
(2) 新約的教導(15:10-11;徒1015)

4. 生產條例(12)
(1) 不潔的原因(457)
(2) 基本上,生兒育女是被看為上帝的賜福,所生的嬰孩也不是不潔的。

5. 痲瘋病條例(13-14)
(1) 不單涉及痲瘋病,也與不同的皮膚病有關。
(2)  獻祭不是得潔淨的方法,乃是表示患者已得潔淨,因此可重享與上帝和人相交的權利。 
(3)  條例可能具有象徵性意義:痲瘋病象徵罪惡(51:7);患者必須與上帝隔離(13:45-46)

6. 流症條例(15)
(1) 非正常的流症(16-24)只須用水洗淨;不正常的(1-1525-33)卻必須有獻祭。
(2) 目的:15:31
    可能的作用:- 道德行為的提醒、警戒(1819-24)
                - 聖經的一貫教導不是看夫婦的性為不潔,但不正常的性行為是清楚禁誡的,也可能是防止參與外邦人拜偶像中的性行為。

7. 結論
(1) 大部份的條例是與生活中不可避免的情況有關(如飲食、生產、病患、流症),故此對以色列人的生活有極大影響。
(2) 不潔不一定代表道德性的罪行,但可能具有道德性的教導(如性生活)
    不潔不一定代表是犯罪,因為可藉清水潔淨,但卻叫不潔不能參與敬拜上帝。
(3) 潔淨條例的詞彙被用在道德的潔淨上(例:詩1:710),可能反映出它們是屬靈教導的工具之一。
(4) 新約的教導:初期教會否定了潔淨條例(10:9-1615:19-2029),基督和保羅都說明人的內心較外表的潔淨更重要(15:10-1117-20;羅14:14;提前4:3-5)  

2019年10月9日 星期三

上帝的祭司(利8-10,21-22章)


1. 經文安排:
8-9    大祭司的按立和首次獻祭
      10    歷史事件/教訓
   21-22    聖潔生活的要求

2. 特色
- 「耶和華曉諭摩西」的話出現多次
- 8-9章有多處經文是複述出29章內上帝的誡命,例如:利8:12/29:7;利8:13/29:8-9 - 21-22章內「我使你們成聖的耶和華是聖的」是分段的標記(21:8,15,23; 22:9,16,32)

3. 祭司制度的目的(29:43-46;利9:46-72310:11)
     - 獻祭
     - 奉上帝之名祝福
     - 教導

4. 亞倫作大祭司是上帝的恩典

5. 大祭司的數目

6. 按立程序
(1) 上帝的命令(8:1-3)

(2)  摩西遵行(8:4-30)
     - 洗淨(6),參出29:430:17;詩24:473:13)
     - 穿上服飾(7-9)(參出2839)
     - 冠冕(39:30-31)
       胸牌(28:15-30) - 內有烏陵、土明(27:21)
       以弗得(28:6-14)
       外袍(28:31-3439:22-26)
       內袍、腰帶、頭巾、褲子(28:39)
     - 膏抹(8:10-13)(參詩133:2) - 膏油的作法(30:22-25)
     - 獻祭(8:14-30)-摩西作祭司 - 贖罪祭(公牛)、燔祭()、平安祭()

(3) 摩西吩咐亞倫(8:31-35)

(4) 亞倫遵命(8:36)

7. 大祭司首次為百姓獻祭
(1) 過程: 摩西吩咐亞倫和會眾(9:1-4);會眾遵命(9:5-6)
            摩西吩咐亞倫(9:7) 亞倫遵命(9:8-21) 
            後果(9:22-24)

(2) 祭司必須先為自己和家人的罪獻祭 - 新約以此與基督作對比(參來7:27)
(3) 大祭司的祝福(參民6:23)
(4) 果效(9:23-24) - 證明亞倫的獻祭是蒙上帝悅納的。

8. 拿答、亞比戶之死

(1) 他們犯的錯誤
     學者對此有不同的解釋:
- 錯誤的方法(16:12) : 獻香的火原是取自金香爐
    - 錯誤的時間(30:7-8;利16:1-2): 早晨、晚上是獻香的時間
    - 錯誤的地點(16:1-2) : 二人原當進入聖所
     結論:利10:1指出沒有按照上帝的指示敬拜。

(2) 亞倫對這事的反應(10:6-7)

(3) 事件的教訓
     a. 要尊敬上帝(10:3)
     b. 提防犯罪的機會(10:8-9)

9. 祭司生活的聖潔要求
(1) 經文內容:
    - 有關婚姻及舉哀的規條:
祭司(21:1-9)
       大祭司(10-15) - 更高的要求
    - 有身體缺陷者不能作祭司(16-24)
    - 吃聖物的規條(22:1-9)
    - 吃聖物的人的條件(22:10-16)
    - 不能作祭牲的牲口(22:17-33)

(2) 教訓
     a. 作屬靈領袖必須承擔更重的責任,對自己有更高的要求。
     b. 作屬靈領袖者的生活每一細節都要聖潔。
     c. 新約的教導(彼前2:9「信徒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啟21:27「凡不潔淨的不得進那城」;來10:14-18「因為他一次獻祭,便叫人永遠完全不同再為罪獻祭了」;來7:23-25「亞倫系的祭司數目多,基督卻一次永遠完成了獻祭」;來10:19「我們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