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21日 星期六

申命記神學

     申命記之神學  ,  揀選的居所  ,

揀選的居所

    申命記神學中遭最激烈辯論的句子,即所謂將獻祭集中在單一聖所一事。申命記宗教儀式的要求顯然超越了西乃『約書』的祭壇律例︰

你要為我築土壇,在上面以牛羊獻為燔祭,和平安祭凡記下我名的地方,我必到那裡賜福給你。                 ——出埃及記廿24

     也就是說,西乃律例把獻祭限定在有上帝同在的地方——即上帝指定記下他名的地方,因他曾在那裡與他的代表或子民會面。

但是當申命記吩咐以色列人要︰

在耶和華選擇為立他名的地方(申十二5,11,21;十四23-24;十五20;十六2,6,11;廿六2)



在耶和華所選擇的地方(申十二14,18,26;十四25;十六7,15-16;十七8,10;十八6;卅一11;書九27)

尋求主的時候,是在更動西乃山的指示嗎?

  申命記與出埃及記的律法部堅持,獻祭的地方必須由耶和華指定和選擇,而非由人決定。不可『在你所看中的各處』獻祭(申十二13)。

  仔細研究申命記十二章的背景發現,其中的對比並不是在許多耶和華的祭壇和特定的祭壇之間,而是在為將要除名之別上帝所立的祭壇和耶和華之名要居住的『地方』(2-5節)之間。因此,申命記不但沒有廢止,反而是確立了西乃律例。我們再一次聽到有一個『地方』,耶和華要在其中『使他的名被記念』(或『居住』),可以在那裡獻上祭物和供物,帶來的結果則是祝福。

  然而,學術界過去都把注意力集中在申命記十二5,14中『地方』這個名詞的冠詞和數目上。Oestreicher認為,這裡的冠詞是個別性的而非限定性的,而『在你那一支派中』(14節)這句話裡沒有冠詞,從申命記廿三16﹝17﹞奴隸逃亡的相似句子來看,其所指的是普遍現象。因此,申命記十二14的翻譯應該是︰

耶和華從你們各支派中所選擇的各處。

  單數的『這地方』指的是一類而非單一的地點,即使在申命記廿三16也是一樣。

  但是,E.W.Nicholson反對這樣的類比。申命記廿三16之律法的主體是某一的人,也就是尋找避難所的亡奴;然而,申命記十二5—7之律法的主體則是耶和華。還有,若說單數的『地方』,作者指的是『耶和華從你們各支派中所選擇的各處』,那也很奇怪。Nicholson與Oestreicher持相反的論點,可能是很正確的。並這仍不表示這樣的說法是支持祭壇中央化的假說。其主題不在於耶和華的一個祭壇與耶和華的許多祭壇之間的對經——經文本身根本沒有討論這個題目。它只是說到百姓抵達迦南之後,耶和華要將他的名記在一個尚未命名的地方。事實上,申命記廿七1-8要在以巴路山上築壇的命令,為祭壇中央的理論興起致命的裂痕。『這裡明顯地命令了律法所禁止的,更糟的是,還用了出埃及記廿24的話。一般認為,這是申命記已廢除的』。

  申命記所教導的,充其量只是當耶和華幫助以色列人『承受』迦南地得到『安息』(申十二10-11)之後,他要在那裡選擇一個地點,就像他過去曾作過的一樣。他要『使他的名居住』在他所選擇的地方。這個應許把族長時期的以馬內利神學,與摩西時期的會幕榮光神學連結在一起。正如上帝從萬民中揀選一個人——亞伯拉罕——並從雅各的十二個兒子中揀選一個支派——猶大——同樣,他現在要從其中一個支派選出一個地方,他的名要居在其中;他要在那裡居住(十二5),以色列人要來敬拜他。在許多方面它所發揮的功能和會幕許久以來所發揮的功能一樣。

挪亞之約

  洪水過後,挪亞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設立祭壇敬拜上帝(創八20)。這是舊約第一個敬拜上帝的記錄,是用祭壇上流血的祭物而作的。獻上焚燒的祭物(燔祭)在後來成為一種祭祀方式。(利一17

 
上帝曾宣告他的聖約(創六18),在洪水之後他便與挪亞立約(創九9)。挪亞之約的宗旨,是人類要在地上管治上帝的國度。

(Ⅰ)上帝要讓人類生養眾多(九1)。

上帝命令人要遍滿地面,因為當時的人口少至八人。上帝不再命令人治理這地(比較創一28,九1),因為地被罪惡敗壞了。

(Ⅱ)動物要懼怕人(九2)。

以前,動物是馴服於人,但現在人是吃葷的,上帝便讓動物懼怕人,以保存它們的生命。
(Ⅲ)保存人的生命(創九34)。

人類不再素食,現在可以吃肉,可是,人類不可喝血,因為血代表生命(比較利十七14)。

(Ⅳ)人的生命受保護(創九56)。

挪亞既然作為上帝國度的管治者,他的責任是要保衛神聖的生命。上帝賦予人類生命一個極高的價值,任何殺人者要以自己的性命償還。上帝看謀殺的罪,是侵害上帝自己,因為人是按照上帝的形象所造的,這是舊約和新約一貫的教訓(出二十一1224;利二十四1721;民三十五2934;撒下四912 ;羅十三4)。

不可自己施報仇恨,像報血仇的人;仇恨要借著政府機關來消解。

V)上帝以彩虹應許永遠不會再用洪水毀滅人類(創九11)。

 
挪亞為全人類作神之約的中保,這也是一個無條件的約,因為設立這約時沒有定下附帶條件,上帝指示這些是他會施行的事情(創六18,九911 )。

七個節期

利未記廿三~廿五章提到以色列七個重要的節期,有些節期到了耶穌的時代,百姓仍然在遵守。

日   期節期名守  節  方  法
正月十四日逾越節眾節期之首,14日黃昏殺羔羊,15日起吃無酵餅七日
逾越節後第七個安息日次日五旬節
七七節
獻兩個加酵烤成的餅作初熟之物
同獻的還有燔祭、平安祭、贖罪祭
七月一日吹角日吹角作紀念,獻火祭
七月十日贖罪日刻苦己心,獻火祭
大祭司一年一度入聖所
七月十五日住棚節歡樂節期,住在棚裡七天獻各種祭
每逢第七年安息年停耕,學習上帝的律法
第七個安息年次年禧年停耕,宣告自由,押地還原主

守節期的目的是讓以色列人緊記上帝的恩典,並學習上帝的律法,如此代代相傳,上帝的恩典綿延不斷。

今天我們不像以色列人守這七個節期,但我們也有一些重要節日,如聖誕節、復活節等。有家庭的人可以好好利用它,來教導孩子認識主、記念主的恩典。例如在聖誕節時分發聖誕糕、復活節分發彩蛋給鄰居,一方面見證主耶穌,另一方面和鄰居聯絡感情,又可讓小孩認識主愛,豈非一舉數得?

目前教會有那些節慶?其意義何在?如何把節慶本地化,是我們極重要的課題。此外,一般民間信仰有許多節慶,當他們在熱烈慶祝時,基督徒當如何因應?有些教會趁機舉行家庭禮拜,以堅固會友的信心,實在不失為一種理想的方式。

五個祭禮

利未記的前五章提到五種祭禮,就是燔祭、素祭、平安祭、贖罪祭、贖愆祭。這五種祭禮都是在預表耶穌基督。以弗所書五2說「正如基督愛我們,為我們捨了目己,當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獻與上帝。」

希伯來書九26也指著基督說:「他如今在這末世顯現一次,把自己獻為祭,好除掉罪。」這些都表明耶穌為我們獻上自己,好叫我們罪得赦免,得以親近上帝,得以事奉祂,這是何等寶貴!這就是這五個祭禮的真正意義。

利未記的五個祭禮中,前三個祭是馨香的火祭,是自願獻的,表明基督的完全;後兩個是必須要獻的,表明基督替我們成為罪。我們將這五個祭歸納如下表。

讀到這裡,讓我們想起保羅在羅馬書十二1勸勉我們:「將身體獻上,當做活祭,是聖潔的,是上帝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這正是利未記的分段主旨。首先我們靠耶穌罪得赦免,得以親近上帝;其次我們要將自己獻上,當做活祭,在生活中榮耀祂。這才是上帝所喜悅的事奉。

五祭的比較
性質
祭物獻祭條例相關經文特點




無殘疾
公牛犢
公綿羊
公山羊
班鳩
雛鴿
1.按手在祭牲頭上
2.血撒在壇周圍
3.祭物切成塊
4.水洗內臟與腿
5.全燒在壇上
6.皮給祭司
利一3~17
利六813
利七8
出廿九38~42
民廿八3~8
全然奉獻
蒙悅納
馨香火祭
每日早晚都要獻

細麵
無酵餅
初熟之禾穗
1.不可有酵或蜜
2.用鹽調和表
3.加油和乳香明立約
4.取一把燒在壇上,其餘給祭司
5.承接聖職禮時全燒
利二1~16
利六14~23
利廿三13
出廿九40
民四16
民十五1~10
馨香火祭
至聖
多半與其他祭同獻



無殘疾公母牛或綿羊山羊1.按手在祭牲頭上
2.血撒在壇周圍
3.脂油燒在壇上
4.潔淨者均可吃
5.胸作搖祭、右腿作舉祭給祭司
6.為感謝須當日吃為許願、甘心祭可留到翌日
利三1~17
利七11~34
利十九5~8
利廿二21~25
申十二6~7
申十二17~18
神人交誼
大家都可以吃祭物





祭司及全會眾獻無殘疾之公牛犢1.按手在祭牲頭上
2.血彈在聖所幔子並抹在壇四角又倒在祭壇的腳
3.脂油燒在壇上
4.祭物燒在營外
利四1~21
利六24~30
民六9~12
民十五22~31
犯了上帝吩咐不可做的事
預表耶穌的贖罪
來九11~14
彼前一18~
19;來十三12~13
林後五21


官長獻公山羊
庶民獻母山羊綿羊羔
1.按手在祭牲頭上
2.血抹在祭壇四角並倒在祭壇的腳
3.脂油燒在壇上
4.祭物給祭司吃
利四22~35
利十二6~8
利十四19~31
利十五25~30



無殘疾公羊、母羊、羊羔。貧民按力量獻班鳩
、雛鴿
、細麵。
1.按手在祭牲頭上
2.血撒在壇周圍
3.脂油燒在壇上
4.祭物給祭司吃
5.要另加五分之一給受害者
6.獻細麵不可加油和乳香
利五1~6
利七1~10
民六9~12
虧欠人的都要賠償

2019年9月20日 星期五

利未記說明


1. 書名

  「利未記」一名來自七十士譯本,英文的Leviticus也源自希臘文,其意是「與利未人有關的」,因為此書內容是關於利未支派祭司的職責。事實上,這書不單是為祭司寫的,因為內容也涉及百姓的敬拜和聖潔生活。上帝的心意是要以色列人成為「祭司的國度」。希伯來文書名是它的首句「衪呼叫」(1:1)(And he called)

2. 作者

a. 參考五經作者之討論。傳統的看法是以摩西為作者,是五經的一部分。不少批判學者認為這書是被擄期間或之後的祭司寫的,利 17-26章被稱為「聖潔法典」或H典 (the Holiness Code),是一些底本學說支持者所論的一個底本。

b. 本書的內容卻特別強調它是上帝的啟示:「耶和華對摩西說」總共在每章前第一節出現20次。「耶和華對摩西說」或「耶和華曉諭摩西」出現56次。

c. 此外,書內的情況(如祭司與利未人的比例)是更配合曠野的背景,不是被擄歸回期的狀況。

3. 主題

  「利未記」在主題與事件的時間性上與「出埃及記」有密切的關係。

a. 19:6「你們要作祭司的國度,為聖潔的國民」;利1-16章是關於獻祭和祭司制度,17-27章是關於聖潔生活。利未記的鑰詞有:「聖潔」119次,「潔淨」約100次;「在耶和華面前」60次。

b. 歷史事件的次序:
      上帝吩咐立起會幕    第二年正月初一  40:117
      上帝從會幕宣告      第二年正月初一  1:1(7章,十二支派為會幕獻禮物,
                                        由初一至十二日)
      祭司被按立        第二年正月初一  8:1(參出29章,上帝的吩咐)
      按立禮完成              正月初八  9:1
      拿答、亞比戶之死        正月初八  10:1-3
c. 上帝與以色列人在西乃山立約後,以色列人便是上帝的子民。祭物與祭司是他們進到上帝的面前的途徑 (the way to Holy One);聖潔是他們生活必須有的 (the way to holy living),因為「我耶和華你們的上帝是聖潔的」(19:2)

4. 分段

a. 大綱
     1-7    獻祭條例
        8-10   按立祭司  (1-16章「愛上帝」;17-27章「愛人」)
        11-16  潔淨條例
        17-27  聖潔生活

b. 經文的發展是有條理和層次分明的:

     (1). 8-10章記述按立祭司時所獻的祭,因此在1-7章事先解釋、說明祭物的條例。

     (2). 11-16章指出各種引發獻祭的情況(不潔淨)16章是高潮─潔淨會幕。

    (3). 17-27章,常以一句話「我是耶和華」串連,即提醒百姓:「你們要聖潔,因為我耶和華你們的上帝是聖潔的」(19:2)

5. 文體

   主要是律法規條,歷史事件的記述極少(8-10章,24:10-16)

6. 應用與主題思想

a. 說明聖潔是上帝的屬性。
     「我耶和華你們的上帝是聖潔的」共出現約120次。

b. 解釋信仰與敬虔生活的真義(聖潔的生活是要點)
     例:祭司制度意義─沒有中保,罪人不能親近上帝。
         悔改與獻祭的關係─罪人必須具有二者。

c. 明白規條、律法背後的永久性原則,實行方式卻因時而異。

d. 藉行動、禮儀說明救恩真理(包括預表和象徵的運用)



金牛事件(32-34章)


    a. 當摩西正在西乃山領受律法時,百姓已開始在山下犯罪(32:1-61925)。而亞倫也參與其中(32:1-632:21-25)

    b. 摩西向百姓祈求(32:8-1431-32)

    c. 上帝的審判

       - 摩西怒碎石版,利未人殺三千犯罪者(32:19-28)

       - 上帝不再親自與百姓同行(32:3433:233:7-10)

         摩西為此祈求(33:12-23)

       - 上帝的恩慈:再賜法版。

         向摩西彰顯他的榮耀。

         35-40章證明上帝與以色列人重建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