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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12日 星期一

約翰一書的寫作動機

           由於當時在小亞西亞的眾教會,正受著一種雛型「諾斯底主義」的異端的影響,使徒約翰乃提筆書寫本書信,針對這些異端邪說的錯謬,加以辯駁,使眾信徒能分辨真道。茲將重點陳述於下:

          (一)異端否認耶穌是太初就已存在的那一位;但本書清楚指出祂就是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參約壹一1)。

          (二)異端之一的「幻影說」,強調靈乃至善,而肉身是邪惡的,因此不可能有所謂「道成肉身」;但本書指明耶穌基督乃是眼所能見、手所能摸、耳所能聽的實在人物(參約壹一1)。

          (三)異端承認屬物質的肉身是邪惡的,但其所作所為與靈性無關,所以主張人的本質是無罪的,肉身所為不算是犯罪;但本書指明人承認自己的罪乃是得上帝赦免的先決條件(參約壹一8~10)。

          (四)異端既然主張人是無罪的,所以不需要贖罪;但本書表明耶穌基督降世,乃為救贖我們脫罪(參約壹二1~2)。

          (五)異端既然認為肉身所為乃無關宏旨,所以無所謂「遵行誡命」,儘管與世界同流合污,也不要緊;但本書重申信徒須遵守誡命(參約壹二4),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參約壹二15)。

          (六)異端認為基督是基督,耶穌是耶穌,亦即否認耶穌是基督;但本書申明耶穌就是基督,凡不認耶穌為基督的,就是說謊話、敵基督的(參約壹二21~22)。

          (七)異端否認耶穌是上帝的兒子,否認祂出於上帝來成為肉身;但本書指出凡認耶穌為上帝兒子的,才能與上帝產生互住的關係(參約壹四15),也才能有上帝的生命(參約壹五12)。

          (八)異端否認耶穌基督是與上帝同等且合一的;但本書指出我們若在「那位真實的」(即指上帝)裏面,就是在祂兒子耶穌基督裏面(參約壹五20),可見上帝和耶穌基督是完全合一的。

          (九)異端之中的「克林妥主義」,認為耶穌基督原本是一個人,當祂受浸時「道」才進入祂的裏面,當祂被釘十字架時「道」就離開了祂(參太三16;廿七46);但本書指出藉「聖靈、水和血」這三樣見證耶穌基督一直就是上帝的兒子(參約壹五6~9),祂的受洗和被釘乃是舊約預表和預言的應驗。

  

2014年6月15日 星期日

約翰壹書的寫作背景

  約翰壹書一般都認為是使徒約翰晚年在以弗所寫給亞細亞一帶教會的書信。根據早期教父的傳統,使徒約翰在羅馬皇帝多米田(Domitian, 或譯豆米仙, 81-96 A.D.)死後被釋放,他來到以弗所教會,在那裡寫了約翰福音和約翰壹書。當時約為第一世紀末,耶穌的十二門徒僅剩約翰一人,他回想過去與主耶穌基督生活、相交種種,又知道自己在世的時日不多,就對他所愛的教會提出殷殷勸勉。

  使徒約翰是伯賽大人( 1:44, 1:19),父親西庇太是漁夫,母親撒羅米和耶穌的母親馬利亞是姊妹,常供給耶穌和門徒旅行傳道所需( 8:3);耶穌死的時候,她和幾個婦女在十字架下觀看,並在第三天清晨一起前往要膏耶穌( 15:40-4116:1)

  約翰和哥哥雅各,他們倆人的綽號是「雷子」( 3:17),由此可見,他們的脾氣並不好。有一次,耶穌來到撒馬利亞村莊,那裡的人不接待耶穌,他們就要求耶穌准許,讓他們吩咐火從天而降來燒滅撒馬利亞人,耶穌不許( 9:51-56)。雅各、約翰與彼得三個人同為耶穌最親近的門徒,他們都慢慢地為主耶穌所改變。約翰福音所記載耶穌所愛的門徒最有可能就是使徒約翰( 13:2319:2620:221:7),耶穌臨死之前,甚至把母親馬利亞託付給約翰來照顧( 19:26-27),可見他是一個相當貼心的門徒。

  約翰壹書的對象,不像彼得前書所面臨的是外在逼迫,討論的重點就在試煉中的喜樂;約翰壹書所面臨的是內在的危機,也就是異端思想的入侵。異端並非外來的逼迫,而是從內部產生的,所以更難處理。公元第二世紀時,諾斯底主義(Gnosticism)在希臘各地非常流行,但它並沒有統一的教訓,也沒有什麼正典可作遵循,其主張隨著各個諾斯底主義者而有所差異,歸納起來其最基本的主張有二:

  (1) 宇宙二元論:主張靈界是善的,所創造出來的物質是邪惡的,二者相互對抗、完全不相混淆。上帝住在遙不可即的靈界中,與這物質世界無關。舊約中的耶和華既是創造世界萬物的,他就是次等的神。
  
    (2) 知 識是救贖的途徑:人必須靠知識與智慧,才能將靈魂從肉體的桎梏中釋放出來。這個知識包括我是誰,我從那裏來,將來往那裏去等等,而此等知識之獲得必須靠 一個救贖者。雖然有些諾斯底主義者主張這個救贖者就是耶穌,但此救贖者的功能不像基督教會所主張的,耶穌藉著死與復活,將人從罪惡中拯救出來,而比較像存 在主義式的自我了解。

  根據這樣的思想所帶出來的倫理影響有四方面:

(1) 肉體是邪惡的,所以要禁慾。

(2) 肉體既然無用,我們可以漠視它,或放縱它。此第二個見解雖然與第一個相反,但它也是從諾斯底主義發展而來,可以說是諾斯底主義的另一支。

(3) 自認為屬靈,以為靈魂既已脫離肉體轄制,不受肉體侵害,就以自己為無罪。
(4) 區分有知識、已經得釋放的屬靈人和未獲此能力的人,而且前者輕看後者。

  這種思想除了可能在道德上容易導致放縱以外,在理論上亦無法接受「耶穌基督道成肉身」這件事,因為按照諾斯底主義者的講法,肉身屬於物質,是邪惡的,基督就不可能取肉身而存在。

    從這種想法導出兩種反對道成肉身的基督論異端:

(1) 幻影說(Docetism):希臘文幻影動詞的意思是「看來如此」。幻影說主張,基督只是像有肉體存在,卻無真正的肉身、血液、物質或身軀,耶穌的肉體只 是無實體的幻像。

(2)色林妥主義(Cerinthianism):它主張耶穌只是一個人,只有當他受洗時,基督的靈才臨到他;而當他上十字架時,這靈又離開他。如此,神性的基督並未受苦,他只是純粹屬靈的存在。

  事實上,耶穌基督具有神人二性,他是完全的上帝,道成 肉身成完全的人。任何否定耶穌基督神性或人性的主張,都是異端。約翰壹書就是要來對付這樣的異端。曾有學者以為既然約翰壹書要對付的是第二世紀的諾斯底主 義思想,它就不可能由使徒約翰在第一世紀末執筆。事實上,思想潮流並非一朝一夕形成,諾斯底主義的思想在第一世紀尾聲,已經開始蘊釀;使徒警覺到它的危害 與影響,早早提出辯駁,是十分有可能的。

約翰壹書的特色

  約翰壹書雖然不長,只有五章,但它所蘊含的真理非常豐富。它不像保羅書信、雅各書信或彼得書信,因為它沒有書信開頭的問安或結尾的請安,也不重視教理的論證,而只是平鋪直述地談到他的見證和論點。其如良牧般出於真愛的熱誠,字裡行間處處可以感受得到。

  約翰壹書的內容許多重複,像論到光(1:5,7 2:9-11),論遵守誡命(2:3-53:11,234:215:2-3),論住在主裡面(2:5-6, 24,273:6,244:13-16),論彼此相愛(2:7-103:11-244:7-215:1-2),論到敵基督(2:18-29 4:1-6),論認罪與犯罪(1:8-102:1-23:4-125:16-18),論勝過世界(2:15-174:4-6 5:4-5,18),都是一再反覆陳述。想一想使徒約翰的年紀,就不會驚訝他為何會如此反覆叮嚀,而如此不斷重複更是要提醒我們看到它的重要性。

  此外,約翰壹書用到許多對比,像光明與黑暗,愛與恨,行義與犯罪,基督與敵基督,愛父與愛世界,上帝的兒女與魔鬼的兒女,至於死的罪與不至於死的罪等等。

生命之道

  約翰壹書一開始就提到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是他所聽見、所看見、親眼看過、親手摸過的。他所要見證的有三方面:

1.    認識上帝

(1)    上帝是天父(約壹 1:22:1,13,223:1-24:14)。稱上帝為父是從耶穌開始的,這是非常親密的關係,以後凡信耶穌是基督的都是從上帝而生(約壹 5:1),都是上帝的兒女( 1:12)。祂是天父,我們是蒙慈愛的兒女,多麼寶貴的關係!

(2)    上帝就是光,祂在光明中,在祂毫無黑暗(約壹 1:5, 7)。感謝主,黑暗漸漸過去,真光已經照耀(約壹 2:8);當我們看見世界黑暗的一面時,不要灰心,因為上帝就是光,祂就要臨到。

(3)    上帝是信實的、公義的,只要我們承認自己的罪,祂都要赦免(約壹 1:9)。這對有罪的我們來說,是何等大的鼓勵!有如此赦罪的平安,我們才有力量繼續往前,奔跑天路。

(4)    上帝就是愛(約壹 3:14:7-8,16,19)。可能有人對上帝的愛不能體會,看不見上帝的愛在那裡,約翰壹書 4:9 告訴我們,「上帝差他獨生子到世間來,使我們藉著他得生,上帝愛我們的心在此就顯明了。」

(5)    上帝是真實的(約壹 5:20)。詩人曾經說,「各人最穩妥的時候,真是全然虛幻。」( 39:5) 感謝上帝,祂是真實的,也是我們的倚靠。
  
2.    認識耶穌

(1)    耶穌是基督。耶穌復活以後,他門徒的見證都集中在這一點。使徒約翰說,不認耶穌是基督的,他是說謊話,是敵基督的(約壹 2:225:1);而凡認耶穌是基督的,都是從上帝而生(約壹 5:1)

(2)    耶穌是上帝的兒子(約壹 1:3,72:22-244:155:5,10-13,20);他從起初就與父同存在,只是到後來才顯現出來,他其實是永遠存在的(約壹 1:1-23:5)。對照約翰福音 1:1,道在太初就與上帝同在,足見耶穌有完全的神性。

(3)    耶穌基督是道成肉身(約壹 4:2)。這在約翰福音 1:14 已經說過了:「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地有恩典有真理。」這裡更加強調,作為辨別諸靈的標準。

(4)    耶穌顯現為要除掉人的罪(約壹 3:5),他也為普天下人的罪作了挽回祭(約壹 2:24:10)。正因為他是公義的(約壹 2:293:7),是義者(約壹 2:1),是無罪的(約壹 3:5),所以他能夠洗淨我們一切的罪(約壹 1:7)

(5)    耶穌是中保(約壹 2:1),也就是幫助者。我們靠著他可以進到上帝面前。

(6)    耶穌是父所差來的世人的救主(約壹 4:14)

(7)    主耶穌就是生命(約壹 1:2);使徒約翰一定想起耶穌說過,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 14:6)。難怪他會說,人有了上帝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上帝的兒子就沒有生命(約壹 5:12)。你有這樣的體會嗎?如果沒有耶穌基督,你的人生會變成怎樣?
  
    使徒約翰所認識的耶穌基督是何等豐富、何等寶貴!他不但拯救我們,也要隨時隨地幫助我們;不單為我們的罪作挽回祭,也為普天下人的罪作挽回祭。

3.    認識聖靈
  
    當使徒約翰說到主的恩膏時,他指的是聖靈(約壹 2:27),聖靈住在我們裡面,並在凡事上教訓我們,這是主耶穌離開世界以前所提到的應許( 14:16-17,26)。聖靈給我們確據,讓我們知道上帝與我們同在(約壹 3:244:13),聖靈也為耶穌作見證(約壹 5:8)

  對上帝、對主耶穌、對聖靈有這樣的認識,這就是永生呢!(看約 17:3)

彼此相愛

  彼此相愛是約翰壹書很重要的教訓。使徒約翰一方面強調在知識上對上帝、對主耶穌與對聖靈的認知,另一方面則強調信徒應該彼此相愛。

  愛心是人人都有的,但是使徒約翰提醒我們,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而要愛父(約壹 2:15)。換句話說,愛的對象是什麼很重要。有愛,而對象錯了也是枉然。

世界是什麼意思呢?世界並不是指上帝所造的大自然界,而是一切與父上帝相敵對的勢力,就像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和今生的驕傲等,這些都是暫時的,都要過去,惟獨遵行上帝旨意的是永遠常存(約壹 2:15-17)

試想,愛一些短暫虛無飄渺的東西,等它過去之後,換來的只是一場虛空!因此,我們應該愛父上帝。不過,世界的誘惑也是蠻大的,要勝過它,非得信靠主耶穌不行(約壹 5:5)

  其次,愛上帝、認識上帝的人就要遵守祂的誡命、遵守祂的道(約壹 2:5),這樣的愛才是真愛。有知識,就要有行動。真正的認識是帶有行動的:「我們若遵守他的誡命,就曉得是認識他。」(約壹 2:3)

  祂的命令是什麼呢?

「上帝的命令就是叫我們信他兒子耶穌基督的名,且照他所賜給我們的命令彼此相愛。」(約壹 3:23)

「愛上帝的,也當愛弟兄,這是我們從上帝所受的命令。」(約壹 4:21)

愛上帝與愛弟兄,這正是誡命中最大的兩條,耶穌在世時曾經跟律法師討論過( 12:28-34),約翰一定印象深刻,所以在此特別強調。

  為什麼要彼此相愛呢?

這是因為上帝先愛我們(約壹 4:11, 19),愛是從上帝而來,祂就是愛的源頭(約壹 4:7)

  要怎樣彼此相愛呢?

使徒約翰提醒我們,「我們相愛,不要只在言語和舌頭上,總要在行為和誠實上。」(約壹 3:18)

  彼此相愛的結果如何?

「我們若彼此相愛,上帝就住在我們裏面。」(約壹 4:12)

不但如此,我們愛上帝的心也會逐漸完全(約壹 4:12,17),而且在審判的日子可以坦然無懼(約壹 4:17)。可見,藉著彼此相愛,我們跟上帝要進入一個更親密的關係中。

  在遵守「彼此相愛」這個教訓時,你最大的收穫是什麼?會遇見什麼樣的困難?如何克服?

  看使徒約翰這樣反覆討論彼此相愛,可以想見,他的內心一定充滿了愛。這和他年輕時初跟隨主的個性實在大不相同。

  除了彼此相愛之外,約翰壹書在信徒行為方面還強調要行義,不要犯罪(約壹 3:4-7)。這對諾斯底主義其中一支所散播的思想,以為肉體可以隨意放縱,正是一個當頭棒喝。不過,這樣說並不表示基督徒不會再犯罪。使徒約翰已經說得非常清楚,「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裏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約壹 2:1b) 最重要的是要認罪,得到上帝的赦免(約壹 1:9),然後悔改轉離,不再犯罪。

約翰壹書在此以舊約亞伯和該隱為例來警戒不可行惡,要行善(約壹 3:12)。值得注意的是,他說該隱的行為是惡的。光讀創世記,有時不明白上帝為什麼看上亞伯和他的供物,而看不上該隱和他的供物( 4:4-5);有人甚至以此來為該隱殺他的兄弟亞伯作辯護。但這裡告訴我們,該隱的行為是惡的(約壹 3:12),他自己行為不好不檢討,還要殺他的兄弟。這一點其實在創世記 4:7 上帝對該隱所說的話中已經有暗示和警告:「你若行得好,豈不蒙悅納?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門前。它必戀慕你,你卻要制伏它。」

可見行為不好,再怎麼獻祭,上帝還是不會悅納。

辨別諸靈

  靈是屬於超自然的,它會有超自然的現象,像說方言、翻方言、行神蹟、醫病等等。不過,雖然現象相同,來源卻有可能不同,有靈的現象,並不保證一定來自上帝。

「一切的靈,你們不可都信,總要試驗那些靈是出於上帝的不是。」(約壹 4:1)

使徒約翰提到有真理的靈和謬妄的靈(約壹 4:6),這對我們這個重視聖靈充滿的時代,是一個很重要的提醒。

人包含有自然與超自然兩部份,在這兩者之間掙扎。耶穌基督道成肉身則是超自然進入自然,這和舊約中上帝向人顯現不同。道成肉身是一個相當獨特的事件,凡與這主張有出入的,就是異端,是出於謬妄的靈,使徒約翰嚴厲地說,那就是敵基督者的靈。

這就是第一個辨別諸靈的標準,也是最重要的標準:「凡靈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就是出於上帝的;從此你們可以認出上帝的靈來。凡靈不認耶穌,就不是出於上帝,這是那敵基督者的靈。」(約壹 4:2-3)

  講到謬誤的靈,我們需要特別注意,由於精神病的症狀與被鬼附者的症狀相當接近,有時候在教會中精神病患會被誤以為是鬼附的,而延誤就醫的時機,在教會中服事的人對此不可不慎。

  約翰壹書是寫給教會的弟兄姊妹的,可見這些事會發生在教會內。使徒約翰提醒我們要分辨。除了分辨真理的靈和謬妄的靈之外,對於所聽到的道理,也需要分辨。約翰壹書提到以下幾點分辨的標準和原則:

1.    起初的感動和領受

  使徒約翰說,「務要將那從起初所聽見的,常存在心裏。」(約壹 2:24)

又說,彼此相愛就是我們從起初所聽見的命令(約壹 3:11)。那起初的感動和領受,由於是過去發生的事件,不會再改變,可以作為準繩之一,以後所聽到的「新說」,都要和這起初的感動作比較。

2.    恩膏的指引

  起初的感動固然重要,但也不能一直停留在原地。一個人當初信主時,對真理的認識可能還不夠深刻,需要恩膏(聖靈)的內住和指引(約壹 2:27)。聖靈常住,還可以教導我們辨別諸靈。從前,聖靈只臨到極少數上帝所揀選的人,但自從主耶穌升天以後,五旬節聖靈降臨,主應許要賞賜聖靈來住在我們當中,引導我們。

3.    信眾的檢覈

  約翰壹書 4:4-6 提到你們,他們和我們:「你們是屬上帝的,並且勝了他們;他們是屬世界的,我們是屬上帝的,認識上帝的就聽從我們。」

與信主的弟兄姊妹分享,對照他們的看法和經驗,也是一個檢覈標準。

如果一個人的信息大受不信主者的歡迎,這樣的信息我們也要小心分辨。有時候,世人所愛聽的信息多半是屬世界的事。真正傳主道理的,目標在於榮耀基督、分享基督。

至於死和不至於死的罪

  約翰壹書 5:16 說:「人若看見弟兄犯了不至於死的罪,就當為他祈求,上帝必將生命賜給他;有至於死的罪,我不說當為這罪祈求。凡不義的事都是罪,也有不至於死的罪。」

  這裡提到「至於死的罪」和「不至於死的罪」。究竟什麼是「至於死的罪」,什麼是「不至於死的罪」?

關於「至於死的罪」有兩種最主要的解釋:

1.    這是指肉身的死
  
在以色列的律法中,有些罪是一定要死的,像打人以至打死的( 21:12)、打父母或咒罵父母的( 21:15,17)、隨便靠近會幕( 18:22)、擅敢不聽從祭司或審判官( 17:12);有些罪是不該死的,像誤殺人了人的( 21:13)、爭吵時打傷了人的( 21:18-19) 等等。

律法中也特別提到誤犯的罪可以用獻祭的方法來除去( 4:2,13,22,275:15,17-18、民 15:27-31)、誤殺了人的可以逃到逃城去( 4:41-43)

在新約保羅也有類似的看法:「要把這樣的人交給撒但,敗壞他的肉體,使他的靈魂在主耶穌的日子可以得救。」(林前 5:5)

這些都是指向肉身之死。

2.    這是指靈魂的滅亡
  
至於死的罪指的是故意拒絕基督贖罪祭的罪,例如褻瀆聖靈,或像約翰壹書 4:3所提到的敵基督。舊約一樣有這樣的概念,如果有人故意一犯再犯,很可能就沒有贖罪祭可以幫助他了( 22:14)

  斯馬利(Samlley)認為約翰壹書 5:16 所說的死應該是指靈性上的死。不過他也承認,約翰壹書的思想背景有可能就是猶太人所想的,有些罪可得赦免、有些罪不可得赦免。

  有沒有那些特定的罪,是屬於約翰壹書所提的「至於死的罪」呢?

布特曼認為約翰的用語相當地不特定,所以沒有什麼特定的罪屬於這個範疇,但是斯馬利根據約翰壹書整體的教導指出,所謂「至於死的罪」就是指那些與作為上帝的兒女、行在光明中不符合、相衝突的罪惡。

  基督徒不是不會犯罪,他在內心爭戰或遇引誘時,有時也會失敗,但這是由於他的軟弱,並非故意的,約翰壹書 2:1-2 已經說過,我們有一位中保在這時可以幫助我們;若有別的弟兄如此,約翰建議我們當為他禱告。

保羅也說:「若有人偶然被過犯所勝,你們屬靈的人就當用溫柔的心把他挽回過來。」( 6:1)

  至於那些故意犯的,可能是因為禱告也沒用吧,所以約翰未特別強調要為他禱告。約翰在此提到「至於死的罪」,最主要的目的是要說明為什麼有些禱告未蒙應允。他剛才說過:「既然知道他聽我們一切所求的,就知道我們所求於他的,無不得著。」(約壹 5:15)

他要提醒信徒,為這種故意犯罪的人禱告要特別小心,恐怕會得不著,因此,不要期待上帝一定會垂聽。但如果上帝的靈感動我們,我們還是可以為他禱告,就像撒母耳因為愛以色列人的緣故,不停止地為他們禱告一樣(撒上 12:20-25)

2014年3月5日 星期三

約翰一、二、三書


1. 約翰一書:
使 徒約翰於離世前以長者的身份向眾信徒所致的離別辭就在約翰一書中,是觀乎眾信徒,也含後世代的信徒。約翰一書被稱為基督教倫理大綱,啟示基督徒的信仰生 活,對上帝和人應盡的本分。上帝的生命當在基督徒的生活中實現,且經得起生活的考驗。攻擊異端:猶太教的律法主義、羅馬的帝國主義、異教的彌信、希臘哲學 的玄談、高舉智識的偽智派。

約翰將上帝的救贖計畫中最深的奧秘—上帝對人的靈魂、對世界、邪惡之相關的道德與靈性—都用淺亦的表達。其中充滿了不屬今世,而紮根於那無始無終、無窮無盡之上帝的真理中,叫稍有知識的孩童都能明白。

全 書有絕對無上的權威,因為他曾親爾聽見、親眼看見、親手摸過那生命之道的主,並且確知自己的見證是千真萬確的,他也從正反意義作理論的對比,例如:光明與 黑暗、真理與虛謊、愛與恨、生命與死亡、愛父的心和愛世界的心、上帝的兒女與魔鬼的兒女、真理的靈與謬妄的靈、至於死的罪與不至於死的罪、行義與犯罪 的……等,因對此而演進,逐一的超越與擴充前意。論述:
A. 上帝是光(一書一:5至二:27)。
B. 上帝是義(一書二:28至四:6)。
C. 上帝是愛(一書四:7至五:21)。

2. 約翰二、三書
約翰教導待客之道不是吃什麼、提供什麼服務,乃是先要查明所接待的客人之信仰、徵信他的為人、他的來歷、瞭解他此行的目的。約翰列了三大原則:
A. 是為主的名外出。
B. 對外邦人一無所取。
C. 為真理做工(三書:7-8)。

合格者才好接待,而且待客者被稱為有忠心的事奉、有愛心的幫助,是與真理同工的,是守彼此相愛誡命的,必要得滿足的賞賜。

如有不辨明身份就接待的,就像引狼入室,他們是迷惑人、敵基督的,因他們不認道成肉身的耶穌基督,接待他們的人,將會失去做工而得的賞賜,還受連累在他們的惡行上有分(二書:7-11)。

卻有丟特腓這種人,不肯接待還要惡言妄論,並且禁止他人接待,有意願接待的也被趕出教會。在教會中惡霸當道,阻擋福音的路,刺傷傳道人的心,切斷待客蒙福的賞賜(三書:11)。

約翰毫不客氣的指責教會中不當的事,尤其是約翰二書是唯一寫給女士的信,擔心愛主的姊妹受迷惑、被利用,使家庭受損,特別寫信提醒她要小心不可大意,用真理來關愛是長者的風範。

2013年10月14日 星期一

見證

      除了神蹟可指示人歸向基督以外,約翰的著作也強調見證的重要。約翰福音中,我們可看到耶穌基督屢次向世人宣告,說他是生命的糧(約六4835),世界的光(約八12),羊的門(約十7),好牧人(約十11)等等,但是法利賽人的回答是:「你是為自己作見證,你的見證不真。」(約八12

    針對著這種否定,耶穌基督的回答是:「我雖然為自己作見證,我的見證還是真的;因我知道我從那裡來,往那裡去;你們卻不知道我從那裡來,往那裡去。」(約八14

    世人因為受了罪惡與死亡的轄制,言行不一致(約八2124),所以失去為自己做見證的可靠性,但耶穌基督是生命,是道路,而這生命的道路便是在「人子被高舉──死與復活──上彰顯出來(約八38)。換言之,耶穌給自己作見證的可靠性,是在乎他不但宣稱自己是生命,而且以行動顯示生命。「父交給我要我成就的事,就是我所作的事,這便見證我是父所差來的。」(約五36

    除了耶穌基督自己的見證,約翰也提到父的見證。這上帝的見證可包括:「聖靈、水與血。」(約壹五810

    在第六節,約翰說耶穌基督是藉水與血而來,而且說「不單是用水,乃是用水又用血」。根據這話,「血」所指的,顯然是他的死,而「水」要不是指他的降生,就是指他受洗的事,而最可能的應是指他的受洗。根據這節經文,我們可以說耶穌基督的死與受洗事實上也是父的見證。

    另一處提及父的見證的經文是約五3340,約翰記載耶穌基督的話)以施洗約翰(3335節)、神蹟(36節)和聖經(3740節)為父神見證的內容。在約翰福音中,作者多次提到施洗約翰見證的重要性(一68151951 22 30;五3335),同樣,他也強調舊約的聖經和先知都為耶穌基督作見證(約三1415,六4551,八56,十二41)。在耶穌基督以後,約翰強調使徒的見證。在十字架的記載之後,他特別加上了一句話:「看見這事的那人就作見證,他的見證也是真的,並且他知道自己所說的是真的,叫你們也可以信。」(約十九35

    使徒的見證,是此後門徒相信的根據。這句話也解釋了約廿28的話:「你因看見了我才信,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

    表面上看來,這句話好像是說信心不用眼見的事實作為支持,其實約翰是要我們瞭解:在耶穌基督離世之後,世人只能接受門徒的見證而相信,而他記載耶穌基督的事蹟,目的便是要做見證(約廿3031,廿一24  )。

    作見證的除了使徒之外,還有其他的人。約翰在他福音書的第四章,便說撒瑪利亞婦人遇見耶穌之後,便回去城裡作見證說:「他將我素來所行的一切事,都給我說出來了。」(約四39

    從這個例子推論,我們可說雖然「見證」這個名詞沒有出現在記載之中,安得烈與腓力遇見耶穌之後,事實上也是作了見證(約一4046)。

    在耶穌基督再來之前,啟示錄所描寫的教會,也是一個見證的教會。在他的異象中(啟十一114),約翰看見外邦人踐踏聖殿四十二個月的時候,有兩個見證人傳道一千二百六十天,他們的能力與舊約的先知以利亞和摩西一樣(參上下一10  ;王上十七1;出七1719)。在這段上帝所規定的時間內,沒有人可以殺他們;他們只有在工作完畢後,才會被殺。

    在致七教會的書信中,我們也看到主耶穌為非拉鐵非的教會開了一個無人能關的門(啟二79),也看到他稱讚別迦摩教會與忠心的見證人一樣,持守主的名。我們可以套用他的一句名言,說:「弟兄勝過他(撒怛),是因羔羊的血,和自己所見證的道。他們雖至於死,也不愛惜性命。」(啟十二11

    羔羊以死見證上帝,同樣門徒也以死作見證,見證因而產生效力(啟十九13),也就是這些人與主同作王一千年(啟廿4)。

絕對的對立

    約翰用以表達世界與上帝國對立的方法,是使用幾個相對的觀念:真理與謊言,生命與死亡,愛與恨。在他看來,這幾個對立是絕對的,正如黑暗與光明的對照一樣。人若不是在光明中走,便是在黑暗中(參約一 二9),因「上帝就是光,在他毫無黑暗(約壹一5)。同樣,人若不屬真理,便是說謊的(約八4447)。沒有生命,便是在死亡之中(參約三36)。認識上帝就當有愛心,沒有愛心的就不認識上帝(參約一四78)。

    首先,讓我們看謊言與真理的對立。約翰記載耶穌基督在世時對猶太人說,「你們是出於你們的父魔鬼……他心裡沒有真理,他說謊是出於自己,因他本來是說謊的,也是說謊之人的父。」(約八44

    敵基督的特徵,也就是說謊(約壹二22)。但是,說謊的現象不僅是非信徒的特點,也會是一些自稱為信徒的人的表現。世上有假先知(啟廿10),「自稱為使徒卻不是使徒的」假使徒(啟二2),以及「那撒但一會的,自稱是猶太人,其實不是猶太人」的說謊者(啟三9)。這些人的特徵是:

第一、自稱為門徒,卻不遵行真理(約八31);

第二、在黑暗中走,卻自稱無罪(約壹一610);

第三、恨弟兄(約壹四20);

第四、不信耶穌是上帝的兒子(約壹二22)。

    換句話說,說謊者可以是信仰上犯了錯誤,也可以是言行不一致的人。

    在說謊之父的反面,耶穌基督自稱是「真理(約十四6),說自己傳講的是真理(約八40),而約翰也說真理是由耶穌基督而來(約一17),啟示錄中十四萬四千跟隨者共同的特徵便是「在他們口中察不出謊言來」(啟十四15)。「真理」是約翰福音重要的課題,它不但是假的反面(參約四37,六55),也是與事實相符(參約四18,十41);但更重要的,真理是上帝應許的實現,它的反面是不完全與暫時(參約一9,四23);它具體的表現便是在耶穌基督身上(約十四6)。 在這背景下,約翰所說的真理,不僅是信仰 與理論,而是上帝在耶穌基督身上所表達出來的一切,包括信仰、言論與行為的結合體。有真信仰的,必應有行動,沒有行動的,顯出沒有真信仰;從行動中可行出 人 的信仰,所以約翰說:「小子們哪,不要被人誘惑,行義的人才是義人,……犯罪的是屬魔鬼的,……凡從上帝生的,就不犯罪,……從此就顯出誰是上帝的兒女, 誰是魔鬼的兒女;凡不行義的,就不屬上帝。」(約壹三710

    其次,約翰著作中最明顯的對照,便是死亡與生命的對照。在約翰著作中,世界的另一個特性,便是短暫與死亡。論及這世界,他說:「這世界,和其上的情慾,都要過去。」(約一二17)在啟示錄中,那從海中上來的獸雖擁有權柄,也不過是可以任意而行四十二個月(啟十三5),巴比倫城「在一時之間,就成了荒場。」(啟十八19)死亡是現實的事,以色列人的祖宗吃了嗎哪還是死了(約六49),亞伯拉罕與眾先知也都死了(約八5253),耶穌所愛的拉撒路仍免不了一死(參約十一14  25),但更可悲的是世人事實上是「死人」──這是大臣之子和病了三十八年的人所顯示的道理(約五25),耶穌也對猶太人說:「你們要死在罪中,你們若不信我是基督,必要死在罪中。」(約八24)而「第二次的死」是最恐怖的結局,「晝夜受痛苦,直到永永遠遠」(啟廿10  14)。
    在死亡的另一面,約翰指出死亡不是必然的結局,對一些人來說,「第二次的死在他們身上沒有權柄」(啟廿6)。當上帝的帳幕在人間時,「上帝要擦去他們一切的眼淚,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號、疼痛,因為以前的事都過去了。」(啟廿一4)事實上,我們甚至可以說在約翰的教訓中,上帝的國的內容便是生命。當耶穌與尼哥底母因談論上帝的國時,主題與重心都是永生,進入上帝的國便是進入永生(約三136)。啟示錄所描述的新耶路撒冷,是以西結預言的實現(結四十七112),更是「樂園的復得」──有生命樹可以醫治一切疾病(啟廿二14;創814)。要注意的是,這生命的特質並不在今世生命的復甦。在白色寶座審判之前,「死了的人」都要復活,「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啟廿1213),但「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約五29)。在約翰的著作中,肉身的「復活」並不等於有生命。真正的復活與生命是在耶穌基督裡:「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凡活著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約十一2526)因此,我們亦發現生命與踰越節的羔羊的主題同時出現(約六5358  ,啟七17,廿二1),因為耶穌的死亡引進了聖靈的工作,而聖靈是生命的源頭(約十六7,七3839,三56)。
    最後,愛與恨是另一個絕對的對立。約翰記載耶穌最後晚餐時對門徒說:「世人若恨你們,你們知道恨你們以先,已經恨我了。你們若屬世界,世界必愛屬自己的人;只因你們不屬世界,……所以世界就恨你們。」(約十五1819)世界有愛,也有恨。這是「無故的恨」(約十五25)──不是因為耶穌的行為不好,而是因為不能接受耶穌自稱為上帝的兒子(約五18,七192430,八59,九22,十3133)。這種仇恨所產生的現象,就是殺人(約壹三1215)和逼迫(約十五20  ;啟十二13)。
    在恨的反面,就是約翰著名的話,說:「上帝就是愛。」(約壹四816)對於愛的含意,他又說:「主為我們捨命,我們從此就知道何為愛。我們也當為弟兄捨命……。 小子們哪,我們相愛,不要只在言語和舌頭上,總要在行為和誠實上。」他談論愛心時與談論真理一樣,認為有愛心的,必有行動,無愛心的便是沒有真正的信仰,從愛心可看出信仰。

    「我們因愛弟兄就曉得是已經出死入生了。沒有愛心的,仍住在死中。」(約壹三14

    「人若說,我愛上帝,卻恨他的弟兄,就是說謊話的。」(約壹四20

    「凡有愛心的,都是由上帝而生,並且認識上帝。沒有愛心的,就不認識上帝。」(約壹四78

    有愛心的,便是遵守上帝誠命的(約壹五23),愛心也使信徒在審判日子坦然無懼,得以過滿足喜樂的生活(約壹四1718,一4);而且信徒在愛中的合一也像上帝的愛一樣,成為世人知道真信仰的標誌(約十七23)。談到愛,最好的實例便是耶穌為門徒洗腳的故事(約十三)。約翰說這件事表明「耶穌既愛世間屬自己的人,就愛他們到底。」(1節)

    他降卑為奴僕,甚至為他們死,而彼得與門徒卻只能在體會主的愛後,才配得為他捨命(3638節,參約廿一1517)。

2013年9月19日 星期四

約翰壹貳叁書

約翰壹貳叁書
【內容和結構】
◎約翰壹書
前言(1:1-4
信徒要行在光明中,藉此與上帝相交(1:5-2:17
論及收信教會目前所遇到之問題(2:18-3:24
驗證屬上帝的人和屬世界之人作出區分的準則(4:1-5:13
結論(5:14-21
    而約翰所提供隻驗證三準則是:
(1)    確信耶穌是成為肉身而來的基督(也就是道成肉身);
(2)    行公義;
(3)    表明出愛心。
◎約翰貳書
約翰貳書雖然寫給『蒙揀選的太太和她的兒女』,實質上是寄給另一間教會,要祂們堤防某些旅行佈道家。他們其實是『不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這就是那迷惑人、敵基督的。』(7節)
他仍然提醒『我們若照他的命令行,這就是愛。你們從起初所聽見當行的,就是這命令。』(6節)要切實彼此相愛。
◎約翰叁書
此書是寫給該猶,向他說明丟特腓之惡行,因他不僅好做領袖,又拒絕約翰的佈道團,不僅自己做惡,又要求別人和他一般做惡。(9-10節)
當然約翰也勉勵他『親愛的兄弟啊,不要效法惡,只要效法善。行善的屬乎上帝;行惡的未曾見過上帝。低米丟行善,有眾人給他作見證,又有真理給他作見證,就是我們也給他作見證。你也知道我們的見證是真的。』(11-12節)
【作者】
◎外証的資料非常一致的指向使徒約翰。
◎內証並不明顯,一切論據皆指向第四福音作者。
【寫作地點】:以弗所是最有可能之處,因為約翰居住該處。
【寫作時間】:大約為公元80-85年間
【收信者】
◎約翰壹書
本書並無特定受者,是一種公函,寫給各地教會的信徒們,將對象稱之為「親愛的」或「弟兄們」(參約壹二7;三1321;四17),又依其年齡之差異而稱呼為「父老、少年人、小子們」等三類(參約壹二12~14),有時又通稱「小子們」(參約壹二11828;三7;五21),因當時作者已經接近百歲,「小子們」是一種長者對後輩很親密的稱呼。
◎約翰貳書
「蒙揀選的太太和她的兒女」(1)有二意:
(1)指當時某地教會中一位敬虔愛主之女信徒和她的「家庭」成員(10)
(2)「太太」暗指某一個地方教會,「她的兒女」則暗指該教會中的成員信徒,這是因為當時的政治情勢,教會正面臨迫害,使得本書信的作者不能明言寫給何地教會,若果如此,則「你那蒙揀選之姊妹」(13),應當指該受書教會的姊妹教會。
◎約翰叁書
        本書的受書人名叫「該猶」(1)。從本書的內容可知:
(1)他是作者使徒約翰在真理中所親愛的一位弟兄(1節原文)
(2)他的身體可能不怎麼健壯(2)
(3)他的靈魂卻相當興盛(2),對人滿有愛心(6)
(4)他不但心裏存有真理,且按真理而行(3)
(5)他經常接待出外為真理作工的客旅弟兄們(5),被多人在教會面前為他作見證(6)
        「該猶」在當時的羅馬帝國境內是很通俗的名字,在新約聖經中除本書之外,另有三名該猶:
(1)馬其頓人該猶(徒十九29)
(2)特庇人該猶(徒二十4)
(3)哥林多人該猶,他曾接待過使徒保羅,很可能哥林多教會就在他的家裏聚會(參羅十六23;林前一14)
本書的受者或許是這三人中的一位。根據一份教父著作《聖徒合縱錄》,曾提及有一位特庇人該猶,他原是使徒保羅傳福音所結的果子(參徒十四20~21),在保羅去世以後,轉為使徒約翰的屬靈兒女(約叁4)。就在《約翰三書》成書之後,使徒約翰到該猶當時所在的地方,親自解決了丟特腓的問題,並革除其教會的牧職,而以該猶取代。
【寫作目的】
◎約翰壹書
 約翰壹書的對象,不像彼得前書所面臨的是外在逼迫,討論的重點就在試煉中的喜樂;約翰壹書所面臨的是內在的危機,也就是異端思想的入侵。異端並非外來的逼迫,而是從內部產生的,所以更難處理。公元第二世紀時,諾斯底主義(Gnosticism)在希臘各地非常流行,但它並沒有統一的教訓,也沒有什麼正典可作遵循,其主張隨著各個諾斯底主義者而有所差異,歸納起來其最基本的主張有二: 
 (1) 宇宙二元論:主張靈界是善的,所創造出來的物質是邪惡的,二者相互對抗、完全不相混淆。上帝住在遙不可即的靈界中,與這物質世界無關。舊約中的耶和華既是創造世界萬物的,他就是次等的神。  
    (2) 知識是救贖的途徑:人必須靠知識與智慧,才能將靈魂從肉體的桎梏中釋放出來。這個知識包括我是誰,我從那裏來,將來往那裏去等等,而此等知識之獲得必須靠一個救贖者。雖然有些諾斯底主義者主張這個救贖者就是耶穌,但此救贖者的功能不像基督教會所主張的,耶穌藉著死與復活,將人從罪惡中拯救出來,而比較像存在主義式的自我了解。 
  根據這樣的思想所帶出來的倫理影響有四方面: 
(1) 肉體是邪惡的,所以要禁慾。 
(2) 肉體既然無用,我們可以漠視它,或放縱它。此第二個見解雖然與第一個相反,但它也是從諾斯底主義發展而來,可以說是諾斯底主義的另一支。 
(3) 自認為屬靈,以為靈魂既已脫離肉體轄制,不受肉體侵害,就以自己為無罪。
(4) 區分有知識、已經得釋放的屬靈人和未獲此能力的人,而且前者輕看後者。 
  這種思想除了可能在道德上容易導致放縱以外,在理論上亦無法接受「耶穌基督道成肉身」這件事,因為按照諾斯底主義者的講法,肉身屬於物質,是邪惡的,基督就不可能取肉身而存在。 
    從這種想法導出兩種反對道成肉身的基督論異端: 
(1) 幻影說(Docetism):希臘文幻影動詞的意思是「看來如此」。幻影說主張,基督只是像有肉體存在,卻無真正的肉身、血液、物質或身軀,耶穌的肉體只 是無實體的幻像。 
(2)克林薩斯主義(Cerinthianism):它主張耶穌只是一個人,只有當他受洗時,基督的靈才臨到他;而當他上十字架時,這靈又離開他。如此,神性的基督並未受苦,他只是純粹屬靈的存在。 
  事實上,耶穌基督具有神人二性,他是完全的上帝,道成 肉身成完全的人。任何否定耶穌基督神性或人性的主張,都是異端。約翰壹書就是要來對付這樣的異端。曾有學者以為既然約翰壹書要對付的是第二世紀的諾斯底主 義思想,它就不可能由使徒約翰在第一世紀末執筆。事實上,思想潮流並非一朝一夕形成,諾斯底主義的思想在第一世紀尾聲,已經開始蘊釀;使徒警覺到它的危害與影響,早早提出辯駁,是十分有可能的。
◎約翰貳書
    正如《約翰壹書》一樣,當時小亞西亞的眾教會,正受著一種雛型「諾斯底主義」異端之侵襲,所以本書作者特意提筆警戒受書人,基督徒固然須遵行主所賜「彼此相愛」的命令(5),但必須在合乎真理的原則下相愛(1~2),對於那些越過基督的教訓的異端假教師(79),千萬不可接待他們,以免在他們的惡行上有分(10~11)
◎約翰叁書
在教會時代初期,使徒們和自由傳道人受聖靈和教會的差遣,出外巡行傳道並建立新教會,又在所建立的教會中,選立長老們(複數),以監督各地教會的牧養和治理,並在眾教會間維持交通來往。不久,眾教會即面臨兩種危機,一種是由外部而來的異端假教師(參徒二十29;約壹二18~19;約貳7~11),另一種是從內部簒起的野心領袖(參徒二十30;約叁9),造成初期教會的重大問題。
        欲對付外來異端假教師所造成的問題,就必須拒絕接納他們,也就是必須對他們關閉教會的門;但若完全關閉教會的門,則又易招來另一種問題,即縱容內部的領袖, 不受節制。所以教會之門的開或關,必須拿捏得準。《約翰三書》就是針對《約翰二書》的「不接待」而有所調整,亦即凡動機純正的信徒,應予「接待」(接待他們,不一定須提供講壇給他們)
        有解經家根據本書內容,將寫書的動機推論如下,雖不一定準確,但可提供吾人參考:在本書之前,使徒約翰曾寫了一封簡短的書信,給當地的教會,但為丟特腓所拒絕(9)。丟特腓本人,大概不是異端份子,或者僅出於他「好為首」的領袖慾(9),而不順服約翰的權威,故約翰並未對他立即採取斷然措施,而予容忍,將來會當面「題說他所行的事」(10)。丟特腓基於他對使徒約翰的誤解,不但「用惡言妄論」約翰和他的同工們,並且禁止本地信徒接待約翰的同工,違者「趕出教會」(10)。使徒約翰被迫必須解決此問題,乃寫此書,並託素有好名聲的低米丟攜帶此書(12),送給熱心接待信徒的該猶(5~6),他可能也是當地教會的另一領袖人物,故未遭丟特腓趕出教會。使徒約翰的用意,或許是先穩住當地教會一部分信徒,以免全體一面倒的支持丟特腓,然後親自前往,當面解決問題(13~14)
【貢獻】
◎約翰壹書
    約翰壹書是歷代教會對抗異端邪說不可或缺的寶典,基督教純正的信仰得以存續,本書厥功至偉,其價值可以與保羅眾多書信相比擬。再者,本書從積極方面循循善導基督的信徒,提供正確的教訓,使吾人對生命、相交、愛、真理等能以深入的認識。
◎約翰貳書
        約翰貳書可說是《約翰書》的補充說明,《約翰書》強調「愛弟兄」乃是生命的自然表顯(參約壹四7;五1),沒有愛心的,就仍住在死中(參約壹三14);但為了防止愛心過頭,成了濫愛,故須受本書的節制,亦即在合乎真理的前提下彼此相愛。
◎約翰叁書
        約翰叁書提供寶貴的資料,使我們明白三種教牧職分之間的潛在危機:
(1)使徒職分──約翰所代表的;
(2)本地教牧──該猶和丟特腓所代表的;
(3)訪問教牧──低米丟所代表的。
        本書雖僅就事論事,而未多陳明真理原則,但字裏行間流露出因生命成熟而有的屬靈智慧,使我們看見當初和歷代教會所共有的難題,以及妥善處理之道。歷代教會的難題為屬靈權柄的誤用與濫用(例如丟特腓),而解決之道乃為:
(1)更高權柄者(例如使徒約翰本人)須正確地善用權柄;

(2)鼓勵其他信徒(例如該猶、低米丟)積極以正面的行動協助錯用權柄者改正過來(注意,使徒約翰並未要求該猶介入他和丟特腓之間的矛盾)

約翰一書, 約翰二書, 約翰三書

【約翰一書大綱
        一、建立相交的根源──生命之道(1~4)
                1.生命之道的本源、顯現和傳報(1~2)
                2.傳報生命之道的目的──相交和喜樂(3~4)
        二、維持相交的條件──在生命的光中相交(5~11)
                1.在光明中行(5~7)
                2.承認自己的罪,信靠那中保耶穌基督(8~2)
                3.遵守主的誡命(3~11)
        三、確保相交的要素──在生命的認識中相交(3~6)
                1.認識神和偶像(世界)的不同(3~17)
                2.認識基督和敵基督的不同(18~23)
                3.認識恩膏的教訓和人的教訓之不同(24~27)
                4.認識神的兒女和魔鬼的兒女之不同(28~24)
                5.認識真理的靈和謬妄的靈之不同(1~6)
        四、增進相交的要領──在生命的愛中相交(7~3)
                1.住在愛裏面(7~16)
                2.住在愛裏面的佐證──沒有懼怕(17~18)
                3.愛是神生命的自然流露(19~3)
        五、在生命中相交的軌跡(4~21)
                1.總綱──從信心到勝過世界(4~5)
                2.因神的見證而信耶穌是神的兒子(6~11)
                3.因信神的兒子而有生命(12~13)
                4.因有生命而知道神必聽我們的祈求(14~15)
                5.因祈求而蒙神保守,不至犯罪(16~19)
                6.因住在那位真實的裏面而自守,遠避偶像(20~21)
【約翰二書大綱
        一、在真理中相愛並祝福(1~3)
        二、照命令遵行真理,這就是愛(4~6)
        三、不可接待那越過基督的教訓的人(7~11)
        四、和持守真理者彼此相交並問安(12~13)
【約翰三書大綱
        一、該猶愛心接待的榜樣(1~8)
        二、丟特腓不肯接待的鑑戒(9~11)
        三、低米丟行善的見證(12)
        四、結語和問安(13~15)

【約翰一二三書心得】
    約翰一書是信徒住在基督裡的經歷,約翰是常靠在耶穌胸膛,與主心心相印,聽見主的心跳動的聲音。因著他住在基督裡而產生強烈的愛,使我們認識主的性情就是生命、光、愛、義,認識得著更豐盛生命的道路是與主合一。
        約翰二書講出聖徒的交通是在愛與真理的根基上。基督就是愛,就是真理;基督的身量越增加,愛與真理越加強。神的道就是真理(約十七17),基督就是神的道,所以基督徒必須在聖經上下功夫,把神的話豐富富地藏在心裡,並且實行出來。

    約翰三書鼓勵信徒行善,以愛心接待為真理出外作工的客旅;禁戒信徒行惡,有權柄者不可在教會中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