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27日 星期六

研究聖經者的條件和工具

解經者之必備條件

 

一.他是一位重生的人

a.雖然聖經是上帝給世人的書,更是上帝特別為基督徒預備的書。凡重生的人必然有追求認識上帝話語的熱情及常存飢渴慕義的心(太5:6;彼前2:2)。

b.重生的人也會敬畏上帝,並樂意順服遵行聖經的教導。主耶穌說:「人若立志遵行祂的旨意,就必曉得這教訓」(約7:17),「敬畏上帝是知識/智慧的開端」(箴1:7)。 不敬虔的人「常常學習,終久不能明白真道」(提後3:7)。

c.重生的人必有真理的聖靈與他同在。「只等真理的聖靈來了,他要引導你們明白一切的真理」(約16:13),由此可見為什麼不信主的人雖長久讀聖經卻不能明白其奧妙的地方,然而重生的人因有聖靈的引導,所以能夠明白真道。

 

二.他必須有掌握解經的能力和技巧

  這是附加的條件。雖然重生的人有真理的聖靈引導他們明白一切的真理,但是釋經學能幫助他們更深入及更全面的掌握聖經的意思。

a.聖經是用語言寫成,解經者必須有掌握語言學的能力。聖經的原文是希伯來文和希臘文。今天有許多原文的字典、希伯來文和希臘文的文法書籍、經文彙編等等書本來協助即使不懂得原文的解經者也能解釋聖經。耶穌時代的猶太人從小就受希伯來文和希臘文的訓練,這幫助他們長大後可以認識和解釋聖經。保羅就是要從舊約聖經中向當時的猶太人解釋耶穌基督就是所預言的彌賽亞。

b.他必需學習和運用釋經學的原則和方法。因為這能使一個人更容易和準確地獲得一段經文的意義。

 

解經者的任務

解經的困難主要是聖經的作者跟現代的讀者之間存著時代的鴻溝。解經者的任務是要在兩者之間建立適當的橋樑。建立釋經的橋樑是一項超越文化的溝通,解經者必須排除各種因語言上的差異、文化的鴻溝、歷史背景的不同、及地理環境上的變遷等因素。而建立橋梁最主要的工具是解經者對聖經時代及現代的時代特質都有深切的認識,這樣,才可以幫助現今的信徒明白聖經的原意。

 

解經者的工具

  為了更有效地發掘經文中的意義,作為一位解經者,他不只是一位重生的人及有掌握解經的技巧,同時,他也必須有解經的工具。就如一個掘井者,雖然找到了一塊底下有水源的地方,然而他還需要有良好的掘井工具,才能夠輕易和準確地把一口井掘出來。

一.一本或多本不同譯本的聖經。這樣才能夠讓解經者容易作比較,和確定一些難明的字詞。

二.認識聖經背景和概論的書。這些書的內容包括了聖經的歷史背景、地理、風俗、著作者和讀者、經文的文法和文字的使用等等,最後還要對聖經有一個全面性的認識。

三.一些聖經辭典、彙編、或是註釋書。這些都是幫助人解釋聖經的工具書。

 

 

淺談原文解經

1. 前言


在網路的討論區,看見有許多原文解經,很遺憾的是大多都是錯誤的解經。用原文來解經是為了更尊重神的話,但是不通原文、不通解經法,就解經,反而會誤導其他敬畏神的基督徒。見網路的原文解經有感,再者解經是做神學的基礎﹐所以寫下本文。原文解經的優點。 

 

(1). 更合乎聖經原本的意思,因為在翻譯中目的語言的語法以及譯者的神學背景為造成意思的偏差,尤其是一語雙關的句子。

 

(2). 可以解開譯本裏一些不順的或難懂的字句,原文的語法常常使句子的意思更直接、更清楚,不致需要採用靈意解經。

 

(3).變相的權威感,虔誠的人會希奇,老信徒認為是賣弄。


2. 淺談解經法的類型


一般有四種解經法﹕字句式、字義式、寓意式、和靈意式。 字句式解經就是按字面的意思,不太理會上下文,直接而片面的解經;不好的專題講道是一個例子,整本聖經搜刮一回,也不太理會經句的出處在談什麼,就成了一篇神所說的信息。字義式解經就很重視上下文、歷史背景、文化風俗,試著分析一個段落的結構和作用;近代的釋義講道、歸納法解經是個例子,有時分析地栩栩如生,好像在分析大自然的奧秘。 寓意式解經是認為經文裏隱藏著別的意思,特別是有關於人的生活;例如,試圖解釋個人的行為,印證人類的成果,雖然有嫌疑離開神的本意,但是很實際,不流於空談。靈意式解經是認為經文也在投射信徒屬靈的天路歷程;例如,以色列或雅歌與新約信徒之間的關係,可以激起信徒的虔誠,也會引起奧秘學和宗教性的術語。


3. 解經時常犯的問題


雖然字義解經近代被看重,字義解經的優點被強調,似乎可以彌補其它解經法的缺點,其實字義解經的缺點常常被淡化。前述的四種基本解經法各有特色、各有優缺點。字義解經是個浩大的過程例如,要截取單元段落、要研究上下文、要查閱歷史文化,都是經年累月的功夫鑄造成的。倉促的字義解經常常呈現出似是而非、破綻百出的論調–當然也只有內行人才看得出來。最好的解經法應該是四種基本的解經法都應用上,既可以截長補短,也更容易造就別人。 在網路討論區裏常犯的錯誤是一廂情願、先入為主,對於其它的可能解不與理會,也說不出來其它解有什麼不對。其次也類似,邏輯推理不好,常常違反「若A則B,那麼若非B則非A」的公式–當然從普通句子裏也很難分析出「若A則B」。 第三是神化「以經解經」,以為如此就能保證解經的正確性。其實以經解經是指﹕以淺顯而明確的經文解不明確的經文,但是一般都是拿很難明白、或還不明確的經文來解難明白的經文,最後所得的結果就變得加倍的不明確。第四是以偏蓋全、斷章取義,結果同一段經文,每個人所看重的不同,解讀出來的也都不一樣。 沒有人可以完全了解聖經的,所以使徒勸人不要強解經文。解經的問題還有以偏蓋全,也有以全蓋偏,以統計數字來抹煞例外、特例。還有認為可以把聖經完全系統化,或許神真的是把聖經完全系統化,人絕對無法看透聖經,因為神還有隱秘的事沒有啟示。


4. 淺談「以經解經」


前述當中,筆者根據韋斯敏斯德信條(1647年,第一章第九條),曾提過「以經解經是指﹕以淺顯而明確的經文解不明確的經文」,雖然華人常說「以經解經」,但是到底什麼是「以經解經」?當筆者在網路上查詢,發現近代的治學都走向「以經解經」,例如,研究四書五經、研究中醫、研究佛經(佛法、佛學);當中有自經解經和他經解經,相當於解經學問題中的新舊約自解或書卷自解以及書卷互解。華人教會界裏,大概只有陳終道的「以經解經」有專門談這方面的問題。筆者曾讀過該著作,當時並不完全同意書中的看法,可惜現在手上沒有此書。「以經解經」未必是正確的解經,頂多是較好的解經方式。更好的方式應該「以信仰解經」,因為「以經解經」已經走到末路–以偏蓋全,因為「以經解經」引發出來的是無謂的、形而上的紛爭,煞似言之有理,其實是破綻百出,不過為了支持個人的神學觀點。「以信仰解經」是種露骨的(字句)解經,「因為我這麼信,所以我這麼解經」,更是「因為我這麼說、這麼做,所以我這麼解經」,解經是為了辯護我的成聖生活(基督徒生活),不是為了理解聖經,不是「因為聖經這麼說、這麼做,所以我這麼說、這麼做」。


5. 什麼是「以經解經」


在宗教改革時,為了對抗天主教的教會權柄,宗改家於是祭出「唯獨聖經」的口號,認為聖經的權柄高過教會的權柄、而且只有聖經才能解釋聖經。其實,解經和神學是相互影響的,無論用什麼方式解經,個人的神學強制地引導個人的解經,但是神學的基礎又是建立在個人對整本聖經的熟悉和認識,也就是說,一個人的解經成果可以表達他的神學立場(甚至是教義的肯定度),他的神學立場又表達了他個人對聖經的認識。 解經法的兩大主流是﹕字句解經和字義解經。字句解經是看字面的意思,字義解經是求合理的意思。就「以經解經」而言,字句解經注重縱向地貫穿整本聖經,字義解經注重橫向地理解聖經的一個段落。字句解經幾乎是把聖經拆散,然後重新組合,字義解經幾乎是聖經重新分段、重新斷句。字句解經是種類比解經,字義解經是種結構解經。「以經解經」的定位也在兩者之間搖擺。下述的前兩者偏向字句解經(用「偏向」,因為還是可以用字義解經的方式研究)。首先,「以經解經」常用在字義研究上,以防止人為的解釋,實際上常忽略了聖經是用一千年寫成的書,某些字的意義隨著時間會變,也忽略了一個作者的慣用法,也忽略了一字多義的問題,如何取捨某個意義的規則。其次,除了用在相同字詞的對比上,「以經解經」也用在相同或相似的敘述句上,常用在研究引用句上。 第三,把「以經解經」的範圍局限在上下文(或前後文)裏,「以前後的經文來解釋這段的經文」,以期掌握該有的特殊意義,這就牽扯到字句的文法、完整的單元段落、上下文的編排和思路。所以「從上下文來看」是一句很含糊的話,言者不進一步說明,聽著根本就不明白是怎麼「看」、是怎麼解決一堆連帶的問題。一般是把「以經解經」解釋為「以整本聖經來解釋解釋這段經節」,也就是要求要把「所有」相關的經文都帶進來,因為藉著聖經軟體對字義研究或許可能(可以列出所有的經文,如果列出的經文不多;否則如何在有限的時間裏以經解經地研究每個經文),但是對教義研究就是個理想,總會顧此失彼、總有漏網之魚的經文。另外,唐崇榮提出「以總原則解經」,是走中間路線或間接路線(先字義解求得總原則,再字句解),但是唐氏也無法交待清楚什麼是「總原則」。筆者認為那是種「以神學解經」,不是「以經解經」,頂多是「帶有限制的字句解經」。


6. 聖經原文本身的問題


聖經原文可以說是死的語言了,希伯來文和希臘文都是古老的語言,雖然現代的以色列人努力使古希伯來文活過來,活在今日的生活中,現代人對古希臘文學也努力研究,畢竟那聖經原文都是長久沒有人用的語言。時間和區域會變動語言的本身。即使中國到了近代還在之呼也者,還是有些古文的字句不能完全解開。和合本聖經剛發行時是開白話文運動的先鋒,而且用詞文雅,但是不到一百年,許多華人已經開始讀得很吃力了。即使近代英文通行世界,其實各地都有本地化的英文,這也是大英帝國開始製作文法書的原因之一,希望能夠統一英文。尤其,聖經原文的動詞時態一直是個謎,雖然有許多的權威性文法書,但是細查下,會發現不同的文法書對某些經文有不同的解釋,而且新的研究成果更開始質疑古典的文法書。


7. 使用聖經原文解經的問題希臘文的問題


在使用聖經原文解經時,一般常犯的錯誤就是字根釋義,以為字根可以決定字義,可以推測作者的用意。其實字根只是幫助我們認識單字,因為外來語、俚語俗語、成語轉借的關係,許多字的字根已經與字義毫無關係了。字根釋義的一個失敗例子是出現在美國一些管理書籍上,書上常舉例說,中文的「危機」是「危險」與「機會」兩個字合成的,所以有危機時,雖然有危險,但是也有機會去突破、去攫取利益。其實,「危機」的意思應該是危險的時候,中文的「機」較常用的意思是機制、或時機,其次常犯錯的是句型,聖經原文的句型很靈活,所以會有很多讀法,不能因為原文字句排列是如何,所以必然如何,這是要從上下文去分析。 因為聖經原文裏單字的字尾說明該字的作用,是動詞還是名詞,是主詞還是名詞,不像中文,是由句子單字的位置來決定。希臘文的古典文學裏句型比較固定,動詞通常放在最後,但是新約聖經裏很靈活,通常是重要的字放在最前面。另外,使這個問題加重的是字詞的省略,所以有時就分不清楚某個主詞是做一件事,還是做兩件事(例:徒16:31)。 第三個錯誤是介詞的使用,聖經原文裏的動詞通常接固定的介詞,(或者說,動詞通常接固定格形的名詞,名詞的格形略述於後),所以介詞本身的意義並沒有什麼影響性,頂多是一個動詞的某個意義接某個特定的介詞,或者因此就形成特定意義的動詞片語。第四個錯誤是介詞片語,一個介詞的某些意思接固定的名詞的格,決定名詞應該用所有格型、或受格型,但是中文和英文裏接在介詞後面就是受格,使用受格型,所以有人就錯用該介詞的別的意思。


8. 使用聖經原文解經的問題希伯來文的問題


希伯來文裏,除了專有名詞外通常一個單字一個字根。名詞勉強有個所有格,做受格的名詞常使用介詞指示。解希伯來文的詞義時有三多,複合名詞的詞義多,介詞的字義多,動詞的型態多。希伯來文的問題一、複合名詞可能是同位語,如果前一個名詞是所有格(其實是被所有格,是指後一個名詞才有所有權),那麼意思就多了(希臘文也是如此,但是希伯來文至少多了個(被)形容詞的關係),後一個名詞是主人、親戚、地點、時間、形容詞、主詞、受詞、動詞、族群或種類、某類的典型物、等等。問題二、希伯來文的介詞不多,所以每個介詞的意思繁多。另外複合介詞也多,複合介詞可能形成新的意思、加強擴充介詞的意思、或者只是無意義的假介詞。 問題三、希伯來文的動詞,時態有完成式與未完成式。語態的作用,有主動、被動、叫自己動、叫別人動、成為、叫別人成為、等等,語態上的一個字型可能包含多種作用。希伯來文有兩個時態,六個語態,英文有九個時態,兩個語態,所以很難掌握希伯來文的動詞。所以當真要用原文解經來解舊約,真的是自討苦吃,頂多挑些簡單的經文來解解。聖經原文還有單複數使用的問題、定冠詞的問題、等等其他未解或難應用的問題; 講這些不是為了嚇唬人,不是要抬高自己,指為了眾聖徒能看重神的話語,神的心意;不要中文譯本看不懂,就指望註釋書(參考可以,過度依賴就不好了),甚至指望英文譯本,在美國甚至有牧師在自己的教會開聖經原文的課程; 解經方面的問題和困難,我們有了個共識,然後我們討論神學才會有共同的基礎,不必取笑對方解經的方式或錯誤;


9. 結論


解經不該是求某經節的意思,而是神透過整本聖經所要表達的意思,而是神要「我們」做甚麼。筆者認為信徒在翻開聖經之前,就應該對聖經的內容有個基本的認識,也要認識讀經的目的,讀經為的是認識神,認識神後就消極地敬畏,認罪,順服,認識神後就積極地見證,教導,事奉。解經不單是為了教導,更是為了自己的認罪。解經不單是為了如何事奉,更是為了自己不得不謙卑的順服。用聖經原文來解經,並沒有具備更大、更多的優點可能有,但是同時也具備了更大、更多的缺點。本文只是淺談,目的是呼籲眾聖徒努力學習原文,小心謹慎地解經,不要害怕別人的嚇唬,也不要步入別人的錯誤。

 

從上帝來的智慧

    智慧不能離開智慧的源頭而存在,因此,人若不『敬畏主』,就不可能認識或應用智慧。

   
智慧必須從上帝那裡找到,除此以外,別無他途。尋求智慧必須迫使一個人,以敬畏之情屈膝臣服,承認人不能使自己有智慧。若非如此,智慧對他而言,仍是一本合攏的書。

     箴言至少有五段經文,將智慧與敬畏主連結(一7,29;二5;八12-14;十五33)。敬畏主能使人喜悅智慧與訓誨(一7),接受勸戒與責備(29-30),並且傾聽智慧、聰明和認識上帝(二1-6)。

     有關智慧的關鍵教導,毫無疑問該是在箴言第八章,這章經文的大綱如下︰

  A.智慧的卓越(八1-21)

    1.她的懇請(1-3)

    2.她的真理(4-12)

    3.她的愛惡(13-16)

    4.她的贈禮(17-21)

  B.智慧的本源(八22-31)

    1.她在太初以先的存在(22-26)

    2.她主動參與創造之工(27-31)

  C.智慧的祝福(八32-36)

    1.總結的勸告(32-33)

    2.應許的祝福(34-36)

     這篇討論的中心是第13節。它主張『敬畏耶和華在乎恨惡邪惡,那驕傲狂妄並惡道,以及乖謬的口,都為我所恨惡。』

 

在箴言中適用於人民、君王的智慧,其特質同樣可以在將要來的彌賽亞君王身上,找到預言式的寫照。

     
根據箴八12,智慧以靈明為居所,而且善於引導,如睿智的能力,包含對計劃的一切籌思。她提供謀略、聰明和實行的能力、使君王、貴冑、王子、世上的首領,得以克盡職。

     以下十個字是用來強調她在時間上的先後次序︰他造化的『起頭』(箴八22);『太初』創造萬物以『先』(22節);『從亙古』(23節);『從太初』(23);『未有……以前』(23節);『沒有』(24節);『大山未曾奠定』(25節);小山未有『以先』(25節);還沒有創造……土質的『起頭』(26節)。在此,至少有三個動詞形容她的存在方式;耶和華『就擁有我』(22節);『我已被立』(23節)或出自『王子』的字根,『我已被立』和『我已生出』(24節)。

     由於箴八22-31是三19的擴展,那裡說道︰『耶和華以智慧立地,以聰明定天。』

 

因此,在創造時,智慧就已宣告出現,她是耶和華藉以創造世界的媒介,與代表耶和華的代名詞是同位格,在創造中顯示,智慧是關鍵要素。

   
這些都是提示智慧的來源,不是三位一體式,或神話式的。

描述智慧本源的辭匯乃是隱喻,而非神話式的,在談到她創造的行動,單單用這個字就可以解釋,主要還是沒有超過三19的敘述。我們很自然地會解釋,這裡說到她的每件事,都屬於耶和華屬性的詩體擬人化。

     因此,將敬畏主與智慧連結(而非完全對等),乃是指出任何智慧與一切智慧的內在宗教性。我們再度看見,傲慢人永遠不可能了解或接受精明的謀略,這必須由個人與主的關係開始,她的本質將繼續充塞於人的思想、生活和行動中。正如上帝聖潔的屬性怎樣應用在摩西神學的標準或規範中,在此,上帝智慧的特性,也提供所有與敬畏耶和華有關的規範。


主裡的生活


     箴言中的經文,很明確地肯定敬畏主與生活的關聯︰

 
敬畏耶和華,使人日子加多,  但惡人的年歲必被減少。      ——十27

  敬畏耶和華,就是生命的泉源,  可以使人離開死亡的網羅。    ——十四27

  敬畏耶和華的,得著生命,  他必恆久知足,不遭禍患。         ——十九23

  敬畏耶和華心存謙卑,  就得富有、尊榮、生命為賞賜。         ——十二4

     利十八5奉勸所有尊上帝為主的人說︰『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著』。智慧書繼續這個主題,指出︰

 

1)順服乃生命之路(箴二19,五6;十17,十五24);

 

2)智慧與敬畏主的教導是『生命泉』(十二14,十四27);

 

3)智慧、公義及溫良的舌,乃是生命樹(三18;十一30;十三12;十五4),這是摩西律法的信息。自從以色列接受上帝的恩典與救贖,就不斷受催促,要考察並遵行新主人所有的誡命,使他們可以存活(申八1)。

 

這種生命不只是物質的事,更是屬靈的根本與目標,人活著不能單靠食物,更要靠上帝口中所出的每句話(3節)。因此,以色列正面對生死的抉擇,他們所得的催促是要選擇生命(卅15,19),他們可以做的是愛他們的上帝,順服他的聲音並且專靠他,因為他是他們的生命(20節)。

     解答西乃山與應許的關係,正是解答智慧與應許的關係。當時,那些將道德理想表現於律法的猶太人,早已認同這些智慧的主題︰『敬畏主』、『公義』、『聰明』和『誠實』。因此,凡是把個人信心放在上帝所應許將要來的那位身上(正如創十五亞伯拉罕的表現),就是敬畏主的人。

 

上帝已經應許一位後嗣(後裔)、產業(地)和繼承權(地上萬國必因你的後裔蒙福),當人開始決志委身於上帝,就已包括接下來順服上帝話語、誡命的生活型態。信靠順服的果子或結果,一言以蔽之,就是生命。

 

這麼一來,敬畏上帝的定義,就是遠離惡事,選擇生命路,所有驕傲自大,墮入惡道,乖言邪行,都將從敬畏主之人的生命中除去(箴三7;八13;十四2;十六6;廿三17)。


敬畏上帝

  敬畏上帝是最能連結族長應許、律法與智慧的片語。

上帝在西乃山對所有以色列人的律例典章,也都指向他為列祖所設置的同樣目標,敬畏上帝就是藉著信靠上帝應許而產生順服的(創廿二章)。

     若干族長與摩西時期的資料,其中最有支配力的一項主題是敬畏上帝。在族長時期,敬畏上帝一詞出現在創廿二12,亞怕拉罕信心的反應,他願意將兒子撒奉獻給上帝;約瑟信靠上帝的反應(創四二18);特別是在約伯身上顯明的生命素質,深為上帝所讚許(伯一1,8-9;二3)。

     在摩西時期可以看見更多的敬畏上帝,連收生婆也列於敬畏上帝的人當中(出一17)。為此,『百姓多起來,極其強盛』(20節),收生婆的家室也興旺。在此,經文再次道出其理由是——『因為敬畏上帝』(21節)。在出埃及時,以色列人也敬畏上帝(出十四31)。並實上,如果他們一直持有這種敬畏,就不致犯罪(廿20),因為主是以色列的上帝,她應當敬畏他(利十九14,32;廿五17,36,43),如此就得以存活。

     到了申命記,敬畏主就成為關注的焦點(四10;五26;六2,13,24;八6;十12,20;十三4;十四23;十七19;廿八58;卅一12-13)。這種敬畏並不是某種神秘恐怖的激動感覺,而是聽見、學習、回應上帝話語的結果(四10;八6)。在申命記,敬畏主與『遵守他的誡命』、『跟隨他』、『事奉他』、『愛他』、『專靠他』,永遠是不可分開的(特別參見十12-13;十三5)。因此,敬畏他就是愛他、專靠他、事奉他(十20;十三4-5)。

     敬畏耶和華就是在信心中委身於他,正如某些埃及人一樣(出九20,30,參十二38提到,與以色列人一起離開埃及的許多閑雜人)。在王上八43,所羅門豈不禱告說,使『天下萬民』都『認識你的名,敬畏你』?

     然而,一個人也必須學習如何敬畏耶和華(申四10;十四23;十七19;卅一12-13;詩卅四11﹝12﹞,在他們『存活在世的日子』,這種敬畏乃是生活每一方面的指導原則(申四10;五26;十四23;卅一13;箴廿三17)。包括信徒的順服、愛慕、忠誠與敬拜,譬如俄巴底亞向以利亞談到︰『至於我,你的僕人,卻是自幼敬畏耶和華的。』(王上十八12)

     當我們讀到智慧書與智慧詩篇,敬畏主也是上帝知識與智慧的要素。雖然這種片語只出現24次以上,含字尾的形式,如『你敬畏』,或動詞的敘述,還不算在內,它的位置幾乎都是極富戰略性的,它常成為整卷書的寫作目的。在箴一7,它的功能有如全書的座右銘;在傳十二13-14 ,其功能乃對全書爭論的總結(參傳七18;八12)。同樣的,在伯廿八28,它戲劇化地登上智慧詩的頂峰。它位於整個爭論的暴風眼,我們與其把伯廿八章視作約伯與他朋友爭辯潮勢的插段,不如說是作者有意在許多毫無屬上帝智慧的談論中,讓讀者有一啟示性的透視。因此,有3/4的智慧書,都要以敬畏上帝/ 主來理解,這是相當具轉折性的重要字眼。

     在箴言中,『敬畏主』除了當作箴言的座右銘外,又出現了13次以上︰一29;二5;八13;九10;十27;十四26—27;十五16,33;十六6;十九23;廿二4及廿17。此外,動詞形式也可以列入考慮︰三7;十四2;廿四21;卅一30。這樣的智慧是知識的『開端』(箴一7),智慧的『開端』(九10)。當一個人與上帝有正確的關係,他就能以合宜的關係,來理解客觀的對象與世界。

      當人們敬畏主,他們就能遠離惡事(詩卅四11,14;伯一1,8;二3;廿八28);在行動上,他們恨惡惡事(箴三7;十六6)、行事正直(十四2),並且遠離惡事(十六17)。這種生命型態的結果,就是使人日子加多(十27),並得著尊榮(廿二4),安全與保護(十四26;十九23)。聖經將祝福與敬畏上帝這種聖潔生命的本質相連結,誠非偶然。

     由詩篇中,我們很容易就分辨出,那些是敬畏上帝的信徒;在主的會中,他們是委身的義人(詩卅四7,9﹝8,10﹞這些也在非智慧詩篇中出現,如廿五12,14;卅三l8;一○三11,13,17;一四五19);他們持守上帝的律法,晝夜默想(十九7-14;一一二1;一一九33-38,57-64);他讚美耶和華的名(廿二22-23),上帝的眼目也看顧他(卅三18;一○三13;一四七11)。

     傳道書也有相同的觀點,上帝造人乃是如此,人若不能親身認識這位永活上帝、敬畏他,人生的一切都將索然無味(傳三14)。但敬畏上帝的人,終必蒙福(八12)。他們必因持守智慧、遠離惡事而獲勝(七18),甚至這些人的敬拜都將反映敬畏上帝的樣式(五1-7)。事實上,敬畏上帝和遵守他的誡命,就是人們的一切,也是整個傳道書的寫作目的(十二13)。

     我們可以滿懷信心地說,敬畏主是智慧文學中極具支配力的概念,它也形成了智慧文學的神學原則,是對上帝應許與賜福話語的回應,一如亞伯拉罕和摩西時期。

     然而,在此它不只是信心的回應,相信、順服和敬拜,更進入理解並享受受造的領域。上帝的賜福之一,就是他創造的工作,這也是上帝在歷史中工作的一部份。當然,這和以色列的救贖過程,並無直接的關係,但卻是他賜福的話語和工作——就任何角度而言,這都是上帝對人恩典的禮物。藉著這種智慧,他造成了起初的世界,他也將他的智慧賜給人,若沒有這種智慧,人就無法成為有效的領導者,也不能正確判斷或認識上帝、人、並物的價值。如此,生命將毫無意義,缺乏滿足與喜樂。然而,如果人生是由敬畏主來領航,生命就會成為從上帝而來的一項賜福。


 

舊約之禮拜和啟示

一、古近東世界的宗教

 

以色列的族長是在主前第二千年初期,從別處遷徙入巴勒斯丁一批新來的半遊牧家族的一部份,此時期我們也稱為古近東的時期。他們住在駱駝與山羊皮製成的帳棚,飲駱駝奶,吃牛羊的肉,使用的工具多半是石器。族長叫亞伯拉罕,世人稱他們為希伯來人(Hebrews)。

 

希伯來人與古近東民族原本的信仰是「汎靈主義」(animism)與「多神主義」(polytheism)。他們崇拜天體星宿和石頭,動物和植物,敬畏他們周圍所能經驗到的冥冥中的力量。

 

希伯來民族也有在石堆上獻祭(cf.創35:1),或立石為立約記號(cf.創31:45、35:14、書4:6)很自然的這些石頭成為祭拜地點的記號或聖地,如伯特利(創35:14)、吉甲(書4:19~20);但是,石堆也有可能成為性力崇拜的對象,即巨石文化的聖石崇拜。

 

除了以石堆為記號的聖地,也有聖樹的崇拜,如「亞舍拉」(Asherrah,士3:7),與「邱壇」(利26:30)都與植物崇拜有關。因此,古近東的宗教是原始的汎神崇拜。

 

但是,很明顯的希伯來人並沒有融入古近東的汎神文化中,原因是亞伯拉罕一開始就奉他的上帝之命離開亞蘭,因祂應許他,在祂所指示給他的地方獲得土地和後裔的祝福(創12:1~3)。

 

二、立約者-以色列的上帝的自我啟示

 

以色列的上帝耶和華,祂啟示自己給以色列的族長們。一開始祂與亞伯拉罕建立關係,然後是以撒、雅各和他的後代,並應許他們成為一個大國。且耶和華上帝一再的應許他們有自己的土地-迦南地,且地上萬族也因他們得福(創12:1~3,7;13:14~17;15:1~8;12~16)。這一切都表現在上帝於歷史中的自我啟示。

 

B.S. Childs認為貫穿整本創世記的偉大主題之一,就是上帝將祂的旨意與計畫顯明給族長們,並進入他們的生命當中。全部創世記的故事都在說明上帝的自我顯現的作為。祂在幔利橡樹向亞伯拉罕顯現(創18:1),在天梯的頂端顯現給雅各看(創28:12),而且也在曠野向夏甲顯現(創21:17)。同樣地,摩西原以為他發現了上帝,而事實上他所經驗的是他被上帝尋著(出3:5),也就是上帝自我的啟示。

 

上帝最大的啟示表現在「立約」之上。從創世記6~9章中,我們看到挪亞在那世代中,他在上帝面前是個義人(創7:1),是上帝主動揀選,與主動啟示的對象。且在洪水之後,上帝與挪亞及受造物立約(創9:8,11,16),並以彩虹為立約的記號。同時,上帝祝福這個約,要一切受造物生養眾多,遍滿全地。

 

此外,上帝透過立約的自我啟示也表現在向人的說話(創12:1,4; 13:14; 15:1; 21:12; 22:1)。上帝不僅清楚地面對面與摩西說話(民12:6~8),也向亞伯拉罕、以撒、雅各說話,其最大的用意是要完成祂的救贖。所以,「約」是耶和華送給祂的百姓最大的禮物。

 

為了強調上帝是守約的神,雖然以色列人在埃及為奴工,但上帝會承擔一切的神,出埃及記的編者在2:24說:「上帝聽見了他們的呻吟,記起他曾跟他們的祖宗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立過約。」

 

換言之,當這批蒙上帝祝福而強盛的以色列民,在寄居之地受盡迫害時,編者說,耶和華並不健忘;祂記得祂所立的約,祂更能將約變成歷史事實-將應許之地賜給他們。

 

至此,我們看到上帝是「守約施慈愛的上帝」,通過「約」上帝與祂的選民之間建立起密切的交往,且通過「約」創造出義務,其具體型態就是律法。所以,上帝的約表現在應許與律法上。

 

引自: http://www.chunsheng.org/theology_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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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帝的約是“不平等”的約,是上帝付出,屬祂的人受益處。

 

上帝應許絕不落空,尤其是祂在基督裡所賜之永生。

 

順服一切制度及君王:基督徒與政治

    「你們為主的緣故,要順服人的一切制度,或是在上的君王,或是君王所派罰惡賞善的臣宰。因為上帝的旨意原是要你們行善,可以堵住那糊塗無知人的口。你們雖是自由的,卻不可藉著自由遮蓋惡毒,(或作:陰毒)總要作上帝的僕人。 務要尊敬眾人,親愛教中的弟兄,敬畏上帝,尊敬君王。」(彼前2:13-17)

    許多學者常以這段經文來解釋基督徒對政府(執政者)的態度。新約中相似的經文有羅13:1-7:

    「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上帝所命。所以,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上帝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罰。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懼怕,乃是叫作惡的懼怕。你願意不懼怕掌權的麼?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稱讚;因為他是上帝的用人,是與你有益的。你若作惡,卻當懼怕;因為他不是空空的佩劍,他是上帝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罰那作惡的。所以你們必須順服,不但是因為刑罰,也是因為良心。你們納糧,也為這個緣故;因他們是上帝的差役,常常特管這事。凡人所當得的,就給他。當得糧的,給他納糧;當得稅的,給他上稅;當懼怕的,懼怕他;當恭敬的,恭敬他。」(羅13:1-7)

一. 彼得是指人的制度,這制度不含有上帝所命(設立)的。

    我們必須先區別羅馬書及彼得前書所指的君王的設立。羅馬書明顯所指的在上的君王是含有上帝設立的意思,而彼得前書是沒有指明這制度或君王是上帝所設立的,並且彼得指明是人的制度。

    另外,雖然保羅說明凡權柄都是出於上帝,但是稍後卻指出這掌權者是上帝的用人,必且是審判作惡的用人,是上帝的差役,收取人當納的稅。一般的解釋是認為保羅是處在一個普遍的情況,並不是在一個惡劣或是宗教被壓制的社會。而彼得當時是處在基督徒被逼迫的時代。因此彼得是指信徒受糊塗無知的人的不公平(原文:陰毒)逼迫,而保羅是指處在一種行善得稱讚,行惡當懼怕的情況中。

    相信保羅和彼得有這樣不同的看法是出於各人面對著不同的處境:保羅所面對的是一個平安的社會,盼望信徒作一個良民,遵守國家君王所頒佈的法令。而彼得正面對一個不平安或逼迫基督徒的社會,心裡的願望是要作良民(為主的緣故),更希望這些君王臣宰是制行「賞善罰惡」的人。但對於那些逼迫基督徒的君王卻說是「人的制度」。在這樣的情況下,要求信徒按君王的行為或當時的處境去分辨何為「上帝的用人,是於你有益的」或「人的制度」。所以順服君王對信徒來說是一個選擇(a matter of choice),並不是必然的(nota matter of nature or necessity)

二. 順服不是服從

    順服(hypotagete, submission)這動詞在彼前2:13的使用法與服從(hypokoe, obedience)有別。

    “服從”(hypokoe)一般指孩子對父母或僕人對主人的服從(西3:20;弗6:1,5)。彼得使用“服從”(hypokoe)也特別指信徒對主的服從(彼前1:2,14,22)。

    順服(hypotagete, submission)的使用多數是指互相順服,或願意順服,就如信徒之間願意互相順服(弗5:21),丈夫與妻子願意互相順服(弗5:22;西3:18;多2:5)。信徒對掌權者的順服(羅13:1,5;多3:1)。

    彼得清楚的分開這兩個字的用法,順服多數是用來形容信徒為主的緣故願意順服君王(2:13),有一次還吩咐僕人自甘願意凡事順服主人(2:18),妻子對丈夫願意互相順服(3:1,5,除了一次特別指撒拉因為願意遵亞伯拉罕為主而服從[中文聖經使用聽從]他),年幼的信徒對年長的願意互相順服(5:5)。這讓我們看見,順服是含有甘心或願意的意味,也含有自願謙卑(humility),例如彼前5:5就指出信徒之間要彼此順服(弗5:21)。這謙卑順服也含有尊敬/敬重的意思,就如彼前2:17兩次講明要尊敬眾人或君王。因此,順服並不代表惟命是從。

     彼得將這忠誠區分,是要表明對上帝及基督的服從(obey)是絕對的,而對人的順服,則呈現其相對性。

    我們可以為這兩個字的使用作一個結論:“服從”(hypokoe)是指那絕對性的委身,而順服(hypotagete)是指一個有限制性的互相順服。

    另外人的一切制度這詞句按原文的次序應譯為一切人的制度。這譯法比較正確,一切人的制度說明是由人所設立,當然神可以超越及改變的。    

三. 敬畏神,尊敬眾人及君王   

    彼前2:13-17及羅13:1-5都按同樣的次序使用敬畏(fear)和尊敬/恭敬(honor)二詞。

    彼得最後指明的是要敬畏(fear) 上帝,而羅13:3是特別指懼怕(fear)一個罰惡的制度,尤是惡人更加要懼怕。

    彼前2:17也同樣使用尊敬/恭敬(honor)在眾人及君王身上。當然不是要貶低君王的身份,而信徒對其他人也同樣給以尊敬。

四. 基督徒堅持以行善來處世

    彼得指明在逼迫的局勢中基督徒必須堅持行上帝的旨意:「上帝的旨意原是要你們行善,可以堵住那糊塗無知人的口。」(2:15)

這種行為是用來應服逼迫者的最好方法。

    既使是在安定的社會中,保羅也教導信徒要以行善來得著稱讚:「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稱讚」,因為作惡的才當懼怕。行善「不是因為刑罰,也是因為良心」,這是作為好公民的良心。好公民也包括了「當得糧的,給他納糧;當得稅的,給他上稅」。

    教會歷史多次的逼迫浪潮中,皆見信徒常以許多善行來得著眾人的稱讚。


自由派的解經法(The Liberals)

  雖然文藝復興使宗教改革家對天主教教會的“權威”產生質疑,但也使到各學術界對“傳統權威”的價值觀提出批判。學術界也因此採取了一種“革新自由”的態度。藉著人們對各種古典文學著作的批判浪潮,聖經也被許多人拿起來批判。在十七世紀時,人們對聖經的“敬畏”態度已大不如前。引用兩位著名哲學家的意見如下:

 

  霍布士(Thomas Hobbes,1651)於《海獸》(Leviathan)一書中說:

 

「當上帝向一個人講話,是直接的或是透過另一個人(媒介)…因此說上帝藉著聖經向一個人說話,並不是直接的,而是透過先知,使徒,或教會。」(第32章)

 

  因此,人們結論說,聖經有許多部份不是上帝直接的說話。

 

  斯賓梛莎(Baruch Spinoza,1670)於《政治神學》(Tractatus Theologico-Politicus)一書中談論說:

 

「我說,猶太人是一個敬虔的民族,他們什麼事情都和上帝拉上關係,如果他們想些什麼,就說是上帝使他們這樣想,也用理智來確定這樣的思想是對的。我肯定聖經容許我們作理性的思考。」

       

  這樣的論點,容許人們以理性的態度來閱讀聖經。

 

  十九世紀在德國,聖經課程的訓練就由各大學來辦理。這些世俗的大學是純粹以學術和自由的態度來作研究。以歷史的角度來研究聖經成為了一種風氣。歷史批判學也因此興起。

 

  士萊馬赫(Schleiermacher,1828)用宗教歷史批判學(historical criticism)來寫《耶穌傳》(Leben Jesu)認為人們無法再找到耶穌歷史的事實和確據。所有的耶穌記錄-福音書-只不過是當時教會在宗教(含神話色彩)的環境中因須要而編寫的產品。

 

  略可為自由派的解經法列出以下的的解經重點:(可參考蘭姆,《基督教釋經學》,頁53-56)

 

. 認為研究聖經的方法應該受“現代的看法”(Modern Mentality):可藉著學術標準,科學方法,社會的需要等等來討論。

 

二.認為靈感是人心裡宗教經驗被激發的能力:啟示仍是人對宗教真理的洞察力。

 

三.超自然被定義為超越自然律之上的。聖經中的神蹟等記錄是被視為是當時“落後”的人在神話的環境中而產生。

 

四.宗教,如基督教,是進化出來的。因此聖經應該用歷史批判學來研讀。

 

 

約珥書的信息

約珥書預言的主題是「耶和華的日子」,這本簡短的先知書處處表現這個主題。雖然其他先知也提及這個主題,但只有約珥更把注意力集中在這個題目上。一般來說,「耶和華的日子」是指上帝審判犯罪的人和國家的日子,是祂的公義掌權的時候。

約珥的觀點和言語都有一種伸縮性,不受一般的時間觀念所限制。現在的事和長遠的將來,都濃縮在一起。蝗災在約珥的心中喚起神審判的臨近。這種威脅,迫使人們饑餓和死亡。因此約珥呼喚他的人民悔改(二12-17);經過一段時間,人民明顯地回應了他的信息,所以審判也就避免了(二18-27)

但是避免了逼在眼眉的審判,並不消除耶和華的日子;那個日子一直存在於將來。在先知的更遠將來的異象裏,他清楚覺察到那日的雙重性質:對於那些敬畏上帝的人,這是一個蒙福和復興的日子;但是對於上帝的仇敵,那卻是個毀滅和災難的日子。


傳道書──生之追尋


  你曾經思考過人生的問題嗎?你活著的目的或意義是什麼?可能在人生不同的階段,會不一樣的想法。

  你會像傳道書的作者一樣覺得日光之下無新事嗎?

  有些人由於沮喪或遭遇挫折,想不開而自殺;在人生追尋的過程中,自殺是可以接受的一種選擇嗎?人有沒有權利結束自己的生命?

  傳道書就是在探討人生各樣的問題。作者以他豐富的人生閱歷,逐一探究人生最值得追求的事物。他得到的結論是在日光之下並無新事,一切都是虛空的虛空,只有敬畏上帝、謹守祂的誡命、盡人的本份才是最重要。這些嘗試的過程實在是非常寶貴的經驗,值得我們每一個人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