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13日 星期日

約翰福音的神學性解經

 

一、約翰對神蹟符號的理解

 

聖經中的神蹟及詞彙

 

    論及聖經中的神蹟,一般上可分為兩類:一類是關於聖經中神蹟的事,例如以色列人過紅海,聖靈懷孕等;另一類是指耶穌基督所行的神蹟奇事。這裡所討論的是屬於第二類。

 

    聖經中用來形容神蹟的字彙有三個:

 

一、奇事(Teras):是指一切令人驚奇的事(4:48)。這字比較少出現。

 

二、大能(Dunamis):是指一切擁有威力或能力的事(11:20;14:2;6:1)。這字多數出現在符類福音中。

 

三、有意義的事(Semeion):在原文的意思是指徵兆/符號,多用在約翰音書中(2:11,18,23;3:2;4:54;6:2,14,26,30;7:31;9:16;10:41;11:47;12:18,37; 20:30)

 

學者認為約翰福音使用記號是要以另一種方式去表達耶穌所行的神蹟,陶特(C.H.Dodd)提醒我們說:「對約翰來講,一個記號,按內容來說不是一個神蹟,而是一個有象徵意義的事蹟」。

 

約翰福音中的符號

 

    約翰福音的作者為了他的讀者的需要而選擇某些耶穌所行的神蹟/符號(20:30)。約翰稱這些神蹟為符號/記號(signs,希臘文Semeion),共十六次(見上所列經文)。這些神蹟多數出現在第二至十一章之間,約有七個,也與書中談論”(discourses)的經文互相配合成為一部被編修成的資料。

    約翰福音學者曾經詳細分析,發現約翰福音中有七個重要的「談論」(discourses)。這剛好與七個神蹟/符號配合。學者們相信這些談論與神蹟有密切關係。排列如下:

                                     

1.   把水變酒       (2:1-11)        耶穌與尼哥底母的談話   (3:1-21)

2.   醫治官長的兒子 (4:46-54)       耶穌與撒瑪利亞婦人談話 (4:1-42)

3.   醫治瘸腿的     (5:1-18)        關於上帝兒子的談論       (5:19-47)

4.   餵飽五千人     (6:1-15)        生命的糧的談論         (6:22-65)

5.   在水上行走     (6:16-21)       住掤節時的談話         (7:1-52)

6.   瞎子看見       (9:1-41)        世界的光               (8:12-59)

7.   使拉撒路復活   (11:1-57)       好牧人                 (10:1-42)

 

    著名英國約翰福音學者陶特(C. H. Dodd)稱約翰福音為符號的書卷”(Book of Signs)。另一位約翰福音學者布郎(R. E. Brown)說:「這是約翰的手法,把談論放在每個神蹟之後」。他認為約2:1-11:57這記述主要目的是神蹟,而談論卻是對這些神蹟的解釋。

 

布特曼的理論

 

    德國學者布特曼可算是這個世紀對約翰福音研究提出最深刻理論的學者。他認為約翰福音的資料有三個主要的來源:神蹟(符號,signs source)源頭,談論源頭(discourse source),受難源頭(passion source)

 

    神蹟源頭,布特曼說由是希臘文寫成,但是受亞蘭文的影響。由耶穌呼召門徒作為引言(1:35-49),接著就是第二至十一章中的七個神蹟/符號的記述。布氏更指出說這部份的資料是獨立的,不根據符類福音的資料。可見約翰福音的在這些資料上是獨特的。

 

    布氏稱談論資料也是一種關於啟示的資料,原本由亞蘭文學成,屬於詩體性質,後由敘述者翻譯成希臘文。由1:1-16作為引言,接著就是第二至十一章中的談論資料。

 

    第三個部份的資料當然是關於耶穌受難的記述。由十二章開始至二十章。(布氏認為二十一章是一個後來附加上去的資料)。原本由亞蘭文學成。與符類福音的記述出頗相似,因此這部份與符類福音中的受難記述最相似,但是他說約翰並不依靠符類福音的記述編寫。

 

   布特曼更進一步說以上三個主要來源資料是由一位比較後期的敘述者編寫,   

為了更加適合/配合他的教會處境。

 

    這樣的理論似乎擁有許多的說服力,讓我們看見兩個清楚的背景:

 

  一、明顯地,約翰福音有多個資料來源。

 

  二、約翰福音作者似乎是一位編修者,把多個來源結合起來。

 

    許多學者對布特曼的理論反駁,首先認為他是藉著形式批判學的方式把約翰福音的資料分類斬件呈上,然後就按這些分類的性質說是出自不同源頭。這完全是一種臆測”(sepaculation),不能証實的假設。另外,神蹟部份和談論部份在約翰福音書中並沒有分開,也精確地連在一起,並不是如布氏所說出自兩個不同的源頭。布氏的三個源頭理論也必須有一位比後期的編修者/敘述者,這提議也不能正實。

 

    士馬利(S. Smalley)為以上的討論結語說:「在第四卷福音書中,神蹟資料和談論資料是互相混合為一體...可見約翰是把這兩份資料取過來,然後發展編寫。」他繼續說:「約翰的動機(intention),才是造成他編修此福音書的原因。」

 

.  約翰6:1-59詮釋

 

餵飽五千人(6:1-15)

 

  這是唯一的一個神蹟出現在所有四卷福音書中。由此可見這神蹟的重要性。馬可6:30-46(//9:10-17;14:13-21)及約6:1-15的記述最為生動。符類福音的記述比較統一,可能出自一個源頭。

 

  馬可有兩個相似的記錄:一個是餵飽四千人(8),另一個是餵飽五千人(6)。相信耶穌曾施行兩次類似的神蹟。約翰記只錄一次耶穌餵飽五千人。

 

情節:起初是耶穌和門徒在加利利海邊,可是在那裡卻遇到許多人。約翰有意指這些群眾是因為被耶穌所行的神蹟/符號而追隨衪(6:2)。耶穌看見這人群,相信心裡存著憐憫,想牧養他們(馬可如此記述,可6:32-34)。約翰指是耶穌先開口問腓力那裏去找食物去餵飽這群眾,目的是要試驗他,也趁著這問題,把整個情節帶入高峰。接下來是腓力的回答,顯出他的無能為力。後來加上安得烈的回答,他也是說出五餅二魚無法餵養這許多人的事實。後來耶穌藉著五餅二魚來行神蹟。眾人後來因看見這神蹟而認識      耶穌是那要來的先知。第一個情節就因此平息下來。

 

    作者如親眼所見把每個動作清楚的記述下來。不知耶穌為何要如此試驗腓力的信心。難道當時有門徒/約翰已經可行如此大的神蹟。因此敘述者(約翰?)會如此加上評語。

 

    第二個情節是因為眾人繼續要趁這機會擁護耶穌作王,可是耶穌卻奪避群眾而避開這將開始的第二個情節。相信如果讓第二個情節繼發展下去,眾人情緒必會高漲,場面可能不受控制,也將引起官府的注意。

    在符類福音,只有門徒回答五餅二魚不足夠分派給許多人的情節,約翰卻多出耶穌問腓力這情節的記錄。相信約翰對耶穌問腓力這一小情節也含有意義,因此註解說是耶穌要試驗腓力(6:6)

 

人物:耶穌,門徒和群眾是主要人物。這時的群眾達五千人之多。腓力和安得烈兩位門徒的名字被提出來。馬可並沒有提出任何門徒的名字。作者並沒有指明五千群眾是那些人。相信是居住加利利海邊的猶太平民。他們曾經見耶穌行神蹟而跟隨他。馬可(//馬太及路加)沒有說明是孩童的五餅二魚,約翰指出是由孩童帶著。相信孩童是幫助父母攜帶這些食物,也不可說明是孩童的信心而願意奉獻出所擁有的東西。

 

    那到世間來的先知固然是摩西所預言的那一位(申18:15),也是彌賽亞。相信這是敘述的目標人物。

 

佈景:指明是在加利利海邊,臨近逾越節。耶穌一直以來是被眾人跟隨著。耶穌後來上了山(山坡),並與門徒坐在那裡,望見許多的人。耶穌也是在這擁有一大片青草的山坡上施行神蹟。五千人也是一排排坐下,相信場面壯觀。不知道如何找來十二個大籃子裝所剩下的食物。

 

    最重要的佈景相信是敘述者指出逾越節已經近了。逾越是猶太人的新年,也是最大的日子。逾越節前猶太人都守一個盛大的晚餐。相信這五千人在逾越節前一起吃餐,必然帶來一個溫韾的氣氛。大家安靜坐下等待,一起領受食物,回想當日出埃及前夕的情況 - 上帝的救恩將臨。

 

意見:敘述者對一些小動作比較敏銳。指明是逾越節,相信有特別的用意或是神學意義。逾越節不只是念猶太人離開為奴的埃及,也是進迦南後首次吃到當地的糧食,從此不必再吃嗎哪。有意說明耶穌賜永生的食物。敘述者也指耶穌問腓力是要試驗他。敘述者不像符類福音作者般注重耶穌為食物祝福的步驟:望天、祝福、擘開、遞給。只有簡單的步驟,可見敘述者在此無意要以此方式來指聖餐的含意。反而在施完神蹟後才藉著嗎哪來談論生命糧的意義。相信敘述者指明剩十二籃子的食物並沒有特別的神學含意,只不過說明食物是足夠及有餘的。 最後指出說眾人因此認識耶穌是那要來的先知(申18:15),當然眾人是願意接受耶穌為彌賽亞。可是眾人只願意接受一位政治性的彌賽亞,只此他們要求耶穌作王。

 

    約翰與馬可對這次耶穌餵飽五千人在細節上許多相似之處。可是在重要的部份卻有許多差別。

 

差別的情節有:

a.           約翰說明是在加利利海邊,是「逾越節近了」,是腓力及安得烈與耶穌對話。馬可沒有提及這些事。

 

b.           約翰描述許多相異的背景:耶穌一直來是被眾人跟隨,是因為耶穌行了許多的神蹟”(記號)。這部份的差異最大,甚至會說約翰與馬可所記錄是兩件事。

 

c.           買食物的問題。在約翰記述,是耶穌先問要去那裡買食物來餵養許多人。原來是耶穌有意要試驗門徒腓力的信心。

 

d.           餵飽的過程。馬可記錄耶穌吩咐眾人一排排坐下,約翰似乎是耶穌吩咐門徒叫眾人坐下。耶穌為食物祝福時,馬可清楚交代四個步驟:望天、祝福、擘開、遞給,而約翰只是簡單的步驟。約翰記錄耶穌分派食物,而馬可或路加或馬太都是門徒分派食物。吃的情形也有許多分別。關於收集食物,約翰是耶穌吩咐門徒這樣做。

 

e.約翰描述說眾人認識耶穌是那要到世間來的先知。馬可沒有這記錄。

 

    我們相信馬可和約翰有不同的神學立場:

 

一.              馬可目的是形容耶穌是一位有慈悲的牧人,並且注重門徒參與餵養(牧養)眾人的工作。前一章說明耶穌開始差遺門徒出去工作。

 

二.約翰郤要說明耶穌如同那位摩西,帶領許多人,也餵飽許多的人,他們跟隨耶穌是因為耶穌像摩西這樣會行許多的神蹟,耶穌也是那天上的糧(如摩西所帶來的嗎哪),也因此下一段是談論天上來的糧食。約翰指明說這神蹟是要求門徒對耶穌有信心。約翰特別指明耶穌是那要到世間來的先知。

 

    布郎(R. E. Brown)在其約翰福音註釋書曾長篇地討論說約翰的敘述是一個獨立的敘述,也就是說不是依靠馬可而編寫這神蹟/符號,因此約翰才有這樣特別的看見/意見。但是,巴勒特(C. K. Barrett)指許多學者另有提議,說約翰是知道馬可的兩個神蹟記錄(餵飽四千人及五千人),只不過約翰另有別的動機造成這些少的差別。

 

天上來的糧(6:22-59)

 

    無可否認,這談論是因為耶穌餵飽五千人而引起。談論目的是要說明耶穌是生命的糧。這耶穌比較舊約的摩西所提給曠野以色列人的糧食更真實。談論中參雜著許多述事,也加插了許多神學的註解。大約可把這段經文分為四小段。

 

  這談論的真實性曾被質疑,許多聖禮派(sacramentarian)的神學家認為耶穌不可能那麼早就說明聖餐”(Eucharist)的意義,而聖餐的神學必須等到有形的教會成立以後才正式開始。福音派學者回應說耶穌在此目的不是要設立聖餐,而是以這天上來的糧作為一個隱喻(metaphor),不只說明了摩西在曠野賜嗎哪這預表的實現,也隱喻地指明衪道成肉身及以後將會在教會出現的聖餐的關係。

 

6:22-29

 

    這是談論的開始,直接提出及勸導不可依靠必壞的食物而是要尋求永生的食物。

 

    「眾人...就上了船...找耶穌」(6:24)因為耶穌已離開提比哩亞海(加利利湖因提比流王而命名)東岸而到西岸的迦百農去。門徒已經過去了。耶穌卻是由海面走過去(6:15-21)。在約翰福音,迦百農可算是耶穌的家鄉”(2:12),這篇談話是在迦百農的會堂說出(6:59)。無法知道耶穌是何時到這會堂去。

 

    眾人仍然稱耶穌為「拉比」,雖然他們之前見過也嘗過衪的神蹟,並強逼衪作王(6:15)。可見眾人對耶穌的身份仍然混擾不清。

 

   「你們找我並不是因見了神蹟/記號,乃是因喫餅得飽」(6:26)可見群眾只看見神蹟的外表,而看不見神蹟的意義(significance)。餵飽五千人及行走水面的這兩個神蹟已顯在他們面前。群眾要求的是免費食物,就如撒瑪利亞婦人想要的是不必打水而得水喝。藉著這反應,耶穌與他們談永生的食物。

 

    「永生的食物...就是人子」(6:27)當然是指基督本身。永生的食物是一個隱喻詞句,就如永生的水一樣(4:14)。耶穌使用「人子」相信使用人子這自稱是為了避免基督這含有政治性的名稱,免被群眾誤會,就如其他福音書的用法一樣。「人子是父上帝所印證的」(6:27)這裡沒有解明是何時印證,一般的解釋是耶穌受洗時。

 

    「我們當行甚麼...才算作上帝的工(複數)呢?...信上帝所差來的,這就是作上帝的工(單數)(6:28)相信是因為前一節的「勞力」引入作工的觀念。約4:34已說出遵行上帝的旨意就是完成上帝的工(單數)。約翰使用「工作」(erga)與保羅所說的「工作」在語意上不相同。保羅是指遵守律法的工作。約翰這裡是用來表達信靠上帝並遵行衪的旨意。

 

6:30-40

 

    群眾要求耶穌行神蹟好讓他們可以信任他。藉著眾人的要求,耶穌打開話題談論和比較摩西賜下的嗎哪與上帝賜下的人子為生命糧的談話。

 

    「我們的祖宗在曠野喫過嗎哪」(6:31)這是群眾提出來的神蹟。希望耶穌可以行比這更大的神蹟。也盼望耶穌是那位先知式的彌賽亞(18:15)。「嗎哪」(16;11:6;8:3;55:12;9:20;77:24)是以色列人在曠野所吃的食物。整四十年,上帝藉用這長在中東河邊一帶的高梁類嗎哪來餵養在曠野的以色列群眾。聖經常把嗎哪屬靈化。斐羅靈意解釋為靈魂的食物-靈糧也(L.A.III 169-176)。猶太文件說在末世嗎哪會再次降下來(Mekhilta Ex 16:25; Eccle R.1:28)。猶太文件說陀拉(Torah律法)也是天上降下來的糧食。在此看見舊約嗎哪所引起天上來的糧的傳統一直在猶太教及基督教中存留及發展。

 

    「經上寫著說」(6:31)不知引用自那節經文。最有可能是詩78:24,但是尼9:15;105:40也有類似的經文。

 

    「真糧」這真糧賜給人生命。摩西雖然賜下天上的糧,但不會賜給人生命。這真糧才是「上帝的糧」或「生命的糧」(6:33,35,48,51)

 

    「主啊!常將這糧賜給我們」群眾誤會了耶穌的意思。就如撒瑪利亞婦人一樣(4:15)。「信的人得永生,末日叫他復活」說明的結果。

 

6:41-51

 

    猶太人進一步反對耶穌。耶穌也繼續他的談話。並且進一步說明這真糧是他的肉。這裡含有獻祭的意義,因此很容易把這觀念與聖餐的意義合起來談論。

 

    「私下談論」(6:41)猶太人是因為耶穌只有普遍的家庭背景質疑他行神蹟的能力。耶穌得知他們的談論而回答。

 

    「若不是...父吸引人」指明人信基督完全是因為天父的感動和吸引。符類福音也似乎有相同的論調(10:23-27)。接下來的幾節重復了約6:31-40的談論。

 

    「我的肉,為世人的生命所賜的」(6:51)這是一個新觀念。這裡天上來的糧/生命的糧被解釋為是耶穌的肉。這使我們想起可14:22(26:26;22:19;林前1:24)耶穌在最後的晚餐時所說那餅就是他的身體。約6:53証實了這談論把天上降下的嗎哪,天上降下的生命糧(道成肉身)似乎與聖餐的觀念串起來了。如果是這樣,相信當時教會傳統中另有這樣的解釋,把聖餐意義追逆至舊約的嗎哪。這肉使人吃了「永遠活著」,也可見含有使人不死(醫治)的意義。

 

6:52-59

 

    猶太人再次聽到吃肉這觀念而驚奇。耶穌也進一步把吃肉喝血的觀念連合起來。

 

    有兩個新觀念在這段談話中出現:

 

() 人子這稱號出現(6:27)。說明這人子是有血有肉的人-耶穌;

 

() 加上喝血這觀念。這些觀念都是隱喻性質的。

 

    巴勒特指出敘述作有意在此進一步的談論聖餐的意義。另外,我們也見到約翰把聖餐的意義與「末日」觀念牽在一起(6:54)。不管怎樣,接受肉和血,這兩樣加起來才是接受整個的人子

 

    巴勒特(C. K. Barrett)相信初期教會中有許多神秘”(mysticism)的談話,吃人子的肉和血就是其中的一個。

 

    「喫人子的肉」符類福音書用「我的身體」(14:22)而不是「肉」。相信約翰有意無意間引入這話題欲闡釋聖餐的意義。

 

    「為世人之生命所賜的」這句獻祭性意義的話多次出現(10:11,15;11:51-52;15:13;17:19;18:14)。這不出奇,因為耶穌已被認為是為世人的罪所獻的羔羊(1:29,36)。「猶太人彼此爭論」一方面是驚奇耶穌的肉如何可以喫,另一方面喝血是律法所禁止的。

 

    「迦百農會堂」不知耶穌幾時來到這會堂,馬可的記錄也是迦百農的會堂(6:1)。也不知誰邀請他上台教訓。通常小地方的會堂在安息日會邀請到來的拉比講解聖經。有學者說可能當天安息日的經文是出16章和賽54章,因此引起耶穌乘此機會講論天上來的糧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