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1~14 上帝的兒子,永世性的基督
第二章 1~10 人的兒子,社會性的基督
第三章 2~21 從上帝來的教師
第四章 7~19 贏得靈魂者
第五章 1~9 偉大的醫生
第六章 32~58 生命的糧
第七章 37 生命的水
第八章 3~11 保護者
第九章 1~39 世界的光
第十章 1~15 好牧羊人
第11章 1~44 生命的王
第12章 12~15 王
第13章 1~10 僕人
第14章 1~3 勸慰者
第15章 1~16 真葡萄樹
第16章 1~15 賜聖靈者
第17章 1~30 偉大的代禱者
第18章 11 受害者的模範
第19章 10~19 被高舉的基督
第20章 1~31 征服死亡者
第21章 1~17 悔改之人的重建者
2014年3月11日 星期二
2013年12月3日 星期二
在加利利海邊
(約 21)
這段的記述(narrative)像一個「附錄」(appendix)。前一章的結尾(約20:30) 似乎是這卷福音書的總結。許多學者認為是後來另有人附加上去。以下幾點建議幫助我們瞭解更深:
一.彼得和耶穌和好及領受牧養的吩咐,
二.彼得的死的交待,
三.主耶穌如何把教會的牧養工作託付給門徒,
四.門徒返回加利利海重操舊業,主耶穌如何把他們尋找回去耶路撒冷,
五.從來沒有任何約翰福音書原稿是把廿一章分開。
這些說明都指著廿一章原為這卷福音書的一部份。甚至有學者說,即使廿一章是後來附加上去,那也是原作者附加上去的,為了要代交清楚耶穌復活後所發生的事情。
21:1-14
有多位門徒(使徒),跟從彼得回到加利利海邊重操捕魚的生涯。整夜的勞苦無得著,在回程靠岸時,有一陌生人指導他們嚐試再把網撒在船的右邊,後得了很大的收穫。那「耶穌所愛的門徒」認出這陌生人是他們跟從了多年的耶穌。彼得驚慌而跳入水。後來在岸上一起用早餐。
這整件事令人想起路5:1-11的記述。學者們一般相信這是兩個不同的事件。而相信在約21事件的發生是耶穌有意以同樣的事件來喚起彼得當日在加利利海邊是如何被主呼召而跟從主。
「提比哩亞」是加利利海的另一個名字(約6:1)。在這海邊是彼得過去操捕魚業的地方。這裡至少有七人,拿但業再次出現(約1:45-51)。「西庇太的兩個兒子」當然是指雅各和約翰。相信約翰故隱其名就是本書作者或那「耶穌所愛的門徒」(約21:20)。不能肯定真正的原因為何這班門徒返回加利利海邊的家鄉重操舊業?可能是門徒我去領導者而信心軟弱,或是去加利利等待(可16:7)主耶穌更清楚的吩咐。
「顯現」(reveal 啟示) 這是約翰福音的重要字眼(約1:31; 2:11; 17:6)。這是約翰福音記錄復活後的第三次顯現(約20:19,26)。
「卻不知道是耶穌」這似乎是不可能的事。因為門徒已經兩次見過復活的耶穌。這可能夜色仍然昏暗或是湖上的霧氣過多引起視線迷糊。
「因為魚甚多」意要說明這是一個神蹟。在路5同樣的事也這樣發生。解經者常認為這裡有含「得人如魚」的意思。指明將來門徒要得許多的人。
「跳在海裡」這動作可能指彼得羞見耶穌:這位常自稱愛主最多,也帶頭到回去捕魚的人。彼得游回岸上二百肘,大約是今天的 二百碼 。「束上外衣」是彼得打魚時的樣子。跟從耶穌時他都是穿著整齊的。
「一百五十三條」相信這數目並沒有特別的含意,也無需作無謂的靈意解釋,純粹是說明這是一個神蹟,甚至「網也沒有破」,也說明門徒高興這破記錄性的撒網。
可見約翰的記錄卻是那麼精細。
「餅和魚給他們」似乎是要提醒門徒在一個星期前與耶穌一起所舉行的晚餐;當時怎樣吩咐門徒要跟從耶穌。
21:15-25
在這小段中,彼得三次被耶穌發問,也三次回答肯定他對耶穌的愛。耶穌也三次回應及把牧養的工作託付與彼得。彼得的死也被主預言。即使是這樣的結局,主耶穌還是要求他來跟從耶穌。似乎這記述是特別針對彼得,其他的門徒沒有出現在這記述裡。
這裡的談論並不像符類福音書的最後吩咐在於宣教,而是在於領導及牧養。
學者對耶穌和彼得的談話曾作以下解釋。耶穌前兩個問題的所使用的「愛」(agape)及彼得前兩次回答的「愛」(philos)在字眼上是有分別。
「愛(agape)...愛(philos)」在原文是兩個不同的字。兩有個解釋法:
(一) 這兩個字是同義詞。也是互相通用的。彼得也肯定了他對耶穌的愛,
(二) 這兩個字在意義上有差別。愛(agape)是指較高層次的愛或上帝對人的愛或是對超自然之位格的愛。而愛(philos)是指朋友間的愛。因此彼得沒有正面地或刻意逃避耶穌的發問,而只願意以朋友的愛來愛耶穌。也因此耶穌重複的發問。
「牧養我的羊」傳道人被稱為「牧羊者」是新約的術語(徒20:28;彼前5:2-4)。這裡是因為彼得肯定了他對耶穌的愛後,被委任的託付。
「彼得要怎樣死榮耀上帝」這是主對彼得的死的預言。從初早期教會文件的記錄中有提起彼得在羅馬被倒釘十字架而死(革利免一書5:4;6:1;猶西比H.E.2:25)。
「耶穌所愛的那門徒」一般上是指約翰(約13:23)。「這人將來如何」這是彼得所發問。耶穌的回答是要彼得專心於自己的呼召與託付,不需要去理別人事奉的壽命。約翰可能活得很長命,即使是一直到主再來的那一天。一般上,初期教會中對主再來的觀念認為是在第一個世紀尾。(參帖前4:15;林前15:51)
「我們也知道他的見證」這「我們」不知是指誰?或是作者本身代表一班使徒或是作者一個通用性的代表如約1:14(參約一1:3,4,6,7)。
「世界[的書]也容不下」約翰福音書寫和文字的嚴謹性說明這不可能是作者隨意的誇大,最可能的解釋是說世界的書無可能窮盡去記錄這道成身的並且死後復活救贖主的事蹟。
結論:
耶穌向門徒顯現
(約20:19-31)
耶穌顯現的四十天─從復活到升天 ─ 的記錄如下:
星期天早上:
1.天使把墳墓門口的大石滾開(太28:2-4)。
2.婦女發現空的墳墓(太28:1;可16:1-4;路24:1-3;約20:1)。
3.抹大拉的馬利亞向彼得和約翰報告復活的消息(約20:1-2)。
4.彼得和約翰到墳墓去(路24:12;約20:3-10)。
5.耶穌第一次向抹大拉的馬利亞顯現(可16:9-11;約20:11-18)。
6.耶穌向其他婦女顯現(太28:8-10)。
7.兵丁向祭司長報告(太28:11-15)。
8.耶穌向彼得顯現(林前15:5)(第二次顯現)。
星期天下午:
9.耶穌在以馬忤斯的路上向兩人顯現(可16:12-13;路24:13-32)。
星期天傍晚:
10.兩位從以馬忤斯來的門徒告訴人他們見到復活的主(路24:33-35)。
11.耶穌向十位使徒(多馬不在)在大樓顯現(路24:36-43;約20:19-28)。
下一個星期天:
12.耶穌向十一位使徒顯現。多馬相信復活的耶穌(約20:26-28)。
另外的三十二天:
13.耶穌在加利利海邊向七位使徒顯現,也行了神蹟(約21:1-14)。這是第六次顯現。
14.耶穌在加利利一山上向五百人顯現,包括十一位使徒(太28:16-20;可16:15-18;林前15:6)。
15.耶穌向他的弟弟,雅各,顯現(林前15:7)。
第八次顯現
16.在耶路撒冷,耶穌再向他的門徒顯現(路24:44-49;徒1:3-8)。
17.在橄欖山上,對著眾門徒,耶穌升天(可16:19-20;路24:50-53;徒1:9-12)。
約翰的目的明顯;就是要表明耶穌的復活是真實的:耶穌說話,把釘痕的手及被扎的肋指給門徒看,差派他們,向他們吹氣,甚至連懷疑的餘地都不容許。另一方面,也要指明門徒是受耶穌所差遣的。
第一個目的:約翰就是要說明門徒的懷疑都得到解答。耶穌先向十位(或是十一位)(林前5:5)顯明自己。過了八天後,耶穌特別向當天沒有在場的多馬證明他的復活的真實性。
第二個目的:耶穌差遣門徒,並且門徒是受了聖靈才出去的。說明初期教會的使徒擁有以上的兩個權柄。
馬太和路加特別記錄門徒受差遣的使命(太28:16-20;路24:36-49)。耶穌先肯定他所擁有的權柄,就是「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所以」才命令門徒這大使命--「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
約翰至最後還說明他只是把一部份的資料收入這福音書之內:「有另外行了許多...沒有記在這書上」。
耶穌從死裡復活
(約20:1-20;太28:1-15;可16:1-13;路24:1-12)
初早期教會對耶穌活的記錄有兩個傳統形式:耶穌復活向門徒顯現(林前15:5-8),及發現安葬耶穌的墳墓已空了(可16:1-8)。
在這般裡,約翰很技巧性地把這兩個傳統結合。主要目的是要向教會表明“復活節式的信仰”(Easter Faith)。約翰也記述兩個往墳墓去看的事件:一個是抹大拉的馬利亞,另一個是彼得及「主所愛的門徒」。目的是要襯托出「看見就信了」(約20:8)這神學主題。特別指明「主所愛的門徒」(約翰)先看到。
「七日的頭一日」說明安息日已過,按猶太人的算法是指星期六晚的六時至星期日晚的六時。抹大拉的馬利亞到墳墓去。馬可說數位婦女到墳墓去要膏耶穌的身體(可16:1),並且是當時發生地震,有天使把石頭滾開,而在場的羅馬兵丁和婦女都極害怕。約翰接下來記述兩個獨立的故事:主要的字眼是「看見」(七次)。是抹大拉的馬利亞與彼得和約翰。而符類福音記述是天使是來報告「已經復活了」的好消息,是照他所說的(太16:21;17:23;20:19)。證明是「你們來看」那空的墳墓。約翰卻是照「聖經」(舊約)的。不知約翰是指那一處的舊約。一般上,學者們相信是普遍的來指舊約,如果要詳細的經文或者是詩16:10。
約翰特別記錄抹大拉的馬利亞見到復活主的事件,緊接的目的是要指明耶穌預言他的升天。馬太記錄是婦女在到回耶路撒冷的路上遇見復活的耶穌,也認得出他來。耶穌如他所說的(太26:32)要在復活後到加利利去等候門徒。
耶穌被釘十字架
(約19:1-42)
耶穌是先被帶進彼拉多的地方。馬太(27:27)指出是衙門;羅馬兵士聚集的院子,「全營」是六百兵士。這些兵士怎樣對待耶穌都有清楚說明:
(一) 為他被上紫色(太27:27 紅色)袍子;這象徵王帝,
(二) 戴上荊棘作的冠冕;這代表王冠,
(三) 手上拿著一根葦子,代表王杖(太27:28)。
然後,兵士們郤來戲弄耶穌。約翰仍然堅持要說明彼拉多「查不出他有什麼罪」(約19:4,6),並且沒有權柄把耶穌釘十字架(約19:11),甚至「彼拉多想要釋解耶穌」(約19:12)。
約19:17-27(太27:32-38;可15:21-28;路23:26-34)
約翰形容耶穌是自己背著十字架出耶路撒冷。馬太記錄是「古利奈人名叫西門」(是從北非洲一住內許多猶太人的城巿而來)在半途接過十架背出城。
「十字架」真正只是十字架的橫木。釘十字架是當時羅馬律法之下最嚴重的死刑。
「各各他」在亞蘭文的意思是髑髏地,是耶路撒冷外加利略(Calvary)的地方。兵士們也拈鬮分他的衣服。這正應驗了詩22:18 的預言(約19:24)。
“罪狀”是寫著「猶太人的王耶穌」。是以亞蘭文,拉丁文,希臘文寫成(約19:20)。雖然大祭司反對這樣的寫法,彼拉多郤拒絕刪改(約19:21-22)。耶穌也被釘在兩個強盜之間。
約翰並沒有記錄耶穌死時的景象(參太27:45-50;可15:33-37;路23:44-46;約19:28-30)。馬可指明耶穌被釘的時間是「巳初的時候」;約早上九時(可15:25)。馬太也清楚記錄說「從午正到申初」;中午十二時至下午三時,而且「遍地都黑暗了」(太27:45)。這正是耶穌為世人獻贖罪祭的時間(約1:29;羅5:8;林後5:21;彼前2:24;3:18)。因為這樣父上帝要離棄他,以致耶穌以亞蘭文呼喊詩22:1的預言。有些人還以為他喊叫以利亞來幫助他呢(太27:47)。其中一人還給酒醋他喝欲要他說得清楚。在最後一人口氣,耶穌把靈魂交給父上帝(路23:46)。
約翰並沒有記錄耶穌死時所發生的三件意義重大事情:(太27:51-56;可15:38-41;路23:44-49)
一. 上帝親自使聖殿裡隔開聖所之間的幔子「從上到下」裂開兩半,說明人人可以藉著大祭司耶穌而直接的進入至聖所(來9:2-3;10:19-22)。
二. 地震出現(太27:51),說明這驚天動地的獻祭工作(來12:26)。
三. 這震動也引起墳墓的裂開(太27:52),說明耶穌是死人的初熟果子(林前15:23)。這些人也到城裡去向許多人見證耶穌的復活。
當時看守耶穌的百夫長和兵丁都驚奇這樣的事情而承認說「這真是上帝的兒子」。另外有好些熟悉耶穌的婦女也在場(太27:55-56)。
約翰簡短的記錄是因為他的目的是神學性的,就是要說明當時使徒(約翰指他自己,用「看見這事的那人」)或教會所作的「見証」是真的。(約19:35)並且也應驗了舊約所預言的:第一個引用相信是指逾越節的祭物(民9:12)及亞12:10。
耶穌在十字架上的七句話 / 最後七言:
1.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路23:34)。
2.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路23:43)。
3.母親,看你的兒子....看你的母親(約19:26-27)。
4.我的上帝,我的上帝,為甚麼離棄我(太27:47;可15:34-36)。
5.我渴了(約19:28)。
6.成了(約19:30)。
7.父啊,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裡(路23:46)。
耶穌被埋葬(約19:38-42;太27:57-66;可15:42-47;路23:50-56)
通常一位被釘十字架的罪犯的屍體只是草草被埋葬。但是:「約瑟」向彼拉多要耶穌的屍體來埋葬。
相信這位約瑟,是猶太人公會的一位成員,不同意要把耶穌釘十字架(路23:51)。
約翰福音記錄尼哥底母也幫助約瑟來埋葬耶穌(約19:39;參約3:1-21)。
耶穌在官府前受審
(約18:28-19:16)
耶穌先受猶太人的審判是在黑夜裡。公會判定耶穌必要受死刑。但是猶太公會卻沒有行死刑的能力(約18:31)。猶太人也因此要藉用羅馬官府的權力來致死耶穌。
「彼拉多」是猶太地的第五任羅馬巡撫。當任時期為公元26至36年(AD26-36)。從其他猶太文件的記錄(Philo Leg.ad.Gaium 38, Josephus Ant. 18.2.2 ; 18.3.1;18.6.5)說他是一位殘忍固執的官長,常領受貪污的錢。彼拉多是問耶穌關於作王的事。可見猶太人是藉著耶穌說他是基督(彌賽亞),也就是猶太人的王,來指控他。猶太人改變控狀不以耶穌褻瀆上帝的名或說他是的兒子在官府面前提控他。羅馬人本來接納多神的觀念。可見猶太人在彼拉多面前卻改變了控狀指耶穌要作猶太人的王。這是羅馬官府不能忍受的。
約翰在此卻有意帶出耶穌帶來屬靈天國的教導(約18:36)。彼拉多也意識到耶穌所說的天國並不會與羅馬帝國對抗而想掉耶穌。路加福音(路23:6)說彼拉多後來知道耶穌是一位加利利人而把他交給希律王(巴勒斯坦地分封王)審判。
另外,約翰巧妙地引入彼拉多問「真理是甚麼」這神學性的問題。目的不只是要說明猶太人不懂得真理,而連羅馬人都不懂得。不管怎樣,約翰記錄耶穌受審判的最主要目的是要說明他們都找不到判耶穌死刑的控狀(約18:38)。彼拉多也宣佈耶穌為無罪。彼拉多的妻子(藉著夢)也曾經警告他要小心審判這耶穌,因為耶穌是無罪的(太27:19)。
根據當時的傳統規矩,每年在逾越節前羅馬巡撫都會釋放一位罪犯為了要討好猶太人。彼拉多原本要藉著這機會把耶穌放掉。但猶太人卻寧願要求釋放惡名沼沼的殺人強盜巴拉巴(約18:40;可15:7)。這是彼拉多意想不到的,還以猶太人人會喜歡耶穌作他們的王(太27:18)。群眾也受了聳動呼喊要把耶穌釘十字架。
彼拉多這時也只好服從群眾的情緒。另一方面也怕有人告上羅馬該撒皇帝那裡。後來約翰甚至記錄說彼拉多反過問猶太人他是否可以把他們的王釘十字架麼。馬太記錄彼拉多也以猶太人的規矩來洗手不願參與這殺人的罪(太27:24)。不過他後來還是不能逃避這殺義人之罪(徒4:27)。
耶穌受審
(約18:19-19:16//太26:57-75;可14:53-72;路22:54-62)
耶穌受審的六個次序如下:
宗教的: 在祭司長亞拿面前 約18:12-14
在祭司長該亞法面前 太26:57-68
在猶太人公會前 太27:1-2
官府的: 在彼拉多面前 約18:28-38
在希律面前 路23:6-12
在彼拉多面前 約18:39-19:6
祭司長和公會是在尋找「控狀」來提控耶穌。約翰的目的就是要說明大祭司們都沒有找到真正可以判耶穌罪行的控狀。
約翰並沒有記錄耶穌在該亞法及在猶人公會前的審判。馬太卻指明猶太人是以「假見證」來控告耶穌(太26:60), 但總是找不到。後來有兩個見證人(猶太法庭所要求)指控耶穌說他曾經指著聖殿要拆毀它而又在三天裡建起來。這是"褻瀆"了上帝。褻瀆上帝的罪是死行。
只有祭司長指著上帝來問耶穌, 耶穌才回答他。答案也是肯定的。這答案使到祭司長撕開衣服, 判定這是僭妄上帝的話了。大家的意見是要治死他。
耶穌被捕
(約 18:1-18)
在最後一個晚餐與談話以後,耶穌與門徒就到一個園子:汲淪溪。相信是在耶路撒冷的東面,橄欖山下,一個耶穌與門徒常去的地方。猶大因此知道這地方。符類福音告訴我們這園子叫客西馬尼園。
約翰福音沒有記錄耶穌行最後一個晚餐之禮。也沒有記錄耶穌在這園子裡的禱告。反而有一長篇的離別談話和禱告。
約翰在第十三章有預言猶大要出賣他(約13:21-30)。卻沒有說明是如何出賣耶穌。符類福音卻有詳細的記述(太26:14-16;可14:10-11;路22:3-6)。加略人猶大是與官府勾結出賣耶穌。是為了錢財而出賣耶穌。價錢是三十塊錢。這是買贖一個奴隸的錢銀(出21:32)。這三十塊錢也曾經被預言說明是要出賣那"牧人"的價錢(亞11:12)。後來,猶大也以這筆錢來埋葬自己(徒1:16-20)。
約翰只是間接的提起耶穌走向客西馬尼園路上與門徒的談話(約13:36-38;太26:31-46;可14:27-42;路22:31-46)。在此,耶穌曾預言彼得三次不認他。指明在雞叫以先,彼得會三次不認耶穌。在符類福音,耶穌也預言門徒會離開他。這要應驗亞13:7的預言,說當牧人(彌賽亞)被擊打時,羊群就分散。耶穌也預言他要在復活並且先往加利利去(太26:32;28:7)。
出賣耶穌的猶大跟一大班人就來到園子裡;有羅馬兵丁(約18;3)和聖殿的守衛(路22:52),由祭司長和長老帶領著,也帶著劍和刀來(太26:47;可14:43),燈與火把(約18:3)。約翰說明耶穌知道這將會來臨的一切事(約18:4)。馬太記錄捉拿耶穌的人不敢在耶路撒冷捉他是因為害怕在眾人面這樣作(太26:55)。約翰指明耶穌是可以決定他的被捕與否:是耶穌自己出來承認他是那要被捉拿的人──「我就是」說了三次(約18:5,6,8)。
約翰記錄說耶穌親自站出來認他就是要被捉拿的人。約翰還記錄說兵丁被耶穌這樣的勇氣嚇倒在地上。符類福音卻記錄說猶大早已和這班人說明辨認耶穌的記號。約翰也記錄耶穌要保護門徒,使他們一個不失落,這也應驗了耶穌先前的預言(約17:12)。彼得卻不願意就犯而舉刀傷了祭司長的僕人(約18:10)。耶穌卻指責這樣的行為,也立刻醫治傷者(路22:51)。耶穌也說明他可以求天父差派十二營(七萬兩千)天使來保守他(太26:53)。
約翰是在彼得拒絕耶穌受捕後才提出那「杯」的觀念。「杯」在舊約裡代表苦難,這裡應指就將來到的死刑。他願意順服上帝的旨意(太26:39)。
亞那並不是當時的大祭司,而是該亞法(路3:2;徒4:6)。其實在公元15年(AD 15)亞那已下台,但是還深深的有影響力。約翰也指明亞那是該亞法的岳父。路加也記錄說當時是亞那在背後掌權。約翰也再次提出說該亞法曾無意間講對了一個預言:「一個人替百姓死是有益的」(約18:14;11:49-50)。
彼得跟在後面,也見到這次的審判。因他沒有見過這嚴厲的事情而害怕。也正應驗了耶穌之前的預言他會三次否認耶穌。約翰有說明彼得可以進去大祭司院是因為有一個認識大祭司的門徒(相信是約翰)帶他進去。
離別的禱告
(約17:1-26)
根據符類福音書,耶穌與門徒到客西馬尼去禱告(路22:39;太26:36;可14:32)。這在約翰福音書中「離別的禱告」卻放在耶穌去客西馬尼園之前。這禱告有以下的形式:
(一) 為上帝旨意的成全來禱告(約17:1-5)。
(二) 為門徒禱告,以致他們得保守並繼續耶穌的工作(約17:6-19)。
(三) 為教會的合一禱告(約17:20-26)。
因這禱告像一種「代禱」式的禱告(intercession),因此也被稱為「大祭司式的禱告」(Highpriestly Prayer)。
約17:1-5:
「耶穌說了這些話」是整個在最後晚餐時的談話。
「舉目望天」是猶太人禱告的動作和態度。
「時候到了」(約12:23,27;13:1;16:32)是指上帝旨意成就的時間(或說耶穌得榮耀的時間),耶穌作這禱告是多麼的迫切。可見耶穌得榮耀(被釘十架)也是父上帝得榮耀。
「賜給他」提出來將發生的事不只是關於耶穌一個人,而是關係到整個人類的救贖工作。
「永生」是約翰常用來代替「上帝的國」的用詞(約3:3,15)。這永生是由「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對猶太人來說,「認識」含有信靠的意思,並不像希臘人所指知識上的認識。約17:25 再次提起這樣的認識。
「榮耀你...你所託付我的事,我已成全了」可見耶穌被差來的工作有兩方面:他在地上的傳道工作,和以死來榮耀上帝。
「世界以先」引用箴8:23。約17:24 說明聖父和聖子的先存性。
約17:6-19:
耶穌說出他所受託付的事是什麼;要將父的名顯明給他們,並遵守上帝的道。「遵守上帝的道」也是成為門徒的記號。
「不為世人祈求」並不是說耶穌不關心世界上的其他人,而是禱告是特別為這一班門徒得蒙保守來祈求;都是因為「從今以後,我不在世上,他們卻在世上」。可見們徒要負起耶穌在地上的工作,耶穌也為著們徒所要遭遇到的危險來禱告。
「因我的名保守他們」對猶太人或基督徒來說,上帝的名或主耶穌的名就是權威和力量。
「滅亡之子」有兩個解釋:
一.相信是指撒旦(帖後2:3)。
二.相信是指猶大,因為他出賣耶穌的行為。對其他的門徒,約翰以一個對比來形容他們不會滅亡或失去,這也應驗了詩41:9的預言。
「世界又恨他們」對約翰來說,「世界」多是指不認識上帝的人群,見約1:9-11;約一4:5,因為世界是屬於「那惡者」的(約一2:14-15)。
「成聖」就是聖潔。成聖是以真理來達成,換句話說,就是藉著上帝的道。
「差他們」說明門徒要繼續耶穌所受差派的工作。
「自己分別為聖」在舊約是指一個人作潔淨禮(出19:22)。這裡指耶穌自己獻上為潔淨人的罪的祭。
約17:20-26:這一段是為信徒或教會的合一而禱告。
「因他們的話信我的人」清楚指明門徒要把耶穌的信息傳開,也帶領許多人信。更重要的是這些信徒之間的合一。
接下來幾節,耶穌指出那合一的基礎:教會的合一要反映耶穌和父上帝之間的合一。這方法是:父在耶穌裡面,耶穌在父裡面,門徒要在耶穌裡面,耶穌也要在門徒裡面。(參約14:20) 但是要維持這合一的方法卻是「使你所愛我的愛在他們裡面」(第26節)。
「叫世人可以信」(參約13:35)說明合一不只可以引人信主,也說明一個分裂的教會會使世人不相信耶穌。
結論:
耶穌離別的談話
(約 14:1 - 17:26 )
耶穌知道他的死期已將臨到,把「最後」要說的話說清楚。在這離別的談話中,目的是要安慰已跟從了他許久的門徒,說明他的離去是對他們有好處的。耶穌的離去並不是說就此和門徒隔絕;門徒會繼續的與耶穌在一起,但是衪卻以另外一個形式和他們在一起 - 聖靈保惠師必會與他們在一起。
可以肯定這一篇談話是接續第十三章在那施聖餐的房子裡所說。符類福音專注記錄耶穌所施的晚餐,並沒有記錄這次離別的談話。
第十四至十七章的談話是回答彼得的問題:主往那裡去?(約13:36)。耶穌的回答可分為以下的段落:
14:1-11 往父那裡去。
14:12-14 門徒將繼續耶穌的工作。
14:15-17 保惠師會幫助他們。
14:18-24 父與子都要住在他們裡面。
14:25-31 說這番話是要使們徒不膽怯。
第十五章是要回答13:35,說明怎樣「彼此相愛」的意思。藉著:
15:1-17 葡萄樹和枝子的比喻。
15:18-16:15 這樣作見證甚至受到逼迫。
16:16-33 是要回答13:33所說的「等不多時的時候」。
第十七章是耶穌分離的禱告。是要回答13:31所說人子要得榮耀的事。注意這幾章中有三段耶穌對保惠師的談論:14:16-17,26;15:26;16:5-15。
約14:1-11
「心裡不要憂愁」是因為門徒已知道耶穌就將快離開他們。耶穌的回答是要求門徒對他和父有「信」心。「信」(“信靠”believe in)是約翰常用的字眼(約1:12),意思是信靠。這裡是指信靠耶穌與父上帝的關係,並衪兒子的工作。
「父的家裡,有許多住處...」指天堂。當時猶太人認為天堂就是上帝的住家,有許多的房子。(約2:16 也指明聖殿也是上帝的住家)。
「就必再來」也可見耶穌預言他的再來是因為他的離去。「接去」可指末世基督再來時的情況。
「那條道路...我就是道路...」耶穌申明他就是那「道路」。可見「道路」在這裡是指去天堂的方法/途徑。耶穌到天堂的方法是因著他的順服以致於死和復活。因此,門徒也要如此走這條「道路」才可以到天堂去。
「真理,生命」相信耶穌是上帝所差派的兒子,就是這真理。因著相信和接納耶穌基督因此與上帝有親密的關係,這關係不會因死亡而停止,就是生命。真理和生命是約翰福音書的重要觀念(生命,在第一至十二章出現32次,在十三至廿一章4次; 真理,在第一至十二章出現13次,在十三至廿一章有12次)。約10:1有「我是門」,太7:13有進入「窄門」得生命。
「沒有人能到...」由此可見基督教的獨一性和排他性。歷來教會堅持耶穌基督這樣說而把所的宗教排斥於外。
約14:8-11:
「腓力」(約1:43;6:6;12:21)他的要求(信心的要求)是要「看見」才「知足」。耶穌的回答指明他的一生就是父上帝的啟示;沒有其他的方式可以更完整的得到這樣的啟示。這樣的啟示的基礎是在於耶穌「在父裡面,父在我[耶穌]裡面」。
腓力這位使徒曾多次出現在這福音書,耶穌曾試驗他的信心(約6:6)。
約14:12-14:
特別提起門徒的事奉工作。「更大的事」並不是指更好,而是指所達到的範圍更廣闊,有意說明在各地建教會的事奉。門徒的事奉是因為耶穌要往父那里去。耶穌也有意指出門徒的事奉是要奉耶穌的名來禱告支持。當然門徒是向父上帝祈求。
約14:15-17:
「保惠師」(Paraclete),原意是「在旁指導的」。這保惠師也是「真理的靈」(約15:26;16:13;約一4:6)。一般上,這字有兩個用法:一. 勸勉的意思:含有先知的勸勉的意義(徒2:40;林前14:3)。二. 安慰的意思(賽40:1;太5:4;路2:25)。
這聖靈是「不[可]見」的,但可以「認識」,也「住」在人裡面。
「世人」或「世界」,指不信的/抵檔神的世界,這些人不能接受這聖靈。
約14:18-24 :
「世人不再見我」是耶穌被釘埋葬。「你們卻看見我」是指耶穌的復活和顯現給門徒。約14:20說明了聖父,聖子,和門徒之間的密切關係:以住在各人心裡的形式出現。可見這樣的形式要有聖靈(靈體)的形狀來達到。
「命令」(見約13:34)遵守耶穌的命令的人才算是愛耶穌的人。同樣的,父和耶穌也愛這樣的人。
「猶大」只在路6:16;徒1:13中出現。馬太和馬可卻以達太(可3:18;太10:3)這名字來稱呼。
「為什麼向我們顯現」相信是指「同住」的顯現,並不是復活身體的顯現。
約14:25-31
「這些話對你們說」(約15:11;16:1,25,33)當然是指最後一個晚餐時所說耶穌要受難與復活的事。保惠師或聖靈的工作是「指教...想起我對你門所說的一切話」,是指這聖靈幫助門徒去理解耶穌生前所說的話的意義。
「我留下平安」猶太人離別時都互祝說平安(Shalom)。這「平安」不是世界的人所可以賜的。相信是指保惠師的安慰。
「還要到你們這裡來」指耶穌的復活或是指耶穌在末日的到來。相信是指後者。
「父是比我大」並不因此說耶穌基督是一位“小/次等”的上帝;而是在工作上的比較指耶穌要被差派來完成父的旨意。
「世界的王」是指撒旦。「毫無所有」原文是沒有控制的力量。
約15:1-17 葡萄樹與枝子的比喻。
這比喻多少與保羅在羅馬書11:17-24所描述的一樣。舊約背景有賽5:1-5。舊約中有多處提起說以色列是葡萄樹。或者說,從這比喻中,我們見到耶穌所說的「彼此相愛」的教導在此顯明:就如枝子和樹一樣。
「我是」如約6:35;10:7,11;14:6, 耶穌以比喻中的主要徵象來代表自己。也把父上帝比喻為「栽種的人」。比喻目的是說明栽種的人是有權柄或也懂得把不好的枝子去掉,把好的枝留住,以致有更多的果子得收獲。
「已經乾淨了」很明顯的,是上帝的「道」作了這潔淨(修理人心)的工作。
結果子的條件也提出來:就是枝子要連與樹上,也就是說門徒要在耶穌裡面。
在約15:7,更加的指明何謂是常在耶穌裡面:就是耶穌的「話常在你們[門徒]」裡面。(參約14:11,20,23)
「扔在火裡燒」不可說是受永遠的審判,而只是說明枝子無用處,被當材燒。
約15:9,比喻的談論也在此停止,而繼續以「愛」來接續約15:4的討論。在耶穌的「愛」裡,就是遵守耶穌的「命令」(誡命約13:34)。(參約14:15,21)
「這些事」是耶穌受難與復活的事(約14:25;16:1,4,7,12,25)。
「喜樂」是因為耶穌的復活(約16:20-22)。
「為朋友捨命」在當時被認為最偉大的愛的表現,也証明捨命的那個人才是真朋友。(保羅曾經提起說耶穌為罪人捨命比這行為更大,羅5:7)。要成為耶穌的真正朋友就是遵守他的誡命。既為朋友就不是僕人。真朋友也真知道或「已經都告訴」別人來分享。
「是我揀選了你們」說明可以作為耶穌的朋友是完全出於耶穌自己的揀選。
約15:18-27:門徒與世人的關係
說明門徒要受到逼迫。門徒也要繼續耶穌的工作(作見証)。符類福音相似的談論有太10:17-42: 關於受差遣和受到逼迫的事。
門徒被世人憎「恨」的原因是因為他們不屬於這世界。不屬於這世界是因為門徒已被耶穌從世界裡揀選/分別出來了。
「僕人不能大於主人」的意思是說門徒也不能避免主人所遭受的事(太10:24)。
「因
我的名」而受逼迫。也就是他們不認識這「名」的意義。有許多記錄証明初早期教會的信徒是因「耶穌的名」而遭受到逼迫。耶穌「行的事」也是父上帝的工作。世
人也看見這些事是神蹟,但卻不接納,甚至「也恨惡了」。然後引用舊約的話來支持這樣的逼迫。引用不知來自那裡,最接近的經文是詩35:19;69:4。
門徒就是要在這樣的世界處境中來作見証,但是卻有真理的聖靈來幫助他們作見証。
約15:26-27 清楚說明「保惠師」就是「真理的聖靈」(約16:13)。
約16:1 -4a 「我將這些事告訴」(約14:25)是指約15:20所說逼迫的事。門徒受逼迫的原因也曾經在約15:21-25解釋。受逼迫的結果在這裡也指出來:跌倒、趕出會堂、殺害你們。
「趕出會堂」就是與被本族的人趕出宗會,或繼絕關係,是當時猶太人中在倫理道德方面最嚴重的審判。另一方面,猶太人這樣作認為是在事奉上帝。耶穌也再次講明門徒受逼迫的原因。
約16:4b-15 保惠師的工作
「這些事」當然是指約16:1-2所說跌倒,趕出會堂,殺你們。
「現今我往...」可見這一番說的起因是因為耶穌要離開他們到父那裡去。
「我若去就差他來」從積極的角度來看,耶穌離去而差派聖靈來是「有益的」。從另一個角度來看,並不是說耶穌不離去聖靈就不會來,只是說如果耶穌不離去,聖靈不會完全的來到門徒身上。
「他既來了」是指聖靈來到門徒當中。
「為罪,為義,為審判」這三個觀念都是指同一件事:為罪是使人知覺有罪或是因為不信耶穌,為義是因為被判為無罪或說耶穌往父那裡去完成了救贖罪人的工作,為審判是因為罪人都要受審判或說撒旦(世界的王,代表罪首)要受審判。這是保惠師的第一個工作。
第二個聖靈的工作是引導門徒明白真理。聖靈在這里被稱為「真理的靈」,是因為他的工作而這樣稱呼。可見聖靈會代替耶穌的工作來引導門徒「進入真理」。當然,聖靈也如耶穌一般是「把他所聽見的」或所知道的事,從父上帝那裡交給耶穌的,告訴門徒。(參約8:26-28,38,40,42;12:49;14:10)。聖靈引導人的事可參考詩25:5;143:10。
「將來的事」是指末世的事。聖靈還要來榮耀耶穌;也就是耶穌基督所作的工作。
約16:16-24
把憂愁變喜樂「等不多時」忽然間,耶穌換了話題。但是詳細的看上下文,在約14:19;16:5-6可有提起這樣的事。是指耶穌將要受死。
「再等不多時」應該是指耶穌將要復活。(參約14:19) 因此,門徒會憂愁,就如一位婦人在生產前,原因是耶穌會被釘在十架上。那時「世人倒要喜樂」。當耶穌復活時這些憂愁立刻會變為喜樂。這喜樂是永遠的,也沒有人可以奪去。
「到那日」(約14:20),是指耶穌復活的時間,也是末世成立及開始的日子。
「因耶穌的名」可見在末世門徒要奉耶穌的名來向上帝禱告祈求。「就必得著」是因為門徒與耶穌的關係。
門徒們的「喜樂」也因為禱告祈求而得著更加滿足。當然,是奉耶穌的名才可以得著,這也証實了復活的耶穌(喜樂的來源)是真的。
約16:25-33「用比喻」和「明明」對比,說明比喻是比較是不明顯的教導。
「我並不對你們說,我要為你們祈求」為了清楚說明耶穌並不是一位代求人或中間人,而是說門徒的禱告是直接進到父上帝那裡,因為耶穌在父裡面。(參約12:11-14)門徒可以直接到父面前是因為父本身愛他們。這愛的基礎是門徒愛耶穌也信耶穌。
約16:29 指明門徒忽然領悟了耶穌的談話,或是明白了耶穌這整個晚上的談話。
「知道...因此我們信」可見這兩件事之密切關係:信心是因知道(認識信靠)耶穌而來。
「時候將到」是指耶穌受難的時間到了,也就是被捉去的時間就來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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