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時間:
約有三個月(19:1)。按照地理,書珥是西乃半島一個半沙漠地帶。
2. 事件的目的:
15:25;16:4上帝要「試驗」人(20:20)(原文是Nasa),同時人也在「試驗」上帝(17:2,7)。以色列人對上帝和摩西的埋怨(15:24;16:2,7-8)(來3:7-13)再次証明上帝是提供他們需要的上帝。
15:25忽然提出上帝為以色列民定了律例、典章引起不同的解釋。上帝真正為以色列人定下律法是在西乃山上(20章)。這裡這樣說是因為之前一個字「指示」在希伯來文是“律法”(Torah),因此律法的原意就是上帝的「指示」。好讓以色列人一早認識要遵守上帝的「指示」。
3. 四個危機
(1). 瑪拉:苦水變甜。
(2). 食物。先發怨言(16:3),然後上帝供給。有關食物的分量、收取的規條目的是要他們完全遵守上帝的指示(16:4),也要守安息日(16:25-26,27-29)。上帝也要以色列人收起一些嗎哪作記念(16:32-34)(「嗎哪」=「這是甚麼」16:15,31)。
(3). 磐石出水(17:1-7)。
(4). 與亞瑪力人爭戰(17:8-16)。亞瑪力人是一個遊牧民族,很可能是以掃的後裔(創36:12)。勝利的原因完全是要依靠上帝(17:11)。這姿勢成為了後來以色列人禱告的姿勢(詩28:2;63:4;1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