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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7日 星期一

天國關於現在與未來


    雖然法利賽人不瞭解耶穌基督神蹟的意義,他所行的實際上是表示「上帝的國臨到你們」(太十二28),但是,從另一個角度而言,天國實現在地上卻有待於將來。在耶穌基督的教訓中,我們也可以從多處經文看到同樣的教訓。

    談論耶穌基督與施洗約翰的關係時,我們曾提及太十一12的話:「從施洗約翰的時候到如今,天國是努力進入的。」

    上半句話所指的,是說天國是從施洗約翰以後開始。下半句話的意思,解經家有多種解釋,最適切的應是「天國激烈地臨到」,所用的動態是現在時態,意思是說上帝國以聖靈的大能彰顯了出來。

    另一句重要的話,是路十七21  :「上帝的國來到,不是眼所能見的,人也不得說,看哪,在這裡,看哪在那裡,因為上帝的國就 在你們心裡。」

    這 話顯然也表示天國的存在是一種事實。但它存在的方式,則與「在你們心裡」一語的意義有關。「心裡」一字,原文亦可譯為「中間」,和合譯本小字已經說明。由 於這話中的「你們」指的是法利賽人,倘若譯為「心裡」,含意會說法利賽人已擁有天國,而天國也變成一種心理狀態,與耶穌基督的教訓都不吻合,因此「天國就 在你們中間」較適合。這樣,這話與太十一12所說的便是一樣,我們在、耶穌基督的身上,已可以看到天國的能力。

    但是,另有一些經文卻又明顯地暗示或說明天國尚未來臨。我們可將這些經文歸納為三類。

    第一類經文是耶穌基督論及這個世代的話。他並沒有說當時的世代是光明良善的天國,反而指出當時是一個「邪惡的世代」,污鬼雖然會被趕出,卻仍然可以恢復它的活動,而且可以比以前更猖狂(太十二4345)。同時,他在世時,仍然會受魔鬼的試探(路四13,廿二28),門徒也不例外,因此他們需要祈求上帝保守他們脫離那惡者(太六13)。

    另一類的經文,是耶穌基督所講的天國的比喻。這些比喻表面上顯淺,但實際上卻隱藏了天國的奧秘(可四3334),甚至門徒亦不會明白(可四10);它們的功用,是表明上帝對不信者的審判(可四1112)。在撒種的比喻中,他指出現今的世代是一個挑戰的時刻,世人必須對上帝的道有所反應;真正的門徒是經得起撒但的試探而結實的人(可四120)。稗子的比喻(太十三24303643)基本上與撒種的比喻一樣指出天國一方面已存在,但審判的時刻卻在將來;而它更進一步指出這段時間內,麥子與稗子同時存在。跟著,在芥菜種的比喻(太十三3132)、面酵的比喻(大十三33)和撒網的比喻(太十三4750)中,耶穌基督指出這天國的生長是確定而且大有能力的。換言之,在這些比喻中,我們可以看到在天國實現之前,有一段義人與惡人同時存在的日子,也是一段傳播福音,天國增長的時期。

    第三類的經文,是一些談論將來的話。這包括了,第一、審判的話。在太十九28,耶穌告訴他的門徒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這跟從我的人,到復興的時候,人子坐在他榮耀的寶座上,你們也要坐在十二個寶座上,審判以色列十二支派。」

    門徒在天國裡要與耶穌基督分享王權!另一方 面,馬太廿五章記載的三個比喻——十童女的比喻、按才幹的比喻和綿羊公山羊的比喻,也都提到門徒本身必須面臨審判,而這審判與榮耀的國度都是將來才實現的事。

    此外,也有一些與橄攬山預言有關的經文(可十三,太廿四,路十七2237,廿一536)。這些經文指出世界末期來臨之前,有一段災難的日子,門徒也要遭受逼迫與患難。

    從以上三類的經文,我們可以看到在現今的世代中,天國與邪惡的世界同時存在,而且這情況會延續一段時期,直到審判以後榮耀的國度才完全實現。

世 界


    新約所描述的世界離不開三個意思:被創造的宇宙萬物、人類所居住的世界、敗壞的受造物。

    新約對以上世界的三個觀念給與以下五個清楚的解釋:

1.上帝是創造宇宙和其中萬物的(徒17:24;約1:10;羅1:20;林前8:6;來11:3),這創造包括了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徒4:2414:15;啟14:16)。這些被造物有一個開始(太24:21;羅1:20;約17:24;來4:39:26),一切都由上帝來開始,維持,結束(11:36)

  新約繼續了舊約的觀念,認為上帝創造了世界萬物,也是這世界萬物的主宰。不過,新約把基督“加入”了這解釋:上帝是藉著基督()創造了世界(1:3;1:2),並且這創造是繼續由基督()來維持(1:3)

2.人類住在這世界:因為上帝的救恩是針對人的需要,因此信徒負起了這樣的使命,「你們往普天下(世界)去,傳福音給萬民聽」(可16:15)。這世界有許多邦國(太4:8),有時候還形容這個人住的世界是一個「不敬虔的世界」(彼後2:5)。

3.罪的起源:罪是由亞當“一人”入了世界(羅5:12),因此世人(世界)都犯了罪(羅3:23)。因為罪的入侵,這世界是一個邪惡淫亂的世代(世界)(太12:39;腓2:15),而死也成為了罪的工價。世界也因此在「嘆息勞苦」(羅8:20)中,等候被救贖。

4.魔鬼是管轄這幽暗世界的(弗6:12;約一5:19)。他的管轄當然是“暫時性的”,這段日子是一個「磨難的日子」(6:13)。當然,也要求信徒去認識魔鬼是這屬靈世界/空中的掌權者,魔鬼也掌握了死權。信徒必須與牠戰爭。

5.「基督耶穌降世(進入世界)為要拯救罪人」(提前1:15),也為了毀滅那掌握死權的魔鬼。道成肉身也是為審判世界(約9:39)。

    新約是從這五個角度來詮釋「世界」,因此這樣的認識也成為了基督徒的世界觀(World view),或是基督徒的人生觀。

保羅的世界觀

一. 引言保羅的人觀與世界觀說明了他基本的末世觀。希臘思想中的「人觀」是 「人類學二元論:身體和靈魂」;而希臘思想中的「世界觀」是「宇宙學二元論:地上的和天上的」;人的身體屬於地上的層次,而靈魂屬於天上的層次。然而,保 羅思想的基本結構不是如此,而是「末世的二元論」,是在基督裡,新時代臨到舊時代,保羅自覺站在兩個世代之間。最大的差別在於,希臘人沒有神創造天地這個 觀念,沒有神掌權這超然的啟示,因此希臘人的人觀與世界觀是很狹小的。

二. 保羅的創造觀
是典型的的希伯來創造觀,不是希臘的創造觀,因希臘思想中沒有神創造天地這個觀念:
  1. 神是創造主(弗3: 9;西1: 16)。
  2. 神是由無造出萬物(弗1: 4)。
  3. 神是陶匠-人是泥土,因此當敬拜和感謝神(羅9: 20ff)。
  4. 人與萬物皆墮落-在敗壞轄制下,也在神的審判下(羅8: 20)。
  5. 世界將要過去(林前7: 31)。
  6. 萬物等候得享神兒女榮耀之自由(羅8: 21)。

三. 保羅的世界觀 - 有關「世界」和「靈界」:
保羅論「世界」:保羅用kosmos有五種含意
  1. 宇宙 - 指所有存在萬物的整體,弗1: 4「就如神從創立世界以前…」。
  2. 地球 - 指人居住的地球及歷史的舞台,提前6: 7「因為我們沒有帶甚麼到世上來,也不能帶甚麼去。」在這裏,聖徒不得不與不道德的人接觸(林前5: 10ff),然而也是福音的工場(羅1: 8;西1: 6);與天堂相比,世界是沒有指望(弗2: 12)。
  3. 人類 - 指居住在地球上之人類社會的整體,有一天要向神交帳(羅3: 19「我們曉得律法上的話都是對律法以下之人說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審判之下。」);因此對這世界而言,使徒們是世上的污穢(林前4: 13「被人毀謗、我們就善勸,直到如今,人還把我們看作世界上的污穢、萬物中的渣滓。」),然而神要審判世界(羅3: 6)。
  4. 與神為敵 - 指人類與神比較之下是墮落的,是沈淪在罪中,因而是與神為敵的,林前3: 19「因這世界的智慧在神看是愚拙,如經上記著說:『主叫有智慧的中了自己的詭計。』又說:『主知道智慧人的意念是虛妄的。』」。
  5. 人類的活動 - 不只包括全人類,也包括整個人類屬地關係的複合,例如嫁娶、買賣等人類全部的活動,林前7: 29 - 31「弟兄們,我對你們說,時候減少了,從此以後,那有妻子的要像沒有妻子,哀哭的要像不哀哭,快樂的要像不快樂,置買的要像無有所得,用世物的要像不用 世物,因為這世界的樣子將要過去了。」人類世上的活動都要成為過去。
  6. 「屬世界」= 1). 敬拜受造物過於造物主(羅1: 25);2). 人在受造物中尋求自己的騙傲。
  7. 保羅論「靈界」:論天使、執政的、掌權的、有位的、主治的、有能的,甚至撤但
    1. 天使」何物? - 天使有好與壞:
      1. 好天使:有以下角色
        1. 賜律法(加3:19);
        2. 觀看世人(林前4:9);
        3. 看耶穌升天(徒1:10;提前3: 16);
        4. 與主再來審判(帖後1: 7-8)。
      2. 壞天使:有以下角色
        1. 隔離神的愛(羅8:38);
        2. 引人敬拜天使(西2: 18)。
      3. 結局:基督徒要審判壞的天使,「豈不知我們要審判天使麼,何況今生的事呢。」(林前6:3)。
      4. 「執政的、掌權的、有位的、主治的、有能的」何指? - 可指好天使,也可指壞天使:
        1. 好天使:西1: 16「因為萬有都是靠他造的、無論是天上的、地上的、能看見的、不能看見的、或是有位的、主治的、執政的、掌權的、一概都是藉著他造的、又是為他造的.他在萬有之先.萬有也靠他而立。」(另參:西2: 10,弗3: 10)。
        2. 壞天使:弗6: 11-12「要穿戴神所賜的全副軍裝,就能抵擋魔鬼的詭計。因我們並不是與屬血氣的爭戰,乃是與那些執政的、掌權的、管轄這幽暗世界的、以及天空屬靈氣的惡魔爭戰。〔兩爭戰原文都作摔跤〕」。
        3. 結局:一切邪惡的勢力都因基督的死和高升,得著所有權柄,而終將滅亡。
        4. 「撒但(魔鬼)」的角色? - 是這世界的「王」,是至高獨一真神最大的對頭;保羅並未明說,但卻明說其失敗的命運(羅16:20):
          1. 魔鬼 (弗4: 27;6: 11;提前3: 17)。
          2. 這世界的神 (林後4: 4)。
          3. 裝作光明的天使 (林後11: 14)。
          4. 空中執政掌權者的首領 (弗2: 2)。
          5. 阻擋基督徒作工 (帖前2: 18)。
          6. 誘惑人的 (帖前3: 5)。
      5. 保羅論「世上的小學」:依加拉太書4: 3上下文而言,世上的小學 = 守割禮、守規條、禁慾、律法主義、守節日…,是責備猶太人捨本逐末。

2013年10月1日 星期二

新約神學之上帝論

    一般的研究都認為新約的上帝論與舊約的上帝論並無太大的差別,並而新約各書卷對上帝的觀念也劃一,也就是說含有一個統一性(unity)。既然無大差別,一般學者在編寫新約上帝論時,多是按著主題式來整理資料。我們也按這方式來處理這課題。

    首先,讓我們認識一些背景觀念。

    新約用來形容「上帝」的希臘文字與一般希臘宗教用來形容神的字眼並無分別。希臘人對神的認識含有以下兩個觀念:

一.各樣各類的神:希臘人的宗教是多神論的(polytheistic)。他們多以擬人化(anthropomorphic)的方式來認識神的性情,在他們的文件中時常描述各神如何在人間生活,影響人的命運。而主神宙斯(Zeus)居奧林匹斯山主管其他神的活動和命運。希臘人的神並非宇宙創造者,因此並不超越(transcendance)這宇宙。古希臘文學多描述神與人之間的事情。這些希臘人原始的神觀後來漸漸由哲學家歸納成為一個至高,但非人性的神。

二.非人性化的神觀(non-personal god):希臘哲學思想比較理性化。這些帶有神性的神(divine beings)與他們所說的最高「理性」(rational/reason)相合為一。例如柏拉圖所指最高的理性:善(The Good),就是一個帶有神性的觀念。

  希臘古代的神觀與其他民族的神觀相似,例如中國、印度等等民族。

    猶太人的上帝觀卻與眾不同,也有其獨特的看見,這可能是猶太人一早就從摩西領受了這樣的上帝觀:獨一上帝觀(Monotheistic)及個人(personal)上帝觀的意義。

一.至高的上帝:迦南人多以“以”(el,至高)這字根來形容神。設在山坡各處的神壇的名字自然加上這“以”來形容該處的神。比如,山丘上的神叫以以倫(El-elon至高的神)、以奧琳(El-olam永恆的神)、以撒代(El-shaddai萬能的神)等等。迦南人原本指“以”(el)是獨一至高神。這獨一至高神如果建壇在山丘上就以“山丘至高神”稱呼。學像迦南人,以色列人也以同樣的方式來表達和認識神;以以倫(El-elon至高的神,創14:18-22)、以羅依(El-rohi看顧的神,創16:13)、以奧琳(El-olam永恆的神,創21:33)、以羅依以色列(El-rohi Israel以色列人的神,創33:20)、以撒代(El-shaddai萬能的神,創17:1;28:3;35:11;48:3;49:25;6:3)等等。可見以色列人也使用迦南人的字眼來形容和表達他們的神的屬性(attributes)

  以色列人普遍使用「以羅興」(Elohim)這名字來形容他們的至高上帝,這名字含有獨一之上帝的意義。以羅興雖然是眾數(plural),但這眾數觀念並非指許多神,而是指完美及擁有許多榮耀的上帝。
  可見當時的以色列人也是借用當地人的用字,多方面形容自己所認識的上帝。

二.個人的上帝:「耶和華」(Yahweh)是希伯來民族專用來指那位獨特的、個人的、啟示的、永遠的上帝。舊約學者相信這名字起源從摩西看見燃燒草叢時開始(3:13)。這位上帝是民族性(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是擁有萬軍的上帝、慈悲的上帝、超越眾神之上的神、大有能力的上帝、創造萬物的上帝、賜生命的上帝、統管世界的上帝、聖潔的上帝、審判的上帝等等含義。耶和華的含意無法考究,一般認為就是當日他向摩西顯示的意義:我就是我/自有永有者之意。

      以色列人也為耶和華這字根配合附上其他字眼來形容耶和華;萬軍之耶和華(YHWH Sebboth)雖然沒有在五經、約書亞、士師記出現,但是在先知書卻出現了279次,說明耶和華多次幫助以色列人在戰爭中得勝力。萬軍之耶和華被七十士譯本翻譯成「全能的上帝/主」。這觀今後來被新約作者拾起來使用(林後6:18;1:8;4:8;11:17;15:3;16:7,14;19:15;21:22)。

    以上兩個希伯來文字(以羅興及耶和華)在七十士譯本(LXX)皆被翻譯為θεοs,有時翻譯為「主」(kurios)。一般上,耶和華(Yahweh)多翻譯為「主」。今日許多中譯本皆翻譯為「主」。

藉著以上兩個背景,加上以色列人多年來深感自己的上帝是一位超越者,勝過其他迦南人的眾神,就此認識到他們的上帝是一位獨一至高的真上帝。後來以色列人也稱呼其他人的神並不是真神(耶2:11)。後來以色列人在迦南地更深一層的認識更多上帝的屬性:例如,上帝的慈愛、忿怒、看顧、王權等等。

    除了以上兩個主要觀念,在以色列人的歷史,因為長時期的觀察和認識,更有以下的上帝觀。

三.公義的上帝:聖潔的上帝是全然公義的(詩7:11)。他會按著自己的公義聖潔來審判人的不義。他也藉審判使敬虔的人顯出恩典和慈愛(出34:6;103:8;15:11)。藉著這樣的認識,產生了一種「我-你」的關係;個人可以帶到上帝面禱告祈求。從舊約中可見一些敬虔聖潔的人如亞伯拉罕,各先知,他們時常直接的去到上帝面前呼求他。

四.父親式的上帝:以色列人常把上帝形容為一位父親(出4:22;32:6;63:16;31:9;11:1);他慈悲、看顧、管教、引導、祝福等等。這觀念後來被耶穌拿來發展,在新約中信徒可直接呼叫上帝為阿爸父。

五.歷史的上帝:以色列人看上帝為一位帶動歷史,掌管時間的上帝。他按時間施行他的旨意,並且創造歷史。他永遠信實地幫助以色列人去抗戰異族人的眾神。在這歷史中,他執行他的拯救旨意,這創造了一個“救恩歷史”。

六.敬畏可怕的上帝:猶太教,尤其是拉比式的猶太教,極敬畏上帝。甚至不可直接稱呼「上帝」的名字,從此常以「天」(heaven)或「主」(adonai)來代替之。

七.審判的上帝:猶太人及昆蘭人所認識的上帝是一位將在末世大大施行審判的上帝。當那日子臨到,光明的兒女衪就得保守賞賜,黑暗之子就要受審判。一切必按著衪的時間來施行。

  以上舊約的上帝觀也被新約承接過來,不過新約卻特別注重某些特性。

新約的上帝觀

a.獨一的上帝

1.新約所指的上帝是獨一的神(θεοs)(23:9;3:30;林前8:4-6;3:20;提前2:5;2:19)。雖然新約作者就如舊約的作者一樣承認有“其他”的神(14:15;17:23;19:26),但只有一位活的真神(3:30;3:20;帖前1:9;提前1:17;2:5;25),因此他是「我()的上帝」(2:39;1:8;林前1:4;彼後1:1;4:17)。把其他的神當著是偶像(17:23)。這種獨一的上帝觀為新約建立了排他性的觀念,不能接受其他宗教信仰的神為真神。這觀念一直保存在初期教會甚至到今日的基督教教會。

2.他也是舊約的人所敬拜的上帝(3:13;5:30;22:14)。他是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上帝 (3:13;7:32;22:32;12:26;20:37)。以色列民的上帝 (15:31;1:68;13:17)。他與以色列人立約。新約繼續沿著這觀念來發展,認為新約信徒也承繼了亞伯拉罕的信心,因此舊約的人所敬拜的上帝也是新約信徒所敬拜的上帝,並且與教會立約。可見新約的信徒認為他們是“新約”(耶31:33)的子民,接續以色列人繼續與上帝立約。

3.他是創造者,維持者,世界的主宰(17:24;10:6;3:4)。天是他的座位,地是他的腳凳(5:34;23:22;7:49)。顯出這位上帝擁有這世界,掌管這世界,他的能力達及每一個角落,而撒旦魔鬼只是暫時性的控制這個世界(6:5)

b.上帝的屬性

1.上帝的聖潔:這觀念並不如舊約般的注重,但是卻清楚提出來(17:11;約一2:20;4:8;15:4;16:5)。上帝的聖潔成為信徒的榜樣,信徒也應以上帝的聖潔作為聖潔生活的最高標準(彼前1:16,cf.11:44-45)

2.公義的上帝:舊約的觀念多認為他會公平審判。保羅書信提出說真的公義是從上帝而來(10:3;3:9),甚至說基督成為罪人是上帝的公義 (林後5:21)。新造的人是按公義與聖潔來創造(4:24)

3.榮耀的上帝:新約也像舊約一樣常常論及這觀念。行神蹟是榮耀上帝(2:12;5:25-26;15:31;7:16;18:43)。耶穌登山變形彰顯了上帝的榮耀(17: 1f f;9: 2f f;9: 28f f)。上帝是「榮耀的父」(1:17)。信徒所作所為都要榮耀上帝(15:7;林後4:15;1:11;2:11;彼前2:12)。啟示錄常提出說在榮耀中崇拜上帝 (4:11;7:12;19:2)

4.個人的上帝:舊約多用「擬人法」來表達上帝與人的密切關係:「上帝的眼睛」、「上帝的膀臂」、「上帝的聲音」、「上帝的心懷」等等擬人詞語。在新約,這些擬人詞語不多,因為基督已道成肉身親自向人顯現。他藉著「基督的面」向人顯現(林後4:6)。他知道人(16:15;8:27;林後11:11;1:24;15:8)

   「新約」的上帝是個人的,每個人皆可親自來到上帝面前(8:10-12)。信徒有上帝的靈,也藉著這靈明白上帝(林前2:10-12)。信徒可藉著禱告向上帝直接祈求(:6:23)
  新約突出這個人的觀念。多位新約作者藉著主耶穌基督的工作來發展這神學觀念。基督的死使人與上帝的隔膜解除了並且與上帝和好(5:1,10),從前罪人是遠離上帝的人,現在卻藉著基督的血得與上帝親近(2:13),也因耶穌的血,可以坦然進入至聖所,來到上帝面前(10:19-22)。    

5.永恆的上帝:上帝是永恆的(16:26),他不會朽壞(1:23)。他是看不見的(1:20;西1:15),但是可以從耶穌基督的身上看見這位上帝,因為上帝本性一切的豐盛,都有形有體的居住在基督裡面(西2:9)

6.上帝是愛:上帝是愛(約一4:8)。他藉著衪的兒子來拯救罪人証明了他的愛(3:16)。上帝愛我們(約一4:8),我們是他所愛的(林前13)。這上帝為愛的觀念成為了信徒生活和行事的準則(林前13:1-2)。聖靈將上帝的愛澆灌在信徒心裡(5:5)。舊約對上帝是愛這觀念並沒有清楚描述,但是新約卻特別注重表達這觀念。

7.上帝是拯救:因為天父是拯救的主動者,天父與基督都是救主(提前1:1;2:3;4:10;1:3;2:13;3:4)。天父差派他的兒子來到世界(4:4),也藉著他兒子的死而拯救我們(3:16;約一4:10)。上帝的拯救藉著十字架說明了這是上帝的能力和智慧(林前1:18,24)。這救恩的信息也稱為「上帝的福音」(15;16)

c.三位一體的上帝

    新約沒有直接使用這字眼,也沒有完整地詮釋,但是在多方面顯示出這觀念。特土良在辯駁異端者時第一次使用這「三位一體」(Trinitas)名詞用來說明聖父、聖子、聖靈這三個位格為同本質(equal essence),因此是上帝(Against Praxeas 3,11,12)。後來在尼西亞大公會議上決定使用「同一本質」(homoousios)說明聖子和聖父為同一本質。新約最清楚論及三位一體的經文公推林後13:13,另外馬太28:19提到為信徒施洗時是奉這三位一體的名字。新約另外多方面使用兩位的描述。

一.父-子:「我與父原為一」 (10:30,cf14:6-10)。「一位上帝,就是父...一位主,就是耶穌基督」(林前8:6)。「只有一位上帝,在上帝與人之間只有一位中保...仍是基督耶穌」(提前2:5)

二.父、子、靈:「奉聖父聖子聖靈....(28:19;cf.林後13:14(祝福詞); 林前12:4;4:4-6(各是一位);彼前1:2)。 

三.位格分別:父差子(4:4),父賜聖靈(14:16),子差聖靈(15:26;16:7),父差子的靈(4:6)一起說明父、子、聖靈各擁有自己的位格(personality)

  以上資料只能說明初早期教會並不像後期的教會擁有一個完整的三位一體教義。今日的基督徒一方面必須藉著基本的經文,另一方面加上後期教會的解釋來講解三位一體論。也必須指明對這三位一體的認識是藉著聖靈而來,也是上帝的啟示,而且超越人類物質的邏輯理解。

d.上帝與人的關係

1.尋找人的上帝:藉著耶穌,上帝主動尋找罪人(15的三個比喻:迷羊、失落的錢、等候浪子)

2.邀請人的上帝:大筵席的比喻(22;14: 16f f)。叩人心門的上帝(3:22)

3.上帝是父:「我們在天上的父...(6:9)。進入父的國(13:43)。「你們的父」(20:17)。天父的兒女(5:44; 約一3:1-2)。「阿爸父」(8:15;4:6)。上帝為父(約一2:14-24)。我們得父的產業(西1:12)。這光榮都是因為基督的原故(3:26;4:5;1:5,11;3:6)

新約中認識上帝的方法

一.普遍的啟示:普遍啟示(general revelation)也稱為自然啟示(natural revelation)。新約並不太推崇這種啟示法,但也不忽略;「上帝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裡,因為上帝已經給他們顯明。自從造天地以來,上帝的永能和上帝性是明顯可知的,雖然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1:19-21)另外,人的良心/是非之心也可領受普遍的啟示「沒有律法的外邦人...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裡,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証,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或以為是或為非。」(2:14-15)

二.特殊的啟示:這是新約特別注重的啟示,也認為這是唯一的方法可以認識真上帝。一般上,特殊啟示可以 劃分為三種;即上帝的顯現,先知之言,神蹟奇事。雖然這三種形式在新約皆有記錄,但是最重要的特殊啟示,無疑是道成肉身的耶穌基督。這是上帝顯現的最高 峰,也是啟示中最完全透澈的啟示。耶穌基督「本有上帝的形像」(2:6),充分顯明上帝(1:1,18),並且「上帝一切的豐盛,都有形有體的居住在基督裡」(西2:9)。耶穌親自門徒說:「你們若認識我,也就認識我的父;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14:7,9)。在末世時,一切的顯現都是有形有體的「我又看見聖城新耶路撒冷,由上帝那裡從天而降,我聽見有大聲音從寶座出來說,看哪,上帝的帳幕在人間。他要與人同住,他們要作他的子民,上帝要親自與他們同在,作他們的上帝。」(21:2-3)
    另外,新約更強調個人親自的認識。這也是舊約所預言的「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上帝,他們要作我的子民...因為他們小至大都必認識我。」(8:10-12)上帝也將以另一種形式與信徒同在「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這是真理的聖靈...你們卻認識他,因他常與你們同在,也要在你們裡面。」(14:16-17)這真理的聖靈「要引導你們明白一切的真理」(16:13)

結論:雖然有許多關於「上帝」的觀念無法詳細討論,但是我們可以為新約的上帝觀作以下的結論:
a.新約作者都接納舊約的上帝觀。
b.因基督的原故,新約作者對上帝的認識擁有更多不同的「畫面」。基督成為了上帝向人的最終和最完整的顯示。
c.新約作者之間的上帝觀可說有「統一」(Unity) 的看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