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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19日 星期二

教牧書信受信人提摩太與其工作行蹤

    提摩太生長於路司得,父為希臘人,母為猶太人(徒十六1)。他自幼受外祖母羅以及母親友尼基影響,熟習舊約聖經(提後一5,三15)。但從其母與希臘人通婚,及提摩太在孩童時未受割禮等事,顯出他們非出自嚴格律法主義家庭,因而容易接受保羅的信息。

    他可能是在保羅第一次傳教旅程中(約A.D.47),在路司得由保羅帶領信主,並且被稱為保羅屬靈的兒子(林前四17;提前一2;提後一2)。也因此,提摩太能如此熟悉保羅首次旅程中所遭遇的苦難(提後三11)。由於他十分長進,為人可靠,得到所屬社群的稱讚,保羅便揀選他一同參與第二次佈道旅程的工作(徒十六13,約A.D.51),並且得到當地教會長老的任命作主聖工,保羅也親自參加了那次隆重的「按手禮」(提前一18,四14;提後一6),此後提摩太便與保羅到處宣教,成為親密的同工(羅十六21;帖前三2)。

    提摩太與保羅一同來到歐洲傳福音,可能在到達腓立比時奉命留下工作,然後在庇哩亞歸隊,並與西拉在庇哩亞扶助那剛成立的教會(保羅先抵雅典;徒十七1015),後來在雅典與保羅相會(帖前三12)。以後又被差回帖撒羅尼迦去鼓勵、造就那邊的教會。及至保羅離開了雅典並開始在哥林多傳道之時,西拉與提摩太再一同「從馬其頓來」與保羅同工(徒十八15;帖前三6)。當保羅兩次從哥林多寫信給帖撒羅尼迦教會時,也都特別提到提摩太的名字(帖前一1;帖後一1)。

    在第三次佈道旅程中(約A.D.53/5457/58),提摩太與保羅在以弗所工作許久,從以弗所保羅又差他從陸路去馬其頓和哥林多(徒十九2122;林前四17,十六10)。後來,又回到馬其頓和保羅會合(林後一1),此後隨同保羅到哥林多(羅十六21),與其他同工隨保羅回馬其頓,再先到特羅亞等候保羅(徒二十35)。之後,大概也跟保羅一起到了耶路撒冷(林前十六3)。再來的一段時間,聖經就未再提到提摩太的事蹟,直到保羅首次在羅馬坐監,兩人又再度有親密的屬靈接觸(腓一1;西一1;門1)。當保羅預料自己不久將被釋放時,他告訴腓立比信徒,要差遣提摩太先到他們那裡去(腓二2429)。

    接著又一段資料空白,直到保羅從羅馬監獄獲釋,重返亞西亞、馬其頓時,曾吩咐提摩太留在以弗所負責選拔教會領袖及牧養信徒的工作(約A.D.62)。由於提摩太年輕(提前四12),生性寡言怯懦(林前十六10;提後一67),且健康不佳(提前五23),面對重任和異端的危機,難免力有不逮。

    因此,保羅在再訪以弗所之前,先寫提摩太前書(約A.D.63)給提摩太,對他多方鼓勵。當羅馬皇帝尼祿逼迫基督徒(約A.D.66),保羅因此再度被囚於羅馬獄中。他自覺沒有獲釋希望,面對殉道的可能性(提後一816,四68),遂寫信給遠在以弗所的提摩太,盼望他趕來相會,並給予這位年輕牧者有關個人生活及事奉的囑咐。

教牧書信寫作風格的特色

    論到教會的組織,也有人主張教牧書信中所呈現的乃是具有教會後期組織的現象。但詳查書信中並沒有提及長老、執事工作的範圍,而長老與監督的名稱可交換採用(多一57),顯示教會的組織雖漸上軌道,但仍未發展至第二世紀的情況,應是使徒時代後期的教會組織無誤。

    至 於個人的寫作風格、內容及用語修辭,與保羅早期其他書信,似乎有些程度上的差異。一方面可能是作者的文筆隨著年紀增長、環境變遷、對象不同會有所改變。另 一方面,也會隨著不同的代筆人而有不同風格的呈現。從保羅大部分的書卷中,提到自己的寫作時,都會提及一位同工,如所提尼(林前一1)、提摩太(林後一1;腓一1;西一1)、西拉和提摩太(帖前一1;帖後一1),德丟(羅十六22)。他們有可能就是代筆者,照著保羅的思想用自己的話表達出來,最後由保羅看過、修改,並且於信尾親筆問安簽名,以確保該信的內容(帖後三17)。

    因此教牧書信與保羅前期書信文筆上略有差異實不足為奇。那誰是教牧書信的代筆者?從聖經知,在那時除了路加之外,沒有人跟保羅在一起(提後四11),因此代筆者極有可能就是路加。若果真如此,路加福音、使徒行傳及教牧書信,就連成一部完整的初代教會福音歷史,從耶穌在伯利恆的誕生(B.C.5)到保羅在羅馬的離世(約A.D.67),真是太奇妙了。

教牧書信所論及異端的特徵

    對 於有人認為書中內容抨擊的異端似為第二世紀的諾斯底主義,不是保羅時代的東西。的確,書信中所排斥的異端雖似諾斯底主義,但我們不能斷言這些是反映第二世 紀的情況,因第一世紀期間諾斯底主義已薄具雛型,並對教會造成衝擊。從新約的書信我們都可清楚看到諾斯底思想的影子及其對教會不良影響。

    我們也可從教牧書信看出當時異端的特徵:

1.深具猶太色彩

    提多書形容傳異端者為「奉割禮的」(多一10),又警戒信徒不要聽「猶太人荒渺的言語」(多一14)。可見,書中所謂「家譜的空談」和「因律法而起的爭競」(多三9),應該和猶太家譜、摩西律法有關(提前一4710)。

2.內容荒渺無憑

    保羅形容異端為「荒渺的話語」(提前一4;提後四4;多一14)、「世俗的虛談」、「似是而非的學問」(提前六20;提後二16)。而這類的學問只流於辯論,生出嫉妒分爭,對敬虔和真理的追尋毫無益處。

3.道德偏離標準

    異端分子一面「禁止嫁娶」、「禁戒食物」(提前四3;多一15),有禁慾思想;另一面卻「以敬虔為得利的門路」(提前六5;提後三56),行事悖逆神(多一16),多多地放縱肉體的慾望。

4.信仰不符正統

提摩太前書指出許米乃和亞力山大二人已偏離真道(提前一1920),後書則提到許米乃和腓理徒聲稱「復活的事已過」,敗壞好些人的信心(提後二1718)。此所謂「復活的事已過」,可能是說信徒所經歷的是靈性的復活,將來不會有肉身復活的事。

綜觀上述之異端,明顯崇尚虛渺的知識,低貶人的肉身,致有禁慾和縱慾的作法,與否認信徒身體復活的言論。可歸結此異端,為主後第一世紀中帶有猶太色彩的諾斯底主義思想雛型。

保羅的教牧書信

  保羅為了倍增傳道的效果,特別差派代表去牧養各個不同 的教會,「教牧書信」就是要輔導、鼓勵兩位年輕牧師:以弗所的提摩太和革哩底的提多。兩個教會的共同問題是:合格領袖的設立,屬靈成長的冷卻和背道叛教等 等。保羅向這兩位年輕的傳道人發出挑戰,那就是:在信心裡站立穩固,誓死遵守上帝的真理,忠心力行上帝的託付。
重點
提摩太前書
提摩太后書
提多書





















1-           2
3           -6
1           -2
3-           4
1-           2
3
主 題
領袖手冊
戰鬥手冊
行為手冊
同工
敵對
命令
地點
馬其頓
羅馬監獄
可能是哥林多
時間
約主後62-63
約主後67
約主後63

教牧書信的重要教訓

一、從教牧書信中看教會的各種制度

1.管理制度

- 監督﹙提前3:1﹚  
- 長老﹙提前5:17,19
- 執事﹙提前3:8,11

2.薪酬制度

- 對長老及傳道人﹙提前5:17,18

3.慈惠制度

- 對寡婦的照顧,列名作冊﹙提前5:3-16

4.申戒制度

- 對處理控訴事宜﹙提前5:19,20
- 警戒分門結黨的﹙多3:10,11

5.教會秩序

- 有關老少、男女、家庭、主僕之間關係的標準﹙提前5:1-8; 6:1,22:1-10

6.敬拜程序﹙提前2:1,2,8-11; 4:13

二、「監督」與「長老」之關係

「監督」即「長老」「指同一種人,同一種職任的兩種名稱,兩個稱呼是可以互換的﹙多1:1,720:17,18﹚。

1.監督:指他的職責──監督、視察,是指責任的範圍。
2.長老:指他的身份──年長、老人,暗示他的成熟與尊嚴。

三、長老與執事之資格﹙提前3:1-31:5-9﹚可歸納為七個重點:

1.心志條件──如:想要得,羡慕善工。
2.道德條件──如:無可指責,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不貪財,不自高自大
3.心智條件──如:有節制、自守、端正。
4.人際條件──如:樂意接待遠人、溫和、不爭競、不打人、不說讒、言不一口兩舌。
5.家庭條件──如:好好管理自己的家及兒女。
6.社會條件──如:必須在教外有好名聲。
7.成熟條件──如:初入教的不可作,固守真道的奧秘善於教導。

四、保羅在教牧書信中特別強調──「純正的道理」。

如:敵正道﹙提前1:10
純正的話、敬虔的道理﹙提前6:3
純正話語的規模﹙提後1:13
純正的道理﹙提後4:3
真實的道理、純正的教訓﹙多1:9
純正的道理﹙2:1
「道理」──教義、教導、指導(Doctrine, Teaching, Instruction)。

五、各樣的教訓﹙提後4:2

1.「正道」(純正道理、話語、教訓)──使人正確、清楚、完整的認識上帝 sound, whole, strong, healthful, right﹙提前1:10; 6:3提後1:13; 4:3;1:9,13;2:1,2﹚。

2.「善道」(好的)──對人有益處,造就人、釋放人ideal, good, beautiful, excellent﹙提前1:8; 4:6; 6:12提後1:14﹚。

3.「敬虔的道理」──使人敬畏上帝,過敬虔的生活 godliness, holiness﹙提前3:16; 6:31:1﹚。

六、傳道的方法﹙提後3:16; 4:2﹚。

1.各樣教訓﹙Teaching﹚──全備的真理,教義。
2.教導人學義﹙Training﹚──學習、操練、訓練。
3.責備人﹙Correcting﹚──糾正錯誤、使人自覺有罪。
4.警戒人﹙Rebuking﹚──斥責。
5.勸勉人﹙Exhorting﹚──安慰、勸戒、不致絕望。

教牧書信的寫作年代與歷史背景


  假設教牧書信是由保羅執筆,那麼,提摩太前書便可能是保羅第一次在羅馬被囚而獲釋後(約主後61),和第二次入獄之前(約主後64-67尼祿逝世年間)寫成的。至於地點方面,保羅把提摩太留在以弗所後,便繼續前往馬其頓(提前1:3),他可能就在那裡寫下提摩太前書。本書當然是寫給在以弗所的提摩太。

  保羅把提摩太留在以弗所管理教會(提前1:3)。保羅在第二次旅程中,本想前往亞西亞(而以弗所就是那裡的主要城市)但卻遭到聖靈的攔阻。他於是繼續前往馬其頓和希臘(徒16:6)。在結束第二次旅程的時候,他們略為探訪了以弗所(徒18:1920)。在第三次傳道的旅程中,他以以弗所為活動的中心,並在那裡住了3年(徒19:-20:1)。保羅第一次在羅馬被囚時,寫下了以弗所書。不過相隔了好幾年,他又寫下提摩太前書,給當時在以弗所的提摩太。

   神學大致上,我們可以說提摩太前書的神學,完全與保羅的其他書信和新約整體的神學一致。上帝的主權與愛,清楚而重複地在書信中表達出來。作者常指出耶穌 是真正的上帝,同時,也是真正的人。救恩是透過基督、藉著在上帝裡面的信心而得著的。律法並不能拯救人,因為所有人都已違犯了律法。然而,律法是好的,是 上帝給予一個得救之人的指引,引導他們過討上帝喜悅的生活。

  信中的內容多半圍繞教會。所有的基督徒也應是教會的一分子。他們可在教會大大地發展基督徒的品格,他們在教會中,比在教會以外,能更有效地事奉上帝。教會需要有組織,以致能有效地把工作完成。教會必須常常盡力遠避異端,並教導福音的真理。

本書特別充滿勉勵和勸告,由老牧者向年輕牧者──老牧者在信心中親愛的兒子 ──所發出的。

教牧書信作者之確認


從十八世紀初開始,解經家已將提摩 太前書、提摩太后書與提多書合稱為「教牧書信」,因為它們針對牧者在牧養教會上提出了寶貴的教導。舉凡教會行政的要領、純正教訓的持守及聖潔生活的追求, 都有重要的提示。傳統的主張,都認定是保羅晚年的作品,是寫給他的接班人提摩太和提多至情至性的書信,教導他們如何面對內在假教師錯誤的教導及外在因福音 所遭受的苦難,勇敢地處理教會問題。

雖 然,從第二世紀中葉起即有馬吉安(當時即被視為異端)不承認此三封書信為正典,十九世紀又有杜平根學派的包珥認為不是出於保羅的手筆,當被視之為偽經。許 多的作者,也就書信中所呈現的歷史事件、書信內容、語言修辭、教會組織、神學教義及倫理道德提出反對保羅是作者的證據,但這些看法也多有漏洞,不足以推翻 保羅是作者的觀點,我們都可以適切的回應。

從聖經的內證(信中說明這些信是使徒保羅寫成的)及當代教會歷史的外證(初代至下個世紀的教會,對這些信是由保羅親自寫成的認定),都可作為支持保羅是作者的論據。

教牧書信的作者


  提摩太前、後書與提多書合稱為教牧書信,是三封寫給兩位年輕牧者的信件,內容關乎以弗所和革哩底教會中,對牧養問題的處理方法。

  上述三封書信在第1節,均指出保羅是作者。自愛任紐(約主後185)的時候開始,早期教會傳統只以保羅為教牧書信的作者。在這些信件中,有許多地方列舉了保羅個人的生平,因而有力地證明保羅確實就是教牧書信的作者。然而,許多學者基於以下的原因,反對保羅是作者。

   他們指出教牧書信中所用的希臘文詞彙,並沒有在保羅其他的書信中出現。這些信件的主題內容,也與其他書信有別。可是,作者在這裡處理的,是一些關乎教會 在組織和紀律等較技術性的問題──一個傳道者寫給其他的傳道者。再者,保羅是一個受過高深教育的人,所應用的詞彙,甚為豐富。教牧書信中,特有的詞語也不 會超越保羅的字庫以外。由於保羅經常請人代筆,所以一些不常見的詞語,可能就是出於這些文士。

   另一個反對的理由是,信中提到保羅某些旅程,跟使徒行傳所描述的並不相符。若認為保羅確曾寫作教牧書信,及作過其中所提及的事情,便是相信他已經從羅馬 獄中釋放出來,然後前往革哩底、以弗所和馬其頓各地,使徒行傳沒有提及這些後期的旅程,因為使徒行傳的作者可能有意以保羅在羅馬下監來結束其書信。一些法 律上的證據顯示,保羅在當時若沒有被定罪,兩年後便自動會獲釋。

  一些學者爭辯說,教牧書信提及已發展的教會,證明是後於保羅在世的日子。其中曾提及長老、監督和執事等職任。其實,長老已見於舊約時代,監督則是地方教會裡的幹事,幾乎可以肯定與長老相同。此外,保羅在其書信中,如腓立比書一章1節,也有提及執事。多半保守派的學者和許多其他的學者,都極力主張保羅是三封教牧書信的作者。當然,聖靈可以揀選和默示另外的人,但似乎有更多正面的證據,支持聖靈揀選了使徒保羅的看法。

教牧書信

[作者]

提摩太前、後書和提多書這三卷書信合稱為「教牧書信」,因為其內容明顯的是討論教會管理及教牧所遇到的問題。

      近年有許多新派學者懷疑保羅是教牧書信的作者,他們從四個方面懷疑這些書信的權威:

   一.年代的問題:認為教牧書信內的事蹟不符合保羅的生平。

   二.教會組織問題:認為書信內所描寫的教會組織不可能早在保羅在世時就有那麼完整,應該是在保羅時代以後的教會才有如此完整的組織。

   三.教義上的問題:認為書內所談論的異端是屬於第二世紀的。

      四.文學上的問題:認為書內缺乏保羅常使用的神學術語。

      按以上所列,可見新派學者完全否認書信內保羅的署名。另外,初早期教會也有許多證據證明教牧書信是保羅所寫。

      羅馬的革利免早在第一世紀寫信給哥林多教會時常引用教牧書信的經文,可見教牧書信早就在第一世紀內寫成。
 
      愛任紐曾說教牧書信是保羅所寫。

以弗所書與歌羅西書的比較


以弗所書共有 155 節,雖然其中 78 節與歌羅西書相同;還有不少意義相同,詞句略異者。雖然如此,這兩本書強調的重點仍然各有不同:

             以 弗 所 書
       歌 羅 西 書
 基督與教會( 4:15-16) 
 基督與宇宙萬物(西 1:15-17)
 教會是基督的身體( 1:23, 4:12)
 基督是教會的頭(西 1:18)
 比較少個人性
 多個人性、地方性(西 4:10-18)
 間接與異端挑戰( 4:14)
 直接與異端挑戰(西 2:8,16-23)
 藉基督猶太人與外邦人和好( 2:11-22)
 藉基督萬有與上帝和好(西 1:20) 
 奧祕指的是猶太人與外邦人同為後嗣,同為一體, 同蒙應許( 3:6)
 奧祕指的是基督(西 2:2-3)
 帶著得勝的語氣 ( 6:13,18 )
 帶著嚴謹和爭戰的語氣(西 2:8,18,23)

基督頌詩 (Christological Hymns)


    聖經學者相信保羅書信中多首的基督頌詩是初早期教會所使用的詩歌。頌詩的內容反映了當時信徒/教會的信仰告白。每一首詩歌皆以詩體的形式寫出。相信這些頌詩還沒有形成詩歌之前,它們可能出現在教會的認信文中(confession),這當然是新約最早期的神學資料,被保羅或新約作者引用。藉著這些基督頌詩,讓我們看見初早期教會如何理解基督的身份。共有四首主要頌詩。

a.腓26-11

      2:6 他本有神的形象,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
2:7 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象,成為人的樣式;
2:8 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
2:9 所以,神將他升為至高,又賜給他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
2:10 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
2:11 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使榮耀歸與父神。
 

說明基督的「先存性」(Pre-existence),有上帝的形像(具有神性)、與上帝同等、道成肉身是虛已(倒空自已 Kenosis)來到人間、具人的樣式(人性)、死在十字架上,升天為至高。讓我們看見一個拋線形式(parabolic)的基督論觀念。巧妙地掌握著基督的人性和神性。

b.西115-20

       1:15 愛子是那不能看見之神的像,是首生的,在一切被造的以先,
1:16 因為萬有都是靠他造的,無論是天上的、地上的、能看見的、不能看見的,或是有位的、主治的、執政的、掌權的,一概都是藉著他造的,又是為他造的。
1:17 他在萬有之先,萬有也靠他而立;
1:18 他也是教會全體之首,他是元始,是從死裏首先復生的,使他可以在凡事上居首位,
1:19 因為父喜歡叫一切的豐盛在他裏面居住。
1:20 既然藉著他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成就了和平,便藉著他叫萬有──無論是地上的、天上的──都與自己和好了。

上帝的像(Eikon上帝完全的顯示)、是首生的(先存的)、萬物靠他而造、又是為了他而造的、也繼續靠他而維持、是教會之首、是死裡首先復生的、上帝的一切豐盛在他身上、死在十架上、使萬有與上帝和好。保羅以這首頌歌來抗辯當時出現在哥羅西的幻影主義的基督論,有意說明基督並不是一個虛幻的人物。

c.來12-3

       1:2 就在這末世藉著他兒子曉諭我們;又早已立他為承受萬有的,也曾藉著他創造諸世界。
1:3 他是神榮耀所發的光輝,是神本體的真像,常用他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他洗淨了人的罪,就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邊。

作者首先在來11說明上帝在末世藉著他的兒子向我們(基督徒)啟示,有意和舊約的先知啟示作一個比較,說明基督所帶來的啟示如何超越舊約的啟示。

   接下來,運用一首基督頌歌劃出七個上帝兒子的特質:承受萬有的、藉著他創造諸世界、是上帝榮耀所發的光輝、是上帝本體的真像、用他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他潔淨了人的罪、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邊,這七個基督身份要素來說明基督的超越性。

d.提前316

       3:16 大哉,敬虔的奧祕,無人不以為然──就是神在肉身顯現,被聖靈稱義(或譯:在靈性稱義),被天使看見,被傳於外邦,被世人信服,被接在榮耀裏。
 
相信這是初早期教會中一首頌詩的一部份,被保羅引用:特別說明基督的工作;在肉身顯現、被聖靈稱義、被天使看見、被傳於外邦、被世人信服、被接在榮耀裡。

  這些頌歌的內容一起表達了初早期教會的基督論。雖然這些頌詩很簡短,但是卻是精澈地表達出基督的身份,這也給我們看見當時教會已經能夠清徹地描述基督論。

保羅的作品之語文特色


   
新 約的書信較使徒行傳難讀,主要因寫作題材的緣故。就性質而言,敘事文比概念性的討論,來得容易明白。大多的敘事文都是具體的;然而,新約的書信大多涉及非 感官的、抽象的事物。羅馬書便是這類書信的佼佼者。羅馬書的思想非常深奧,但讀這書的人並不會認為,保羅跟路加一樣,曾受過同等的教育。羅馬書成為基督教 上乘的經典作品,不是因保羅飽受希臘學術的訓練,乃是由於他凌厲的詞鋒和豪邁的情感。然而,也許我們應聽聽一位希臘籍的古典文學家對保羅的評論:「保羅 ⋯⋯取了中庸之道,寫出了他那時代的一般知識分子所用的語文。」

   
保羅的作品,除了有以上所提的語文特色外,還有另一些特點值得注意。保羅有時也採用冗長的句子,一氣呵成來表達他的思想。例如,歌羅西書一章35節。學者都認為,保羅這裡說話的格式,跟他在其他書信所用的一樣,即依循著一個有點兒公式化的格式,來表達他對收信人熱切的欣賞和信任。這樣的話當然會因應場合而有所不同,也因著多番使用而熟能生巧。歌羅西書一章920節是另一個例子。保羅用這句長話,一氣呵成地總括了他所傳福音豐富的內涵和能力。同樣的句式 也可在以弗所書找到。除了在一章314節外,以弗所書中別的地方,也有不少同樣氣勢磅礴的句子。保羅這些說話都是以一般日用希臘語文寫成的;其風格可媲 美希臘東正教的崇拜公禱文。

   
此外,保羅在腓利門書對腓利門那種迫切而圓滑的懇請技巧,以及多次採用一些與阿尼西謀的名字意思相關的字詞的寫作手法,也值得我們注意。類似的文字遊戲也出現於腓立比書四章2節;那裡,保羅把友阿蝶(其意是「一帆風順」或「成功」)和循都基(其意是「走運」或「成功」)連在一起,提醒教會切勿有紛爭之事。保羅這樣一個帶有諷刺意味的文字把戲,難道不是刻意安排的嗎?

   
希伯來書的語文,明顯跟保羅的語文很不同。讀者看不出其獨特之處,只因這些特色給翻譯本淡化了。亞歷山太的革利免( Clement of Alexandria )最早研究希伯來書的語文。他指出,希伯來書的希臘文與保羅的希臘文有很大的差異。

保羅書信格式


    保羅的書信(Pauline Epistles)佔了新約聖經最大的篇幅。這說明保羅喜歡寫信給他所關心的信徒。他的書信也是按照當時通用的格式來書寫。書信格式約可分為三大部份:
一.署名和問候:
a. 首先,信的開頭提出寫信人的名字,然後是收信人的名字。               
b. 接著是問安的話。保羅的問安方式稍與一般的不同,他把傳統希伯來人的問安,「平安」(Shalom),再加上基督徒式的希臘問安,「嗯惠」(Grace)

c. 為收信人的健康感謝。保羅也時常將收信人一切可稱讚之處向上帝獻上感謝。
二.書信內容:保羅也把它分為兩個部份:
    a. 教義性的教導:通常是為了回答讀者的問題,或是把福音講解。
    b. 談論基督徒的實踐生活。
三.結語:
a. 個人的消息和問安。多半是教會或教會中人的消息。         
b. 祝福。

保羅的思想

  
. 基督的影響

    近代學者們研究保羅神學,多從猶太背景來著手。這有其對的一面,但猶太的影晌並不是保羅思想的中心。根據保羅的生平而言,他一方面是純粹猶太法利賽門的人(3:1-6),另一方面又出生於外邦之地(21:39;22:3),也認識許多希臘思想(17:28),最後長期作「外邦人的使徒」(1:6;11:13;提前2:7)。但是論及他的教導和神學,基督的教訓及初早期教會傳統才是真正的保羅神學背景。在腓立比書,他也提到心目中最要緊的,並不是猶太背景,而是作為一個基督徒所相信的耶穌基督(3:4-8)。當然,保羅對這個背景的啟迪卻是那大馬色路上的經驗」(9:1-22)。基督的影響可從兩個方看出來:

  舊約的基本教訓

    保羅所談論的資料可說以舊約聖經作為教訓的根據與基礎。他經常引用舊約經文來支持他的論點。他取用舊約的手法雖然與當時的猶太拉比相似,但是結論並不一樣。這是因為他基督的影響。例如,他同樣的談論亞當所犯的罪時(5:12),並不因此停在罪的來源,而是與基督所帶來的恩典來作比較。

  基督的救恩

    保羅的神學是以基督為中心。從哥林多前書的談話中,保羅重申他的神學內容:「第一,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林前15:3-7)。保羅在彼西底的安提阿講論上帝與以色列人在歷史上的關係時,也提及耶穌的降生、先鋒、受害、死亡和復活(13:23-31)

    我們可以說,在保羅的書信中,注重的並不是耶穌的歷史性,而是這歷史的耶穌的生、死、復活。

. 上帝作為基本精神

    論及基督與救恩的事時,保羅自然而然提及上帝的工作和時間表。在他看來,上帝有一套計劃。

    啟示和權柄都是從上帝而來:保羅談及他所傳的福音時,堅持說不是出於人的意思(1:11-12)。而是上帝「樂意將他兒子啟示在我心裡」(1:16)

    上帝愛的心意:在保羅的教訓中,整個救恩實在彰顯出上帝的愛和主動。 8:29-30,說:「他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傚法他兒子的模樣,使他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預先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

這兩節經文中所提及的救恩的程序,事實上都是以上帝為主詞。也就是說,救恩是上帝所作的工作,而在這工作中,保羅所看到的,是上帝愛的彰顯。

    恩典:這是保羅用來形容福音最重要的名詞。在他來看,上帝救恩的特性,便是恩典。恩典是「出於恩典,就不在乎行為」(11:6)。人的得救和被揀選是基於上帝的恩典(11:5; 2:8)。而且保羅也認為因信稱義(3:24),在基督裡的盼望與安慰(帖後2:15-17; 林前1:4),甚至行善的力量(林後8:1),都是上帝的恩典。甚至信主後,信徒也是「站在的恩典中」(5:2; 12:6)

. 救恩的途徑:信心和聖靈

A.律法與信心:

根據保羅的教訓,信心並不是一種具有功德性的行為,因此不是得救的根據,而是得救的途徑和工具(2:8)。保羅會說信心是稱義的條件(5:1; 2:16),並不是得救的根據。保羅是在這的思想之下反對猶太人以律法作為得救的根據。另外他也說出律法的許多好處;律法指出甚麼是罪(5:13; 提前1:9-10)

      保羅強調信心,同時並沒有否認行為的重要。他提到「信心所作成的工夫」(帖前1:3)。「信心會產生愛心」(5:6)。信心也並不是迷信,它有歷史的根據——上帝在耶穌身上的作為是信心的憑據。

B.肉體和聖靈:

在加3:2-5 保羅談及行為與信心的對立,也將肉體與聖靈對比。在他看來,若有人要靠律法的行為稱義,這人便是「靠肉體」。但是信徒擁有聖靈的原因,並不是靠遵守律法,而是藉著信心。

.  在基督裡的豐盛

    「在基督裡」可說是保羅最常用的上帝學詞句。總共在保羅書信中出現164次。可從兩個角度來理解這觀念:在基督裡的關係,在基督裡的福氣。

. 在基督裡的關係:

在基督裡就先說明那生命的轉捩點:「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林後5:17)。與亞當比較,「在亞當裡眾人都死了;照樣,在基督裡眾人也都要復活」(林前15:22)。基督裡「並不分猶太人、希利尼人、自主的、為奴的、或男或女」(3:28)

. 在基督裡的福氣:

1:3-11 形容信徒在基督裡的八個福氣:稱義、贖罪、救贖、和好、聖潔、成為後嗣、智慧、榮耀。

. 在聖靈裡的新人

    保羅談論信徒的實踐生活時是從在聖靈裡的新人來看。

    關於在靈裡的矛盾和得勝:一方面保羅強調,「凡屬基督耶穌的人,是已經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同釘在十字架上了」(5:24),另一方面又說,「要治死你們地上的肢體,就如淫亂、污濊、邪情和貪婪」(西3:5)。甚至指明肉體和靈命的相爭,「立志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的苦境(7:14-15)

保羅並沒有否認這矛盾,而繼續指示人要「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7:25)就能得勝了。保羅也特別形容這聖靈在信徒靈命生活中的力量,「我們有這寶貝放在瓦器裡,要顯明這莫大的能力是出於上帝,不是出於我們。我們四面受敵,卻不被困住,心裡作難,卻不至失望...(林後4:7-10)

靈命的生活最終目的是要與主耶穌一樣(8:29)

保羅書信總論


1)保羅書信的分類與背景:
 
今日的新約聖經一般將保羅的十三封書信按兩類對象而編排:
 
a.致地方會的信:包括羅馬書、哥林多前後書、加拉太書、以弗所書、腓立比書、歌羅西書、帖撒羅尼迦前後書;
 
b.給個人的信:計有提摩太前後書、提多書、腓利門書。
 
每類別的先後次序則大致是按信的長度而定。
 
2)保羅書信的特色和重要性:
 
保羅的書信與當代的信函頗有分別,既不是寫給社會上素有文學修養之人,也不是純屬私人性質,而是特別針對當時的教會寫成的。因此這些書信讓我們一窺主後五十至六十年代教會的情況,反映出異教社會所帶來的問題、信仰上的困惑、異端的挑戰等。
 
正因保羅書信多半是作者對當時處境的回應,而不是計劃周詳的神學作品(羅馬書和以弗所書可能例外),這些書信偶爾會有斷句、枝節句的出現,同時也披露了保羅堅強不撓、愛主愛人的偉大品格。
 
另一方面,保羅書信雖非神學論著,卻是富有上帝的權威(見林後七40,十四37),對信徒的生活固有指示,在神學上的見解更是精闢,論及父神的高超、公義、慈愛,基督的神性和救贖,聖靈的內住和運行,人的罪性,因信稱義,教會為基督身體、新婦,主的再來,身體復活,最後審判等。
 
不僅如此,多數學者相信保羅書信寫於福音書之前,可見我們在解釋四卷福音的寫作背景和內容時,須以保羅書信作參考,始不致產生謬誤。
 

保羅書信概論


. 保羅書信的分類與背景

今日的新約聖經一般將保羅的十三封書信按兩類對象而編排:
1.    致地方會的信:包括羅馬書、哥林多前後書、加拉太書、以弗所書、腓立比書、歌羅西書、帖撒羅尼迦前後書
2. 給個人的信:計有提摩太前後書、提多書、腓利門書
    每類別的先後次序則大致是按信的長度而定。
3. 以教義爲中心:
     a. 救贖性 (Soteriological)-羅馬書、林前後、加拉太。此組以十架(Cross)爲中心。
     b. 基督性 (Christological)-弗、腓、西、門。此組以基督(Christ)爲中心。
     c. 末世性 (Eschatological)-帖前後。此組以再來(Coming)爲中心。
     d. 教會性 (Ecclesiological)-提前後、提多。此組以教會(Church)爲中心。

. 保羅書信的另一分類方法

是按寫作年代,劃分為四類:
1.    保羅第二次宣教旅程上(見徒15:36-18:22)的作品。學者多同意帖撒羅尼迦前後書是屬此列,但對加拉太書的寫作年期則意見不一:持「南加拉太說」者認為此書是保羅在首次旅程後、第二次旅程前寫的,是最早寫成的保羅書信;持「北加拉太說」者則將之歸為第三次旅程上(18:23-21:15)的作品。
 2. 保羅第三次旅程上的作品,計有哥林多前後書和羅馬書,也可能包括加拉太書。
 3. 監獄書信:即保羅首次被囚在羅馬時的作品,包括歌羅西書、以弗所書、腓利門書、腓立比書。
 4. 教牧書信:為保羅後期寫給接班人的信,計有提摩太前後書和提多書。

. 保羅書信的特色和重要性

保羅的書信與當代的信函頗有分別,既不是寫給社會上素有文學修養之人,也不是純屬私人性質,而是特別針對當時的教會寫成的。因此這些書信讓我們一窺主後五十至六十年代教會的情況,反映出異教社會所帶來的問題、信仰上的困惑、異端的挑戰等。
正因保羅書信多半是作者對當時處境的回應,而不是計劃周詳的神學作品(羅馬書和以弗所書可能例外),這些書信偶爾會有斷句、枝節句的出現,同時也披露了保羅堅強不撓、愛主愛人的偉大品格。另一方面,保羅書信雖非神學論著,卻是富有上帝的權威(見林7:40; 14:37), 對信徒的生活固有指示,在神學上的見解更是精闢,論及父神的高超、公義、慈愛,基督的神性和救贖,聖靈的內住和運行,人的罪性,因信稱義,教會為基督身 體、新婦,主的再來,身體復活,最後審判等。不僅如此,多數學者相信保羅書信寫於福音書之前,可見我們在解釋四卷福音的寫作背景和內容時,須以保羅書信作 參考,始不致產生謬誤。

. 保羅書信的蒐集

根據帖前5:26,保羅寫給教會的信是要在會眾面前公開誦讀的。不但如此,保羅也採取措施,防止別人冒他的名寫信(帖後3:17),又使他的信在不同教會中得以傳閱(西4:16)。到彼得撰寫彼得後書之時,當日教會已大概擁有保羅書信的全數(或大部分,見彼後3:16)
到了第二世紀後期,除了一些異端派別之外,教會已正式將保羅的十三封信列為新約正典的一部分,例如當時的教父愛任紐、穆拉多利殘卷所列出的經目,都提供確鑿的外證。

. 保羅書信的格式

考古學提供極豐富之資料,顯出當時書信有其特別格式,而保羅書信之款式與當時通用的相合,但在他的書信上,又表現其獨立的個性,雖不拘泥於一定形式,但大體上與是時流行之款式相通。這格式符合一種定規:

1. 寫信人與受信人之關係;
2. 客套語 (保羅改作祝福與問安)
3. 正文(保羅把它分作 教義與倫理 、理論與實踐、信仰與生活、權利與責任 兩大部分)
4. 結語問安 (保羅補上祝福,成爲教會之用的使徒祝福 )

. 保羅書信的年代

保羅自歸主後,首十五年(3349A.D.)未有任何寫作(最低限度沒有存下來),此後的再「十五年」(49 -67 A .D.),他爲教會存下極寶貴的教義存稿,爲後代信徒不可缺少之經典;茲表述保羅書信的年代 如下:

4849 A.D.
49
5052
5337
5759
6062
6266
6768
第一次旅行佈道
耶路撒冷大會前
第二次旅行佈道
第三次旅行佈道
被捉拿
在羅馬獄中
第四次旅行
佈道
在羅馬獄中
加拉太書
帖前後書
林前後
羅馬書
以弗所
腓立比
歌羅西
腓利門
提多書
提前書
提後書

. 保羅書信的神學

基督教偉大的真理並非藉論文哲理,而是憑著書信方式寫出。書信産生之因緣,全爲著教導信徒而寫成,這可能是由於教會中之問題,或個人的需要。雖然出發點是勸勉信徒把信仰與生活打成一片,但簡澈的動機中産生了基督教最偉大的系統神學,主要的有下列各點:

1. 上帝論
保羅的系統神學 在論上帝方面最詳盡,上帝的永在是一件無法推諉的事實(1: 20c ),藉著創造之物(1: 20a ),藉著聖言(3:2116:26;提後3:15-16),藉著基督,(5:8;提前3:161:10;弗1:19-20;林後4:4)等叫人曉得(1:20b)。上帝的性情是全智的(2:16;提前1:17;林前4:5);慈愛的(5:8;弗2:4);全能的(3:20);全在的(10:6-7;林前3:166:19);公義的(3:16)
在論上帝時,保羅特別提及上帝的主權(Sovereignty)方面,這點別處不及保羅所論的清楚。主要的三段經文是羅8:28-30;羅9-11;弗1:1-11。上帝的主權涉及他的預知(Foreknowledge)與預定(Predestination)

2. 基督論

基督是永在的(2:6;西1:16),但降世爲人(4:4;林後8:9;弗2:7),生在大衛之家族(9:3-55:21;加3:16;提後2:8),一生謙卑、順服,並無犯罪(2:7-8;林後10:1等均甚多論述),但以論基督之代死最多(6:1-105:8;林前2:85:711:23-2515:1-3;加2:203:13等不贅),以基督之首位( 首權 (Lordship))爲最中心(此字在保羅書信內曾出現239次之多;參腓2:9;羅14:9;弗6:9;西294:1;林前2:811:315:27-28;林後1314等處)

3. 聖靈論

聖靈是保羅神學中第三大要題。聖靈是有位格的(林前2:10-1112:11;弗4:30;提前4:30),與上帝同等(林前2:10-11;羅8:226-27;帖後2:13),在工作上相分(林前12:4-6;林後13:14;弗4:4-6)。聖靈的工作是保羅論聖靈的要點,他是使人接受救恩的推動力(3:2;帖後2:13),把信徒洗入 基督的身體(林前12:13),把恩賜分給教會(林前12:4),促使信徒過成聖生活(林前6:11;加5:25;羅8:13),帶領信徒一生(8:1426;林前2:13;加5:18-23)。信徒一生都與聖靈有關,故保羅說 要被聖靈充滿 (5:18)

4. 救恩論

除三位一體論外,保羅第二部分的神學集中在救恩論上。凡論救恩時,也可再分爲論罪 、 論救贖 、 論稱義 等。
保羅論罪是普世性的(3:9-235:12),罪基本的定義是否定上帝的存在(1:18-32),這犯罪的性情源自亞當(5:12-21),受魔鬼所誘(林後11:3;提前2:14),致全人類伏在死亡權勢底下(6:1623);因此主耶穌才要爲人代死(8:2-3;林前15:3;林後5:21;加1:4;弗1:7;腓3:9;西1:14;帖前5:9-10;帖後2:13-14;提前2:5-6;提後1:10;多214),此點爲保羅論救恩時特別強調之處。
另 稱義是罪得蒙赦免之宣告,藉著相信,接受主耶穌因代死帶來的救恩(4:18-25)

5. 教會論

保羅稱爲教會的執事 (西1:25),他闡述有關教會的奧秘比別人多。教會在他的神學思想中占極重要地位。保羅論教會是萬世隱藏的奧秘(西1:24-272:10-193:411;弗3:1-12),是基督的身體(林前12:28;西1:18),是基督的新婦(5:22-32)。教會是一個有機體(Organism),也是一個地方團體(Organization);是 生命 ,也是 組織 ;是普世性(Universal),也是地區性(Local)。地區性的教會有管理的人,如長老(可以獨立,可以兼顧牧養,弗4:11牧師即教師, 和 字譯作 即 ;提前5:17;徒20:27-28)、執事(西4:17;提前4:6)和傳福音者(4:11)。禮式有二,即洗禮(林前1:15;弗5:26)及聖餐(林前11:23-24)

6. 末世論

保羅論末世時,亦有特別的啓示,如主耶穌的預言一般,他論主再來前必有離道背教的事(提前4:1),失卻敬虔(提前4:3;提後3:1-4),但教會必先被提(提前4:13-18;林前15:51-57),在主前受基督台前之審判(林前3:11-13;林後5:10),以色列必蒙上帝眷顧,全家得救(11:24)
有關將來全地受審之事,保羅甚少論述,這卻作爲使徒約翰神學之特色,保羅只簡略論及將來之審判是給不信福音的人(帖後1:8-9);但論及復活之身體,保羅比其他人更清楚,那是不朽的,榮耀的,屬靈的,屬天的身體。

. 保羅書信題旨綜纜

 
書 名
              
 
 
與基督的關係
與福音的關係
與基督的福份
 羅馬書
 基督是我們的能力
(Power)
 福音與其資訊
(Message)
 在基督裡的稱義
(Justification)
公義 (1:17)
 哥林多前書
 基督是我們的智慧
(Wisdom)
 福音與其事工
(Ministry)
 在基督裡的成聖
(Sanctification)
智慧 (1:21)
 哥林多後書
 基督是我們的安慰
(Comfort)
 福音與其工人
(Minister)
 在基督裡的安慰
(Consolation)
職份 (5:18)
 加拉太書
 基督是我們的公義
(Righteousness)
 福音與其膺本
(Gospel)
 在基督裡的自由
(Liberation)
信心 (3:24)
 以弗所書
 基督是我們的豐富
(Riches)
 福音與其天福
(Heavenliness)
 在基督裡的高舉
(Exaltation)
恩福 (1:3)
 腓立比書
 基督是我們的滿足
(Sufficiency)
 福音與其地福
(Earthliness)
 在基督裡的喜樂
(Exultation)
至寶 (3:8)
 歌羅西書
 基督是我們的豐盛
(Fullness)
 福音與其哲理
(Philosophy)
 在基督裡的完滿
(Completion)
元首
(1:18; 2:10)
 帖撒羅尼迦前書
 基督是我們的應許
(Promise)
 福音與其將來
(Future)
 在基督裡的相遇
(Translation)
指望 (4:13)
 帖撒羅尼迦後書
 基督是我們的賞賜
(Reward)
 福音與敵基督
(Anti-Christ)
 在基督裡的獎賞
(Compensation)
作工 (3:10)
 提摩太前書
 基督是我們的中保
(Mediator)
 福音與其善工
(Noble task)
 在基督裡的囑咐
(Charge)
榜樣 (4:12)
 提摩太後書
 基督是我們的冠冕
(Crown)
 福音與其善道
(Sound teaching)
 在基督裡的器皿
(Vessel)
工人 (2:15)
 提多書
 基督是我們的盼望
(Hope)
 福音與其善行
(Good deeds)
 在基督裡的教導
(Teaching)
純正教訓
(1:9; 2:1)
 腓利門書
 基督是我們的主人
(Master)
 福音與其赦免
(Forgiveness)
 在基督裡的收納
(Acceptance)
收納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