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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5日 星期二

羅馬的教會


  了解當時羅馬教會的情況,對於研究這卷書會有很大幫助。

    其實我們所能知道的羅馬教會甚少,但是從各種現象看來,羅馬教會在早期是頗重要的教會。第一世紀末葉,羅馬的革利免(Clement)在其書信中稱尼祿逼迫時期(六十年代中期)在羅馬的基督徒為「大團體」(革利免一書61),而塔西圖(Tacitus)則稱他們為「一班極大的群眾」(Annals 1544)

  有兩個主要的問題是關呼羅馬教會的:

它是怎樣被建立起來?要找到一個絕對肯定的答案實在不容易,但是有幾件事是我們可確定的。

() 羅馬教會並不是保羅所建立的,因為在他寫羅馬書的時候,他還沒有到過羅馬(18-15)

()它也不是彼得所建立的。在耶路撒冷會議的期間(A.D.49),彼得是住在耶路撒冷,而會議之前,他宣教工作的範圍亦似沒有離開耶路撒冷多遠(參徒932-1118)。然而從主後49年,猶太人為了基督的問題起紛爭,因而被革老丟下令逐離羅馬這事件來看(基於綏屯紐(Suetonius)的記載,)我們似乎有足夠的理由相信,在當時以前,羅馬已經有基督徒的存在。革老丟降旨之後幾個月,亞居拉和百基拉便到了哥林多(182),而新約聖經至少亦暗示他離開羅馬前已是基督徒。在新約聖經中,唯一可能暗示彼得曾經到過羅馬的經文是彼得前書513,並且只有當我們假設經文中的「巴比倫」是暗喻羅馬才可以這樣解釋。

()似乎不可能是其他的使徒建立羅馬教會,因為在羅馬書中保羅曾申明立場,表示不會建立在別人的根基上(1520)。然而他似乎把羅馬教會列入自己使命的範圍以內。

    從正面來看,我們看見兩個可能性:

(1) 羅馬教會可能是由早期的信徒建立的。他們信主後途經或定居於羅馬,在當地作見證建立教會。

() 第二個可能性基本上亦與先前的相同,就是說在五旬節(或其後的節日)期間,散居於羅馬的猶太人或歸信猶太教的羅馬人到耶路撒冷守節,他們與當地信徒接觸時聽信了福音,歸回羅馬後就向當地的人作見證,結果便建立了羅馬教會(我們從使徒行傳210知道五旬節那日的聽眾包括了從羅馬來的人)。或許羅馬教會的建立是由這兩個因素組成。

羅馬教會有那些成員的問題。書中明顯地暗示了教會中有猶太人,也有外邦人,但究竟是猶太人佔大多數抑或外邦人佔大多數?

有少數學者認為猶太人的數目凌駕外邦人之上。譬喻查恩(Theodor Zahn)就認為「羅馬的外邦基督徒在比例上只是屬於少數」(Introduction to the New Testament,11,422)

        傳統的看法認為羅馬教會主要是外邦人的教會。保羅在書信中以對外邦人說話的口吻來教導羅馬的信徒(例如15613-151113);在辯論的過程中,他以第三身的語法稱呼猶太人(9-11);而在16章所提到的名字亦大部份是外邦人的名字。持這個觀點的學者比較多。

羅馬書概述

                                   
[作者]

保羅的書信形式正符合當時希臘人寫信的格式:開頭是註明作者的身份、問安、目的,接下來是內容討論,最後以結言問候作結束。可以肯定的說,保羅的書信一早就在教會之間流行,彼得也曾接觸過這些書信(彼後3:15)
羅馬的革利免(Clement of Rome)寫給哥林多的信中(公元96),羅馬書是他引用最多的書信。第二世紀初時,保羅的書信是被聚合起來在教會之間傳遞閱讀。
         馬吉安(公元140)所編的《新約正典》(不被正統教會接納,但是含有參考價值)含有十捲的保羅書;少了提摩太書信和提多書。今天我們所擁有的保羅書信文件是P46(Chester Beatty Papyri,公元180)。但是在第二世紀尾的《幕拉多拉》(Muratorian Canon)(不被正統教會接納,但是含有參考價值)含有十三卷的保羅書信。

[日期地點]

從羅16:23和林前1:14,保羅是在哥林多寫此書。從羅16:1,非比姐妹可能是此書的攜帶人,而堅革裡就是哥林多城的港口。
         按徒19:21-20:6的記錄,羅馬書是寫在以弗所工作之後,在下耶路撒冷之前寫成,因此大約是公元58年。

[目的]

寫羅馬書的目的也在1:10-15(保羅想到羅馬去)15:22-32(保羅想經過羅馬到西班牙去)說得清楚。
保羅也藉著這目的作系統性的闡明他所堅持的「因信稱義」的福音。

[神學主題]

歷代神學家如保羅、奧古斯丁、馬丁路德、巴爾特等等都以羅馬書作為他們神學巨著的基礎。歷代基督徒也以「因信稱義」的道理作為信仰的基礎。我們可從羅馬書中引申出五個神學主題:

一.上帝的義:保羅一開頭就以主題申言說明上帝的義是顯明給凡是相信的人(1:17)。我們可以從四個角度去看羅馬書中「上帝的義的意義。第一是上帝的信實。指明上帝的應許必要實現,不管人的信與不信(3:3-4)。第二是上帝的忿怒。上帝的忿怒並不與他的義互相矛盾。忿怒也是上帝的義的一種彰顯(1:18;2:5)。第三是義的彰顯在耶穌基督的受死上。基督成為贖罪祭是表明了上帝的義(3: 25f f)。第四是信心。上帝容許人因信耶穌基督而可以稱義,這信心也完成律法的功用。
二.上帝的慈悲:上帝的容忍、寬恕是他的慈悲(2:4)。當我們還是罪人的時候基督為我們死說明了上帝的愛和慈悲(5:8)。關於以色列人的離去,上帝整天伸手向他們招呼(10:21),這也顯出上帝的慈悲。
三.上帝的主權:在第九至第十一章裡,保羅特別說明上帝的主權。以色列人的被棄並不是上帝不公平,而是上帝的公義;衪可以自由的揀選,就如陶匠和瓦器一樣(9: 19f f)。外邦人被揀選也是上帝的主權。
四.上帝的恩典:人的罪與上帝的恩典成為了羅馬書的基本討論。保羅不只指出外邦人的罪惡,更說出猶太人的罪惡即使他們有上帝的特權。但上帝的恩典使罪人不至於死(5:21; 23)。上帝的恩典使衪先主動的來拯救罪人(5:8)。上帝的恩典永遠大過人的過犯,因此,更多的罪就顯出上帝的恩典越多(5:15,20)
五.上帝的律法:保羅對律法有許多好感;他稱律法為「聖潔、公義、良善」的(7:12)。律法的目的是叫人知罪(3:20;7:7),也叫人不致犯罪而稱義。但因信基督可以稱義,因此「因信稱義也堅固了律法(3:31)。人的軟弱使律法失去了它的功用(7:18)。基督徒有聖靈的律法(8:2)

內容大綱:羅馬書的內容大綱算是清晰易明的。只要跟隨著保羅的思路就可以很容易的把整個內容的大綱構劃出來。起初是問候和提出寫書的目的(1:1-15)。然後,藉著一個主題申言(「福音本是上帝大能1:16-17),就直接的去證明有律法的猶太人像沒有律法的外邦人一樣都犯了罪(1:18-3:20)。接著是講解因信稱義的教義(3:21-5:21)。在第六章,保羅集中的講解稱義以後要過的聖潔生活(6:1-8:39)。在第九章至第十一章,保羅特別分出來講論猶太人的問題。由第十二章開始,保羅的談話是比較實踐性的。

             1 : 1 - 15           序 言
               1:1-7             問候
                1:8-15            保羅與羅馬教會的關係
          1 : 16 - 8 : 39       教義 的 解 釋
                1:16-17           主題申言
                1:18-3:20         因信稱義的必需
                3:21-5:21         因信稱義的途徑
                6:1-8:39          稱義成聖的實踐
             9 : 1 - 11 : 36       歷 史 性 的 問 題
                9:1-10:21         以色列人被棄的原因
                11:1-36           以色列人不全被棄
             12 : 1 - 15 : 13      實 踐 生 活 的 勸 勉
                 12:1-21          一般性的責任,品行
                 13:1-14          對國家與社會的責任
                 14:1-15:13        對軟弱弟兄的責任
             15 : 14 - 16 : 27     結 言

轉貼羅馬書資料1--概論

羅 馬 書 注 釋

田 雅 各 牧 師
( 一 ) 來 歷
  本 書 從 教 會 初 期 即 被 認 為 著 者 乃 使 徒 保 羅 , 他 是 猶 太 人 , 有 羅 馬 國 籍 , 受 希 臘 文 化 影 響 。 但 其 著 作 是 完 全 由 神 啟 示 而 來 。 他 一 生 有 三 個 時 期, 即 ﹕
  (1) 由 出 生 到 蒙 召 , 即 從大 數 到 大 馬 色 。   (2) 從 蒙 召 到 被 差 , 即 從大 馬 色 到 安 提 阿 。   (3) 從 被 遣 到 殉 道 , 即 從 安 提 阿 到 羅 馬 。
  他 本 是 法 利 賽 人 , 受 教 於 迦 瑪 列 門 下 , 蒙 召 後 , 終 身 專 心 以 祈 禱 傳 道 為 事 , 雖 有 時 以 製 帳 棚 為 事 。
  本 書 可 能 是 保 羅 於 主 後 58年在 哥 林 多 信 徒 該 猶 家 中 由 德 丟 代 筆 寫 的 。 ( 林 前 1:14, 16:23) 而 由 非 比 帶 到 羅 馬 。 ( 羅 16:1) 這 是 在 他 末 次 出 門 傳 道 , 帶 著 救 濟 聖 徒 的 捐 款 徒 耶 路 撒 冷 去 的 前 夕 。 ( 徒 20:1-3) 他 盼 望 能 去 羅 馬 訪 問 。 ( 羅 15:24,25,28) 而 先 寫 此 信 問 候 和 通 告 以 作 思 想 準備 。 及 至 三 年 後 才 到 達 羅 馬 。 羅 馬 教 會 可 能 五 旬 節 時 聽 到 福 音 回 去 的 人 建 立 的 , 此 後 有 其 他 地 方 的 基 督 徒 來 到 羅 馬 , ( 包 括 猶 太 人 和 外 邦 人 ) 其 中 也 有 保 羅 同 工 門 徒 和 親 友 。 他 雖 未 到 過 羅 馬 , 卻 已 有 深 厚 的 認 識 和 情 感 。
( 二 ) 大 旨
  本 書 雖 然 為 應 付 猶 太 律 法 派 所 傳 異 端 和 叫 外 邦 信 徒 受 割 禮 等 各 種 錯 謬 道 堙 。 但 更 是 要 闡 明 基 督 的 福 音 真 理 , 救 恩 的 要 道 和 神 的 奧 秘 。 加 爾 文 稱 本 書 為 打 開 聖 經 一 切 寶 藏 之 門 。 路 得 認 為 它 像 大 光 照 亮 全 部 聖 經 。 本 書 確 是 基 督 教 信 仰 的 基 礎 , 是 真 理 的 寶 庫 , 舉 凡 關 於 真 神 、 律 法 、 罪 惡 、 審 判 、 恩 典 、 救 贖 、 寶 血 、 十 架 、 得 救 、 稱 義 、 成 聖 、 靈 戰 、 聖 靈 、 得 勝 、 揀 選 、 奉 獻 、 事 奉 、 政 權 、 末 世 、 愛 心 、 信 心 、 生 活 、 工 作 等 重 要 真 理 、 要 道 , 無 不 講 到 、 論 及 。
  本 書 引 用 舊 約 62次 之 多 ,也 是 將 舊 約 要 義 , 教 訓 , 完 全 溶 化 其 中 , 有 人 稱 保 羅 為 信 心 的 使 徒 , 就 如 彼 得 重 盼 望 , 約 翰 重 愛 心 , 雅 各 重 行 為 一 樣 。 本 書 雖 然 講 了 許 多真 理 要 道 , 信 息 和 教 訓 , 但 中 心 , 大 題 和 要 義 仍 然 是 神 的 救 恩 , 從 因 信 稱 義 到 被 帶 進 榮 耀 裡 。 本 書 共 發 問 83次 , 值 得 我 們 深 思 , 給 以 回 答 。 本 書 用 “ 律 法 ” 78次 , “ 罪 ” 60 , “ 死 ” 42次 , “ 信” 62次 , “ 義 ” 66次 , “ 在 基 督 裡 ”
33
次 , “ 福 音 ”13次 。

( 三 ) 分 段
  1. 引 言 ( 1:1-17       奉 召 為 使 徒 ( 1:1-7       分 屬 靈 恩 賜 ( 1:8-12       欠 人 福 音 債 ( 1:13-15
  2. 救 恩 的 需 要 ( 1:18-3:20       外 邦 人 的 罪 ( 1:18-32       猶 太 人 的 罪 ( 2:1-29       普 世 人 的 罪 ( 3:1-20
  3. 救 恩 的 內 容 ( 3:21-5:21       因 信 稱 義 ( 3:21-4:25       與 神 和 好 ( 5:1-11        得 著 永 生 ( 5:12-31
  4. 救 恩 的 目 的 ( 6:1-8:39       與 主 同 活 ( 6:1-23       脫 離 罪 律 ( 7:1-25       得 勝 一 切 ( 8:1-39
  5. 救 恩 的 接 受 ( 9:1-11:36       神 的 揀 選 ( 9:1-33       人 的 相 信 ( 10:1-21       恩 臨 外 邦 ( 11:1-36
  6. 救 恩 的 效 果 ( 12:1-15:13       奉 獻 與 事 奉 ( 12:1-21       順 服 與 愛 心 ( 13:1-14       信 心 與 盼 望 ( 14:1-15:13
  7. 結 束 ( 15:14-16:27       勸 慰 ( 15:14-33       問 安 ( 16:1-24       祝 願 ( 16:25-27
   為 著 便 於 記 每 章 內 容 要 點 , 給 以 命 名 , 標 題 , 按 之 考 查 更 為 簡 明 。
  1. 世 人 的 罪 。  2. 神 的 審 判 。  3. 主 的 救 贖 。   4. 因 信 稱 義。   5. 先 後 亞當 。  6. 同 死 同 活 。   7. 二 律 交 戰 。  8. 靠 主 得勝 。  9. 神 的 揀 選 。   10. 人 的 相 信 。  11. 恩 臨外 邦 。  12. 獻 身 事 神 。   13. 服 權 愛 人 。  14. 討 主喜 悅 。  15. 效 法 基 督 。   16. 問 安 祝 福 。


: 此 羅 馬 書 為 田 雅 各 牧 師 所 著 , 歡 迎 信 徒 使 用 廣 傳 。
    惟 請 尊 重 原 作 , 採 用 時 請 註 明 原 作 出 處 。

   天 道 福 音 中 心
Tien Dao Christian M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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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鳥瞰


一、背景
著者使徒保羅,他也是新約其他十二封書信的著者。寫書地點是哥林多,帶信人為非比(十六11)那時正要旅行到羅馬去。著書日期約在主後57年,正在保羅啟程往猶大完成他第三次佈道旅行之前。
寫書的時機︰保羅蓄意於最近的將來往訪羅馬,故寫此書信為他的行程預備道路。或許他心裡想,如果他訪問羅馬不能實現,教會也可以得到一些福音的基本真理。
二、題旨
在教義方面來說,羅馬人書乃是最偉大的一部書。它乃是上帝給今世人類的啟示之核心。在聖經中稱為“音”的救贖真理的全部,都詳詳細細地記載在羅馬人書裡。基督之死的必需,救贖與結果的完全敘述,都在本書中可以看到。本書的主要思想就是上帝的義。鑰節是一章十六節。真理的進步性是從完全被定罪而到完全得榮耀。
三、主要分段
羅馬書是始終一貫的。起始論到定罪,繼而論到救恩,稱義,成聖(然後有一段講到上帝給以色列人的應許和給教會的應許互相諧和的時代真理)終以得榮作結束。
四、本書特
羅馬人書既然是一封書信,所以寫的是極為用心,極有系統。書中所描述的情形好象一個法庭,說到世人在全能上帝面前受審判。
三番五次保羅提到人生的嚴重問題,並本著上帝的真理逐一回答。整體的真理都在本書中得到詳細的討論,首先論到人在完全絕望與無能為力的情況中,末了論到耶穌為永生上帝的兒子,有絕對的義和永生。在九章到十一章中,徹底講論到以色列的將來這個重大問題,而且予以全部解答。
五、大綱
導 論
稱呼()
個人問安()
宗旨()
罪被定罪
外邦人()
猶太人()
全人類()
基督的救恩
因信稱義()
亞伯拉罕()
稱義之果()
成聖(六,七)
兒子名分()
以色列的過程
揀選()
被棄()
恢複(十一)
奉 獻
個人聖潔(十二)
社會性的服從(十三)
弟兄之愛(十四)
結 論
個人計劃(十五)
問安(十六)
三一頌榮(十六)
六、特殊教訓
羅馬書一1832所記載的一段經文,讓我們看到他是一位最嚴肅,令人敬畏,膽戰心寒的上帝。在這裡特別定普世人的罪。
羅馬書的轉折點乃在三20與三21之間,在那裡保羅表明憑著人的功德絕對不能得到稱義的原理。
保羅在四至七章中詳細闡明聖經中偉大的真理。這正如希伯來書中(14)所說聖經中的糧。
聖經中的高峰之一就是羅馬書第八章。這裡介紹聖靈為信徒的幫助者。在第七章說到信徒憑自己力量的失敗,在第八章之末說到信徒藉聖靈的大能得到榮耀的勝利。
關於上帝之選民以色列將來的基要難題在九至十一章中有完全與滿意的解答。“假如上帝和以色列人毀了約,他還能跟教會守約嗎?”這個難題也同時得到解答。
末後五章是實踐的教訓,表明福音真理的流露。
七、鑰訣
你可以把羅馬書一直讀下去,因為它是完全合乎邏輯的。如果可能,你要讀它廿五遍,(且背誦五至八章)讓書中的教訓徹底占據了你整個的生活。這本書要給你力量。

羅馬書之概論

 
壹、背景
  一般都同意:羅馬書是保羅書信中最偉大的一卷,而羅馬教會已成為當時最主要的基督教會之一。然而有關羅馬教會如何及何時建立,及其早期歷史,我們幾乎一無所知。使徒行傳十八章2節,提到亞居拉與百基拉夫婦因羅馬皇帝革老丟驅逐猶太人,來到哥林多,保羅投靠他們;而此時他們似乎已是信徒了。也就是說,第一世紀五十年代,羅馬教會在帝國首都已相當鞏固了。因此,有人推斷,可能是五旬節(徒二)時信主的猶太信徒所建立。
貳、作者
  使徒保羅,生於基利家的大數,出身名門——出生即擁有羅馬公民權(徒廿二28);年輕時受教於當時最有名望之律法師迦馬列的門下,接受嚴格的律法教育(徒廿二3)本是猶太教的狂熱份子(加一14),以當時勃興的基督教為異端邪教,到處奔走捉拿、迫害基督徒,直到死地(徒廿二4;加一13);也曾親身參與司提反殉道事件,成為迫害基督徒的先鋒。
  有一次,他正往大馬色去捉拿基督徒,榮耀的基督向他顯現,他遂徹底悔改成為主的門徒(徒九19),由拼命迫害基督徒的人,轉而拼命傳福音、見證主的人,成為最忠心傳福音給外邦人的使徒。
  羅馬教會並非保羅所建立(羅十五20),因此,在本書信中較少論到他自己。
 

參、寫作時間、地點
  1. 寫作時間:主後五十七年。
  2. 寫作地點:哥林多是最可能的地點(羅十六23;林前ㄧ14)
肆、寫作目的
  1. 牧養的目的:羅馬書處理教會倫理問題的篇幅(羅十四~十五19)雖不若致哥林多教會的書信那麼多,倫理問題也不是他首要關切的,但無疑地保羅知道並且關心教會的實際需要。  
  2. 護教的目的:羅馬書三章8節,似乎有人毀謗保羅是反律法、反猶太人的,保羅要將「福音」系統且完整地說明,特別是福音與救恩歷史、猶太人與外邦人、福音與律法,新、舊時代的關係等。
     
  3. 宣教的目的:保羅一心想往當時的地極(西班牙)傳揚福音(羅十五23),在有生之年完成主交付的使命(徒一8),因此寫下完整的福音論述,希望羅馬教會支持他,成為福音西傳的基地。也有可能寫此信時,他正要送外邦教會對耶路撒冷教會的奉獻到耶城,保羅知道極其危險,甚至可能喪命(徒廿ㄧ13),因此,寫此信希望羅馬教會繼續向西方宣教的使命。  保羅寫此信時,已是一位近六旬的老人,在20多年的宣教旅行中受盡苦難,但依然雄心勃勃要以福音征服世界,研讀羅馬書,除了精彩的神學思辯外,更當掌握保羅深沈的宣教使命感,否則將無法真正暸解羅馬書。
伍、本書特點
  1. 係保羅書信中最具系統性及邏輯性的一卷。
  2. 引證最多舊約經文,引自十四卷、六十一次。
  3. 在教會歷史中影響極為深遠的一卷書,也是改教運動中關鍵性的經卷。
  4. 包含非常豐富的神學思想:上帝論、人論、基督論、救恩論、聖靈論、預定論、末世論等。
陸、分段
  一、前言( 一1~17
  二、上帝的忿怒(ㄧ18~20     1.上帝的忿怒顯明在人的不義(上ㄧ18     2.外邦人的不義(ㄧ19~32     3.論斷者的不義(二1~16     4.猶太人的不義(二17~8     5.所有人都不義(三9~20
  三、上帝的恩典(三21~八)     1.因信稱義(三21~21     (1)上帝的義因基督而顯明(三21~31     (2)因信稱義的歷史根據(四)     (3)稱義之福(五1~11     (4)定罪與稱義兩個系統(五12~21     2.因信稱義者的生命(六~八)     (1)與罪分離、奉獻給上帝(六)     (2)脫離律法、不靠自己(七)     (3)體貼聖靈、榮耀盼望(八)
  四、上帝的計劃(九~十ㄧ)
    1.上帝至高的主權(九)     2.人應負的責任(十)     3.上帝救恩的計劃(十ㄧ)

  五、上帝的旨意(十二~十五13
    1.教會生活(十二)     2.社會生活(十三)     3.擔代軟弱者(十四~十五13

  六、結語(十五14~十六27

羅馬書的分析

聖經的最高權威,不是在於某一單節獨句,而是在於全段、全卷,和全部新舊約的一貫觀念。」(陳終道,序言)

1.作者:保羅

(1)他信主之前的情況:逼迫教會(徒七58~60,九1~9,廿二3~21,廿六1~23;加一11~17;腓三6)

(2)他信主之後:作外邦人的使徒(徒九15,廿六19~20),寫了十三本新約書信。

(3)使徒彼得對保羅的一句評價(彼後三15~16)
 
「並且要以我主長久忍耐為得救的因由,就如我們所親愛的兄弟保羅,照所賜給他的智慧寫了信給你們。他一切的信上也都是講論這些事。信中有些難明白的,那無學問、不堅固的人強解,如強解別的經書一樣,就自取沉淪。」

2.收信人:羅馬教會

羅馬教會的起始是由經文提示的推論來勾畫的。

(1)彼得創立說。這多為天主教的看法,客觀證據不足。

(2)五旬節聖徒創立說:這也是推測。

(3)移民創立說:羅馬城是羅馬帝國的首都,而來自各地新移民的人中一定有在小亞細亞和其他地區聽保羅講道而歸主的信徒。這些信徒的聚集應當是羅馬教會的起源。

3.羅馬書的主題與分段大綱

(1)主題:福音

a.福音的需要(一至三章上)

b.福音的途徑(三章下至五章)

c.福音的承受(六至八章)

d.福音的奧秘(九至十一章)

e.福音的流露(十二章至十六章)

(2)大綱:

a.上帝的憤怒與人的問題(一至三章上)

b.上帝的恩典與人的信心(三章下至八章)

c.上帝的主權與人的順服(九至十一章)

d.上帝的美旨與信徒的生活(十二至十五章上)

e.上帝的引導與保羅的心願(十五章下至十六章)

4.保羅寫羅馬書的原因羅十五20~29,一1~7

「在保羅的書信中,羅馬書只有一個特別的地位,因為這是他寫給他陌生教會的唯一書信。....羅馬書獨特之點及其與保羅其他書信不同的地方,正是他不是,或只是輕微地針對某個地方教會的情況而寫。它的目的不是要糾正弊端。」--虞格仁,《羅馬書註釋》,3-4頁。

保羅寫本書有下列幾個原因:

(1)開荒宣教的精神(十五20~21)

開荒宣教的意思是:「志向」的不同翻譯有:「我一向希望」(現代中文),「我有一個志願」(當代聖經),「我是這樣」(呂振中),「我立定主意」(新譯本)。英文則多用my ambition I aspired

(2)現實中的攔阻(十五22,一1013)

宣教是一條不平坦的路,因此保羅在本書的開頭表白他常為「能得平坦的道路往你們那裡去」而禱告。這條路是:()多次被攔阻的(羅十五22)()屢次定意但到如今仍有阻隔的(羅一13)()不願意不叫人知道的(羅一13)()好幾年切心想望的(羅十五23)

基督徒不只是有傳福音的雄心大志,他還要面對現實的種種處境。當攔阻出現時,我們要承認它的存在,同時我們要有問題能被克服的強烈信念,跟著便要尋求解決的途徑,而且直到問題解決了為止。羅馬書就是以這樣的精神寫成的。

(3)直到地極的眼光(十五23~29)

保羅為甚麼要到西班牙?那是向羅馬帝國的盡頭進發的一個宣教雄心,更是順服大使命的實踐。

大使命是什麼?(太廿八19;可十六15;路廿四47;徒一8)可見肯遵守主耶穌的福音使命就能活出雄心壯志的基督徒精神。

(4)按部就班的宣教策略(十五2428)

「從過去的經驗看,上帝工作的方式是在一個地方把教會建立起來,使這教會成為福音的根據地,把福音傳到更遠的地方。」保羅是被安提阿教會差出去的宣教士,所以他回安提阿報告宣教結果(徒十四25,十八1822)。現在他要去西班牙傳福音,因那裡與安提阿相隔太遠,所以需要一個近一點的教會作根據地,因此他希望和羅馬教會交往,並得到支持而完成宣教計畫。

(5)真理的栽培

因為羅馬教會不是保羅建立的,又因為傳錯誤教訓的人,特別是一些猶太教的人,已從小亞細亞來到希臘,使帖撒羅尼迦教會受到了攪擾(徒十七1~15),為了預防錯誤的教導,保羅寫了這封救恩要義非常詳細的羅馬書。

(6)聖靈的啟示

使徒的行動是受上帝管治的。為了後世的需要,上帝感動保羅寫了這封極重要的書信。要明白基督教的救恩真理,羅馬書是不可缺少的一本聖經經卷。

受羅馬書的影響之重要人物


1.奧古斯丁(354~430)

有人說他一直是每一個時代的偉大思想家。他出生於北非的阿爾及利亞。雖然喜好求學卻因生活放蕩而不知所措。十五歲開始就過放縱情慾的生活,不到廿歲已與女人同居。廿歲開始教書。

公元三八六年夏天,已經作修辭學教授兩年的奧古斯丁,正是卅二歲。在看到基督徒的行為見證以後他心中的掙扎更加厲害。有一天他坐在朋友亞立普的花園中,為了自己內心的矛盾痛苦萬分的時候,聽到隔壁一個孩子哼唱著:「拿起來讀,拿起來讀。」

奧古斯丁就隨手拿起保羅書信,視線落到這樣幾節:「不可荒宴醉酒,不可好色邪蕩,不可爭競嫉妒,總要披戴主耶穌基督,不要為肉體安排,去放縱私慾」(羅十三13~14)

他在自傳《懺悔錄》中說:「我沒有讀下去,也沒有必要再讀下去,剛看完這句話,一道明亮的光充滿了我的心,一切黑暗疑雲剎時消失了。」

奧古斯丁歸主以後所作的貢獻,在思想界以及全世界實在難以盡數。他的著作不但給西方神學立下了基礎,也成了後世研讀哲學所不能忽略的資源。

2.馬丁路德

一五一五年,另外一位教授經歷了類似的危機,他就是宗教改革家馬丁路德。

馬丁路德像當時所有在中世紀教會背景下成長的信徒,對上帝、死亡、審判和地獄充滿了恐懼。他們認為能得到上帝喜悅的最好方法是進入修道院作修道士。馬丁路德就在二十一歲的年紀加入了奧古斯丁會的修道院,忠心的禱告禁食。

他曾說:「我是一個很好的修道士,若一個修道士能因他的成績而進天堂,那人一定是我。」

但他並沒有得救的確據,更沒有心靈的平安。一直到他到威登堡大學教授聖經詩篇(公元1513~15),和羅馬書(公元1515~16),才開始有了轉機。

起初他對上帝不滿甚至憤怒,之後他明白過來並在神面前悔改,因為他發現上帝不但是可怕的審判主,更是充滿恩惠的救贖主。這改變是怎樣發生的呢?

馬丁路德將羅馬書一17的「因為上帝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對他的幫助作了解釋,他說:「我很早就渴望瞭解保羅的羅馬書,但只有一個因素使我憂慮重重,就是『上帝的義』這個名詞。我以為它的意思是指公義的,在審判不義的人的時候便顯為義....我晝夜苦思,直到我豁然瞭解到上帝的義是藉著恩典和憐憫,使我們因信稱義。我感覺自己有了新生命並且跨進了樂園的大門。整本聖經有了新的意義,以前『上帝的義』使我憤恨,現在我竟因此體驗了愛的甘甜。保羅的信息成了我通往天國的道路。」

從此以後,一千多年的教會黑暗時期便告結束,教會歷史的新時期開幕了!基督教和天主教,新教和舊教有了區分!

3.約翰衛斯理

從那以後約二百年,一個英國知識青年約翰衛斯理與他弟弟查理斯組織了一個培訓團卻被其他大學朋友嘲諷為「聖潔會」(the Holy Club),他們追求聖潔的生活並以善行幫助他人。(衛斯理在兄弟中排行十五,他弟弟排十八,他母親共生了十九個孩子,八個在嬰兒時夭折。)

一七三五年他們兄弟被聘到新大陸美國喬治亞傳道,在船上看到廿六個莫拉維弟兄會的人於風浪中表現的鎮靜平安,使他發現這是自己所不及的。

抵達美洲以後,有人問他:「你認識耶穌基督嗎?」衛斯理回答:「我知道他是世界的救主。」但那人追問:「對,但你是否知道他已經救了你?」他似乎沒有確實的把握。

衛斯理在美洲大陸兩年的宣教沒有甚麼果效,便在一七三八年 回英國。這年 五月二十一日 他弟弟在重病中真誠悔改歸主,有了重生得救的確據。三天後的禮拜三,衛斯理也體驗了重生得救。那天黃昏他很不情願的走到倫敦的阿樂得爾街一個聚會中,聽見 有人讀馬丁路德的《羅馬書註解序文》。

他在日記裡這樣回憶:「在八點三刻的時候,當他(路德)正在描寫上帝如何藉著人相信基督在人心中工作,改變人心的時候,我感覺心中異常火熱。我感覺我真的相信基督,唯獨祂能救我,上帝賜給我一種把握,知道祂已經將我的罪,我所有的罪挪去,我已經脫離罪惡與死亡的律了。」

毫無疑問,這次經驗對他的影響太大了。衛斯理以此為基督徒正常生活的開始。這次經驗是他一切神學思想卓見之光。但他那種完全得著自由,脫離恐懼,因信滿有喜樂的靈性生活境界,畢竟是漸進的,是藉著講道,藉著觀察別人工作
,藉著與上帝相交漸漸得到的,這都是在此經驗之後。十八世紀西方教會福音復興的火焰從此點燃了!
 
4.巴特

巴特是瑞士神學家和牧師,他在一九一八年出版了一本羅馬書的註解。其序言裡說:「讀者必定會察覺,我寫此書有如發覺新大陸一般,欣喜不已。保羅的鏗鏘之聲對我何等新鮮,我相信對許多人也是如此。雖然我已寫完此書,但是我領悟到,還有許多聲音我沒有聽到....

他將自己比作一個人,在黑暗中摸索方向,抓住了一根繩子,卻發現那是一根敲鐘的繩,而他敲響的聲音,足以叫死人從墳墓裡出來。

布 魯斯 教授說,若一個人開始研究羅馬書,結果會如何,沒有人能預測。奧古斯丁、路德、衛斯理和巴特都受到極大的衝擊,因而掀起了偉大的屬靈運動,在歷史上留下紀念。但是這一類的後果更常發生在一般人身上,因為這封信會帶著能力進入他們的心中。

2013年9月19日 星期四

羅馬書的大綱

  

*  11-17
問安、耶穌基督之神性與人性、福音是上帝的大能、義人必因信得生
* 118-320
上帝對罪惡的憤怒、人故意悖逆上帝以制上帝任憑人犯罪、上帝對悖逆者的審判、內心之順服勝過外表之儀文與記號、沒有一位義人因世人都犯了罪
*  321-425
因信稱義上帝在耶穌基督裡的恩典不是透過行為的、亞伯拉罕之信心見證:上帝是教死人復活使無變有的上帝、耶穌基督被交給人是為我們得過犯、復活事位教我們稱義
*  51-839
稱義的結果是與上帝和好:享受上帝的愛、領受恩典之表現:向罪死且向上帝活、律法使人知罪無法使人成義、上帝在基督耶穌裡賜下生命聖靈的律使我們脫離罪和死的律、因耶穌基督成為上帝的後嗣:一同受苦也要一同得榮耀、上帝恆保守:沒有甚麼能把我們與上帝的愛隔絕
*  91-1136
上帝不僅在以色列中顯明救恩也要把這救恩彰顯於外邦人:一切都是出自上帝的旨意與應許、不要以自己的義取代上帝在基督裡所賜的義、求告主名的必得救、上帝不棄絕以色列人
*  121-1536
獻上為活祭、信徒的生活、愛心成全律法、或活或死都是主的人、自由但不可使弟兄跌倒、當效法基督來榮耀上帝
*  161-27
問安和祝福、防備背道者

新約文學與神學:保羅及其書信 (41-77頁)

    本書在此給我們一個很重要的澄清,就是「因信稱義」要改成「因信靠稱義」。這是很重要的,因為「因信稱義」讓人感覺,自己的主動的「信」是「稱義」的源頭;其實「稱義」得主動權乃是在上帝,是出於上帝的慈愛和憐憫,祂樂意將這恩典賜給我們這些「信靠」祂的人。所以用「因信靠稱義」來取代「因信稱義」是準確,且是必要的。

    自從「啟蒙運動」以後,人將自己高舉了,認為自己已經夠成熟,不需要上帝,認為一切只要靠自己的努力即可。也因為如此很容易誤會「因信稱義」,常常在講台上聽見:「你只要相信,上帝就會稱你為義,讓你得就成為祂的兒女!」

    這樣的說法常常讓人認為:「相信」的力量很大,「相信」可以改變上帝的心意來配合我們的需要,尤其是靈恩佈道會,講員常常就會說成:「只要相信上帝會醫治你,就會得醫治;只要相信聖靈會充滿你,就會被聖靈充滿。」

    這樣了扭曲,常常使上帝變成人的「僕人」,甚至好像上帝被馴化了,如同人馴化其他動物可供人食用或使役,這是對上帝的褻瀆,是本末倒置。人不應是主體,唯有上帝是主體。惟有改成「因信靠稱義」,上帝的主權才能彰顯,人才可以真正稱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