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抄本 | 抄本編號 | 寫作年代 | |
馬太福音 | 主後約二百年 | 64 | 主後50-60,70年 |
馬可福音 | 主後第三世紀 | 0212L | 主後50-70年 |
路加福音 | 主後第三世紀 | 69 | 主後60年代初或70,80年 |
約翰福音 | 主後第二世紀 | 52 | 主後90年 |
使徒行傳 | 主後約三百年 | 38 | 主後63或70年 |
羅馬書 | 主後約二百年 | 46 | 主後58年 |
哥林多前書 | 主後約二百年 | 46 | 主後55年 |
哥林多後書 | 主後約二百年 | 46 | 主後55年 |
加拉太書 | 主後約二百年 | 46 | 主後48或52年 |
以弗所書 | 主後約二百年 | 46 | 主後60年 |
腓立比書 | 主後約二百年 | 46 | 主後60或62年 |
哥羅西書 | 主後約二百年 | 46 | 主後60年 |
帖撒羅尼迦前書 | 主後約二百年 | 46 | 主後51年 |
帖撒羅尼迦後書 | 主後第三世紀 | 30 | 主後51或52年 |
提摩太前書 | 主後第四世紀 | 01U | 主後63-65年 |
提摩太後書 | 主後第四世紀 | 01U | 主後66-67年 |
提多書 | 主後約二百年 | 32 | 主後63-65年 |
腓利門書 | 主後第三世紀 | 87 | 主後60年 |
希伯來書 | 主後約二百年 | 46 | 主後70年以前 |
雅各書 | 主後第四世紀 | 01U | 主後50或60年 |
彼得前書 | 主後第三或四世紀 | 72 | 主後60年代早期 |
彼得後書 | 主後第三或四世紀 | 72 | 主後65-68年 |
約翰一書 | 主後第四世紀 | 01U | 主後80-90年 |
約翰二書 | 主後第四世紀 | 01U | 主後90年 |
約翰三書 | 主後第四世紀 | 01U | 主後90年 |
猶大書 | 主後第三或四世紀 | 72 | 主後65,80年 |
啟示錄 | 主後第三世紀 | 47 | 主後95年 |
2020年1月10日 星期五
新約聖經抄本年代表
最早抄本的界定為在積聚成堆的抄本中,經考古鑑定後,所找出最接近寫作時期的那本抄本:
2020年1月6日 星期一
查考聖經與認識上帝
一、讀經最忌諱的態度
1. 隨興而讀
2. 為尋找答案而讀
聖經的目的是:「你也記得你從小就明白聖經,就是能給你智慧、指引你藉信基督耶穌而獲得拯救的那本書。全部聖經是受上帝靈感而寫的,對於教導真理、指責謬誤、糾正過錯、指示人生正路,都有益處,要使事奉上帝的人得到充分的準備,能做各種善事。」(提後3:15-17)
二、讀經與進階
1. 如何讀經?
(1)速讀:快速讀過一次,不要停頓下來思考。
每天二十分鐘,讀四章。65天可讀完新約聖經。約十個月可讀完整本聖經。
(2)經讀:仔細逐字唸出,找出金句加以背誦、默想。
※讀經的幾項建議
˙有系統,且逐章逐卷地讀
˙有計畫且持續不斷地讀(按自己的進度、聖經公會、國際讀經會、新眼光讀經運動…)
˙讀一本沒有批註過的聖經
˙讀最新翻譯的聖經為主,其他翻譯為輔 ※傳道書3:5;創世記27:39;路加福音17:20
˙大聲唸出來
˙固定一段時間讀
˙保持謙卑受教的心,讓上帝的話和上帝的靈不斷改變我們的生命
2. 如何進階?
(1)查經:以頭心手的方法來查考並深入探究主題而著手實踐。
(2)研經:到神學院學習考據、語言及批判等聖經研究方法。
三、頭心手查經法
頭心手查經法,是種漸進式的查經方法,從經文的了解到啟發,從心靈的啟發到實踐,一步步的向真理來更新。適合個人靈修或小組查經使用,其方法非常簡便,就是「頭、心、手」三步驟。
1. 從「頭」開始,即經文研究,發現所讀經文有何字義、背景與上下文的問題,對經文有一概括性的認識。若遇到難懂的經文時,可以參考相關的聖經註釋書,或向牧師請教。
2. 找出經文的中「心」主題或鑰節(key verses)為何。尤其注意重要的鑰字(key word)、鑰詞(key term),因為這些重要的字、詞,是我們掌握經文中心信息的關鍵。此外,有的經節是整段經文的重要鑰節或金句,若是找出整段的鑰節,將有助於我們掌握整段經文的中心信息。
3. 將所領受的信息加以著「手」實踐,因此可以鼓勵查經者提出生活上的反省與實踐,並且可以互相認罪與代禱。
查經:創世記3:1-24
創世記5:1-32
腓立比書2:5-11
四、認識上帝-知、情、意、行
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上帝
理性、感性、意志(委身)、行動
五、查經的基本認識
許多人查經或讀聖經常常依據自己的喜好或心情來靈修,甚至沒有一定的查經進度,而是隨意的翻閱聖經,這樣的讀經是談不上查考聖經。也有人採「主題式」的查經,但這種方法容易忽略了作者在編輯上的用意,以及前後文的背景。因此查經最好採用逐卷逐章的閱讀。查經的基本要求就是:
(1) 選定一卷聖經,逐章逐節有一定進度的查考。
(2) 認識該卷聖經的背景,是了解該段經文的入門。特別注意經卷成書的歷史背景,和社會文化等。
(3) 需要記筆記。查經時不妨採用「頭心手查經法」的步驟,查經者可按照三大步驟查考難解經文的涵意,找出經文的中心信息,並記下心得與反省等。
(4) 最好有固定的查經時間。時間的分配與長短,可依據自己的生活作息來安排,若是有家人可以一起閱讀更佳。甚至可以組織查經小組,一起查考聖經。
(5)
準備一本沒有任何記號的聖經,因為這樣才不會影響我們重新閱讀的心境。讀過之後,可在聖經上面記下眉批,寫下心得與要點,因此有許多人在讀經一輪後,就買一本新的聖經。最好是選用最新翻譯的聖經,愈新的聖經譯本,在用語上會愈口語化,有助於我們了解經文的意義。若可以同時參考二本以上不同譯本的聖經,更可以幫助我們了解經文的遣詞用語。
(6) 利用工具書。工具書包括聖經後的附錄、地圖等,以及聖經字典、辭典、註釋書等;每卷書卷都有豐富的工具書,這些可向牧長請教。
(7) 最後也是最重要的,保持謙卑受教的心,讓上帝的話和上帝的靈不斷改變我們的生命,並跟隨基督。如同丹麥哲學家祈克果(Søren Kierkegaad, 1813-1855)所說:「我們要了解基督,不能從『觀念』來了解,而是從『跟從』主耶穌來了解。」
舊約關於三位一體的教訓
雖然舊約沒有明確的定義,或在教訓上清楚講明三位一體,但我們有足夠理由說,舊約是贊成三位一體的;而且舊約許多經文,都表明上帝是一個三位的存有。創世記一章的創造記錄,提到父神和聖靈都參與創造的工作,上帝創造天地(創一1),而聖靈就運行在地面上,叫地不致空虛混沌(創一2)。
創世記一章1節所用上帝的名字,是Elohim,那是一個複數字。雖然這個名字未能清楚說明三位一體,但創世記一章26節所使用的複數代名詞「我們」,說明了聖經接受三位一體。大衛在詩篇一一○篇︰節,將「主」和「我主」區分,大衛是說,彌賽亞比任何人的君王都大,他給彌賽亞一個神性的稱號︰「我主」。
在以賽亞書七章14節,上帝在有關基督的預言裡,清楚說明,從童女而生的一位,將要稱為以馬內利,就是「上帝與我們同在」。這也是另一次對彌賽亞神性的肯定。此外還有兩段前面提過的經文。以賽亞書四十八章16節,和六十一章1節,都說出了三位一體的真理,在兩段經文中,上帝的三個位格都被提及,而且加以個別區分。
舊約綜覽之創世記
章節字數:本書共有50章,1533節,38267字。
背景:作者摩西,於西元前約1450年前寫的。
一. 四個事件〔1-11章〕
創造:上帝創造天地萬有,一切都從祂而來,由祂開始,也由祂結束(啟22:13)。上帝造一切都甚好,在創造的過程中,顯明聖父、聖子、聖靈,三位一上帝的作為。也看到上帝對人的愛,祂把萬有和祂自己〔形像樣式〕都賜給人(羅8:32)。
墮落:罪的源頭來自魔鬼(約一3:8),當人不守上帝的誡命,聽從蛇的話,罪和死就入了世界(羅5:12),地也受了咒詛,使上帝與人隔絕。但上帝預備了救贖〔在創世以前(彼前1:20)〕,要除滅魔鬼的作為(約一3:8),就是藉著上帝的羔羊流血,付出贖價(彼前1:18-19),祂要藉著死,敗壞掌死權的魔鬼(來2:14),使罪人得救。
洪水:當罪惡到了盡頭,凡在罪惡咒詛之下的人,都要受上帝的審判。但在審判中,上帝也預備了救恩,凡有信心的,都能得到救恩,藏身在方舟〔預表基督(西3:3)〕。藉著十字架基督擔當我們的審判,使人得救(彼前3:21),並得著聖靈〔鴿子〕。
萬國:人類是亞當,也是挪亞的後裔,原是同一血統文化。但是當人又悖逆上帝,他們同心合意建造巴別塔,尋找通天之路,不肯遵守上帝的吩咐,上帝就變亂他們,使他們分散成為萬國萬民。巴別塔顯露了敵基督的靈,他們敵擋主,高抬自己,甚至自稱為上帝(帖後2:4)。每一個世代都有敵基督,到了末世更為明顯(約一2:18)。
二. 四位先祖〔12-50章〕
亞伯拉罕:在萬民中,上帝揀選亞伯蘭,與他立約,應許他後裔、土地。並改名為亞伯拉罕,就是「多國之父」,使他不僅成為以色列人的父,也是外邦人的父,都成為亞伯拉罕的後裔,使萬國因他得福。他就預表聖父,萬福的泉源。
以撒:他是應許之子,預表基督徒(加3:28),尚未出生就承受應許之地(弗1:3-4)。他是亞伯拉罕的後裔,也預表聖子基督(加3:16),完全順服父的安排。獻作燔祭〔十字架〕,娶利百加〔羔羊的妻〕,挖井〔做父以前所做的〕。
雅各:他生來本性雖然不好〔雅各是抓的意思〕,但心卻向著上帝,上帝就向他顯現〔天梯〕。他一生努力去抓,與環境抗爭,與上帝摔跤,直到上帝改變他性情,賜他新名「以色列」。雅各預表被聖靈引領、煉淨的基督徒,有上帝的新生命在他裡面。
約瑟:他一生經歷有許多地方可預表道成肉身的耶穌基督。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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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所愛的(37:3)…(太3:17; 約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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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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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誣告(39:16-18)…(太26:5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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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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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兄弟所恨(37:4-8)…(約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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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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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為罪犯,被押解(39:20)…(太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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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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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差他去兄弟那裡(37:14)…(約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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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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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試探,並勝過(39:7)…(太4: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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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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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權柄被拒絕(37:8)…(太21:3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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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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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與他同在(39:23)…(約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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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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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要害他命(37:18-24)…(太2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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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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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歲時開始服事(41:46)…(路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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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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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剝去外衣(37:23)…(約19: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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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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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苦後高升(41:14, 41)…(路24: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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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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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帶到埃及(37:28)…(太2: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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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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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邦新婦(41:45)…基督的妻(弗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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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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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賣為奴(37:28)…(太26:15; 出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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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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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地得到尊榮(41:57)…(啟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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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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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兩個犯人同關,後來一個得釋放,一個被殺(40:2-23)…(路23:3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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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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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暫時不認識他,後要與他相認(42:7-8; 45:15)…(太23:39; 羅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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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基督的預表
預表是以地上的事實來表明天上的真理,如說明天國的奧秘的比喻(太13:34)。
創造的上帝:造物主(約1:1-3; 來11:3; 西1:17),對亞當吹氣(約20:22)。
人性:亞當(林前15:45),女人的後裔(加4:4),傷蛇的頭(來2:14),亞伯拉罕的後裔(加3:16),看哪,上帝的羔羊(約1:29)。
要來的救主:細羅(49:10),牧者、磐石(49:24),祭 司 君王(14:18; 來7:3; 詩110:4)。
基督與父神:以撒繼承亞伯拉罕一切所有,以撒把亞伯拉罕塞住的井重新挖出。
基督與聖靈:老僕人為以撒娶妻,以撒挖井得水。
基督與教會:亞當的肋骨(2:22-24),以撒娶妻。
敵基督的靈:與上帝作對,如蛇,該隱,拉麥,上帝的眾子,寧錄,巴別塔,鷙鳥。
審判與救贖:趕出伊甸園與穿上皮衣,洪水與方舟,所多瑪與羅得,飢荒與有糧。
立約:亞當之約(1:26-28; 2:16-17; 3:14-19),挪亞之約(8:20-9:6),亞伯拉罕之約(12:1-3; 15:18-21; 22:16-18);藉著十字架,基督要與人立下新約(林前11:25)。
讀聖經會出現之三類不同層次的問題
1. 一般聖經知識的問題
多讀聖經便可從經文中直接找到答案。
2. 不明白聖經的看法(例如上帝屬性的不一致:舊約──殘酷,新約──慈愛)
需要明白所讀經文背後的神學理念,譬如讀創世記時應埋解上帝創造世界的動機。在舊約上帝要收回迦南地給予其子民,殺迦南人,有聖戰的觀念;但新約多是私人書信,故兩約的對象、內容、性質有異,不能比較,我們相信的是亙古不變的上帝。
3. 明白經文的意思,卻不認同(舉例恐龍為何未有在聖經出現?)
讀聖經要有正確的態度,作者寫作直接的對象亦非今曰的讀者,他們沒有今天科學理性的觀念,只是去反映當時上帝介入他們生命和民族的歷史意義,而今天信徒能否領會上帝仍是掌管的主才是其精要。
婦女神學詮釋兩個例子
一.創世記一至三章
創世記一,二章中記載了兩個創造故事,第一個創造故事(1:1-2:4上)的人在萬物之後被造,而且是男女一起照著上帝的形像被造;另一個創造故事(2:4下-2:25)是先造男人,再造各樣動物活物,最後從男人的肋骨中造成女人。可見先後次序不一定牽涉價值高低或主從角色,因為如果按第一個創造故事,先造動物不可能說明動物比人尊貴,因此神後來才造女人並不能詮釋為女人是“第二的”。
再者,從肋骨取出不一定表示不完整,其實亞當所指的「骨中的骨,肉中的肉」表達了一種親密關係,並不是“你屬於我的一部份”或“你只不過是我一條肋骨變出來的吧了”。還有,「助手」一詞在聖經中不斷出現,有譯為幫助,通常是指上帝給以色列人的幫助,因此「助手」或助手所做的不是指次等的,不然耶和華幫助人變成人是偉大過耶和華。
第三章有關起初犯罪或「原罪」的故事是要表達生命中靈與慾的掙扎,表達人互相隔離的處境情況,因此夏娃吃禁果和主動邀請亞當吃禁果這事不應判定女人為罪惡之源的指控。
二.馬可福音五章廿五至三十四節
要了解耶穌和這位患了十二年血漏的女人的對話,就不可忽略該婦女在當時所處的社會制度和所承受的律法的壓制。
利未記15:19-30及12:2-7,分別提及「行經」及「剛生了孩子」的婦人的律例。經血代表不潔,婦女的生理狀況被詮釋為宗教禮儀上的禁忌。行經的婦女不只自己不潔,還會使直接或間接觸及她的人不潔。因此,行經婦女不可上會堂,不可離家,不可和人接觸。
這位患了十二年血漏的婦人就是長期處在律法之下,直至她回應說:「是我。」耶穌在人面前肯定了她的價值,使她身心都康復過來。若了解婦女在律法制度下的處境,就能體會這個婦女的勇氣和信心,及耶穌對婦女的肯定。
2020年1月5日 星期日
新約正典的形成
在新約中提及「經上記著說」「律法和先知」等記載,當時的聖經是舊約。
提後3:16, 17說 :「聖經都是上帝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上帝的人得以完全,豫備行各樣的善事。」
耶穌時代「舊約」已經定型,正式宣佈正典是在主後九十年,一群拉比在約帕附近的吉姆尼亞(Jamnia)集會才正式決定的。
一、新約正典的前奏
以弗所主教阿尼西謀(腓利門書)收集保羅13封書信。保羅書信流傳先於福音書及其他書信。
耶穌的門徒為了工作的需要而寫信,為了要保存耶穌的言行和教會的傳統而寫福音書,為了勉勵信徒而寫啟示錄。但是從來沒有人想到把這些材料搜集起來,編輯成冊、成為正典。
甚麼是正典?「葦子」字應用到聖經中而合乎這尺度的就是「經」,不合乎這尺度的就不是「經」。
啟11:1:「有一根葦子賜給我,當作量度的杖,…將上帝的殿、和祭壇,並在殿中禮拜的人,都量一量。」
啟21:15及以下:「對我說話的拿著金葦子當尺,要量那城、和城門城牆。…」
馬吉安(Marcion)提出一部有權威的「聖經」,背叛為異端,在一百四十年左右被羅馬教會出教。
二、新約正典的標準
新約的量尺(正典)是甚麼?有三原則:
1. 使徒之權威
當時教會倚重使徒有兩主因:(1)使徒論基督時有更可靠的報告,(2)使徒特別有聖靈充滿,故此他們對使徒文學另眼相看。這點可從初期教會辯論希伯來書是否歸入正典,及否決其他非使徒手筆之書信事上清楚說明。
雖然新約中有數本不是使徒所寫的(如馬可福音、路加福音與使徒行傳),但他們認為這三本是彼得與保羅在旁指引的19。
2. 初期教會之公認
此為第二標準,因此點與上點極有相連之關係。初期教會對使徒之文墨特別尊重,況且他們在崇拜時必恭譽使徒之話,如同恭敬神的話一般,這是他們對順服權威之原則。
3. 教義之純正
新約書籍被列入正典的最後標準乃是書內之教義要純正,特別在舊約亮光及使徒口傳下要顯出毫無衝突、矛盾或不道德之處。因為同在此時有許多新約次經及偽經出現,這些經典之教義與舊約及使徒的教訓常不一致而不能被接受為經典。
三、新約正典的完成
新約正典的完成可以分為若干階段。
第一階段:第一世紀的末葉到第二世紀的末年。在很廣大的地區中(義大利、高盧、非洲、埃及),四福音書、使徒行傳、十本保羅書信、啟示錄、約翰一書、彼得前書都已經接受為權威之作,相等於舊約的地位。這時期可以稱之為新約正典的第一階段。
第二階段是研究一些其他的著作怎樣進入新約正典。從上面的名單中,我們應該討論到六本(如加啟示錄當有七本)在初選中沒有當選的書信。
四、新約正典範圍之議決
大公會議尼西亞大會(Council of Nicea, 325A .D.),目的是為對付各類異端,對付時則拿出聖經來,以聖經為絕對標準。但大會議事紀錄未盡完整,因此教父引用和認可就極具可信度,之後在經由大公會議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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