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要更深切明白我們裡面的人在基督裡所有的恩典,我們必得揣摩在舊約上帝如何以頭生的兒子分別為聖,歸於自己,與生而即有的權利很被重視,因這種權利有雙層的尊榮,就是為祭司與為王的尊榮。因為頭生的兄弟是祭司,是其餘各弟兄之長,這是基督的預表,是父上帝頭生的獨生子,也是童女馬利亞的兒子,是非按血氣與世界的樣式的真祭司真王。
因為的國不屬這世界。是天上與靈性事的王,專尚公義,真理,智慧,和平,救恩等類的事。凡是地上的事地獄的事也仿佛屬管轄——不然,如何能保護我們,救我們脫離這些事呢?——但的國度不在乎這些事,也不屬這些事。
祭司的職分也不在乎外表裝束與姿勢的顯赫,如屬人的亞倫祭司職分與我們今日教會的祭司職分;乃在乎靈性的事,藉這些事在天上上帝面前為我們代禱,盡無形的職分,並在天上獻自己的祭物,行祭司所應行之事,如同保羅在希伯來書用麥基洗德為預表論所說的。也不但為我們禱告,代求,更藉聖靈活潑的教訓在我們心裡教訓我們;這樣,就完成祭司的兩個實在職責,屬人的祭司的禱告與傳道就是這兩個職責有形的表象。(約十八︰36)
這樣,基督既因生而即有的權利得著了這兩個特權,就照以上所說婚姻的法律將這兩個特權賜給凡信的人,與他們共分共享,因為照那法律,妻子對於凡丈夫所有的也有所有權。這樣,我們在基督裡面就是祭司, 都是 君王,相信基督的都是如此;如同彼得二章所說︰“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特別的民族,是有君尊的祭司與祭司的國度,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