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上帝的子民
在出埃及記十九章,上帝與以色列民立了一個有條件的約,就是摩西之約。這個約和古代宗主與屬國之間的條約相以。這約是有條件的,說明了宗主(君王)為他的屬民(屬國)所作的事,百姓立此約的條件是︰他們必須順服君王。這位宗主應許要保護和供應他的屬民的需要;這保護和供應,會因為屬民的順服而臨到。換句話說,如果他們順服上帝,他們便得福;如果他們不順服,他們便受責罰。
出埃及記十九章摩西之約中宗主與屬國間條約的形式條約項目
出埃及記十九章摩西之約的內容傳統開場白
3節下 承認君王歷史
序幕
4節 重提上帝過去的供應
一般條款
5節上 以色列需遵守的條件
應許的祝福
5節下至6節上 祝福的應許
上帝和以色列民所立的,被稱為摩西之約。上帝提醒百姓他們的責任是順服(出十九5)。百姓對上帝說︰「凡耶和華所說的,我們都要遵行。」(出十九8)這就是表示他們願意遵守此約。此約立成之後,以色列民——就是上帝在世上上帝權國度的中保——便誕生了。
列國的中保
上帝應許要使以色列民「作祭司的國度,為聖潔的國民」(出十九6)。以色列民要分別為聖歸子耶和華,為他向各國作真理的中保,就如宣教的使命。祭司是中保,向上帝作人的代表;在這個意義上來說,整個以色列民就是對世界各國作上帝國度的中保。以色列民是一個普世性的祭司國度,「他們要向世界各國作上帝恩典的中保,正如亞伯拉罕要叫萬國得福一樣」。
以色列民的歷史滿載一次接一次的失敗。她從來沒有達成作上帝真理中保的任務。按以賽亞的預言,將來那真正的以色列人「彌賽亞」,要完成上帝對萬國的任務;作為一個國家的以色列民,要對世界各國作屬靈的光。以色列民在這個使命上失敗了,但最終,彌賽亞要借著建立千禧年國度,將上帝的光向萬國顯明。(賽四十二6,四十九6,五十一4,六十1、3)
以賽亞這些話在「僕人篇章」中講得很清楚,那裡形容上帝的光怎樣照亮萬國,上帝的光借著「上帝的僕人」彌賽亞傳出,而上帝的靈也降在彌賽亞身上(賽四十二1);彌賽亞要將上帝的光傳給外邦人(賽四十二6,四十九6)。最後上帝的福氣要傳到地極,如此才能完成他對先祖亞伯拉罕的應許(創十二2、3)。彌賽亞也要復興這個墮落的國度(賽四十九6),使到在亞當裡所失落的一切能夠恢復過來。在彌賽亞管治的榮耀國度裡,所有在伊甸園中失落的,都要重新建立,全世界要認識上帝的真理(賽五十一3、4)。那日,上帝要再次讓亞伯拉罕的後裔得著尊榮,耶路撒冷要作真理的中心,世界的各國要流向以色列人,尋求真理(賽六十1至3)。
國度的憲法
上帝與以色列人立約之後,上帝賜給以色列人一個憲法,這個憲法包含了大部分出埃及記、利未記及申命記的篇幅。這些就是作為中保國度的約的條文。以色列人若要得到上帝的賜福,便需要順服。
律法分為三十範疇︰民事律、禮議律,及道德律。
道德律
道德律主要是十誡(出二十2至17;申五6至21)。但道德律並不限於十誡。十誡的誡命可以分成兩大類︰人與上帝的關系,指前面的四誡(出二十2 至11);人與人的關系,指後面的六誡(出二十12至17)。道德律開宗明義的一句話是︰「我是耶和華你的上帝,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出二十2);道德律是︰「量度正誤、善惡的道德標準;是以以色列的上帝耶和華堅定不移、無瑕無疵的聖潔本性為標準。上帝的本性、屬性、品性,特質是一切道德抉擇的量度依歸。」
民事律
民事律包括寫在出埃及記二十五章1節至四十章38節,及利未記和申命記中的許多法律。這些法律反映出上帝對以色列人社會生活的關注。在這個中保國度裡,以色列人在生活中要對鄰舍表達適當的關心。這些律法就是關於奴僕、傷人、物業權利、孤幾寡婦的保障、金錢借貸及其他關注的事項。
禮儀律
禮儀律主要寫在出埃及記二十五章1節至四十章38節(也寫在利未記及申命記)。禮儀律的內容包括會幕、祭司的服飾、工作及祭祀等。
必須注意的是,這些不同分類的律法交織成現在的出埃及記至申命記;有時在一段記載中,同時提及三種律法。要將三種律法明確界定,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基本上,這些律法是以色列人與耶和華之間所訂立的憲法;以色列若要獲得上帝的賜福,便須遵守律法,順服這個中保國度的宗主。以色列人若不遵守律法,先知便會叫他們回轉順服律法。
國度的敬拜
上帝既然為自己呼召出一個特別的民族,他必定供應這個初生的民族,讓他們可以與上帝相會。上帝因此定下了會幕的敬拜,讓以色列人親近這位聖潔、無限量的上帝。耶和華要在會幕中與以色列人相會(出二十五22,二十九42、43,三十6、36)。
耶和華吩咐以色列人建造會幕。
(Ⅰ)會幕可讓上帝住在這個民族當中(出二十五8)。
(Ⅱ)會幕可讓上帝彰顯他的榮耀(出四十34、35)。
(Ⅲ)會幕能讓有罪的人親近聖潔的上帝,因為這會幕是祭祀敬拜的地點(利十七11)。
(Ⅳ)會幕讓人記得聖潔的上帝是與有罪的人分別出來的。
(V)會幕預表基督的救贖(來八5)。
會幕分為兩間房子——聖所和至聖所。上帝命令以色列人將一個稱為約櫃的木櫃放在至聖所內,將施恩座蓋著約櫃。上帝在這裡與這個國同住(出二十五22)。在會慕外院的入口處,有一個燔祭壇,祭司要在這裡向耶和華奉獻燔祭(出二十九38),借此提醒這個民族,他們要憑著血去親近上帝。祭司皆為利未支派的人,他們在這個民族中分別出來,作為與聖潔的上帝之間的中保,祭司都在會慕裡事奉。整個會幕敬拜的制度,是要提醒人有一位無限、至聖的上帝;這會幕也提醒這個民族,他們需要靠著一位中保才能親近上帝。
巴勒斯坦之約
申命記已提到以色列人會佔領已勒斯坦地。以色列人經歷過曠野的旅程,已經到達死海的東岸,預備進到巴勒斯坦地。這是該書一個重點,因為「申命記的作者,曾經六十九次重復提及以色列人要有一天[佔有]和[住在]上帝所應許的土地上」。上帝重申這個約的條件,他一再提及以色列人必須順服,才得福氣(申二十八1至14);他又提及他們不順服便會招致審判(申二十八15至68)。這些審判包括日後被亞述人(主前722年)、巴比倫人(主前586年)及羅馬人(主後7G年)侵略(申二十八64)。但當這一切的災渦完結後,上帝啟示以色列人會再次佔有那地(申三十1至10),這事最終在千禧年國度中實現。
約的性質
巴勒斯坦之約的性質,包括以下幾方面︰
(Ⅰ)以色列民會因為不忠而被拔出(申三十1至3);
(Ⅱ)以色列民將來會悔改(申二十八63至68);
(Ⅲ)彌賽亞會再來(申三十3至6);
(Ⅳ)以色列民會在聖地上復興(申三十5);
(V)以色列全民會悔改(申三十4至8;比較羅十一26至27);
(Ⅵ)以色列民的敵人要受審判(申三十7);
(Ⅶ)以色列國要得到完全的福氣(申三十9)。
巴勒斯坦之約之所以重要,因為它重新確定以色列人在聖地上的權利,巴勒斯坦之約的應許,不會因著摩西之約的條件而被廢止。巴勒斯坦之約,稱為一個永遠之約(結十六60),因為這約是亞伯拉罕無條件之約的一部分。也是它的擴展。
約的應驗
細讀申命記二十八至三十章,我們可以看見上帝早已預告,以色列人因著背道會被亞述人、巴比倫人和羅馬人分散,這預言是在他們佔據巴勒斯坦地之前發出的。在巴勒斯坦之約實現之前,以色列人要先悔改,認識彌賽亞(亞十二10至14),從各國歸回;他們已在各國流浪多年。巴勒斯坦之約,可以說是未來的、末世的事件,它的應驗是以色列人在千禧年國度中住在聖地上。
總結
摩西的敬拜制度,給我們另一些關於上帝的啟示。
(Ⅰ)上帝是聖潔的,人不能不靠著中保親近上帝。上帝的聖潔顯明在他對人所提出的道德要求上,因此,上帝也將一個道德的法規賜給人,叫人遵守。
(Ⅱ)上帝是普遍存有的,他照顧他自己的子民,並與他們同住。
(Ⅲ)敬拜聖潔的上帝,必須有血。血要用來消除罪,人若不靠著血,就不能親近上帝。
(Ⅳ)利未祭司的中保工作,預表那位一次過救贖人類罪惡的中保的工作。
(V)上帝與選民以色列人立約。在舊約時代,上帝曾設立多位中保,叫他們在這個中保國度中管治以色列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