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恩(James D. G. Dunn, 1939–2020)是20世紀末至21世紀初極具影響力的新約學者,也是「新保羅觀(New Perspective on Paul)」的重要推動者之一。他的保羅觀對保羅與猶太教的關係、稱義、律法、身份與群體等主題提出重新詮釋,對傳統宗教改革以來的保羅詮釋產生了深遠衝擊。
一、背景:新保羅觀的興起
新保羅觀的緣起
- 傳統保羅觀(如路德、加爾文)將保羅的核心問題理解為:人如何從罪中得救?
- 但鄧恩與 E. P.
Sanders、N. T. Wright 等學者指出,保羅其實主要處理的問題是:
「誰是上帝真正的子民?」—— 尤其是外邦人是否需要守猶太律法才能成為上帝的子民。
鄧恩提出,我們若不了解保羅書信中猶太背景的處境與律法觀,就會錯誤地將保羅看成是在反對「行為得救」。
二、鄧恩的保羅觀核心:稱義不是得救的方法,而是身份的宣告
1. 「因信稱義」不是解決內疚問題,而是回答群體身份的問題
- 稱義(Justification) 在保羅書信中,是一種公開的身份認可與群體邊界的標記。
- 當保羅說「人稱義是因信,不是因行律法」(羅3:28;加2:16),
他不是反對道德努力,而是在說:
上帝的子民不再由「行律法的記號」(如割禮、守安息日、潔淨規條)來界定,
而是單憑「信耶穌」。
📌 鄧恩稱這些猶太人的記號為:律法的行為(works of the Law),不是一般的好行為,而是「猶太人身份記號」。
三、主要論點與貢獻
✅ 1. 重讀「律法的行為」(works of the Law)
傳統觀點(如路德):
律法的行為 = 道德律、努力靠行為得救 → 被保羅否定
鄧恩觀點:
律法的行為 = 猶太人的盟約標記(如割禮、安息日、食物條例)
→ 保羅反對的是「用這些來劃分誰是上帝的百姓」
這個觀點幫助我們理解保羅與猶太人之間的爭論不是「如何得救」,而是「誰是上帝的子民」。
✅ 2. 信心不是與行為對立,而是新的身份標記
- 「因信稱義」是指:藉著信耶穌而被上帝接納進入祂的新約群體
- 不是拒絕行為,而是拒絕用族群身份作為排他標準
在基督裡,猶太人與外邦人不再分隔,因為「信耶穌」成為新的標記(參加3:28)
✅ 3. 保羅與猶太教之間的關係:對猶太教的「修正」而非「否定」
鄧恩延續 E. P. Sanders 的觀點,認為:
- 第二聖殿時期的猶太教不是「靠行為得救」
- 而是一種「盟約中的恩典信仰」(Covenantal Nomism)
- 保羅不是批評猶太教「錯誤的救恩論」,而是:
面對耶穌已成為彌賽亞這一神學事實,猶太人需更新對律法與身份的理解。
四、保羅觀的重構與挑戰
傳統保羅觀(改革宗) |
鄧恩的新保羅觀 |
罪人的得救問題 |
誰是上帝子民的身份問題 |
稱義 = 赦罪 + 義的地位 |
稱義 = 被上帝確認為新約群體的成員 |
律法的行為 = 賺取義的手段 |
律法的行為 = 猶太族群的身份標記 |
信心與行為是救恩的對立面 |
信心是進入群體的記號,行為是群體生活結果 |
五、反思問題(適合小組或個人默想)
- 如果「稱義」是身份的宣告,那麼我是否活出「屬上帝子民」的身份?這身份如何影響我與外人的關係?
- 今天教會是否也用某些「身份標記」來劃分「誰是真信徒」?這與保羅的信息有何衝突?
- 我的信心是單靠耶穌,還是無形中也依賴某種「屬靈行為或制度」來證明我被上帝接納?
- 新保羅觀強調群體性,那我如何實踐「在基督裡不分彼此」的群體見證?
六、總結:鄧恩的保羅觀強調「包容性的新群體」
| 核心問題 | 誰是上帝的百姓?外邦人是否需要成為猶太人? |
| 稱義 | 是上帝對人的公開接納,是身份的宣告,不只是赦罪
|
| 律法的行為 | 是族群邊界記號,不是道德努力 |
| 信心 | 是新的約群體的標記 |
| 上帝的義 | 是上帝信實地實現對亞伯拉罕與列國的應許 |
| 福音的本質 | 上帝在基督裡開創了一個不分猶太人和外邦人的新群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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