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22日 星期五

羅馬對新約時代的影響在於政治

 

    耶穌時代,猶太人在政治方面受羅馬統治,在文化方面則受希臘影響,再加上猶太本身傳統的宗教,就形成耶穌所處之時代的背景。

 

  羅馬對它所征服的地方,安定的省份由元老院管理,指派省長統治,常有暴亂的則由皇帝直接派軍隊駐守,由提督、巡撫或地方長官管治。

 

  大希律靠其政治手腕被羅馬皇帝委任為猶太人的王,他曾經要殺嬰孩耶穌,沒有成功。他死了以後,遺囑將王國分給他三個兒子,見圖一。當然,這還需經過皇帝奧古斯都的批准。

 

  亞基老:管理猶太、撒馬利亞和以土買等地,他不能稱為王,只能稱為總督(ethnarch)

 

  希律安提帕:管理加利利和比利亞,他的地位是分封王(tetrarch),權力比總督小。

 

  腓力 I:管理巴勒斯坦北部及東北部,包括特拉可尼,以土利亞等地。

 

    亞基老就是馬太福音 2:22 所記載的那位,但他不受猶太人歡迎,又任意更換大祭司,猶太起而反抗,到處都有暴動。後來猶太人向羅馬皇帝極力請願,皇帝就將他免職放逐,改派巡撫來管理猶太地。所以在新約時期,有時提到王,有時提到巡撫。

 

  希律安提帕就是娶其兄弟腓力 II 之妻希羅底、並殺死施洗約翰的那一位。耶穌在世時大部份時間在加利利,就是在希律安提帕的管轄區。他聽到耶穌的名聲,以為是施洗約翰從死裡復活,想要殺耶穌,耶穌稱他為狐狸( 13:32)。希律安提帕曾經向皇帝陳情,希望獲得更大權勢,但被懷疑具有野心,最後被羅馬皇帝放逐,死於異域。

 

    腓力 I 是唯一做得比較好的一個王,任內諸多建樹。他不是希羅底原來的丈夫腓力,但他娶希羅底女兒撒羅米為妻。他為紀念羅馬皇帝奧古斯都重建古城班尼亞(Panias),將它改名為凱撒利亞(Caesarea),但為與其他同名城邑有別,這城被稱為凱撒利亞腓立比( 16:13)

 

  稅吏是替羅馬政府收稅的。通常皇帝只訂一個數目,全權委託稅吏辦理,稅吏常任意訛詐人,多收的歸自己口袋,故為猶太人所痛恨。

 

 

 

 

新約聖經的形成過程簡介

 

    如果把新約聖經形成的過程按著時間的進展來劃分,我們可略略的把它分為五個階段:

 

A. 耶穌在世上所教導和所行的事蹟(The Teachings and Works of Jesus)

        
   
新約的內容可以是開始於耶穌給門徒的教導。雖然耶穌並不像當時的猶太教師拉比們,過份的注重背誦式的口傳教導,而他是強調一起生活中的應用和活學;但是耶穌的教導也有容易背誦記憶的一面。例如:圖畫景像式的講論(picturesque speech)(:7:3-5「眼中的刺和樑木」;10:37;14:26),雙關語(puns)(3:8「聖靈等於風」;16:13),箴言(proverbs)(7:6;11:17),詩句(poetry)(5:3-10「登山論八福」;8:35;6:27-28),比喻(parables)(13;4)

 

    我們也相信,耶穌是漸漸的把這些教導傳給門徒,也重覆的講論。而這些教導的內容和意義,有許多是在耶穌復活後,使徒們才領悟明白過來。

 

B. 五旬節後在教會中的宣講(Apostolic Preaching and Church Pronouncements)

 

    這包括了使徒對外的宣講(kerygma),信徒聚在一起的敬拜頌歌(hymns),信條(creeds),使徒講述耶穌事蹟(paradosis),給初信者的要理教導(kathechesisdidache)

 

    上述的宣講,起初都是由使徒們親自帶領。按著聖靈的感動,以及信徒的需要而講授。後才在教會中漸漸形成不同的「口傳核心」(oral forms)資料。當教會漸漸增長,教導的有使徒還加上了執事和宣教士。後來信徒被逼迫四散,加上宣教士的佈道而把許多積存下來的口傳核心資料傳給眾教會。這樣,多種的口傳核心資料便在教會中形成了「傳統」(paradidomi/tradition)資料。(林前11:23;15:3)

 

C. 教會漸成長,新約各書信因需要而開始被寫下來(The Written down of NT Epistles)

 

   這些書信寫成時,大約距離五旬節有廿年(約公元50)。書信的內容不是在講述耶穌的言行事蹟,乃是為著教會當時的需要作教導和勸勉。可見口傳傳統未被筆錄下來之前,已有寫成的書信在教會之間存在(彼後3:15-16)

 

    我們也可從這些書信中知道一些口傳傳統的存在;包括有信條(林前15:3-6),頌讚詩歌(2:5-11;西1:14-20;1:6-10),儀文(林前16:21),協議(2:8)等等。

 

D. 口傳傳統被筆錄下來(The Written down of Oral Tradition)

 

    大約再過多十年(約公元60),新約中最早的福音書(通常被認為是Q資料和馬可福音)才被寫成。後來的福音書直接或間接參考和引用這些寫成的資料。路加特別在序言中交待說:「有好些人提筆作書述說..」,可見在他之前已有人筆錄了口傳傳統,而他也「詳細考察」這些資料後,才「按著次序」寫下路加福音和使徒行傳。在使徒行傳中包括了許多使徒們的宣講,又描述當時教會的生活情況(德文:Sitz im Leben)

 

    可見「口傳傳統」現在在使徒們的監視之下成了「筆錄傳統」(Written Tradition)

 

E. 新約正典在教會中漸漸組成(The Formation of the N.T. Canon)

 

新約中所提到的《聖經》是指《舊約》(提後3:16;彼後3:16)。不過,最早的信徒卻是以耶穌基督為最高權威。使徒們宣講的重心是耶穌基督怎樣完成了舊約的律法和先知。後來各教會之間似乎擁有一些使徒們的書信(彼後3:16),也被正視為權威。在第二世紀時(當時所有使徒已逝世),有許多新約的經卷已被接納為正典”,雖然有少部份的教會也把革利免一書,巴拿巴書信,黑馬書,十二使徒遺訓也列為正典”。至第三世紀時,教會歷史學家優西比(Eusebius)在他的名著《教會歷史》(Ecclesiastical History,公元325),把當時教會對新約正典”的意見收集說:「教會把 「新約正典」分為三個部份:

 

()廿二本已被認定為正典”;就是四本福音書、使徒行傳、保羅書信(包括希伯來書)、約翰一書、彼得前書、啟示錄,

 

()有五本是普遍受接納,雖然有些教會不接納:包括雅各書、猶大書、彼得後書、約翰二、三書,

 

()有五本是偽造的:包括保羅行傳、黑馬書、彼得啟示錄、巴拿巴書、十二使徒遺訓。

 

從亞他拿修的記錄中(公元367),新約正典的廿七卷已被正式接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