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18日 星期二

創世記(5)

雅各和以掃的事蹟(二十五19至三十七1)
  利百加生下以掃和雅各一對孿生子。孩子長大後,以掃為了一碗紅豆湯,將長子的名分賣給雅各(二十五27-34)。
  那地有饑荒,以撒傚法父親往基拉耳去(第二十章),且一如其父親撒謊,假稱妻子為妹子(二十六1-11)。其後他跟非利士人因爭奪水井而起紛爭,但以撒生性和平,寧願另掘新井,免得為了舊井又起爭競(17-33節)。
  以撒年老,眼睛昏花。利百加和雅各合謀瞞騙以撒,把原屬以掃的長子名分給了雅各。根據努斯坭版,這口宣的祝福賦有法律權力,不能反悔。利百加生怕以掃會殺害雅各,遂遣小兒子往哈蘭去,在她的族人中尋覓妻子。神於伯特利在夢中向雅各啟示。雅各夢見一個梯子(梯級?)從地上達至雲霄。神並向他重述昔日賜給亞伯拉罕和以撒的應許(二十八10-22)。
  雅各到了哈蘭,找著舅父拉班,並替他作工(第二十九章)。雅各服侍7年的工酬,就是要娶拉班次女拉結為妻。拉班卻以大女兒利亞代替拉結給雅各為妻,卒使雅各為拉結再服侍拉班7年。
  耶和華使雅各極其興旺,但拉班總是為難他。神指示雅各歸回迦南(三十一3),他便帶同妻兒、財物悄悄離開。拉班追趕他,因拉班發覺家中的神像不見了(按努斯習俗,持有「神像」的人,有權承繼原主的產業)。拉結確實偷了神像,卻把它收藏起來,使父親無法搜出,於是,拉班只有返回哈蘭。
  他們途經以東,雅各恐防遇見以掃,便先向兄長遣送禮物,同時,把自己的人口牲畜分成兩隊而行,以保萬一。回程時,不料雅各遇見神人,且跟他摔跤,結果雅各的大腿瘸了,另得了一個新名字,稱為以色列(第三十二章)。
  雅各與以掃見面時並無不快,其後雅各往示劍(第三十三章),他的兩個兒子卻因妹子底拿遭示劍玷污,遂殺戮該族男丁(第三十四章)。神吩咐雅各去伯特利為祂築壇,併除掉他們中間一切外邦神像(三十五1-4)。神又在伯特利再次言明祂的應許,要賜他們土地,並子孫繁多(9-15節)。
  他們往伯利恆途中,拉結生了便雅憫便死去,這是雅各第十二子,也是最後一個。以撒死在希伯崙,終年180歲,由以掃和雅各把他葬在麥比拉洞。
  創世記三十六章記載「以掃之後裔」(第1節);文中亦稱以掃為以東(意思是「紅」;參二十五30)。
約瑟的事蹟(三十七2至五十26)
  雅各甚愛約瑟,因而引起眾兄嫉妒。約瑟告訴哥哥們,他夢見全家向他下拜,於是哥哥們益發恨他。及至雅各給約瑟綵衣時,眾人的怒氣升至極點。哥哥們決定要殺約瑟,商議後,還是將他賣給商旅。商旅帶約瑟到埃及,賣給埃及人護衛長波提乏作奴僕(三十七36,三十九1 )。
  第三十八章講述一個寡婦成為亡夫兄弟的妻子。猶大的兒媳守寡,卻不讓第三個兒子為長子續後。這寡婦使計騙得猶大成為她孿子之父,迫他承認過錯。猶大長子法勒斯的名字記載在路加福音耶穌的族譜中(路三33)。
  耶和華祝福約瑟,讓他很快成為波提乏的管家(第三十九章)。年輕的約瑟引起波提乏妻子的青睞,主母多次引誘他都無法得逞,最後便誣捏約瑟。他因此下獄,在獄中的約瑟蒙恩,並有機會替法老的臣僕解夢(第四十章)。後來埃及法老連作二夢,術士和博士都不能圓解。酒政想起約瑟來,王便召他出獄。約瑟告訴法老,那些夢表示7個大豐年,隨之而來7個荒年。事後,約瑟升任為宰相,位僅次於法老,負責治理埃及全地(四十一37-44)。
  饑荒臨到巴勒斯坦,雅各遣子往埃及糴糧。約瑟認出他的哥哥們,卻沒有顯露自己的身份。為了試驗他們,約瑟指稱他們是探子(四十二9),並以其中一個哥哥(西緬)作人質(第19節),要求他們帶糧回家後,把其小兄弟帶到埃及來(第20節,四十三3)。其後,迦南的饑荒甚大(四十三1),雅各終於容讓眾子帶同便雅憫往埃及去。約瑟再次用計試驗哥哥,暗把銀杯放在便雅憫的糧袋裡,要把他當賊子辦(第四十四章)。
  到了這時候,約瑟才向眾兄弟表明身份(四十五4-15),大家喜得重聚。他說神派他到埃及(7-8節),是為了保全一家的性命。
  後來,雅各來到埃及(四十六1),約瑟在歌珊地迎見父親(28-29節)。以色列人得以在歌珊置下產業,並且生養眾多(四十七27)。
  雅各臨終時,約瑟帶同二子瑪拿西和以法蓮前來,接受祝福。
  雅各把長子之福賜給次子以法蓮(四十八13-14、17-20)。
  雅各給眾子祝福後便死了,終年130歲。約瑟照埃及的習俗,為父親的遺體薰香備葬(五十2-3),把亡父安葬在希伯崙的麥比拉洞後,兄弟們擔心約瑟會報復,但約瑟宣稱:「從前你們的意思是要害我,但神的意思原是好的,要保全許多人的性命。」(第20節)約瑟在110歲逝世,臨終前吩咐兄弟和子孫們,聲言以色列人從埃及歸回時,他們得把他的骸骨從那裡搬上去(五十25;參出十三19;書二十四32)。

創世記(4)

亞伯拉罕(十一27至二十五10)和以撒(二十一1至二十八5)的歷史
  亞伯蘭生於迦勒底的吾珥──一個富庶的文化之都。烏利曾率領工作人員於吾珥一地作大型發掘,發現城中有一壯麗的塔廟,另有許多廟宇、儲物房屋和住舍。
  亞伯蘭及其妻子撒萊跟隨父親到敘利亞的哈蘭。像吾珥一樣,哈蘭是一個拜祭月神辛(或安拿)的中心。
亞伯蘭蒙召
  神呼召亞伯蘭,囑咐他離開親人,遷移到祂指示的地方(十二1;參七23)。亞伯蘭聽從命令,雖已年屆75歲,仍帶同撒萊和姪兒羅得離開哈蘭,前往示劍。耶和華在該地向他顯現,應許把地賜給他的子嗣。
  為了逃避饑荒,亞伯蘭南下往埃及(十二10-20)。因撒萊貌美,他害怕有人會殺夫以搶妻,便假稱撒萊是妹妹,這位「妹妹」即被納入法老的後宮。直到神因此向法老降災時,才揭發亞伯蘭的謊話,撒萊方重歸夫郎。
  聖經評鑑者曾指十二章16節不實,因為經文記載亞伯蘭的隊伍中有駱駝,但古埃及文字並無「駱駝」一詞,而埃及考古資料中,亦鮮有這種動物。雖然如此,要證明他確擁有駱駝,證據是足夠的;正因為此動物罕有,更顯見牠們的珍貴。
亞伯蘭和羅得
  亞伯蘭和羅得回到迦南時,雙方的牧人起了爭執。亞伯蘭建議兩組人分道揚鑣,且讓羅得率先擇地。羅得遂揀選水源充足的約但河谷,並住近平原上的所多瑪和蛾摩拉兩城(第十三章)。
東方四王入侵
  沿約但河外王道進侵的四王身份很難確定。他們攻克平原5城,再向前推進,大肆搜掠,捉拿俘虜,羅得亦成為階下囚。亞伯蘭帶領318個在家生養的壯丁跟隨敵兵,出其不意突襲而剿敵,奪回羅得及失物。回程時亞伯蘭遇見耶路撒冷王麥基洗德,亞伯蘭要向他奉獻得物的十分之一(第十四章)。
立約
  耶和華應許給亞伯蘭一個兒子做承繼人。一天晚上,神以獨特方式與亞伯蘭立約,答允把從埃及河至伯拉河之地賜予他(十五章)。撒萊長久不育,遂讓埃及使女夏甲與亞伯蘭同房。夏甲生以實瑪利,他是亞拉伯人的祖先。其後兩婦不和,撒萊迫走夏甲,按努斯坭版所載的近東習俗,撒萊的確有權這樣做。然而神憐憫夏甲,應允使她子嗣眾多(第十六章)。
  神向亞伯蘭重申應許,讓他後代繁盛,並替他夫婦易名,由亞伯蘭(「受舉頌之父」)和撒萊改為亞伯拉罕(「多國之父」)和撒拉(「公主」)。與亞伯拉罕以割禮為立約的記號(第十七章),這習尚已在埃及人中實行了多個世紀。
毀滅平原之城
  耶和華和兩個天使向亞伯拉罕顯現,宣佈承繼其應許的人會於年內誕生,並表明神將要毀滅所多瑪和蛾摩拉兩城,亞伯拉罕卻為這兩城與神討價爭辯(十八22-23)。羅得及其家屬獲救,得以從所多瑪城逃出來;神終於以硫磺與火毀滅兩城(十九24-25)。後羅得兩女兒為保家族存留後裔,遂灌醉父親,和他同寢。結果,摩押和亞捫兩族由此而出,後期成了以色列的仇敵。
  創世記二十章1至18節中,亞伯拉罕再次因假稱撒拉為妹而得罪基拉耳王亞比米勒。
  以撒 以撒出世時(二十一1-3),撒拉和夏甲又生齟齬,夏甲再次被逐,卻又得到神的看顧憐憫。
  亞伯拉罕和亞比米勒為了一口井不和,終在別是巴立約,平息了這次糾紛(二十一25-34)。
  神要求亞伯拉罕在摩利亞山把以撒獻為燔祭,用以試驗其信心。該處可能就是後來大衛從耶布斯人亞勞拿購得的地(撒下二十四16-25),此地也是聖殿之所在。亞伯拉罕正要下手殺他的兒子,神喝止他,使他看到有一隻公羊扣在小樹中。以撒因此得釋放,公羊取代他成為燔祭。
  撒拉在希伯崙逝世,亞伯拉罕為她向赫人以弗崙買來麥比拉洞置墓(第二十三章),他們採用的買賣辦法是近東典型的交易方式。亞伯拉罕欲替以撒覓妻,便差派僕人以利以謝到哈蘭一地,神引導以利以謝找著利百加(第二十四章)。
  第二十五章記敘亞伯拉罕迎娶基土拉;其後,基土拉替他生了多個孩子。亞伯拉罕終年175歲,兒子以撒和以實瑪利把他埋葬在麥比拉洞(7-10 節)。

創世記(3)

自伊甸至巴別期之人類史(三1至十一26)
人的墮落
  伊甸園失落及人與神隔絕,乃人類歷史上最悲哀的一頁。蛇代表魔鬼,牠使出常用的伎倆,賣弄一貫的哲學:懷疑神的話(三1)、否定死亡(第4節)和意欲與神等同(第5節)。他從3方面出擊(第6節;參約壹二16):(1)「好作食物」、「肉體的情慾」;(2)「悅人的眼目」、「眼目的情慾」;及(3)「是可喜愛的,能使人有智慧」、「今生的驕傲」。夏娃上了當,她把果子拿給亞當,亞當自願接受,他是完全知道自己做的事,(創三6;參提前二14),後來卻妄不知恥,竟埋怨神給他女人,說是女人給他禁果的(創三12)。人與神的關係就此破裂(第8節),但神仍前來尋找亞當,並找到他。
  罪惡帶來審判,神向蛇、女人、男人宣判各應得的懲罰。地亦「受咒詛」,至今仍嘆息勞苦,等候更新之日(羅八21、22)。然而神予人希望,應允救世主會降臨(創三15),要傷蛇的頭。亞當和夏娃被逐出園後,再也無法回歸。
  人類總欠耐性等候,夏娃竟急不及待冀望兒子該隱成為應許中的拯救者。該隱卻對神產生怨憤,嫉恨弟弟,還殺了他。神攫住他,指證其過犯,但該隱只是表現出自苦自憐,前往伊甸之東,建了一城(四1-16)。第四章的結尾則又是另一個對比:拉麥厚顏吹擂之詩,聲稱要復仇云云;但其他人卻回轉呼求神的名。
亞當的後代
  第五章的族譜名表把人類的時空,連接到挪亞和洪水時期。洪水出現之前,列祖的長壽看似驚人,但得記緊當時地球未遭受污染,罪惡對人類的影響,仍只是輕微的。「就死了」一語重複多次,教人醒覺人總不免一死;以諾則蒙神恩寵,──他「與神同行,神將他取去,他就不在世了」(五24)。
洪水氾濫
  人口暴增亦使罪惡勃發(六1-5)。人類為數愈眾,腐敗愈加嚴重。第5節稱普世受咒詛, 顯示神的審判將屆。但挪亞「在耶和華眼前蒙恩」,因為他正直無瑕疵,與神同行(8、9節)。
  神遂實行滅絕人類,但決定救存挪亞和他一家。因為在神計畫中以洪水滅世,神遂指示挪亞建造方舟,吩咐他領眾動物上船,雌雄各一對,藉此留種。一切就緒後,大水臨到,「大淵的泉源都裂開了,天上的窗戶也敞開了」(七11)。雨下了40晝夜,覆蓋最高的山峰,舟外的生物全滅亡。但「神記念挪亞……叫風吹地,水勢漸落」(八1),方舟最後停於亞拉臘山上(第4節)。挪亞便向神獻祭,神就定意此後永遠不再以洪水毀滅地土。
  神降水滅世之舉,成為辯證之題。許多人稱氾濫只及局部區域,僅肆虐於米所波大米之地一部分。考古學者嘗試發掘米所波大米城塚,指出陷地的水災土層足證確曾發生洪水禍殃,且重述該地祖傳的洪水故事,說是創世記經文之源,吉加墨斯史詩記載一個英雄受命拜訪烏納比士庭(Utnapishtim是挪亞的楔形文字寫法),求問得永生之道。烏納比士庭口中的洪水故事與創世記所述有些相似之處,但兩者的差距卻更多。我們相信聖經始終保留真實的記錄。
  創世記的記載和新約的引述(參彼後三6),均同意洪水非僅殃及希底結河與伯拉河之地,而是史無前例遍臨全球的大災禍。基督徒地理學者肯定水患對地球造成的影響極其深遠。洪水氾濫的故事,幾乎普世流傳,佐證它為禍全世界。
  水退之後,神賜福挪亞和他的兒子含、閃及雅弗,並與挪亞立約,應允將來永不再以洪水滅世,更立彩虹為記。
  挪亞是世上第一位耕地種田的人,他開墾了一個葡萄園(九20)。挪亞喝過自製的酒,醉後赤身躺在帳棚裡。含見後告訴其他弟兄,閃和雅弗慎重地把衣物搭在父親身上。結果,含和他兒子迦南受咒詛;閃和雅弗得祝福。
列國表
  「挪亞的兒子閃、含、雅弗的後代記在下面。」(十1)第十章列出挪亞3個兒子的後代,次序由雅弗(2-5節)到含(6-20節)和閃(21-31節)。他們後裔中許多名字,都成了多個部族和國家的名字。
巴別塔
  建造巴別塔(「神之門」)一事顯露人的剛愎自用,總想脫離神而獨立稱雄。人跟魔鬼一樣,欲替代神,也是許多邪教的信念。神為了攔阻人類建造巴別塔,遂變亂他們的口音,使工程不得不停止(十一1-9)。建塔的確實地點尚未能肯定,有些人說該地即拜斯寧錄,鄰近巴比倫城的廢墟。
  創世記十一章10至25節再次記述閃的族系,往下數至亞伯蘭的父親他拉。

創世記(2)

內容提要
創世(一1至二25)
  多年來這兩章在神學與科學方面爭辯激烈,學者一直試解宇宙和生命源頭之謎。提出的許多證據均無法通過科學的考驗,因為科學的定義是:必須能以實驗重造相同結果的,才算是可證實的事物。
  不管如何,論及創世之源,創世記一章1節依然是最華美、簡煉、準確的聲明:「起初神創造天地。」祂藉著說話使無變成有(來十一3);祂一下令,事就成了(創一3、6、9、11、14、20;詩三十三6、9)。
  創世的日期無人知曉;對古人來說,時間並不重要。而時間的長短在神眼中亦無重大意義(參彼後三8),祂更注重按旨意定時(加四4:「及至時候滿足」;羅五6:「按所定的日期」)。持自然劃一論的宇宙起源論者(相信自然事物恆常依照一貫模式發生的宇宙研究學者,參彼後三3-7)一直推測宇宙始於過億年前,但創造論支持者卻假定世界只有數千年日子。
  為協調地質年歲與遠古已絕種之動物的生存時期,一些釋經者提出創世記一章1節和一章2節之間有一間距,創世記一章2節至二章3節可稱之為第二次創世或新造。以創世7日來比擬地質年代的概念,說服力極弱,可以反駁之處甚多。經中稱一天為晝和夜,按舊約所言,「日」一詞專指24小時的一段時間。各式的神導進化論,不外是嘗試把進化論和創造論之間的缺口連貫起來,或挨著兩者的籬笆充作騎牆派,通常兩邊對此中立派均不表認同。
  頭3天和次3天有相連關係。第一日造光;第四日見發光體。第二日造天(稱為「穹蒼」更佳),分開水域;第五日出現雀鳥和水中群族。第三日神造地和植物;第六日造陸地上的動物和人。神依照自己的形象造人(第26節),「比天使微小一點」(詩八5),賦予人權柄管治地土。祂造萬物「各從其類」,每類都獨立而各有分別。祂創造工程的完美,以「神看著是好的」(一4、10、12、18、21)、「神看著……都甚好」(第31節)這重複句子肯定了。
  第七日停止創造大工,作為人類安息日的預表(二1-3)。
  聖經評論學者看二章4至25節為創世記一章1節至二章3節的重複經文,並視為互相衝突。保守派認為第二章所述與前章同,不過採取不同觀點:第一章按創世的先後次序描述,第二章以人為中心呈現神的創造大能。
  第二章詳述用「地上的塵土」造人(第7節),並用男人的肋骨造女人(21、22節);她受造為配偶「幫助他」(8、20節)。他們甫成形即以成人模樣出現,獲賜講話的能力,極有智慧。亞當富想像力和善用詞彙,足以替所有動物品類定名(第19節)。
  經文提供了伊甸園的位置(10-14節)。4河中的底格里斯河和幼發拉底河至今仍能準確辨認。人便在無邪的福蔭之下生活於美麗的樂園中。

創世記(1)

聖經的第一卷書。
名稱由來
  英文"Genesis"一名來自希臘文的音譯,解作「源頭」或「開端」。聖經希伯來原文的希臘文譯本(七十士譯本),即以此名稱呼這一卷書。創世記一名顯示了此書的內容,同時解釋了其希伯來文原名,即該書的頭一個字bereshith,意謂「起初」。
作者
  創世記的作者與舊約五經的作者關係密切。五經是聖經開首5卷書,希伯來文稱為「妥拉」。聖經顯示這幾卷書的作者是摩西。神數次吩咐摩西把不同的事情「寫在書上」(出十七14);「要將這些話寫上」(出三十四27)。五經說「摩西將耶和華的命令都寫上」(二十四4);他摘錄出埃及、在曠野的行蹤和路線(民三十三2);「摩西將這些律法寫出來」(申三十一9)。(這處不能肯定是否指全部5卷書,但至少指申命記絕大部分經文。)出埃及記二十四章7節記述摩西將約書唸給百姓聽,那肯定是他剛寫成的書。
  舊約其他書卷亦證明五經由摩西寫成。大衛提及「摩西律法」(王上二3 )。約西亞時代在聖殿發現「摩西所傳耶和華的律法書」(代下三十四14)。以斯拉天天閱讀「神的律法書」(尼八18;參八1:「摩西傳……的律法書」)。
  新約記載耶穌提及「摩西的書」(可十二26;路二十37),並提及摩西的誡命和言論(太八4,十九8;可七10;參路十六31,二十四44)。猶太人亦習慣引用妥拉,認為妥拉傳自摩西,而耶穌也沒有提出異議。
  單以創世記而言,可以說摩西既合時機,亦有能力著作此書。
  也許他是在埃及居留時或與基尼人一起時撰述的。作為眾人公認的領袖,他應該有辦法得到,甚至保管雅各從迦南帶來的任何記錄。他「學了埃及人一切的學問」(徒七22);而且可以書寫幾種語言,及不同的文字(象形文字、楔形文字及古希伯來文)。雖然以摩西的才幹,書寫創世記,實在勝任有餘,但要記著這並非僅是人為的著作,乃靠神的默示而成(彼後一21)。故此,我們可以肯定地下結論,摩西就是創世記的作者。
  關於創世記的作者,自由派認為此書乃編纂輯成,這理論源於一位法國醫生亞實突。他說書中以不同名字稱呼神,顯示文稿來自不同文獻或資料來源。現今仍有人持此說,甚至一些自稱保守派者亦支持這看法。其實神的不同稱謂是反映祂的不同屬性。
  德國的高等評鑑學家更把沿用各種文獻撰寫創世記的說法加以申論,開闢底本說,亦稱為創世記作者的JEDP論。這論點稱此書共有4個基本的文獻來源:(1) J,以「雅巍」(YHWH,中譯「耶和華」)為神之名的文獻,出於主前九世紀,由猶大而來;(2) E,以「伊羅興」(Elohim,中譯為「神」)為神之名的文獻,出於主前八世紀的北國;(3)D,即申命記(Deuteronomy),據悉應該來自主前621年約西亞時代;(4)P,是有關祭司(Priest)的單元,是關於祭司及禮儀等,在主前五世紀或較晚時期合成。有些人估計創世記某些部分甚至在後來希臘時期才寫作。根據這個理論,編者將不同的文獻融合,因而產生JE或JED等拼本。
  考古學把這些評論家的極端看法推翻,奧伯萊特及其追隨者挽回創世記在歷史上的真實可信性。過去數十年間,書中關於以色列先祖的敘述及約瑟的篇幅,再次受到質疑,但這些議論均過分極端,而由奧伯萊特和較早期的學者如威理遜及格連等舉出的例證,則仍足以辯證。
寫作年代
  對於本書的寫作年代,亦意見紛紜,甚至在贊同摩西為作者的人中,也對寫作的時間持不同看法。按聖經的記載,摩西必是主前十五世紀的人(參士十一26;王上六1),然而許多學者卻屬意主前十三世紀為寫作年代。
  如上所示,根據自由派的看法,創世記的寫作年代乃自主前九至五世紀,最後的編寫時間約為主前五世紀左右,或甚至比這更晚。
寫作目的
  創世記描述了許多事物的來源:宇宙、地球、植物、動物和人類。它描述人類社會部族、職業及手工藝的起源,記敘罪惡和死亡的始源,並透露撒但在人心深處的影響。最重要的,是創世記宣示將要來臨的救世者(創三15),藉此揭開救贖歷史的序幕。本書列舉彌賽亞世系的先祖及希伯來民族之始,透過他們,聖經和救世主得以誕生。創世記也從神旨意的角度,來撰寫一些人物和事件的歷史。
結構
  全書分為11部分,但並不均勻,每段以「……的後代記在下面」開始(二4,五1,六9,十1,十一10,十一27,二十五12,二十五19,三十六1,三十七2)。這公式只有3次剛巧在章首出現,通常稱該句為章目或標題,作用是連貫前段與後段。

2018年12月7日 星期五

罪孽與刑罰

商業本身不是一種壞的活動,但是人的本性,使這種活動被濫用。精明的商人可賺取大量財富,但是彌迦描寫這些商人所賺的錢財為「非義之財」(10節)。稱量的秤被改裝過,這樣,商人可以從農民手中買到更多貨物卻付少一些錢。如果顧客埋怨,有錢的商人則威脅會採用暴力(12節)。
 
商業犯罪帶來的審判(13-16節)。
 
彌迦認為罪就是罪,必須受審判。刑罰聽起來相當可怖。非法獲得的食物,已經不能滿足人類的飢餓。非法交易賺取的利潤,也將要放進帳戶中;但存款卻總會失去。播種的種子撒出去,卻沒有收成。橄欖雖然在槽中擠壓,但勞碌後卻沒有橄欖油產生出來。葡萄也要在榨中處理,但不會擠出酒來。有關暗利和亞哈(16節),可能指這兩個王一度在撒瑪利亞城中興起商業;但是撒瑪利亞已經因為她的罪惡而遭毀滅了,而耶路撒冷的商人也在引導他們的城走上同一的路。
 
先知的這一篇信息,在某種意義上是前面信息的一種注釋,在前一篇信息中,上帝要求以色列人要「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上帝同行。」(8節)市場上的活動已經被不義所蔓延。貪婪無饜的商人,對待他們的顧客毫無良善。
 
 

以色列的前景和懲罰

我們認為這段經文的背景也是在主前701年,當時亞述的軍隊來到猶大,國家的前途幾乎無望了。在這個時候彌迦講了這些希望的話。那時只有一些劫後餘生的人,藉著他們,世界各國必將蒙福。相信這種古老的希望,在主前701年是不容易被以色列人接受的。
 
北國已在主前722年淪亡,南邊的猶大也處於崩潰的邊緣。在飽受絕望折磨之餘,彌迦使用兩個比喻向耶路撒冷剩餘的人帶出一個信息。
 
(甲)儘管眼前的處境惡劣,選民必再次好像上帝的露水和甘霖,帶著上帝的仁慈到世界各國(7節)。
 
(乙)儘管現在有軟弱和失敗的陰影,選民的國家在將來必好像獅子,在世界各國中強盛(8節)。
 
以色列的刑罰(10-15節)。
 
這段經文的背景可能早於主前701年,以色列還以為可以起來對抗亞述,以為一切將會沒事。但是,根據彌迦所看見的,國家的信心是可悲地植根在錯誤的觀念上。所有的準備都基於假設敵人是亞述;只有彌迦看到,由於猶太作惡,所以它真正的敵人不是別人,乃是上帝自己。

上帝的統治

這是一個將來的時間:「那日」(6節),上帝將要恢復祂的百姓和祂的主權。所描述的景象,是戰後的情況;是一些受傷的和無家可歸的遺民。上帝將要興起這些遺民,並使他們再次成為強國,由耶和華實行統治。
 
這是一種超越時間的信息,使人們看到將來的希望。在國家面臨毀滅時,必然有許多誠實的心靈,以為上帝在猶大的統治,已經接近尾聲。但是對這情況灰心失望的人民,彌迦提出一個遠景:「從前的權柄」(8節)必將歸回耶路撒冷。
 
毀滅和救贖(9-10節)。
 
這兩節是描述被擄到巴比倫的情形(10節)。先知預言,他的人民必將經歷毀滅,但在災難之後,卻保留著救贖的盼望。先知的救贖應許不是說毀滅不會出現,而是從毀滅中必會有新的盼望。
 
失敗以後的勝利(11-13節)。
 
第三個宣講雖然再一次把焦點放在將來,但是第一句卻要求聽眾留意他們當前的處境:「有許多國的民聚集攻擊你」(11節)。
 
如果這個宣講的日期是主前701年,那麼由多種族組成的亞述軍隊已經兵臨耶路撒冷城下了。但是先知似乎著眼於未來的事,那時情形將是不同的:聚集在耶路撒冷城外的軍隊,將要被「錫安」所戰勝(13節);而上帝對全世界的統治,將被建立起來。
 

以公義為先


彌迦書三章1-12

公平(或公義)是維繫人類社會結構的原動力。在彌迦的時代,這個原動力己失去,隱藏在社會後的是不公義。先知宣講的主題,不單單指責以不擇手段奪取土地,還社會的不公義。

這一章是以三個例子去表達,每一個都以一個關鍵的詞──公義──聯繫(189節)。

一. 在法庭上缺乏公平(1-4節)。

彌迦指責說作官的應當知道公平,並按照它的原則來實施(1節);但在實際上他們恨那些好的,愛那些惡的(2節)。在這暗喻中,彌迦形容法官的行為:他們是飢餓的屠夫,剝弱者的皮,吃他們的肉,打碎他們的骨頭,並且把他們分成多塊放進鍋中煮湯。故此先知宣告審判的話(4節),再一次地宣布,刑罰將針對所犯的罪,公平最終必須貫徹。當審判最後來到時,他們將要呼求上帝的憐憫,但上帝必不會答應,正如他們對待那些在法庭中呼求公平卻沒有得到回應的人一樣。不過在審判中,這裏卻不一樣:當法官拒絕去聆聽被壓迫者的呼求時,他們的行為是不公平的;但是當上帝拒絕他們的呼求時,祂卻是公平的。

二. 職業的先知中缺乏公平(5-8節)。

彌迦也轉向先知們。人民曾經接近過先知,想藉他們聽見上帝的話語,但是這些先知好像法官那樣腐敗。那些付給先知酬金者,將要聽見從先知來的愉快的話:「平安了!」但是貧苦的人,不能滿足先知的貪婪慾望,必將遇到憤怒和遭難的話(5節)。

他的責備說得很清楚,他譴責他們濫用先知的職分,出賣上帝所賜的恩賜,去達到個人的目的。上帝的審判是要解除他們的先知恩賜。不再有夜間的異象、不再看見前途的占卜、不再有受尊敬的職務,而最終只有抱愧和蒙羞(6-7節)。

三. 官長缺乏公平(9-12節)。

現在彌迦指責的範圍,深入到猶大官長的各方面。不公平在統治者之間,審判官之間,祭司之間,以及先知之間流行。官長「以人血」來建築(10節),他們的資金和勞力,都是從貧者和弱者之中搜刮來的。祭司好像是在事奉上帝,但是他們把自己的職業為一種待遇很好的職業,只教導那些付得起費用給他們的人。正如先知(5-8節)向有錢的人出售他們的服務,祭司也不顧這些存在的不公平,反而利用宗教取利。這些長官一直宣告:「耶和華不是在我們中間麼?」(11節下)。

所以,彌迦再次宣告審判:耶路撒冷正如在她以前的撒瑪利亞(一6),將變成一堆廢墟。


宣講和宣講者

彌迦書二章6-13

先知彌迦的話必須會引起財主的不安,因此竭盡所能要迫使彌迦靜默。對付先知的方法,是使其他先知去攻擊他。在六至十一節,我們可以想像彌迦和假先知之間的抗爭。假先知很明顯是站在財主那一邊。

彌迦面對雙重任務。他必須反對那些剝削窮人的財主,還必須應付那些假先知的宣講,還要指出他們的剝削行為必須給予定罪(8-9節)。這一章以一個簡短和獨立的信息作為結束(12-13節)。

在第六節中總括了假先知的信息;彌迦的回應則在第七節。

首先,他們試圖使他沉默不語:「不要講……」。

第二,他們提供假的信息:「羞辱必不會追上我們。」

假先知清楚地意識到,只要有任何人說出使其主人不高興的話,他們就會把他壓制下來。可以說,真正的先知宣講上帝話語;而假先知是宣布他主人的言論。假先知服事得他們的主人,從不選擇「公平」或「公義」為他們宣講的內容。

在第八至第十節,彌迦轉向他的基本信息,批評土地霸佔者和他們對弱者的壓迫。因為他們的行動,他們已經變成上帝百姓的仇敵(8節)。這些上帝的百姓發現他們已經失去外衣,白天沒有衣服穿,夜間也沒有毛毯蓋。(這可能是指借錢給窮人,而拿借錢人的外衣作抵押品。但律法上要求抵押的外衣,必須在晚上還給物主,見申命記廿四10-13節)。當婦女(也許是寡婦)的財物被賣到財主手裏時,則被趕離家室;幼年的孩子,那些無辜者,將永遠失去他們的「榮耀」,就是他們對土地的繼承權。彌迦再次指出了上帝的審判(10節),那些貪圖土地者不僅毀壞了別人,而且在上帝的計畫中,最終將轉過去毀滅他們自己。

第二章的最後兩節(11-12節)與前面的部分是沒有直接關係的。這兩節像是這本書頭兩章中的總結。可能這兩節反映彌迦較後期的工作,是主前七0一年西拿基立入侵猶大年間)。這兩節似乎含有彌賽亞的意味,指出當審判的災難來臨之時,餘留的將蒙赦免;他們將逃往耶路撒冷,而敵人將受到阻止不能前進。

最後,當敵人離開時,尚且存活的人將要再一次離開城市一起聚集,他們的王將要在他們的前面行(13節)。

二城的罪惡

彌迦描述上帝臨到世界,這是關乎各國人民的。雖然他是特別向耶路撒冷城講的,但是含意向所有的「萬民」。他邀請他們聆聽,因為上帝是全地的主和審判官,祂來臨是要施行審判。彌迦借用法庭的語言指出上帝像法官來到法庭,要對地上的萬民施行審判。而且祂的降臨如「眾山在祂之下熔化,諸谷在祂臨在時裂開」(4節)。
 
上帝審判的模式
 
彌迦的聽眾將會心緒不寧,因為焦點已由國際的情景,轉移至更切身的猶大和以色列。先知批評的內容,將會更使他們感到喪氣。道理是:罪惡和犯法達到頂點,便要淪入審判之中(5節),這是很清楚的道理,也是不變的定律。兩座首都的罪惡,預示兩個國家的罪惡;因此必有審判隨後來臨。六至七節以第一人稱寫出,表示是上帝自己的話,這裏特別點名指出撒瑪利亞。彌迦的話是預言撒瑪利亞即將遭受毀滅,這個預言後來在主前七二二年應驗,當時亞述的軍隊攻佔了北國的京城。彌迦的聽眾應該不難看到這個預言的真切性。
 
上帝的悲痛(8-9節)。
 
彌迦的信息一開始便提出審判的逼近,現在上帝被描繪為一位憂傷者。從他口中發出的哀哭,好像夜間成群到處遊行的豺狼或野狗的怪叫聲,正在尋找牠們的獵物。他的哀鳴好像鴕鳥(或者是貓頭鷹,這個希伯來詞的意思未能確定)奇特的叫聲,表示其痛苦非語言所能述說。正如彌迦所形容的,上帝的哀傷是因為猶大和耶路撒冷的行為;上帝清楚地看見,祂的百姓的罪惡他們接受不可避免的結局。雖然祂是施行審判者,但祂並不感到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