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約作者擁有各種書寫材料。在他們的時代,人們通常在破碎的瓦片、蒙蠟的木板、皮子和皮紙以及蒲草紙上寫字。對於一些較長的文獻或文學作品,比如說新約各書卷,蒲草紙是最經濟的,也是用得最普遍的。
蒲草紙. 這種書寫材料起源於埃及。最早的埃及蒲草紙文獻可以追溯到公元前兩千多年前的埃及第六王朝。從公元前1100年起,就有證據顯示,蒲草紙卷已成為埃及一種上好的出口產品,埃及人用它從腓尼基人的港口城市迦巴勒來換回香柏木。而腓尼基人將蒲草紙從迦巴勒帶往整個的地中海世界。希臘人錯把迦巴勒這個名字拼成了比布羅斯。由於希臘人是從那個城市獲得他們的書寫材料的,所以他們便將這種材料以及由其製成的書卷稱之為byblos。此詞借由拉丁文流入了英文,形成了英文的Bible(聖經,萬書之書)一詞,或諸如bibliography(參考書目)和bibliophile(藏書家)之類的詞語。當埃及在薩姆提克一世(Psamtik I,公元前663-610年)的統治下向外國人敞開國門之後,蒲草紙便成了古代世界的主要書寫材料,這種地位一直持續了許多世紀。在托勒密時期和羅馬帝國時期,亞歷山大城有許多生產和儲存蒲草紙的工場和庫房。
蒲草紙是由蒲草的莖幹製成的,這種植物在古代大量生長於尼羅河三角洲。人們用快刀將蒲草的莖幹剖成25釐米長的細條,將這些細條鋪成上下兩層,一層橫著鋪,一層豎著鋪。然後,人們用一種樹膠溶液將這兩層粘在一起,並將其壓實。當這樣製成的正方形紙片乾燥後,人們便用浮石將其表面打磨光滑。通常情況下,人們只在蒲草紙橫著鋪纖維的那一面上寫字,但由於經濟的原因,人們有時兩面都會寫字。在啟5:1節中,約翰提到了一個兩面都寫字的蒲草紙書卷。
對於一封信、一封申請書、或其它短小的通信來說,一張蒲草紙通常就足夠大了。然而,文學寫作卻需要一個書卷。書卷是用膠水將許多這樣的紙張粘接起來製成的。這樣的書卷最常見的有九米長,但有些要長得多。迄今為止人們所發現的最長的書卷就是現藏于大英博物館的哈裏斯大蒲草紙卷(the great Papyrus Harris),長達43 米。
希臘人將這些書卷或書籍稱為biblia,而羅馬人則稱其為volumina。在希臘化時期和羅馬帝國時期,這樣的書卷可以在公共的和私人的圖書館中以及在大城市的書店中見到。原始的福音書和新約書信很有可能就是寫在蒲草紙書卷上的。這種書卷的長度足以寫下新約中篇幅最長的一卷書──使徒行傳。對於一些較短的書信,如腓利門書,約翰二、三書,猶大書,一張這樣的蒲草紙就已經足夠了。
公元二世紀,裝訂的書開始出現了。大量寬大的紙張被摞放在一起,從中間對折,並將對折處縫合,就像現代書籍的裝訂線。這樣的書籍被稱為抄本。在蒲草紙上寫字的筆是由蘆葦杆製成的,它的末端被打成一個細小的毛筆。墨水是由煤煙、水和粘性物質混合而成的。寫字時是在不同寬度的專欄中書寫的,通常每行容納十四到三十個字母。
皮紙. 新約保存最好、最著名的抄本不是寫在蒲草紙上的,而是寫在皮紙上的。這種紙是由山羊羔、綿羊羔、牛犢和羚羊羔的皮製成的。這些獸皮經過石灰鞣制,刮削,平整,並被拉展固定在一個框架上。儘管這種鞣制皮革的工藝已經有數百年的歷史了,但別迦摩人卻在公元前二世紀將此工藝發展到了如此精湛的地步,以至於人們都以該城的名稱來稱呼這種材料。皮紙(parchment)一詞在西班牙語中仍叫做pergamino,在德語中是Pergament。皮紙的抄本被希臘人稱為diphthera,被拉丁人稱為membrana,保羅在提後4:13節中曾經借用過這個詞。
到了羅馬帝國晚期,皮紙在很大程度上取代了蒲草紙,以至於蒲草紙失去了其重要性。因此那個時代產生的聖經抄本,如公元四世紀的梵諦岡抄本和西乃抄本,都是寫在皮紙上的。教會歷史學家優西比烏記載說,君士坦丁皇帝于公元331年命令製作50份皮紙的聖經,以供帝國的新首都君士坦丁堡的各教會使用(《君士坦丁生平》[The Life of Constantine]iv. 36)。
皮紙抄本通常是將四張長方形的皮紙摞放在一起,沿中間對折,再在對折線處縫合。這樣形成的裝訂線被裝訂在一起就像現代書籍一樣。一般說來,這仍然是人們用來裝訂書籍的方法。
在皮紙上進行書寫的墨水通常不是用在蒲草紙上的碳墨,那種墨水很容易被洗掉。用於皮紙的墨水是用鐵和膽汁製成的。在希臘和羅馬時代,用於蒲草紙書寫的細小而像毛筆一樣的蘆葦筆也被筆頭被剖開的硬筆所取代,這種筆也是由蘆葦或金屬製成的。用金屬尖筆在皮紙上印出行距相等的水平線使得書寫顯得更加美觀整齊。類似的垂直線也標出了專欄和邊頁的寬度。由於這些印子在皮紙的背面顯為凸線,所以只要在一面劃線就夠了。
大多數的皮紙抄本都是由專業的文士抄寫出來了。寫在特薄皮紙頁上的豪華版抄本只有在特別訂購時才有。在這種情況下,每個字都是在格外謹慎的條件下寫成的,每個首字頭都是一件藝術品。有些皮紙被染成紫紅色,用白銀或黃金的墨水來進行書寫,如那些藏於拔摩、列寧格勒、維也納以及羅馬圖書館中的皮紙。在中世紀,文士們經常給他們的經文加上小插畫。
直到十六世紀紙張取代它之前,皮紙一直都是最重要的書寫材料。早在公元前二世紀中國人就發明了紙張,儘管阿拉伯人在八世紀就將其介紹給了西方世界,但西方人直到十三世紀才開始普遍使用紙張。
大楷和小草.普通的古希臘文文獻(如書信和帳單)的字體與文學作品的字體之間存在著顯著的差異。前者是以連筆的形式寫成的,許多字母連在一起。而後者幾乎無一例外是以完全分開、工整的字母認真書寫而成的。這種字體是從用在碑刻之上的大寫字母改變而來的。希伯來抄本的單字之間有標點或空格隔開,而希臘文抄本並沒有這樣的分隔。這些經文中也沒有標點符號、重音記號和換氣符號。這種所謂的“書手”字體被稱為大楷,這個英文名字起源於拉丁文的uncia,意思是“十二分之一”。這或許是因為以這種寫法書寫的一行字通常含有十二個這樣的字母。用這種字體寫成的抄本也被稱為大楷抄本。
約在公元九世紀初,人們為了書籍的製作而發明一種比古代的、非文學手法更美、更高雅的連筆形式。這種字母更小而且佔用的空間更少,書寫起來也比大楷要快得多。這些字母被稱為小草,其字面意思就是“相當小”。已知最早的以這種字體寫成的聖經抄本是一卷希臘文經文,現藏於列寧格勒,所署年代為公元835年。從公元九世紀後半葉開始,小草越來越多地代替了大楷,直到公元十世紀或十一世紀,大楷就被徹底淘汰了。因此,直到公元八世紀為止的希臘文聖經抄本毫無例外地都是用大楷寫成的;出自九世紀和十世紀的抄本有一部分是用大楷寫成的,有一部分是用小草寫成的;從十一世紀以後所有的抄本則都是用小草寫成的了。
這樣,書寫體便成了幫助我們確定聖經抄本時代的因素之一。其他的證據包括字母的形式,筆跡的形狀,縮寫的用法以及字母與所劃行線之間的關係。所有這些因素綜合在一起通常便能使古文書學家精確地判斷出文書的年代,即使這些文書上並沒有標注年代也不例外。
慣於在蒲草紙狹窄的專欄中書寫的文士,在寬敞的皮紙上寫字時仍保留了這種習慣。因此他們在每一頁上都要寫好多欄。保存相對完整的最古老的聖經抄本,西乃抄本,梵諦岡抄本以及亞曆山太抄本,每頁分別有四欄、三欄和兩欄。大多數大楷聖經抄本的每頁都有兩列,與現代印刷的英文聖經一樣。而小草聖經抄本通常每頁只有一欄,因為隨著時代的變遷,書頁的尺寸變小了。
另一個幫助新約學者理解某些解經問題的客觀因素是,古代聖經抄本每行結尾處的斷詞是完全隨意的,沒有任何規矩。因此,詞語可以在它的任何一個字母處被分開。這就導致了聖經抄本和譯本中某些變體的產生。例如,在可10:40 節中,古拉丁文的翻譯者將all ois讀成了allois,結果就使得耶穌的話變成了“為別人預備的,”而不是“為誰預備的。”
既然這些古代抄本都沒有標點符號,句子也有被斷錯的時候。這種情況的一個典型例子出現在路23:43節中(見對那裏的注釋)。儘管文士們有時也會用空格將段與段分開,但他們的抄本卻不像今天的聖經那樣有章節的劃分。章的劃分是在十三世紀出現的。某些權威認為這是坎特伯雷大主教史蒂芬蘭頓(死於公元1228年)發明的,其他權威認為這是西班牙紅衣大主教聖卡羅的雨果約在公元1250年發明的。節的劃分是三個世紀後才出現的,當時巴黎的出版商羅伯特?斯特潘努斯(Robert Stephanus)將其放在了1551年版的希臘文和拉丁文對照版的聖經中,以便於在兩個不同的經文之間查找章節。
像上帝、主、耶穌和基督這樣的神聖詞語幾乎全都用縮寫形式簡化了。學者們認為這樣做是出於敬虔,就像希伯來抄本中對待那個表示神名的四字母合成之字的做法一樣。這種做法一共包括十五個詞,全都是與上帝和聖物有關的。在這些nomina sacra(聖名)上面的一條水平上劃線標誌著這是一處縮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