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聖經裡,「公義」與「拯救」常常是連在一起的,特別在先知書與詩篇中,兩者甚至幾乎是同義詞。
1. 希伯來文的概念
- 公義 (ṣedeq / ṣĕdāqâ)
原本的意思不是抽象的道德「正確」,而是「忠於約的信實」──特別指上帝按照祂的應許行事,維護祂的百姓。 - 拯救 (yĕšû‘â, 也就是後來「耶穌」的名字來源)
指上帝出手干預,從壓迫、危難或罪惡中解放祂的子民。
👉 所以,當舊約說「耶和華的公義臨到」時,常常不是說祂要「定罪」而已,而是說祂要「施行拯救」,為受壓迫者伸冤。
2. 經文例子
- 以賽亞書 45:21
「不是我─耶和華嗎?除了我以外再沒有上帝!我是公義的上帝,又是救主;除了我以外再沒有別上帝。」
➝ 上帝的「公義」與「救主」身份並列。 - 以賽亞書 51:5
「我的公義臨近,我的救恩發出;我的膀臂要審判萬民;海島都要等候我,仰望我的膀臂。」
➝ 公義 = 上帝救恩的彰顯。 - 詩篇 98:2
「耶和華已將他的救恩顯明,在列邦人眼前顯出公義。」
➝ 拯救與公義在詩人眼中是一體兩面。
3. 神學意義
- 公義是拯救的根基:因為上帝是公義的,所以祂不會容忍壓迫與邪惡,必定施行拯救。
- 拯救是公義的展現:上帝的拯救不只是施恩,也是祂公義性情的彰顯。
在十字架上,這個張力達到最高峰:
- 羅馬書 3:26:「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
👉 上帝在基督裡既維護祂的公義(罪不被忽視),又成就拯救(罪人被赦免)。
4. 舊約與新約的連結
- 舊約:公義 = 上帝忠於祂的約,臨到百姓的拯救。
- 新約:耶穌基督 = 上帝的義與救恩的具體化(林前 1:30,「基督成為我們的智慧、公義、聖潔、救贖」)。
✨ 總結
在聖經神學裡:
- 沒有拯救的公義 → 冷酷無情,只剩審判。
- 沒有公義的拯救 → 空洞無力,只剩安慰。
- 在上帝裡,公義與拯救是同時發生的:祂既是「公義的上帝」,也是「救贖的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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