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20日 星期三

公義和正義的差別

  

根據聖經語言與神學背景,「公義」和「正義」雖然在中文裡常被混用,但在聖經中有細微而深刻的差別:

1. 希伯來文背景

  • 「公義」 (צֶדֶק tsedeq / צְדָקָה tsedaqah)
    指的是一種「與上帝立約關係中的正直與誠實」。它不單是法律意義上的對錯,而是「活在上帝面前的對的關係」。所以亞伯拉罕「因信稱義」(創 15:6),是關於他在上帝面前被算為義。這裡的「義」帶有關係性與道德性
  • 「正義」 (מִשְׁפָּט mishpat)
    側重於「判斷、審判、秩序、公平的實踐」,常指具體的法律、社會秩序和制度性的公正。它是可見的行動與社會制度層面的公義

換句話說:

  • tsedeq 強調「做對的人與上帝、與人有正確的關係」。
  • mishpat 強調「做對的事在社會中維護公平和秩序」。

2. 中文翻譯的挑戰

  • 在中文聖經裡,兩個字有時都翻成「公義」或「正義」,但若細看原文:
    • 「行公義,好憐憫」(彌 6:8)中的「公義」是 mishpat,指具體行為上的正義。
    • 「耶和華我們的義」(耶 23:6)中的「義」是 tsedeq,指與上帝的救贖性關係。

3. 神學意義上的區別

  • 公義 (tsedeq)關係導向:我在上帝面前被算為義,活在正確的約關係中。
  • 正義 (mishpat)行動導向:我如何在世界中踐行公平,維護弱勢、伸張真理。

4. 簡單比喻

  • 公義是心與上帝對齊(內在生命的正直)。
  • 正義是手與腳踐行公平(外在社會的公正)。

兩者在聖經裡不可分:若只有公義而沒有正義,屬靈就流於內心化;若只有正義而沒有公義,社會行動就失去屬靈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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