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創始人
- 撒買(Shammai, 約西元前50–西元30年)
與希列(Hillel the Elder)同時代,兩人都是法利賽人中的重要拉比。 - 他的學派與希列學派並立,成為當時猶太律法詮釋的兩大中心。
2. 特徵
- 嚴格守律法:撒買以嚴苛、字面化的律法解釋聞名。
- 分別為聖:強調猶太人應與外邦人嚴格分離。
- 律法優先於人情:即便在危急情況下,也強調不可輕忽律法。
- 保守與排他:在外邦人歸信、飲食律、安息日等議題上態度極為嚴格。
3. 教導案例
- 安息日:嚴禁一切工作,甚至為了救人也有爭議(後期拉比多傾向希列的寬鬆立場)。
- 離婚:僅允許因「淫亂」或重大不忠行為而離婚。
- 外邦人改宗:極不友善,拒絕以簡化方式接納外邦人皈依猶太教。
- 飲食與潔淨律:極度嚴格,規條繁多。
4. 與希列學派的對比
- 希列學派:寬容、仁愛、彈性,注重律法背後的精神。
- 撒買學派:嚴苛、律法主義、保守,注重細節規條。
例如:
- 在 離婚 上,希列允許各種理由(甚至妻子燒焦飯菜);撒買則僅允許因淫亂。
- 在 安息日 上,希列容許因人命或需要而放寬;撒買則嚴格遵守。
5. 歷史影響
- 在聖殿尚存的時代,撒買學派在部分議題上佔優勢。
- 但 主後70年聖殿被毀後,希列學派的寬容詮釋更適合流散中的猶太群體,因此成為主流;撒買學派逐漸式微。
6. 與耶穌的關係
- 相似之處:耶穌在「離婚」的教導上與撒買較接近(僅因淫亂可離)。
- 差異之處:耶穌不像撒買一樣律法主義,祂強調「安息日是為人設立的」與「內心的潔淨」,在愛與憐憫上超越撒買的嚴苛。
📌 總結:撒買學派代表了猶太教中最嚴格的律法主義傾向,強調分別、純潔與嚴守規條。雖然在歷史上曾有一席之地,但在猶太教後來的發展中逐漸被希列學派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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